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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部份三违处罚规定

2024-05-12 阅读 6148

通用部份三违处罚规定

1、酒后入井者罚款100元,并对检身员罚款50元,携带烟火入井者一次罚款300元,并作辞退处理,并对检身员罚款50元;入井人员未戴矿用合格安全帽,一次罚款10元,穿化纤衣服、未穿矿用胶靴入井者罚款20元,并对检身员罚款l0元;如矿库房未能提供合格的衣服、矿帽、矿用胶鞋,将对责任人罚款50元。入井人员未携带自救器和矿灯,领导干部、班组长及特殊作人员未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罚款20元,并对检身员罚款20元。非工作人员严禁乱摸乱动井下机械、电气设备,否则罚款30元。

2、拒绝检查或打骂、报复检查人员罚款100元,特殊工种不持证上岗罚款50元。

3、未经允许,不坚守工作岗位,脱岗、串岗;不服从分配和管理,消极怠工和玩忽职守;从事与本工作无关的其它操作罚款20元;大型设备、要害岗位人员(矿灯充电工、皮带、绞车司机等)脱岗罚款100元。

14、未经允许私自找人带班,对找人带班者按旷工处理,带班者罚款20元,特殊工种不在现场交接班、交班不清楚罚款50元~200元。

4、擅自进入栅栏或有“严禁入内”牌子的地区罚款200元;打开风门不随手关闭,损坏通风设施和安全标志罚款50元,并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停风后,瓦斯员或班长未能及时撤出作业人员罚款100元,如属故意行为罚款500~1000元,并开除。

5、入井人员必须爱护矿灯、自救器,如私拆卸矿灯、自救器;敲砸矿灯、自救器除赔偿矿灯、自救器外罚款50元,出井后立即将矿灯交回矿灯房,否则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50~1000元。

6、不组织召开班前会一次罚款lO元,无记录一次罚款5元。

7、对查出的隐患不安排处理,或调度会议落实的工作不安排处理,未向有关人员汇报,将对有关人员进行100元~300元罚款。

8、井下机电硐室、变电所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违者罚款100元,瓦检员假检、漏检,睡岗罚款500元,并开除处理。

9、任何人不准在井下打架斗殴,违者罚款500~1000元,情况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0、不打招呼、不请假离矿,无故不上班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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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三违处罚细则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真抓实干,严管理,重处罚,确保我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细则。

一、违章指挥

凡是违反操作规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对班组长、队长(洞长)罚款300元,车间主任、科长罚款500元,副经理以上领导罚款1000元。

二、违章作业

(一)民爆物品

1、发放站储存量超标、乱堆乱放,对保管员罚款100元。

2、发放站领取、清退帐物不符,违规发放,对保管员罚款100元。

3、领取、清退、审批手续不全,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4、作业场所乱放、混放,对操作者罚款200元,箱上未加锁,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5、作业场所放炮时未按规定设警戒,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6、中孔爆破,经理或副经理不在现场指挥罚款500元。

