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油库加油站安全技术规程

油库加油站安全技术规程

2024-01-15 阅读 6776

油库加油站安全技术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遵守矿山一般安全规程。

2、所有进入油库的车辆、人员必须执行门卫登记制度。

3、油库、加油站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静电服或纯棉服,禁止穿带有铁钉及铁掌的鞋。

3、油库内的电气设备、设施、储罐等必须装设可靠的接地保护线和避雷装置,并保持完好,定期测试,主要岗位、地点必须设置明显醒目的安全标志,设备、管道及仓库地面必须保持整洁干净无油垢。

4、存放油料仓库中的各种电气设备、控制开关、照明、电话等必须使用专用防爆型。

5、各种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等必须齐全,摆放到指定地点,禁止挪用,禁止在油库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

6、任何进入油库(加油站)的车辆必须熄火后,方可进行加油或装卸作业,加油员必须亲自操作加油枪,禁止在加油和装卸油料时使用手机、无线通讯器材。

7、接到油料局车或油罐车调运指令后,工作人员必须做好接车准备工作,检查所有的设备、设施等全部正常后,方可将油车调入油库区。

8、进入油库的油料局车与电机车之间必须挂接二节以上的隔离车,车辆对正卸油位置后,必须将铁鞋按规定卡放到车轮下,防止溜车。

9、电机车及隔离车开出油库后,必须切断油库铁路直流线电源开关。

10、局车卸油前或油罐车装油时,油料局车和铁路直流线必须接挂好可靠的接地线,各种管道接头连接必须牢固可靠,鹤管必须放到油罐底部,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作业。

11、卸油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和安全监护,禁止吸烟和动用明火,禁止用铁制金属物件击打其它物件,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禁止擅自离开。

12、油料卸完后,必须将局车上的孔口盖板关严,管道阀门关闭紧密,切断设备的电源,确认无误后,方可通知调度将局车调出。

13、电机车及隔离车与局车挂接牢靠后,方可拆除接地线和铁鞋,将作业现场清扫干净,大门关好。

14、遇有大风、暴雨、雷雨天气禁止油料装卸作业。

15、各种油料必须存放在密闭的容器内,整齐放置在指定地点,禁止乱放乱堆。

16、储油罐需检修、维护及更换附件、排污、排水等作业时,禁止使用非专用工具,必须制定详细、具体、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

17、油库(加油站)周围15米范围内,禁止架设各种高低压电气线路。

18、进入油库的各种特种柴油车必须装有防火罩,否则禁止入内。

19、测量储罐存储量时,禁止使用铁制量具或其它铁制工具。

20、油库(加油站)内禁止存放其它易燃易爆危险品,杂草等易燃物品必须经常清理,做好防火工作。

制度大全 www.QiquHa.com.com

篇2:煤气设备操作检修维护安全规程

1.煤气及附属设备,每班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拖延时间,煤气区域维修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2.煤气设备、管道和阀门应作出定期的检修计划,按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严禁在煤气设备和管道附近设置易燃及有腐蚀液体的管道。

4.煤气管道发生冻结或堵塞时,可用蒸汽加热管道,绝对禁用明火烘烤管道,防止发生起火或爆炸。

5.煤气设备停用时,应用N2(或蒸汽)吹扫管道30分钟以上,确认无煤气后堵上盲板。

6.煤气切断装置、压力表或蒸汽、氮气接头,应有专人控制操作。

7.煤气危险区的CO浓度定期测定,在关键部位应设置CO监测装置。

8.在有煤气的情况下,抽、堵盲板、修理阀门、导管时,必须佩带氧气呼吸器的,氧气呼吸器的使用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进行,并且要有煤气管理人员在场监护。

9.凡处理煤气设备内部时,要取空气样作CO含量分析。

10.凡处理煤气设备和煤气管道时,当放散管开着时,不准在管道附近有明火,以防引起火灾或爆炸。

11.煤气设施停煤气检修时,必须可靠地切断煤气来源,并将内部煤气吹净。长期检修或停用煤气设施,必须打开上下孔,放散管,保持设施内的自然通风。

12.每次进入设备内部的工作人员,时间间隔至少在2h以上。

13.经CO含量分析后,允许进入煤气设备内工作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并设专职监护人。

14.进入煤气设备内部工作时,安全取样分析时间不得早于动火前半小时,检修动火工作中每2h必须重新分析,工作中断后,恢复工作前半小时,也要重新分析,取样要有代表性,防止失误。

