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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销售部绩效工资核定方案

2024-02-25 阅读 1721

酒店销售部绩效工资核定方案

酒店销售部绩效工资核定方案

根据宾馆的经营方针,在完成每月基础定额的情况下,向员工发放绩效工资,销售部对所属员工发放绩效工资的核定方案如下:

1有以下情况的不享受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处理过失提醒单,严重警告或辞退)。

1.1无故旷工的员工。

1.2迟到、早退累计两次的员工。

1.3请假超过三天(病假除外)的员工。(请假依照人事部规定)

1.4未完成当月的个人销售定额。

1.5接到咨询电话或获得某单位定会或来店消费信息,因未及时追踪联系,导致客源流失。

1.6受到客人投诉的员工。

1.7泄露商业机密。

1.8扰乱价格、争抢客户、恶性竞争、影响团结。

1.9出现严重过失的员工。(依照人事部规定)

2具体评定办法实行计分制度,每个人满分为10分,每扣1分将按不同级别以每个人奖金总额的10%扣除,违反下列条例的员工绩效奖将被相应扣除。

举例:某同志某月奖金总额为200元,当月因违反第3条被扣1分,即扣除奖金20元作为处罚。

2.1非工作时间,无故在酒店公共区域逗留。(1分)

2.2当班时间吃零食或哼小曲。(1分)

2.3当班时间与同事聊天,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1分)

2.4议论、指责同事、影响内部团结。(1分)

2.5在宾馆内部营业场所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如烟头、纸屑等)(1分)

2.6有违纪行为接受到过失单的员工。(1分)

2.7未经允许,不参加培训及宾馆组织的活动。(2分)

2.8在营业场所或办公室抽烟。(2分)

2.9大声喧哗破坏宾馆的安静和工作秩序。(2分)

2.10在公共区域或客人面前服装不整,举止不雅(3分)

2.11不认真填写中班记录,未做好班次交接工作,造成失误。(3分)

2.12未经允许,私自调班次或休假。(3分)

2.13非工作饮酒,与同事争吵、打斗的无绩效工资。(10分)

2.14待客粗暴、无礼,向客人索取小费无绩效工资。(10分)

2.15当班期间内睡觉。(4分)

2.16私自消费宾馆食品或擅自使用客用物品或客用服务设施。(4分)

2.17不按规范的工作程序操作(如:不及时接听电话,不及时取传真,不及时回传确认,不及时发送订单,对所盯会议不跟踪服务,导致客人找不到盯会人协调会务问题)。(5分)

2.18无故怠工,停工,不能及时完成本职工作。(4分)

2.19不服从指挥,拒绝或不能完成任务的无绩效工资。(10分)

2.20下错订单(含订单填写不明确),除赔偿宾馆及客户方经济损失外,扣分。(5分)

3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在部门绩效工资应发总额不变的前提下,给予嘉奖。3.1.无迟到、早退、病事假,且工作认真主动,服从上级的安排,并能出色超前完成本职工作及领导布置的工作。

3.2向客人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合理、周到的活动安排,受到客人的表扬。

3.3努力钻研业务,提高销售服务技能,并能有效的开拓市场,稳定客源,超额完成任务。

3.4对部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

3.5被领导认可并受到表扬。

3.6及时发现问题及隐患,为宾馆挽回损失。

3.7超额完成个人销售定额且无客人投诉。

以上为销售部制订绩效工资核定方案,主要目的在于奖优罚劣,激励员工努力工作,提高主观能动性及销售技巧,保证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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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道路运输管理所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郊区道路运输管理所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为了激励我所全体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政治素质,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提高业务水平,鼓励先进,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热情与良好的工作态度,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绩效工资制度,结合我所实际,经所务会议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指导思想、原则和对象

(一)指导思想:实行领导与群众、平时与定期、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做到考核的客观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改进和完善奖惩激励约束机制,对岗位实施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和方法应符合相应岗位工作特点。

(二)考核对象: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本所正式工作人员。

(三)考核原则: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二、考核办法

绩效工资计算方法分三部分:

a、出勤天数,占绩效工资总额的30%;

b、工作业绩,占绩效工资总额的20%;

c、廉政工作,占绩效工资总额的50%。

(一)、出勤天数以出勤签到表为主,出勤每月达20天以上,全年累计请假天数低于30天的按全勤计算(法定节假日不在计算内),发放绩效工资的30%。

即:每月出勤在20天以上(含20天)的,按全勤发放当月绩效工资,法定节假日不在计算内;

不达20天的,按以下办法计算:

