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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计划部部长安全生产应急工作责任制

2024-02-25 阅读 2360

生产计划部部长安全生产应急工作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在主管副总经理领导下,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3、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

4、主持编制矿井水平、采区及采掘工作面接替的长远规划,月、季、年工作计划并定期对规划(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平?解决规划(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5、组织制定采煤、掘进专业技术管理、施工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和管理办法。监督检查新水平、新采区、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和贯彻执行情况。

6、负责组织并参与采煤、掘进系统重大科技攻关,积极引进、推广采煤、掘进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7、负责抓好采煤、掘时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现规划目标。

8、负责采煤掘进专业的隐患排查工作,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采掘工作面、巷道维修的工程质量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掌握安全动态,督促、指导基层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9、抓好采煤投产、巷道开门、贯通、过老巷等特殊生产环节的安全工作。

10、负责抓好本部门业务保安工作,实现安全目标。

11、参与有关科研工作,负责业务范围内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引起推广,促进安全生产。

12、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人员亲临现场,参与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追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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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生产计划部副部长安全生产应急工作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在部长领导下,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协助部长抓好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3、协助部长建立健全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

4、协助部长编制全矿井水平、采区及采掘工作面接替的长远规划,月、季、年工作计划并定期对规划(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平?解决规划(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5、协助部长制定采煤、掘进专业技术管理、施工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和管理办法。监督检查新水平、新采区、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和贯彻执行情况。

6、并参与采煤、掘进系统重大科技攻关,积极引进、推广采煤、掘进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7、协助部长抓好采煤、掘时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现规划目标。

8、协助部长做好采煤掘进专业的隐患排查工作,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采掘工作面、巷道维修的工程质量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掌握安全动态,督促、指导基层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9、协助部长抓好采煤投产、巷道开门、贯通、过老巷等特殊生产环节的安全工作。

10、协助部长抓好本处业务保安工作,实现安全目标。

11、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人员亲临现场,参与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追查和处理。

篇3:地测防治水部长安全生产应急工作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在矿总工程师领导下,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矿井地质测量专业业务管理和业务保安工作。业务管理包括: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矿山测量、储量管理等项工作。业务保安包括:矿井测量贯通、地质预报、瓦斯地质预报等。

3、负责本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全面负责本部的业务保安工作。

4、组织制定矿井地质测量专业的技术规定、管理办法。

5、负责组织并参与地质测量专业重大科技攻关,积极引进、推广地质测量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6、负责抓好地质测量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现规划目标。

7、经常深入现场,掌握地质测量专业工作动态,对业务保安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指导基层解决地质测量工作中存在的技术问题。

8、发生重大水患事故时,必须亲临现场,协助总工程师制订处理方案,防止灾害扩大,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9、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矿井防治水专业业务保安负全面责任。

10、负责矿井防治水业务保安工作,对矿井水灾事故承担业务保安责任。

1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规定,查明矿区和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

12、制订矿井防治水工程计划,提出防治水装备和技措项目计划,并督促落实。

13、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水害预测预报。

14、组织审查探放水设计和防治水安全措施。

15、参加矿安全检查,并经常检查、督促防治水措施落实情况,检查防治水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

16、收集、积累、分析矿井水文地质资料,组织开展防治水技术科研攻关,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水患问题。

17、参加新建、改扩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的投产验收,对防治水工程进行把关。

18、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时,组织制订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

19、发生水灾事故时,组织人员亲临现场参与抢救,参加水害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篇4:地测防治水副部长安全生产应急工作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在部长领导下,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协助部长抓好矿井地质测量专业业务管理和业务保安工作。业务管理包括: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矿山测量、储量管理等项工作。业务保安包括:矿井测量贯通、地质预报、瓦斯地质预报等。

3、协助部长做好本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及本部的业务保安工作。

4、协助部长制定矿井地质测量专业的技术规定、管理办法。

5、并参与地质测量专业重大科技攻关,积极引进、推广地质测量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6、协助部长抓好地质测量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现规划目标。

7、经常深入现场,掌握地质测量专业工作动态,对业务保安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指导基层解决地质测量工作中存在的技革术问题。

8、发生重大水患事故时,必须亲临现场,协助总工程师、部长制订处理方案,防止灾害扩大,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篇5:通风部副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总工程师和通风部长的直接领导下,大力协助部长搞好“一通三防”的一切工作。

二、积极配合部长抓好气体检测、局扇通风、防灭火、防尘、防瓦斯等日常管理工作,彻底消灭“一通三防”事故的发生和事故隐患。

三、经常深入现场进行检查了解“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指导通风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好“一通三防”事故发生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并对通风安全设备的工程质量、矿井的调配风工作负责。

通风部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负责公司的通风安全技术工作。

二、组织编制规程、措施,解决通风中的技术问题。

三、组织贯彻“三大规程”,对本部工人通风安全技术培训。

四、编制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并监督落实执行情况。

五、负责安全教育、事故追查、隐患处理,开展安全活动。

六、负责参加每月计划会和规程复查。

七、负责编制反风演习、救灾演习、瓦斯鉴定的措施、方案、报告等工作。

八、负责井下配风、通风能力核定、瓦斯治理和通风防尘检查。

九、协助部长搞好“一通三防”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十、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积极进行科技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