7、中孔爆破、拌药、装药、违反规定,对生产副经理罚款300元,操作者罚款100元。

8、进入漏斗、溜井内放炮带料,对操作者罚款200元。

(二)通风系统

1、主扇风机无故不正常开机,对当班责任人罚款100元。

2、采掘工作面一氧化碳超标,对相关责任人各罚款100元。

3、风筒出现破口、断开,打折、跑风、漏风现象,每处对责任人罚款30元。

4、风筒挂置与电线接触每处对责任人罚款30元。

5、风门不按规定关闭,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

6、通风工未按规定每班测风,少测一次对当班通风工罚款50元。

(三)采掘作业

1、作业天井、溜井无安全平台、无梯,对该队队长罚款100元。

2、行人天井无扶手,联巷口无蓖或不符合要求,一项对该队队长罚款50元。

3、作业面有活石、危石未在作业前排险,对当班作业人员,代班长每人罚款100元。

4、浅孔矿房采场不平、采场面距顶板超过2米、无两个安全出口,对该队队长罚款200元。

5、中孔矿房切割井无安全防护设置、无明显警示标志、无照明,每项对该队队长罚款100元。

6、采空区或禁止入内的巷道,无明显警示标志,对本车间主任罚款100元。

7、天井、溜井操作人员未戴安全带,一次罚款100元。

8、所有凿岩未采用湿式作业,每人罚款100元。

(四)机电设备

1、线路乱拉、裸露、明口,每发现一处对该车间主任或队长罚款50元。

2、作业面不按规定使用低压变压器,对该队长罚款200元。

3、低压变压器安装不规范,不打接地线一处对该队长罚款50元。

4、各种开关接线不符合要求,对该队长罚款100元。

5、主运输巷道、掘进、采矿工作面,照明不充足对该队队长罚款50元。

6、线路与风管、铁管、铁梯接触一处对该队队长罚款50元。

7、机电设备、检修停送电,违反规定程序,不办理工作票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对机修、电工组长各罚款100元。

8、违反用电规定,私自使用电炉者罚车间主任100元。

9、气氧焊工操作时,氧气瓶与乙炔瓶不达安全距离(小于3米),使用前、后不妥善存放,对操作者各罚款50元。

(五)提升、运输

(1)斜井运输

1、酒后入坑和出入坑未签到,对本人罚款50元,对代班长、检身工罚款100元。

2、斜井阻车器、挡车门不正常使用,一次对操作者罚款50元。

3、不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者,罚款50元,对车间分管领导罚款100元。

4、摘挂钩人员对连接装置(插销、连环等)安全系数超过规定范围使用,不及时更换,对当班人员每人罚款50元,车间分管领导罚款100元。

5、绞车司机不按规定检查钢丝绳、过卷装置和交接班记录填写不规范,对当班人员每人罚款50元。对存在问题不解决处理,对车间主任罚款100元。

6、蹬车、扒车罚款200元。

7、铲车、农用车未按装废气净化装置,罚款200元

(2)竖井运输

1、竖井乘罐人员超一人对检身工罚款50元。

2、罐笼防坠试验,每月做一次不脱钩试验,并有详细记录,缺一次对车间主任罚款200元。

3、绞车钢丝绳使用超过安全系数规定不及时更换,对车间主任罚款200元。

4、井口与井下电话不通,对车间主任罚款100元。

5、摇台或门帘不能正常使用,对车间主任罚款100元。

(六)劳动保护、防护及其它

1、所有上岗工作不穿工作衣罚款50元。

2、下井工人及坑口一破不戴安全帽,各岗位女工不戴工作帽,罚款50元。

3、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100元。

4、电工操作不穿绝缘鞋,不戴绝缘手套,罚款100元。

5、钻工作业不佩戴防尘口罩,罚款50元。

6、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一次罚款50元,无证上岗罚款100元。

7、分公司工伤事故报表、CO、测风报表在每月20号前报安全部,一项未报,罚安全科长100元。

三、违反劳动纪律

1、上班期间脱岗、串岗罚款50元。

2、上班时间穿拖鞋、坦胸露背罚款50元。

3、上班喝酒、睡觉、看书、读报、干私活、精力不集中,罚款100元。

4、井下或重点设备危险场所烧电炉,罚款300元。

篇3:矿井“三违处罚及区队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区队安全管理考核,加大反“三违”、反事故的力度,提高职工遵章作业的自觉性,最大限度地减少“三违”行为,制定《“三违”处罚及区队安全管理考核制度》,望认真贯彻执行。

“三违”界定标准

(一)严重“三违”标准

1.无规程措施施工、事故隐患未处理冒险作业的;

2.携带烟草、点火物品下井或喝酒后下井、上岗的;

3.瞒报、谎报事故(人身或非人身事故)的;

4.严重空顶作业、违章进入采空区的;

5.爆破拉线距离不够的;

6.掘进工作面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套打残炮眼的;

7.违章进入耙装机工作时耙斗运行区间内的;

8.带电检修电气设备的;

9.保护装置甩掉不用的;

10.强行送电、约时停送电的;

11.开关打木楔或用铜、铝、铁丝代替保险丝的;

12.电气设备严重失爆的;

13.爬输送带、爬车、跳车、蹬钩头、骑刮板输送机的;

14.上下山行车时行人的;

15.斜巷运输不按规定使用保险绳、马蹬连接、不带电放飞车、多挂车、不使用安全设施的;

16.在斜巷中摘挂钩、装卸料不采取安全措施的;

17.无措施运送“四超”车辆的;