(当月绩效工作总额÷20天)×实际出勤天数

=当月发放绩效工资额

(二)、工作业绩占绩效工资的20%:

a、能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b、所负责的行业无重大责任事故;

c、积极参加市处、区局、所组织的各项培训、文体活动;

d、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服务态度良好,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创新精神,绩效突出。

(三)、廉政业绩占绩效工资总额的50%:

a、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心公益,倡导友善,关爱集体,乐于助人;

b、遵纪守法,符合交通运政人员行为规范;

c、遵守局、所制定的廉政制度,按廉政建设和反复倡廉各项规定做好本职工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廉洁自律好。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认真接收上级领导及社

会各界监督;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发放全年绩效工资:

a、发生“三乱”问题,出现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并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有严重违法职工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

b、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工作秩序,损害集体及群众利益的;

c、拒不接受培训、交流、轮岗安排,拒不参加集体活动及其他工作任务,情节严重的;

d、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纪律处分的;

e、长期请假人员及长期不履行请销假制度休息的。

三、其它事项

a、法定产假、婚假、丧假、因公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b、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所务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四、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z市郊区道路运输管理所

篇3: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范本

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

为加强对全处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管理,正确评价其工作业绩,提高其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的要求,结合本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及目的

坚持公益性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绩效挂钩、实行优绩优酬的原则,坚持正确评价、严格标准、注重实绩、奖惩结合的原则。通过月月考核,充分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为本处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工资、职务升降、交流、辞职、辞退等工作提供客观科学的依据。确实地将考核和测评工作作为鼓励先进、树立正气、鞭策后进、奋发向上,促进发展的激励竞争机制,从而促进全处公证人员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二、考核对象及执行时间

本办法适用于公证处及其主要领导、在编工作人员。时间从年月日起实施。

三、考核的内容和周期

(一)考核内容

1、单位绩效主要考核工作业绩和工作质量,主要涉及执业活动、公证质量、综合管理、满意度等方面的内容。

2、单位主要领导绩效主要考核主要领导在工作成效、依法治处、内部管理、队伍建设、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安全稳定等方面的实绩。

3、专业技术人员绩效主要考核办证收费、办证件数、办证质量、服务态度、工作纪律等方面的实绩。

4、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绩效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服务态度、工作纪律等方面的实绩。

(二)考核周期

主管部门对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绩效考核每两个月为一个考核周期;单位对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每月为一个周期。

四、考核方法及程序

(一)考核方法

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对市公证及其主要领导的绩效考核;

处考核小组由处领导班子成员及办公室主任、监审部部长组成,负责实施对本处个人的考核工作。

(二)单位绩效考核程序

1、单位自评。公证处根据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进行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填写考核量表。

2、民主测评。主要领导在本单位范围内对本周期工作进行述职,考核小组在此范围内对单位工作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职工代表意见。

3、综合评价。考核小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看原始资料、问卷调查、访谈等形式,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按照考核标准,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4、确定等次。考核报告经主管部门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查确定单位等次。

(三)主要领导绩效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公证处主要领导根据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进行自评,撰写自评小结。

2、民主测评。考核小组对公证处主要领导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职工代表意见。

3、综合评定。由主管部门结合单位测评,综合评定考核等次。

4、公示。对综合评定的考核等次在公证处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的,按考核等次兑现绩效工资。

(四)个人考核程序

处考核小组由处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室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实施考核工作。

1、被考核人员须于每月26日前根据各自岗位按照《公证处专业技术人员绩效考核标准表》、《公证处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标准表》、《公证处工勤人员绩效考核标准表》(见附表1、2、3)进行自评,并向考核小组提交此表。

2、处考核小组按照考核标准,结合日常管理掌握的情况对个人自评情况进行审核,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对考核小组综合评定的考核等次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证员提出异议的,由处考核小组进行复核,并书面答复。最终确定等次,兑现绩效工资。

五、考核等次的确定

考核采用百分制,按照各项绩效考核标准或细则评分。

1、单位绩效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三个等次:优秀(90分及其以上)、合格(60-89分)、不合格(60分以下)。

2、单位主要领导绩效考核结果:考核结果由单位绩效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两部分组成,部分100分,其中单位绩效考核占总分的70%,个人绩效考核占总分的30%。

考核根据综合得分确定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90分及其以上)、称职(70-89分)、基本称职(60-69分)、不称职(60分以下)。