15.带煤气作业时,工作场所应备有必要的联系信号,煤气压力表及风向标志等,距工作场所10米内,禁止火源,并采取防止着火的措施,与工作无关人员要离开作业点40米以外,距作业点10米以外才可以安设投光器。

16.进入管内检查前要先将管内有害气体吹扫干净,要设专人看管入口,检查完毕经检验人数,以防误封入口。在管内工作,管内温度不得超过40℃,要打开两头入孔,将露在外面的皮肤涂上防护油、戴上风帽、风镜和面罩。

17.在煤气区动火时,在有安全动火证的前提下,在动火前必须准备好沙子、蒸汽管、黄泥和沙袋子等防火用具,并将易燃物带走,用黄泥和石棉绳将泄漏煤气的地方堵严,才允许动火。并且由煤气负责人同安全员等有关人员检查工具、设备和氧气呼吸器等。

18.在运行中的煤气设备上动火,设备内煤气应保持正压,动火部位要可靠接地,在动火部位附近要装压力表或与附近仪表室联系。压力表必须有专人看守,而且必须用电焊,严禁用气焊动火。

19.在停产的煤气设备上动火,除取空气分析以外,还应将煤气设备内易燃物清扫干净或通上蒸汽,确认在动火过程中不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

20.煤气设施着火时,应逐渐降低煤气压力,通入大量氮气,但煤气设施内煤气压力最低不得小于100Pa(10.2mm)H2O)。严禁关闭煤气阀或封水阀,以防回火爆炸。

21.当直径小于或等于100mm的煤气管道起火,可直接关闭煤气阀门灭火。

22.发生煤气爆炸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煤气来源,迅速将残余煤气处理干净(保护现场)。

23.抢救煤气事故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服从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现场应划出危险区域,布置岗哨,阻止非抢救人员进入。进入煤气危险区的抢救人员必须佩带氧气呼吸器,严禁用不适合防止煤气中毒的器具。

24.排放冷凝水注意事项:

(1)不要将煤气放出,以防中毒。

(2)经常定期排放,以保证煤气质量及安全,排放完应将阀门关死。

(3)非工作人员严禁冷凝水排放,防止煤气中毒。

25.长期停用,大、中修或改修的煤气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作严密性试验,试验前做到以下几点:

(1)检查确有盲板,切断煤气管道。

(2)在检查管道内部时,必须有安全照明。

(3)检查所有水封,排水器进水,排水管上的开关位置,测量水封排水器,水位高度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26.煤气检修高空作业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注意安全。

27.冬季对煤气设备要采取蒸汽保温措施,以防冻结。

28.为保证煤气工人的身体健康,煤气工人每年要进行两次体检。

篇3:加油站油库静电的产生原因危害预防措施

静电是加油站油库着火爆炸事故主要点火源之一,加油站油库中的油品在储存、运输、输送、装卸等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静电。油品本身属于易燃易爆液体,当静电放电能量超过油蒸气的最小引燃能量时,就可引燃引爆油品。因此加油站油库在营运过程中静电的危害是非常大的,研究静电危害的原因,采取工程技术手段和管理对策,是加油站油库预防和避免静电事故的一项重要任务。

静电的产生

根据双电层理论,油品在储存、运输、输送、装卸等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发生流动、搅拌、沉降、过滤、摇晃、喷射、飞溅、冲刷及发泡等接触、摩擦、分离的相对运动而产生静电。

按油品的运动形式分为流动带电、喷射带电、冲击带电和沉降带电等。流动带电是油品在储运作业中常见的带电形式。油品在金属管道流动过程中,由于油品的流动使原来的双电层发生了变化,油品中的电荷被带走时,原来管壁内侧被束缚的电荷,由于相反电荷的离去而跑到管壁外侧成为自由电荷。若金属管线接地,则管线上除去界面双电层所束缚的电荷外,管壁外侧多余电荷被导入大地。喷射带电是油品从喷嘴或管口以束状喷出后,这种束状的油品便与空气连续发生接触与分离现象,使油品带电。加油站喷溅式卸油时就会产生喷射带电。冲击带电是油品从管道出口喷出后遇到壁板时,油品与壁板不断地发生接触和分离现象,与壁板分离后的液体向上飞溅,油珠和物体就分别带上了不同符号的静电荷。如加油站油品的喷溅式卸油,加油枪往汽车油箱加注油品。沉降带电是油料中不同程度含有杂质,如固体颗粒和水分等,杂质会离解成带电离子,因此在水和油的界面处形成双电层,由于悬浮于液体中的微粒沉降时,会使微粒和液体分别带上不同符号的电荷。

