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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人民医院票据遗失会计处理规定

2024-01-15 阅读 6646

第1人民医院票据遗失会计处理规定

第一人民医院票据遗失会计处理若干规定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55条第55款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为确保此项工作的严肃性,特制订若干工作规定。

1、票据遗失、复印件等问题由财务处、审计科牵头进行专项审核清理,财务处设立单独辅助帐、分科室(如药剂科、设备科、总务处)罗列,审核内容包括发票遗失、复印件挂帐经济事项的经办科室、经办人,复印件发票的对方单位名称、开票时间、发票号码,经济事项内容(品名、单价、数量、金额等)。财务处挂帐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后进行,会计帐应注明会计凭证时间、号码。

2、专人专项负责核对正常申请汇款的发票、复印件辅助帐,同一张发票有否出现正本复印件,避免重复汇款。

3、统一确定挂帐时间为3个月、6个月等,由各相关科室审核、院领导批准后严格执行。

4、对已到规定挂帐时间,又无特殊情况,由各相关科室提出汇款申请,报请有关部门及院长审批付款,汇款申请单需注明挂帐凭证、时间、发票号码。

5、财务处付款后冲转挂帐的应付帐款,并在辅助帐上注明汇款时间、金额,以备以后查对。

以上规定由财务处、审计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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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人民医院公务票据报销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z人民医院公务票据报销、差旅费报销管理若干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加强公务费用、差旅费费用报销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出差、报销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标准,本着勤俭节约、保证必需、客观合理、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以下若干办法:

一.所有公务事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报销,必须提供所发生费用产生的税务发票或财政监制票据等正规发票,收据、白条、发票复印件、用其他发票代替等一律不予报销。

二.公务事项的费用报销:公务用品的购买,科室应提前向分管院长汇报,由相应职能科室负责办理,原则上业务科室不得自行采购公务用品。

三.因公务事项的招待费,应严格控制招待标准和参加人员,科室应提前向分管院长汇报。

四.出差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的时间、路线到达出差地,提前出差、中途停留、途中转道等原因发生的费用,单位不予报销。严格控制住宿标准:会务通知书明确住宿标准的,按照会务通知标准执行,其他的按照本单位标准执行;由接待单位,会务单位承担住宿费、伙食费的,不再报销住宿费和享受伙食补助。

五.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到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凭票报销;乘坐汽车的汽车票原则上要求车站机打的票据,凭票报销;采用手撕汽车票的,确认情况属实的,按票面价格报销三分之二。出差人员不得租赁车辆出差。出差人员严格控制乘坐飞机。

六.外出进修培训,只报销一次往返车票,中途返回发生的车票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确属公务原因,须提前向分管院长汇报,并经院长办公会同意,方可报销。

七.外出参加学术会议、进修培训等,出租车票,单位不予报销。

八.出差人员发生的订票手续费,火车票订票费报销5元/人次。

九.驾驶员只负责填报本人的交通费,其他公务费用由经办人填报。

十.原则上2周内报销有关费用,如有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1个月。

篇3:第2人民医院票据管理制度

第二人民医院票据管理制度

1、医院使用各种票据,须由财务科派专人向有关部门购买,或由财务科根据业务需要,提供票据种类、格式、数量等内容的印刷计划,经院领导批准,由相关科室印制。

2、财务科指定专人保管票据,出纳不得兼保管或核销票据。

3、票据管理人员负责登记收费票据的购买、发放、核销的日期、名称、起止号码、规格及数量等。票据领取人应对相关内容确定后签字。

4、各种票据只限于规定的业务范围中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不得向外单位转让、借用、代开,不得伪造票据。

5、作废票据要求联式齐全,作废后应在票据上简单说明作废原因。

6、票据的核销。各种收据应以结账单的收据区间号码、存根及日报表为依据进行审核后核销。票据遗失、短少应及时向财务科报告并登记备案。

篇4:公司票据管理制度

公司票据管理制度(五)

为了加强有力会计核算工作,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票据妥善保管,特制定本制度:

一、支票由出纳员专人保管。领用支票进领用人需填写领用支票审批单,由总经理审批并由财务总监认证后向出纳员领用,领用人负责收回相关单据并及时到财务部办理有关报销手续。

二、原则上不准签发空白抬头或金额的支票,如确实需要,应由总经理、财务总监同意,并在支票上填上最高限额,由领用人员负责收回相关的报销凭证,由财务人员核对是否准确。

三、建立支票领用备查簿,依序登记领用人,领用支票日期及注销日期等。

四、对已作废支票,与支票存根放在一起,并加盖“作废”印章后妥善保管。

五、发票由主管会计专人保管和负责核对,建立发票领用登记簿,定期对空白发票及领用的发票进行检查。

六、仓库验收单、领用单每月必须定期核对后,交会计部门入帐,并装订保管。

七、出纳的支出单据,由出纳登记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后,经会计核对后,交会计入帐。

篇5:集团财务票据管理规定

某集团财务票据管理规定

一、发票、非经营性票据由财务经理编号(本数)盖财务专用章。

二、票据由出纳在登记本中签字领取。

三、会计负责开票。上班时间中商家交款出纳才将票据交予会计开票。出纳需复核票据中各栏和金额无误才收款签字,留下记帐联。

四、当日下午4点钟会计与出纳相互监督清点已开票份数、号码、金额,如实存入银行。到银行存款必须保证现金安全,由会计、出纳同行。若有其它原因会计不能同行,出纳应找商场管理人员同行到银行存款。

五、下班前会计将票据交予出纳存放保险柜中。

六、票据开完需领取,由财务经理审核存根联,份数、号码、经手人,经查无漏洞、无差错才能重新领用。

七、公司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按以上规定办理。若违规操作则上报公司总部给予重罚除名。

八、各商场财务室按月将银行存款对帐单交公司总部财务部,每周三、五报银行存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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