18.使用刮板输送机或带式输送机运输爆炸材料的;

19.瓦斯检查员脱岗、空班、漏检、弄虚作假的;

20.甩掉安全监控设施设备的;

21.无措施进入无风区域的;

22.放明炮、放糊炮、违章处理拒爆的;

23.不执行“一炮三检”、放炮不站岗的;

24.电雷管和炸药装在同一容器内的;

25.在一个采掘工作面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的。

26.井巷煤尘堆积超过规定的。

(二)一般“三违”标准

除上述行为外的其他“三违”属于一般性“三违”。

(三)被上级领导查处的“三违”行为或其他特殊情况根据矿安全办公会议决定进行处罚。

“三违”处罚

(一)一般“三违”

井下“三违”给予100元罚款,地面“三违”给予50元罚款,并在本单位接受一般“三违”人员过“三关”帮教。

(二)严重“三违”

给予不低于200元的罚款,并根据集团公司〔2006〕74号文、矿〔2006〕136号文规定进行处罚及电视和大屏幕公示、亲情教育、区队帮教、喊话警示、安全培训、安监处谈话监督“过六关”。

(三)“三违”人员必须在5日内到“三违”罚款收缴处现金交纳罚款,逾期不缴的月底加倍进行扣罚。

区队安全管理考核

区队安全管理考核包括“安全活动”、“技术课”和一般“三违”人员过“三关”。

(一)安全活动

1.活动时间

安全活动定于每周的周一12时30分至13时,时间30分钟。

2.主要内容

(1)认真传达近期矿、公司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会议、文件指示精神;

(2)进行矿及公司内外安全生产形势的教育;

(3)认真总结本区队上一周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下一周的安全工作重点;

(4)剖析近期本单位或其他单位发生的人身或非人身事故,并提出预防措施;

(5)部署下周和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

(6)根据矿有关安排,组织职工观看有关安全生产的知识讲座或宣传片。

3.有关要求

(1)必须由区长或党支部书记亲自主持并签字。

(2)安全包挂人员必须到包挂单位参加该区队的安全活动,向职工传达矿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会议、文件指示精神,通报本矿及公司内外安全生产形势,并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讲话的内容必须写在领导讲话栏内。

(3)三班班长必须亲自填写本班实际出勤人数并在班长栏内签上自己的名字,安排工作时必须向职工详细提出安全方面的要求。

(4)区队安全活动的主持人应在安全活动内容栏内做好活动记录。

(二)技术课

1.技术课时间

技术课定于每周的周二12时30分至13时,时间30分钟。

2.技术课主要内容

(1)认真传达近期矿、公司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会议、文件指示精神、规定措施,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认真总结本区队上一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执行规程措施方面的情况,提出下一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应执行的规程措施;

(3)从技术方面剖析近期本区队或其他单位发生的人身或非人身事故,并提出预防措施;

(4)认真组织职工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施工措施》及煤矿综合安全技术应知应会知识,并进行安全技术知识的考试等。

(5)部署和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技术措施等工作。

(6)根据矿有关安排,组织职工观看有关安全生产的知识讲座或宣传片。

3.有关要求

(1)每周二的安全技术活动必须由区长或党支部书记亲自主持并签字。

(2)技术课必须由本区队的主管技术员上课,课前技术员应做好备课记录。

(3)技术课的授课人应在技术活动内容栏内做好活动记录。

(三)“三违”人员过“三关”

“三违”人员过“三关”是对“三违”人员帮教的有效方法,各单位必须由区长、党支部书记或安全副区长认真组织。

1.区队分析关。组织人要帮助“三违”人员深刻分析发生“三违”的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填写一般“三违”分析记录。

2.区队谈话关。谈话人要和“三违”人员进行面对面的谈话,谈话内容要有针对性,要摆事实,论危害,真正使“三违”人员接受教育,保证按章作业。并填写帮教记录。

3.班组检查关。由区队主要负责人或值班人员主持,让“三违”人员在班前会上现身说法作检查,讲原因、谈认识、论危害、教育自己、警示他人。

4.防范措施。区队领导要帮助“三违”人员制定出严防“三违”行为出现的具体措施。

5.“三违”人员要写出检查或保证书,深刻分析自己“三违”的原因,接受的教训和今后的措施,内容不得少于2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