另外,加油站油库中的操作人员在危险场所频繁作业和接触设备,可能由于人体活动时,衣服与衣服、人体与衣服摩擦、鞋底与地面或地板摩擦而使人体带电造成事故。

再者,静电感应而造成起电、放电过程,在装油作业中并不少见,如用采样器取样,油面为带电体,如果采样器没有接地,成为独立导体,在采样器接近油面时,就会发生静电感应和放电现象。当采样器进入油层取样时,它又收集了油中部分电荷而成为带电体,提起时,若它与接地的罐口靠近,上述静电感应和放电现象又将重演。

?

静电的积聚和放电

当静电产生后,由于容器内的油面上积聚的电荷亦可通过油品向接地的四壁流散,但汽油、柴油等石油产品本身存在着导电性能差和对地电容,所以静电电荷积累是必然的。

静电除流散外,还以放电进行消散,当静电积累到一定程度会在空间放电。放电有电晕放电、刷形放电和火花放电三种形式。电晕放电能量小而分散,引起火灾的几率较小。刷形放电因放电不集中,所以释放的能量也较小,但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比电晕放电的灾害几率高。火花放电是两极间的气体被击穿而形成通路,又没有分叉的放电,这时电极有明显的放电集中点,在瞬间内能量集中释放,因而危险性最大。

静电灾害是在一定条件下造成的,静电作为火源引起爆炸和燃烧的可归纳为四点:

(1)有产生静电的来源;

(2)静电得以积聚,并达到足以引起火花放电的静电电压;

(3)静电放电的能量达到爆炸性混合物的最小引燃能量;

(4)静电放电火花周围必须有爆炸性的混合物存在。从理论上讲,只要消除其中一个条件就可预防静电事故。但油品在装卸、储运过程中,静电荷的产生、积聚、作业场所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等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只有采取措施抑制静电荷的产生、积聚,消除放电火花间隙,加强作业场所的管理,降低爆炸性混合物浓度。

静电火灾爆炸故障树分析

故障树分析方法(FTA)是一种图形演绎法,是从结果到原因描绘事故发生的有向逻辑树分析方法。这种树是一种逻辑分析过程,遵从逻辑学演绎分析原则(即从结果到原因的分析原则)。把系统不希望出现的事件作为故障树的顶事件,用逻辑“与”或“或”门自上而下地分析导致顶事件发生的所有可能的直接原因及相互间的逻辑关系,并由此逐步深入,直到找出事故的基本原因,即为故障树的基本事件。通过油品静电故障树分析,可找出系统存在的薄弱环节,然后进行相应的整改,从而提高油库系统的安全性。1、油品静电火灾爆炸故障树分析图

通过对故障树的分析,静电火花和油气达到火灾爆炸浓度构成了油品静电火灾爆炸事故的要素。构成油气达到火灾爆炸浓度的三个基本事件*1、*2、*3是单事件的最小径集,其结构重要系数最大,是油品燃爆事故发生的重要条件。由于油气挥发是一个自然过程,只要有挥发的空间,油气自然存在。因此一方面要保证作业区内通风状况良好,另一方面可采用气体浓度报警仪对可能泄漏场所油气混合气的浓度进行监测,一旦接近危险极限即报警,使管理人员立刻采取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4也是单事件的最小径集,因此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在危险区域内产生静电放电。油品在装卸储运过程中应避免产生静电积聚,或尽量减少静电产生和积聚。为了保证油品静电导除,接地导体的接地应良好,应使防静电接地装置和接地线等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接地电阻应达到要求。再者应尽量避免进入作业区的人员通过人体静电放电,特别是作业人员应穿上不产生静电的服装和把人体作业时产生的静电及时导走。

?