3、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绩效考核根据综合得分也确定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90分及其以上)、称职(70-89分)、基本称职(60-69分)、不称职(60分以下)。按考核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15%。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与绩效工资的分配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占50%)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占50%)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固定部分占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其余部分占20%。即基础性绩效工资浮动部分和奖励性绩效工作占绩效工资总额的60%,固定部分占绩效工资总额的40%。

1、绩效工作中体现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固定部分,即占基础性绩效工资的40%,按月发放给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提取基础性绩效工资浮动部分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60%的2%为考核奖励金,作为被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人员的奖励金。

3、主要领导绩效工作水平为本单位绩效工资人均水平的1.5倍。

4、分配办法

(1)、考核结果为优秀:按提取后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浮动部分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0%发放并加上奖励金(奖励金总量÷考核结果为优秀人数);

(2)、考核结果为称职:按提取后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浮动部分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0%发放;

(3)、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按提取后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浮动部分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95%发放;

(4)、考核结果为不称职:不参与基础性绩效工资浮动部分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七、相关规定

(一)待确定的违法行为的处理:

被监视居住、强制收容教

育、强制z、羁押期停发所有绩效工资。经审查核实后,如不构成刑事犯罪未受到行政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补发其停发的所有绩效工资。

(二)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单位目标考核、主要领导考核、职务职级晋升、续聘与解聘的重要依据。

(三)对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单位及主要领导给予表扬;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并找到改进方法加以整改。在单位发生重大安全稳定事件中,党政主要领导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八、组织领导

绩效考核工作关系到公证处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方案要广泛征求职工的意见,并经全体职工审议通过,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布后实施。要严肃考核工作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考核客观公正。

篇4:某公证处积分式绩效工资制度

公证处积分式绩效工资制度

一、基本原则

1、以员工被聘上岗的工作岗位为主,根据岗位技术含量、责任大小和劳动强度确定岗级,以单位经济效益确定工资总量,以员工的劳动成果为依据支付工资。

2、对办理公证、公证事务、其他公共事务计算积分,按照全年积分比例确定奖励工资。

3、总工资不超过当年公证总收入的34%,在编人员和非在编人员分别计算,在编人员不超过20%,主任奖励基金1.5%,年度考核奖2%。

4、主任和其他工作人员分别计算,办证人员和非办证人员分别计算。

5、每月可预发奖励工资,积分和奖励工资年终一次性计算。

二、绩效工资的构成

1、绩效工资由基础工资、奖励工资、其他奖励或处罚(含节日补贴)构成。

2、在编人员的基础月工资包括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基本工资(以劳动人事部门核发的工资单为准)、考勤费(全勤400元)、通迅补贴(主任500元,其他人员300元);

3、非在编人员的基础月工资由以下几项构成:

A、基本工资。其中最低生活保障500元、考勤工资(全勤)200元、通迅补贴300元;

B、岗位工资由工龄工资、专业知识工资和岗位性质工资构成。

(1)、工龄工资。在公证处一年发给工龄工资50元,最高不超过1000元。

(2)、专业知识工资。分为公证员和非公证员。

公证员:未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800元,四级公证员1000元,三级公证员1500元,二级公证员2000元,一级公证员4000元;

非公证员按学历区分: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400元,大专200元,其他100元。

(3)、岗位性质工资。分为办证人员和非办证人员。

办证人员500元;非办证人员中电脑管理员、出纳及窗口档案管理员各500元,会计200元,驾驶员、非窗口档案管理员及其他员工参与卷宗装订、历史档案输入、驾驶的另行计件加发工资。

卷宗装订每个卷宗l.5元,历史档案输入每个文号0.5元,驾驶历程每公里0.15元。出纳及窗口档案管理员请假或因工作需要缺位时由会计、非窗口档案管理员临时代岗并在上述岗位繁忙时协助工作,并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每月补贴200元,管理调查登记簿每月400元,调查补贴每个卷宗10元,加班补贴每日200元。

4、新聘非在编人员由聘用合同确定一个试用期和试用期工资。

三、积分的计算

l、每办理一件公证(含终止、不予办理),承办公证员积2分,协办人员(包括协办公证员,下同)积1分;

2、办理下列公证事项每件按下表予以加分:

公证事项承办公证员协办人员

继承权55

遗嘱105

执行证书105

保全证据105

土地出让(相似多宗同时或连续几天出让计算为一次加分)105

提存105

住房公积金2

其他要素式公证52

其他要素式公证疑难复杂的,承办公证员加10分,协办人员加5分。

3、办理公证事务按下表积分

公证事务承办公证员协办人员

土地出让报名每半天2分

土地预申请一次22

上门服务22

保管遗嘱、遗产等52

指定审批公证事项每个卷宗0.3分,继承、保全证据、遗嘱、提存、执行证书、抵押登记加0.5分。

4、参与公共事务的积分

参加会议每半天5分,参加公共活动如法律咨询每半天5分,参与业务单位调研讨论等每半天5分。

5、主任积分为在编公证员的平均积分。在编公证员一年缺勤在二个月以上的,不参与平均积分的计算。

6、非办证人员的积分参照非在编办证人员(不含公证员)的平均积分并按以下标准确定(非在编办证人员一年缺勤在二个月以上的,不参与平均积分的计算):

电脑管理员为非在编办证人员的平均积分的100%,出纳、窗口档案管理员为90%,会计、驾驶员、非窗口档案管理员为50-80%。

四、奖励工资的分配

l、在编人员。计算所有人员的总积分,并计算每人积分占总

积分的比例,将该比例乘以在编人员应分配总奖励工资即为每人各自的奖励工资;

2、主任奖励基金中不超过1%另行发给主任作为管理奖,其余部分用于奖励其他管理人员及工作特别积极或有重要贡献的人员,也可用于平?分配。

3、非在编人员。计算方法与在编人员相同。一月缺勤超过7天的(年休假抵扣部分除外),当月基础工资部分除最低生活保障外,其余减半发给(考勤费按考勤规定执行),非办证人员另行减发半月奖励工资;一月缺勤超过15天的,当月基础工资部分除最低生活保障外,其余全部扣发(考勤费按考勤规定执行),非办证人员另行扣发一月奖励工资。

五、非在编人员考勤的补充规定:迟到或早退每次扣5元;请事假每月在三天内的,每天扣10元,超过3天少于7天的,每天扣20元,超过7天的,扣发全部考勤费;请病假根据医院证明每天扣10元;旷工每天扣100元,考勤费不足扣减的,在工资中扣减。

六、其他奖励包括:

1、信息简报被部级机关录用的,奖励3000元;被省级机关录用的,奖励1000元;被地、市级机关录用的,奖励500元;被县级机关及本处录用的,奖励50元。

2、调研文章被部级机关录用的,奖励5000元;被省级机关录用的,奖励3000元;被地、市级机关录用的,奖励1000元;被县级机关及本处录用的,奖励500元。调研文章经评选获得荣誉奖励的,按照荣誉的等级予以增加奖励。

七、应分配总奖励工资在扣除基础工资、主任奖励基金、年度考核奖、其他奖???或处罚后确定,年度考核奖发放办法另行制定,其他奖励或处罚根据已有规定或修改后的规定执行。

八、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规定不符,应修改后实施。

篇5:医院非卫技人员学术活动专业培训考核定级年审制度

医院非卫技人员学术活动、专业培训、考核定级和年审制度

1、非卫技专业人员外出参加专业性学术活动,其参加资格、次数、审批手续、费用报销范围和假期处理等,参照卫技人员《外出参加专业性学术活动的规定》执行。

2、外出参加专业培训,以院职能部门收到的有关上级部门的培训班通知为准,不受理个人接收的培训通知单;专业培训内容必须与本人目前所在岗位和从事的工作对口;审批手续先应经本人申请,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再上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3、外出参加考核定级,本人从事的专业或工种必须符合上级人事部门的相应规定;审批手续:由本人申请,有关职能部门推荐,医院批准。

4、外出参加年审,必须与本人目前所在岗位及从事的工作对口,经本人申请、有关职能部门同意后,方可参加年审。

5、凡批准参加学术活动、专业培训、考核定级、年审的,参加前由本人到各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参加后应及时向主管科室提交汇报材料,或向所在科室、班组传达内容。否则,取消今后参加资格。

6、参加市内专业培训、考核定级的,可限额报销培训费,但报名费、活动费、资料费一律自负;培训费限额报销标准: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工不超过300元,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和中、初级技工不超过200元。培训考核时间遇节假日的,不补休;占用工作时间超过7天的,奖金按医院现行规定执行。

参加年审的,凭通知单报销年审费,但资料费、活动费由个人自理,遇节假日不补休。

7、出地级市参加培训学习的,返回后凭培训费、差旅费收据,实行限额报销:高、中级专业人员、高级技工总额700元,初级专业人员、中级或初级技工总额600元;超出部分不报,不到限额标准的则按实报销,报名费、资料讲义费、活动费一律自理。培训期间遇节假日不补休。占用工作时间超过7天的,奖金待遇按医院现行规定执行。

8、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参加指令性学习培训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报销范围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