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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防监测分监区干警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2024-05-12 阅读 5260

通防监测分监区干警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通防分监区干警职工是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者,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必须熟悉相关安全知识并依法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责任

第1条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指令,严格遵守各类安全规章制度。

第2条协助分监区长搞好分监区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及当班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3条深入现场,遵章指挥,及时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严格管理,狠反“三违”,确保监测工作顺利进行和质量动态达标。

第4条及时巡查所辖范围内的安全情况,对班内发生的安全问题及时向监区或调度室汇报,并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处理,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第5条具体安排工作时,要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安排,杜绝违章指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时,要先处理,后生产,不准冒险作业。

第6条坚持和作业人员同下井、同上井;坚守作业现场,认真负责,及时了解掌握罪犯的劳动改造表现及遵章作业情况。

第7条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实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治监测方面的安全问题,发现重大隐患及时向监区或调度室汇报,确保当班生产任务顺利完成。

第8条做好瓦斯等气体检测仪校验、自救器校验、监测线路的敷设及维修、传感器的吊挂及维修和监测报表的打印及上报的具体管理工作,防止分管范围内各种监测检测仪表因维护管理不到位、测量报表上报不及时而影响生产的现象。

第9条学习和掌握煤矿“三大规程”等业务技术知识,搞好罪犯的安全法规教育和遵章守纪教育。

第10条参与监区的事故分析会、隐患排查会等安全活动,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自觉接受有关人员的监督检查。

第11条对因现场施工监督检查不力、玩忽职守等原因造成的事故及损失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第12条认真完成监区或分监区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责任追究

第13条未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指令,严格遵守各类安全规章制度的,通防监区监测分监区干警职工负直接责任。

第14条未深入现场,遵章指挥,及时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监测工作不到位,通防监区监测分监区干警职工负直接责任。

第15条对班内发生的安全问题未及时向监区或调度室汇报,并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处理的,通防监区监测分监区干警职工负直接责任。

第16条不坚持和作业人员同下井、同上井的,通防监区监测分监区干警职工负直接责任。

第17条未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实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通防监区监测分监区干警职工负直接责任。

第18条未做好瓦斯等气体检测仪校验、自救器校验、监测线路的敷设及维修工作,通防监区监测分监区干警职工负直接或主要责任。

第19条未学习和掌握煤矿“三大规程”等业务技术知识,通防监区监测分监区干警职工负直接责任。

第20条未按规定参与监区的事故分析会、隐患排查会等安全活动的,通防监区监测分监区干警职工负直接或主要责任。

第21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www.qiquhA.com.com

篇2:通防仪器仪表管理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通风区长的领导下负责通防仪器、仪表的保管与管理工作。

二、掌握各种仪器、仪表性能构造、工作原理及技术知识。

三、通防仪器仪表要统一编号,挂牌管理,分类摆放,整齐有序,对精度仪器仪表要专人专用,保持仪器仪表清洁干净。

四、对仪器仪表损坏、报废、丢失鉴定核实,以及新仪器仪表进入,及时在台帐中填清注明,并上报有关领导。

五、严禁仪器仪表乱丢乱放,摆放整齐。

篇3:通防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落实矿山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矿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二、对矿井“一通三防”工作中的问题负责整改和验收。

三、定期检查通风设备、防尘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通风设备、防尘设施安全运行,监督检查综合防尘工作的执行情况。

四、严格执行测风制度,按《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规定进行有害气体检测,以确保达到“职业卫生安全”的有关标准。

五、定期对各类仪器、仪表进行调校和校验工作。

六、根据矿井的通风情况,合理调配风量,确保各用风地点的风量符合要求,杜绝出现通风系统混乱现象,严禁朝通风能力生产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