消除静电危害的措施

通过以上分析,油品作业过程中防静电措施主要有四个方面:减少静电产生;促进静电流散;避免火花放电;加强安全管理。

1、减少静电产生

(1)控制流速。油品流速愈高,则产生的静电量也愈大,因此控制流速是减少静电产生的有效措施。一般要求灌装油初速度限制在1m/min左右,待油管出口被浸没以后,可适当提高流速。

(2)控制油罐车卸油方式。如果油罐是从顶部喷溅卸油,油品必然冲击罐壁,搅动罐内油品,同时加速油品蒸发、雾化,使容器内油品的静电量急剧增加。采用潜流式灌装油代替喷溅式灌装油,可以减少冲击、喷溅。加油站要求必须密闭卸油,即进油管应距离油罐罐底不大于0.2m,以减少静电量的产生。

(3)减少油品与高起电材质剧烈摩擦。电导率很低的高分子聚合物、丝绸、水、杂质、空气等都是高起电材质。禁止在加油管口、加油枪口加装绸套进行过滤。输油前,注意排放输油系统的水分和杂质,吸入口系统的连接和填料应密封,不让空气吸入。不要用高起电材质制作轻油容器和输油管,不能用非导电的塑料桶装汽油。

(4)人体静电防护。操作人员在危险场所频繁作业和接触设备,可能由于带电会造成事故。人体穿着的内外衣,由于材料不同,在穿、脱情况所产生的静电也有差异。人体穿着的内外衣为化纤织品或毛织品产生的静电最高,放电可能引燃引爆爆炸性混合气体的机遇较多。因此,在危险场所应避免穿化纤衣服,应穿着防静电服,或棉织品的衣服;在加油站勿用化纤和丝绸类纱布去擦试加油机、油罐口、量油口等;在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座椅,也勿选用人造革或化纤类作靠垫的座椅;在爆炸危险场所,工作人员严禁穿脱衣服,不得梳头、拍打衣服。

2、促进静电流散

(1)静电接地与跨接。金属储罐、泵房工艺设备、输油管线、鹤管等均应可靠地接地。地上或管沟敷设的输油和输气管道的始端、末端和分支处应设防静电接地装置。卸车场地,应设用于罐车卸车时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为卸油设施跨接的静电接地装置。油罐测量孔应有接地端子,以供采样器、测温盒、导电绳子等接地。需接地的设备应与接地干线或接地体直接相连,不得彼此串联。接地电阻不大于100Ω,容量大于50m3油罐接地点不应少于二处。油品的输油、输气管道的法兰接头、胶管两端、阀门等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

(2)其他导静电措施。其他措施主要有汽车油罐车采用导电橡胶拖地带,以消除油罐车运输途中产生的静电;在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危险场所的入口处设置人体导静电的接地柱,以消除人体静电;场地喷水,增加湿度;在储油罐进口设静电缓和器;油料中加静电添加剂;在油罐车装卸系统消静电器等。

3、避免或减少静电放电机会

静电产生也往往伴随着静电流散,如果自然流散就不会形成危害,但以火花放电的形式流散,就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因此避免形成或减少放电的机会,也是防止静电灾害的措施。

(1)金属设备进行电气连接并接地,相邻设备形成等电位。罐、管、泵都有良好接地,与零电位大地相通,使他们彼此间成为等电位,则无发生电火花可能。如设备、管道用金属法兰连接时、铁轨和鹤管之间、灌桶间的灌桶嘴和灌装油桶之间等都必须设置跨接线,汽车油罐车和灌装油管路之间应设置临时夹(卡),使之成为导静电通道。

(2)油品静置,正确选用检测工具。储油容器内的静电来源主要由油品输送过程中,油品同管道摩擦,泵、阀门及过滤器等部位能产生大量的静电,流入储罐中后,在储罐中产生静电,静电电位随装卸结束后逐渐下降。因此为防止静电事故的发生,对刚进油和运输后的容器进行检测作业时,油品需静置一段时间,保证容器内静电荷泄漏后,方可进行检尺、测温、采样等作业。测温盒和采样器必须用导静电的绳索,并与罐体进行可靠连接。油罐的测量口应当设置铜(铝)护板、导尺槽、接地端子。检尺时,测尺应沿尺槽下放上提,测量过程中应将护板盖好。严禁使用化纤布擦试测量、取样、测温器具。

4、防静电危害的安全管理

(1)进行防静电危害安全教育。必须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防静电危害安全教育,在业务培训中安排相应的培训内容。规章制度、设备检查都要有防静电方面的具体内容。

(2)建立防静电设施档案。绘制各场所静电接地分布图,详细记载接地点的位置、接地体形状、材质、数量和埋设情况等。所有防静电设施、设备必须有人负责定期检查、维修,并建立设备档案。

(3)检查测试。每年春、秋季应对各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进行测量,并建立测量数据档案。若接地电阻不合格,应立即进行整改。

导致油品燃爆的因素虽然很多,但只要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预防油品燃爆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篇4:液氨充装安全规程

1.有熟悉汽车罐车充装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负责汽车罐车的充装安全技术工作,有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操作人员,并相对固定。

