首页 > 职责大全 > 可燃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可燃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2024-01-15 阅读 9993

可燃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

(1)易燃、易爆物品在储存、使用、运输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2)各种易然、易爆化学物品仓库不准使用易燃建筑材料,库内要通风良好,不准安装电源设施。

(3)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业人员负责,建立健全领退登记制度,使用时不得超过当天用量,存放不得靠近火源、热源。

(4)凡因工作需要较多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制定防火措施,由项目部管理人员逐级向使用班组人员进行消防安全交底。

(5)在办公室等场所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露天堆放木材应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7)使用各种可燃、易燃液体、气体的罐要由专人负责,管道和截门需安全可靠;一旦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抢修。

2、配电房的易燃、易爆物品防火要求

(1)除专业现场电工,其余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房。

(2)配电房要保持整洁,严禁在室内和开关柜内放易燃、易爆与其他物品。

(3)定期对开关柜进行维护清扫,保持清洁,防止因生产造成短路,对电器设备的线路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监视电压负荷变化情况,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用易燃液体擦洗。

(6)电工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线路时必须按规程操作。

3、仓库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

(1)仓库的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备,有明显的防火标志。

(2)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储存,易燃物品和一般物品严禁混存,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3)仓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4)仓库管理员应熟知《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熟悉所有货物的性质、特点。在整理、存放、搬运、使用时,应注意防火安全。

制度大全-www.Qiquha.com.com

篇2:实验室危险品管理制度

一、化学农药等有毒品:

实验室主任根据实验需要提出领取计划,由有关领导签字后实验员购进,交专管人员上帐,放保险柜中保存。

使用这些由使用人到专管人员处按计划量领取、登记,当天用剩的药当天送回专管人员处保管。

科研使用有毒品由科研人员自己领取,领回后交专管人员保管,使用时按第二条办理。

剧毒品外单位借用时,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办理借用手续,登记药品名称,借用数量、时间,借用人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

二、易燃、易爆、腐蚀性药品:

实验室主任根据各实验课药品需要计划提出领取计划,由有关领导签字后购进,由有关人员登记、分类保存,易燃品要远离火源,易爆品要防止碰撞。

科研用上述药品由自己领取,领回后交实验室有关人员保管。

三、一般化学药品。

实验室主任根据各实验课提出的药品计划提出领取计划,领导签字后由实验员购进,登记入库;科研用一般化学药品由科研人员自行领取保管。

四、菌种

实验室主任根据需要提出领取计划,领导签字后由有关人员领取,领回后交实验员登记保管。

使用菌种要登记,用后要做灭菌处理,菌种不可带出实验室。

菌种一般不外借,如需外借按剧毒品第4条办法处理。

各种化学药品都要节约使用,能用定性试剂就不用定量试剂,能用低纯度化学试剂就不用高纯度的。

科研用化学试剂在科研结束时所剩化学试剂归实验室所有。科研用少量化学试剂,如几克、十几毫升可在实验室内串用。

任何人不得将化学试剂占为己有或送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篇3: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为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害,防止化学危险物品在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灾害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化学危险物品的分类、采购、运输、储存、发放和使用的安全技术要求和管辖范围等内容。2?引用规定2.1?GBJ16-87消防条例2.2?国发(1987)14号?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2.3?GBJ74-84石油库设计规范2.4?危险作业审批制度3?定义本制度采用以下定义:3.1生产需用的化学危险物品是指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体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3.2易燃物品:指闪点在61摄氏度以下的液体对热撞击磨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的固体物品,统称为易燃物品。3.3?易爆物品:指在外界作用下,易发生剧烈化学反应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剧上升,对周围的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3.4?有毒物品:指进入人体肌肤,达到一定的能量和体液组织发生生物化学反应或生物物理反应,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功能,引起病理状态,甚至危及生命统称毒害物品。4?职责4.1管理、使用部门必须各负其责,采购处对化学危险物品的采购安全负责,化学危险物品的采购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采购。4.2?采购处对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运输安全负责。4.3?各相应使用部门对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负责。4.4?安全设备处对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和使用负有监督指导责任。5?管理内容5.1?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使用:5.1.1?化学危险物品相关人员(如采购员、保管员、管理员等)应认真学习有关理化知识,熟知、掌握各类化学危险物品的性能和采购、运输、保管、使用中的安全规定。5.1.2?凡需进入库房的各种油料,按照规定要求存放,对不包装、不符合要求、有渗漏现象的要拒收。强化化学危险物品存放和领用中安全运行控制措施,保障不出任何灾害性事故。5.1.3?化学危险物品存放场所必须履行出入登记手续,无关人员不准进入。5.1.4?从事化学危险物品的人员必须执行国家《消防条例》生产工艺及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1.5?在危险品库周围安全距离内不准放任何可燃物料,严禁烟火,明火作业。特殊情况须经武装保卫处、安全设备处同意后方可作业。进入盛装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内作业,必须执行危险作业审批规定。5.1.6?严禁在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区,作业区用餐和饮水。5.1.7?作业后剩余的有毒有害物品,必须如数回收妥善保管。5.1.8?库房如发生火警时,应立即报告,充分使用现场消防设备进行灭火,严禁用水灭火。5.2?化学危险物品运输安全要求:5.2.1?运输用的车辆,必须是经上级主管安全部门核定的车辆。5.2.2?驾驶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具备化学危险物品运输的专业知识及驾驶技术熟练的合格人员担任。5.2.3?运输过程中,必须执行有关运载化学危险物品的规定。5.2.4?运输过程中,物品应捆绑牢固,严禁人货混装。5.3?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5.3.1?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库内,高温季节应控制库存量;汽油、酒精等均应存放入危险品库,辨明物品名称、数量,并分类存放;5.3.2?库房所有电源设备,应按设计规范,采用防爆、密封型设备,应备有停电时所用照明用具,不准使用明火灯。5.3.3?库区内禁止吸烟,严禁携带火种。库房周围禁止使用明火。库房内应备有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库内应通风良好,高温季节适时用冷水喷淋;5.3.4?开桶或移位应轻放,严禁撞击,启闭油罐(桶)的入孔,桶盖测量液面和取样作业时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所用器皿或工具应符合安全要求;用料部门应有专管员,技术员指定堆放地点,若有余量应及时办理手续。在进行上述作业时,操作人员应戴口罩,站在上风口,避免中毒。5.3.5?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库房,须符合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库房区域须设立完整的防火和防毒用具,要有明显的“禁止烟火”及安全标志,5.3.6?消防通讯设施必须完备。6?相关文件6.1?《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奖惩制度》6.2?《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制度》6.3?《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7?记录《化学危险品库安全检查表》

