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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技术科地质工程师

2024-05-12 阅读 6898

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技术科地质工程师

1、在总工程师和科长的领导下,负责提供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对全矿地质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2、负责全矿地质资料收集、整理、分析、保管工作,负责地质、水文地质安全措施的编制,负责提供采区设计、作业规程、生产和计划编制的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并积极参加上述工作的编审。

3、负责全矿水文地质工作,熟悉水文地质方面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并能认真贯彻执行,熟悉防治水工作程序,并认真开展日常工作,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规律,做好井下突水事故的防治。

4、深入现场,了解地质变化,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重大安全问题应及时向部领导汇报,并参与研究处理。

5、按时做好采掘工程的地质、水文地质和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工作,对揭露的地质变化及时上图、上帐和进行分析。抓好矿井防治水工程设计和施工管理,对可疑地点必须进行探放工作,防止因水患造成安全事故。

6、负责地质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严格按质量标准化要求做好地质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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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地质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地质技术政策,负责矿山部地质、探矿、储量、水文技术安全工作。

2、根据公司要求和生产工程布置需要,制定年、季、月地质、水文、探矿、储量的工作计划和年度总结。

3、组织编写(修改)地质报告、有关专题地质报告及地质资料的技术审核。

4、对地质技术工作进行指导,经常深入第一线,负责井巷地质编录,解决地质疑难问题,并做好记录,为矿山工程施工奠定基础。

5、对违反采矿程序等安全隐患及违反技术政策提出处理意见。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提出安全技术方面的问题,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方面的结论意见。

篇3:井区水文地质工程师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试行)及上级有关防治水工作指示、规定,搞好本井(区)水文地质工作。

2、及时深入现场,进行井上下水文地质观测,掌握全矿井的涌水量变化情况及水文地质情况。

3、要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十六字方针和“防、堵、疏、排、截”安全技术措施,作好水情水害预报和每月水害隐患排查工作。

4、负责编制井下探放水设计,并做好探放水工作总结。

5、负责建立健全各种水文地质及防治水资料。

6、对因本职工作失误造成事故或损失的要负全面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