2.必须进行充装前的检查。

3.有汽车罐车的充装作业管理制度。

4.有符合防火或防毒、防爆规定的专用场地,并有足够数量的氧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防护手套、防化衣、消火栓等。

5.充装设备和管线实施定期检验制度,充装管道有可靠的联接方式,充装软管的额定工作压力不低于装卸系统最高工作压力的4倍。

6.地磅秤必须经计量部门检验并出具合格证书或定期校验证书。

7.必须有专人负责充装前的检查和记录,并建立档案备查;

8.现场配置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排放和自动报警以及消防等设施。

9.按指定位置停车,关闭汽车发动机并用手闸制动,滑动可能时,应加防滑块。

10.作业现场严禁烟火,且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用品。

11.作业前应接好安全地线,管道和管接头连接必须牢靠,应排尽空气。

12.汽车罐车充装作业时,操作人员、司机和押运员均不得离开现场,随时观察罐车及相关管道设备有无异常;在正常充装作业时,不得随意起动车辆;

13.新制造的汽车罐车或检修后首先充装的汽车罐车,充装质前必须经抽真空处理,或充氮置换处理,要求真空不得低于650mm汞柱,或罐内气体含氧量不得大于3%,且必须由处理单位出具证明文件

14.汽车罐车充装量不得超过允许的量大充装重量。充装时必须以液面计、地磅计量。充装完毕必须复查充装重量或液位,如有超装必须立即妥善处理否则严禁出厂。

15.充装完毕应按规定填写充装记录,并妥善保存;

16.汽车罐车不能兼作贮罐使用,不得直接向气瓶灌装。

17.充装作业完成后,应立即按汽车罐车使用说明书关闭紧急切断阀和阀门;

18.汽车罐车卸液不得把介质完全排净,必须留有不少于最大充装重量0.5%或100Kg的余量,且余压不低于0.1MPa;

19.充装软管必须耐液氨的腐蚀。

20.充装软管每半年进行一次试压(试验压力为1.15倍的罐体设计压力),每年更换一次。

21.只准用符合规定厂家生产的充装软管或者使用专用鹤管。

篇5:石油库和罐区安全规定

1?基本要求

1.1本规定所称石油库指油田、销售企业收发和储存原油、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沥青和重油等储运设施。

1.2?本规定所称罐区指炼化企业收发和储存原油、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沥青和重油等储运设施。

1.3新建、改建、扩建石油库和罐区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其中油田企业石油库应符合《石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规定;炼化企业罐区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规定;销售企业石油库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规定。

2职责

2.1?石油库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工程师或专职安全员,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

2.2?石油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2.2.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加强班组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2.2?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措施、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等,定期检查、考核。

2.2.3?对重点防火部位要做到定人、定位、定措施管理;制定应急预案,每季度组织1次演练。

2.2.4?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每月组织1次安全检查。

2.2.5建立安全管理台账、记录、档案,做好基础管理工作。

2.2.6?负责与毗邻单位组成治安、消防联防组织,制定联防公约,加强联系,定期活动。

2.3罐区安全管理作为炼化企业安全管理的组成部分,执行本企业相关管理规定。

3安全管理

3.1?石油库及远离炼化企业的独立罐区应设置包围整个区域的围墙,实施封闭化管理,24小时有人值班。

3.2?石油库及远离炼化企业的独立罐区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严禁将香烟、打火机、火柴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和罐区。

3.3进入石油库、罐区车辆管理

3.3.1?进入石油库、罐区机动车辆应佩戴有效的防火罩和小型灭火器材。

3.3.2各种外来机动车辆装卸油后,不准在石油库内停放和修理。除本企业消防车外,机动车辆未经批准不准进入石油库和罐区。

3.3.3装卸油品的机动车辆应有可靠的静电接地部位,静电接地拖带应保持有效长度,符合接地要求。

4防火防爆

4.1?石油库和罐区应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4.2?储罐区、装卸作业区、油泵房、消防泵房、锅炉房、配发电间等重点部位应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安全标志的使用应符合《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2894和中国石化《HSE标识规范》。

4.3储存、收发甲、乙、丙类易燃、可燃液体的储罐区、泵房、装卸作业等作业场所应设可燃气体报警器,其设置数量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标定。