化学危险品库安全检查表?库房位置:?序号检查内容与要求检查?记录库房通风良好、通道畅通、照明符合库房要求2库房地面平整、物品摆放整齐、牢固可靠3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和防火防毒设施4各种规章制度齐全、健全出入记录5化学毒品按国家规定分类存放6剧毒物品另设专柜储存7剧毒物品建立双锁、双帐管理制度8有毒物品及其废渣,废液的处理要符合环保排放要求。整改处理意见:检查人:?检查月份:是:√?否:×?待修或在修:△

篇4:宾馆饭店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危险品的安全管理,保障饭店的经营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危险品为本饭店采购、保管和使用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物品。其范围如下:

1.农药(乐果、敌敌畏)2.液化气

3.油漆4.香蕉水

5.酒精(固体、液态)6.硫酸

7.乙炔气8.氧气

9.汽油10.机油

11.柴油12.火柴

13.其它危险物品

(二)上述危险品中油漆、香蕉水及配料由工程部危险品保管员为保管责任人进行专门管理;氧气、乙炔气由电气焊工为保管责任人进行专门管理;液化气由液化气保管员为保管责任人进行专门管理;其他各类危险品均由财务成本部危险品保管员为保管责任人进行专门管理。

(三)危险品应由专人采购、专人运输、专人保管、专库存放、专人使用。危险品采购员、运输员、保管员须经消防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四)危险品由保管责任人根据库存情况和使用需求情况按审批程序提出申购。危险品库存量一般应控制在一个月(液化气为三天)使用量的范围内。

(五)危险品采购进店后,由保管责任人专人验收,并专库保管、分类存放、建帐立卡、帐物相符。

(六)领用时,应凭所在部门经理(或部门经理授权的主管、领班)亲笔签字批准的领料单方可领用。根据每次实际需要用量,严格控制领用数量,做到即领即用,严禁少用多领、领而不用或移作他用。

(七)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按照有关操作规程使用危险品,并根据使用部位的实际情况,严格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八)用剩的危险品应及时退还库房保管。空瓶、空桶应及时妥善处理。

(九)在危险品的采购、运输、入库、保管、使用等各个环节上,相关部门经理应严格把关,认真督查。安全职能部门须不定期进行安全抽查。

(十)因工作失职违反本制度或有关安全操作规定而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除按饭店规定考核有关责任人外,同时追究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篇5:洗化厂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洗化厂的化学危险品的管理。

第二条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质在运输、装卸、生产、使用、储存、保管过程中,在一定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化学物品,统称为化学危险品。

第三条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

第四条化学危险物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腐、报警、灭火、防晒、调温、消除静电、防护围堤等安全措施。

第五条化学危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有安全距离,不准超量储存。各级仓库的贮存量规定如下:

1、厂一级库存量为全厂各单位化学危险品一个月用量总和;

2、各车间(所)二级库的储存量为15天使用量;

如遇特殊情况,需增加储存量时,必须经安全部门批准。

第六条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场地存放。

第七条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气体、液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第八条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储存。

第九条化学危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严格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对剧毒药品、炸药、放射性物品必须实行两人、两锁、两本账保管,由保卫、安全部门按规定监督。

第十条贮存危险化学物品的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对于进入仓库区内的机动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第十一条包装过剧毒物品的箱、袋、瓶、桶等容器,必须严加管理,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指定专人负责,在保卫部门专人监护下进行销毁。

第十二条报废的剧毒、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物品的处理,必须予先向安全、保卫部门提出申请,制订周密、安全的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处理。

第十三条要加强废旧物质的安全回收管理,凡含有危险性物质的废容器、设备、管道、管件、阀门等,必须进行彻底清洗、置换处理,并经收缴部门检查认可。

第十四条科研部门在科研过程中,产生的毒物废渣,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第十五条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工作,化学危险品的保管人员要选派责任心强、经过专门训练、熟知危险品性质和安全管理常识的人员担任,并按管理危险品的范围配备防护用品和器具,贮存剧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解毒药品。

收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