4.4?靠山修建的石油库、覆土隐蔽库应在库区周围修筑防火沟、防火墙或防火带,防止山火侵袭。每年秋季应对防火墙内的枯枝落叶、荒草等进行清除。

4.5?防火堤容积应符合要求,并应承受所容纳油品的静压力且不渗漏。防火堤内不得种植作物或树木,不得有超过0.15m高的草坪。防火堤与消防道路之间不得种植树木,覆土罐顶部附件周围5m内不得有枯草。

4.6?甲、乙类油品泵房应加强通风,间歇作业的室内油蒸气浓度应低于爆炸下限的4%;连续作业8小时以上的,应低于爆炸下限的1%。付油亭下部设有阀室或泵房的,应敞口通风,不得设置围墙。

5设备管理

5.1?石油库和罐区应根据“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实行“定人员、定设备、定责任、定目标”管理,确保设备完好,实现安全运行。

5.2?完善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其主要内容包括建造竣工资料、检验报告、技术参数、修理记录等;建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巡检记录,制定检修计划等。

5.3检测设备应满足检测环境的防火、防爆要求,经验收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二级以上石油库和有条件的石油库应配置测厚仪、试压泵、可燃气体浓度检测仪、接地电阻测试仪等检测设备。

5.4储罐及附件

5.4.1?新建或改建储罐应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

5.4.2?储存甲、乙A类油品的地上储罐,应采用浮顶或内浮顶储罐,新建外浮顶罐应采用二次密封装置。

5.4.3储罐应按规范要求,安装高低液位报警、高高液位报警和自动切断联锁装置。

5.4.4储罐应按规定进行检查和钢板测厚,在用储罐应视其腐蚀严重情况增加检测次数。

5.4.5?罐体应无严重变形,无渗漏。罐体铅锤的允许偏差不大于设计高度的1%(最大限度不超过9cm)。罐内壁平整、无毛刺、底板及第一圈板50cm高度应进行防腐处理。罐外表无大面积锈蚀、起皮现象,漆层完好。

5.4.6储罐附件如呼吸阀、安全阀、阻火器、量油口等齐全有效;储罐阻火器应为波纹板式阻火器。通风管、加热盘管不堵不漏;升降管灵活,排污阀畅通,扶梯牢固,静电消除、接地装置有效;储罐进、出口阀门和人孔无渗漏,各部件螺栓齐全、紧固;浮盘、浮梯运行正常、无卡阻,浮盘、浮仓无渗漏;浮盘无积油、排水管畅通。

5.4.7?储罐进出物料时,现场阀门开关的状态在控制室应有明显的标记或显示,避免误操作,并有防止误操作的检测、安全自保等措施,防止物料超高、外溢。

5.4.8储罐发生高低液位报警时,应到现场检查确认,采取措施,严禁随意消除报警。

5.5?泵

5.5.1严格执行泵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严禁带故障运行。

5.5.2加强泵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做好泵运行记录。

5.5.3新安装的泵和经过大修的泵,应进行试运转,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5.5.4?泵及管组应标明输送液体品名、流向,泵房内应有工艺流程图。

5.5.5?泵联轴器应安装便于开启的防护罩。

5.6管道

5.6.1?新安装和大修后的管道,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5.6.2使用中的管道应结合储罐清洗进行强度试验,压力管道检测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5.6.3加强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清除周边杂草杂物,排除管沟内积水。

5.6.4?穿越道路、铁路、防火堤等的管道应有套管保护。

5.6.5?管道应有工艺流程图、管网图。埋地管道除应有工艺流程图外,还应有埋地敷设走向图,图中管道走向、位置、埋设深度应准确无误。

5.6.6管道应按规定进行防腐处理,埋地管道时间5年以上,每年应在低洼、潮湿处开挖检查1次。

5.6.7?管道穿过防火堤处应严密填实。罐区雨水排水阀应设置在堤外,并处于常闭状态。阀的开关应有明显标志。

5.6.8石油库内输油管道管沟在进入油泵房、灌油间和储罐组防火堤处,应设隔断墙。油库内输油管线管沟应全部用砂填实。

5.7锅炉等压力容器的安装、使用和维修,按有关规定执行。

6?电气管理

6.1?电气设置与管理

6.1.1?设置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元器件及线路应符合该区域的防爆等级要求;设置在火灾危险区域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保护要求;设置在一般用电区域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长期安全运行要求。

6.1.2?禁止任何一级电压的架空线路跨越储罐区、桶装油品区、收发油作业区、油泵房等危险区域的上空。

6.1.3?电缆穿越道路应穿管保护,埋地电缆地面应设电缆桩标志。通往趸船的线路应采用软质电缆,并留有足够的水位变化余量。

6.1.4?架空线路的电杆杆基或线路的中心线与危险区域边沿的最小水平间距应大于1.5倍杆高。

6.1.5?在危险区域内使用临时性电气装置(包括移动式电气装置)应执行《中国石化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

6.2?电气运行管理

6.2.1?石油库应有完整的电力电缆分布情况和变配电、发电设施、输电线路等电器设备记录。

6.2.2?变、配电所宜建立电工值班制度,且每班不得少于2人;当不设专职值班电工时,应定期巡视(每周至少巡视2次)。

6.2.3?自备发电机每周至少起动一次,每次运转时间不应少于15min。

6.2.4?变压器、高压配电装置、高压电缆、高压器具及继电保护装置应按当地供电部门的要求进行预防性试验。低压电缆每年应测量1次绝缘电阻并进行绝缘分析。油浸式电缆应检查终端头的渗漏情况并及时处理。

6.2.5?高压配电装置的操作应按规定填写操作票,由1人监护,另1人按操作票规定的程序执行,禁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

6.2.6?线路、设备突然停电后,应立即分断其电源开关并查明原因,禁止强行试送电。

6.3?电气检修管理

6.3.1?对架空线路应定期进行巡检,并注意沿线环境情况,遇异常气候时应作特殊巡检。

6.3.2?线路停电检修前,应填写停电通知单,停电线路的开关上应悬挂警示标志牌。对高压电气设备和线路进行检修,须按电业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6.3.3?当在被检修的停电设备附近有其他带电设备或裸露的带电体时,应保持足够的电气间距或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屏障保护措施。

6.3.4在爆炸危险区内,禁止对设备、线路进行带电维护、检修作业;在非爆炸危险区内,因工作需要进行带电检修时,应按有关安全规定作业。

6.4?防雷、防静电

6.4.1?石油库和罐区防雷、防静电的设施、装置等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6.4.2?石油库和罐区应绘制防雷、防静电装置平面布置图,建立台账。

6.4.3?石油库和罐区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进行两次测试,并做好测试记录,接地线应做可拆装连接。

6.4.4?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当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设共用接地装置时,按最小值考虑,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6.4.5铁路装卸油设施钢轨、输油管道、鹤管、钢栈桥等应按规范作等电位跨接并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6.4.6?罐区不宜装设消雷器。

6.4.7?严禁使用塑料桶或绝缘材料制做的容器灌装或输送甲、乙类油品。

6.4.8?不准使用两种不同导电性能的材质制成的检尺、测温和采样工具进行作业。使用金属材质时应与罐体跨接,操作时不得猛拉快提。

6.4.9在爆炸危险场所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脱衣服、帽子或类似物。

6.4.10不准在爆炸危险场所用化纤织物拖擦工具、设备和地面。

6.4.11?严禁用压缩空气吹扫甲、乙类油品管道和储罐,严禁使用汽油、苯类等易燃溶剂对设备、器具吹扫和清洗。

6.4.12储罐、罐车等容器内和可燃性液体的表面,不允许存在不接地的导电性漂浮物;油轮装油时,不准将导体放入油舱内。

6.4.13储存甲、乙、丙A类油品储罐的上罐扶梯入口处、泵房的门外和装卸作业操作平台扶梯入口处等应设消除人体静电接地装置。

7消防管理

7.1?石油库和罐区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国石化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中国石化消防达标规定》,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职消防与义务消防相结合的原则,共同做好消防工作。

7.2?消防组织

7.2.1?石油库应设置专人负责消防管理工作,并指定防火责任人。

7.2.2?石油库按有关规定成立专职消防队或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业务培训、消防演练。

7.3?消防设施配置

7.3.1?消防设施、装备、器材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7.3.2?各作业场所和辅助生产作业区域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安全标志、配置灭火器材。露天设置的手提式灭火器应安放在挂钩、托架或专用箱内,并应防雨、防尘、防潮。各类灭火器应标识明显、取用方便,并按期检验、充气、换药,不合格的灭火器应及时报废、更新。

7.3.3?石油库和罐区应安装专用火灾报警装置(电话、电铃、警报器等),爆炸危险区域的报警装置应采用防爆型,保证及时、准确报警。

7.3.4?按有关规范配置消防车。消防车辆应随时处于完好状态。接到火灾报警后,5分钟内到达火场。

7.3.5?通信、灭火、防护、训练器材和检测仪器等,应满足防火灭火的需要。

7.4?制定灭火作战方案、应急预案,绘制消防流程及水源分布图、消防器材配置图等。

7.5供水系统

7.5.1?消防水池内不得有水草、杂物,寒冷地区应有防冻措施。

7.5.2?系统启动后,冷却水到达指定喷淋罐冷却时间应不大于5min。7.5.3地下供水管道应常年充水,主干线阀门保持常开,管道每半年冲洗一次。

7.5.4定期巡检消火栓,每季度作一次消火栓出水试验。距消火栓1.5m范围内无障碍,地下式消火栓标志明显,井内无积水、杂物;

7.5.5消防泵应每天盘车,每周应试运转一次,系统设备运转时间不少于15min。

7.5.6?泵房内阀门标识明显,启闭灵活。

7.5.7?消防水带应盘卷整齐,存放在干燥的专用箱内,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7.5.8?固定冷却系统每季度应对喷嘴进行一次检查,清除锈渣,防止喷嘴堵塞。储罐冷却水主管应在下部设置排渣口。

7.6?泡沫灭火系统

7.6.1?系统启动后,泡沫混合液到控制区内所有储罐泡沫产生器喷出时间应不大于5min。

7.6.2?泡沫液应储存在0-400C的室内,每年抽检1次泡沫质量。

7.6.3?空气泡沫比例混合器每年进行一次校验。

7.6.4?泡沫产生器应保持附件齐全,滤网清洁,无堵塞、腐蚀现象,隔封玻璃完好有效。

7.6.5各种泡沫喷射装备应经常擦拭,加润滑油,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7.6.6?泡沫管道应加强防腐,每次使用后均应用清水冲洗干净,清除锈渣;泡沫支管控制阀应定期润滑,每周启闭1次。

7.7?消防系统主要组件涂色

7.7.1?消防水泵、给水管道涂红色。

7.7.2泡沫泵、泡沫管道、泡沫液储罐、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产生器涂黄色。

7.7.3?当管道较多,与工艺管道涂色有矛盾时,也可涂相应的色带或色环。

8装卸作业

8.1装卸作业是指石油库码头、铁路、公路的油品收发作业。

8.2装卸作业设施建设、设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8.3装卸准备

8.3.1?应编写装卸作业指导书,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8.3.2铁路槽车入库后,应及时安放铁鞋,防止溜车。

8.3.3?认真核对车船号、油品品名、牌号和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检查车船技术状况和铅封情况。及时采样、化验、计量,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

8.4装卸作业

8.4.1?遇有强雷雨天气时,应暂停收、发、输转作业。

8.4.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工具,严守岗位,防止跑油、溢油、混油等事故。

8.4.3?容器内应避免出现细长的导电性突出物和避免物料高速剥离,铁路槽车卸油结束时,禁止打开鹤管透气阀向鹤管内进气。

8.4.4?铁路槽车卸油,轻质油品应静置15min以上,粘质油品应静置20min以上;汽车罐车卸油,应静置15min以上;油轮和舶船装、卸油,应静置10min以上,若油舱容积大于5000m3应静置30min以上。

8.4.5?铁路槽车装、卸油完成,均应静置2min以上,才能提起鹤管;汽车罐车装油作业前后,插入和提起鹤管均应静置2min以上,鹤管应轻提轻放。

8.4.6储罐汽车接地线的连接,应在储罐开盖以前进行;接地线的拆除应在装卸完毕、封闭罐盖以后进行。

8.4.7?油轮在装卸作业前,应先将船体与陆地接地端进行接地。使用软管或输油臂输送油品前,应进行电气连续性检查。遵循先搭接线后接管,作业后先拆管后拆搭接线的原则。

8.4.8铁路罐车、汽车罐车、油轮、储罐等储存容器,装卸前和装卸后均应经过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进行检尺、测温、取样、拆除接地线等作业。

8.4.9?汽车罐车装卸应有防静电防溢油的联锁措施。静电接地线应接在罐车的专用接地端子板上,严禁接在装卸油口处。

8.4.10严禁喷溅式装卸油作业。装车鹤位应插到距罐底部不大于0.2m处。装车初速度不宜大于1m/s,装车速度不应大于4.5m/s。

8.4.11储罐储液不得超过安全高度,应有防止超装的措施。

8.4.12?当采用金属管嘴或金属漏斗向金属油桶装油时,必须使其保持良好的接触或连接,并可靠接地。

8.4.13装卸作业现场应设置监护人员,加强监督检查,制止“三违”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