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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单位安全监督行为考核管理办法

2024-05-12 阅读 9692

工程监理单位安全监督行为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力度,杜绝重特大死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和重大影响事故的发生,减少与预防各类一般性安全事故,充分发挥工程监理在施工现场的监管作用,增强监理从业人员的工作责任心,规范各监理单位对工程现场的安全监督行为,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和江苏省《关于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监理安全责任的通知》(苏建工[2004]458号)及苏州市对监理单位实行工程现场安全监理的规定要求,结合我市工程施工的具体特点和监理工作的实际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建筑、市政公用、线路管道、装修装饰、房屋拆除等工程的监理单位,其在开展监理业务时的安全监管行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监理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一)充分认识安全监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监理安全责任负总责,同时要确定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分管领导和归口管理的部门。

(二)起草编制企业内部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工作导则,确定企业内部各项目监理机构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考核检查标准,并定期、不定期的对所承接业务范围内所有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各项目监理部所采取的安全工作措施等安全监理行为进行考核。

(三)定期开展企业内部的安全教育工作,落实项目总监上岗前的考核,督促各项目监理部必须制定规范的安全监理程序。内容应包括:建立安全技术措施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安全隐患处理、严重安全隐患报告和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力度。

第四条各工程项目监理部的监理人员在对每个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理时都必须做到:

(一)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工程监理规划中,并在监理细则中制定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检查的办法。

(二)认真审查进入工程现场各施工企业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特别要加强对“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的持证上岗审查。

(三)审核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及人员配备到位情况。

(四)审核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

(五)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的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的规定。

(六)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并审查专项技术方案实施前施工企业是否按规定进行论证和向安全监督部门备案,实施中是否由专人负责管理和按方案作业,实施后是否进行交接验收。

(七)审核重大危源公示和告知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实施过程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巡视检查。

(八)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和各种安全设施合格证明及各种安全防护周转材料、安全防范措施的验收、检测与监测手续。

(九)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的查处力度: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同时必须要下达事故隐患整改单(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现场B2表的形式发出);事故隐患整严重的要发出停工通知(以“工程暂停令”现场B1表的形式发出)。事故隐患消除后,现场监理必须对回复单(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回得单现场A5表的形式收回)确认并保存;属停工通知的必须等安全隐患消除后才能以“工程复工报审表”(监理现场用表A6)的形式提出复工申请,批准后方可恢复施工。现场监理在发现与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的过程中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情况紧急时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及时以电话形式向建设局安监站报告,但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补全书面材料。

(十)对发生施工单位拒不整改安全隐患或不停止施工的现象,要及时向建设局安监站报告。

第六条对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监理的行为,实行量化考核的方式,采用计分考核的办法。所计分值将与该监理单位的年度业绩分值相挂钩,与年度信用考核相结合,与我市建筑市场准入与清出制度相配套使用。具体计分标准详见“昆山市建设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行为计分考核标准”。

第七条鼓励监理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行为,对已采取监理措施而施工企业拒不整改安全隐患或不停止施工的现象举报属实的,将采取加分的办法进行奖励;提倡开展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凡被评选为各级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其荣誉证书上将注明监理参建单位,并对监理单位发放荣誉证书,同时将按获奖等级分别给予该监理单位加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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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炼油厂安全监督考核细则

1、消防器材和设施不完好,每项考核扣3-5分;不按期检查消防器材,每台扣2分;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要做到消防专用,违者每次每项扣2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按厂规定划分责任,达不到备用状态,扣维护单位和使用单位各3分。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违者每项考核单位3分。

2、由于管理的原因,使监测仪器、报警设施、在线监测仪器不好用、每一项扣3-5分。

3、各种安全标牌按规定配置,损坏的每处扣2分。

4、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按规定开具有效作业票,做化验分析,采取防护措施,设置监护人,违反规定扣单位5分。

5、凡在车库、工具箱、库房(除专用库房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扣单位3分。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规定》,凡在专用库房以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扣单位3分。氧气瓶和乙炔瓶严禁混储混运,违者考核责任单位3分。

6、装置内的下水井口应按要求进行密封,发现敞口或密封不严的考核单位3分。

7、危险化学品罐车、装车栈桥静电接地不正确使用和损坏,考核扣单位3分。各储罐区防火堤要保持完好,排水阀在不排水时要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堤有孔洞或损坏,排水阀在不排水时处于开启状态每次每项考核单位3分。

8、在易燃易爆区作业,使用不防爆工具,每发现一次考核扣单位3分。

9、未办理手续私接电气设备和电源插座的扣单位10分。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执行大庆石化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违者考核责任单位10分。

10、每发现一处防雷接地线损坏,车间没立即整改和制订整改措施的扣单位4分。

11、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和易燃易爆区,必须开具进车作业票,不戴防火罩和不按规定路线行使,车间不及时制止,一台次扣单位5分。电动自行车严禁进入生产装置区域,违者每人次考核管辖单位5-10分。

12、动火作业要按公司汇报制度进行汇报,没汇报的动火项目原则上不许动火(当日突发的生产问题,必须动火的项目经请示分厂批复的除外),车间擅自动火扣5分。

13、动火作业要按规定办理不同级别动火作业票,动火作业票其中一项填写不正确、火票措施一项落实不到位、火票和化验分析票在时间上不符、代签现象每一项扣5-10分。乙炔瓶、氧气瓶配备的压力表、止回器必须齐全完好,电焊机的零线、接地线和焊接工作回线应按规定搭接在指定位置上,一项不符合要求除考核作业单位外,考核作业所在单位2分。

14、动火作业时看火人必须在动火点10(应15米)米内监火,擅离现场,扣单位5分。

15、动火作业时看火人离开现场时,必须将动火作业票收回,否则扣单位3分。

16、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没有监护人、措施不落实,一次扣单位10分。《同4》

17、各种检维修作业必须办理相关的工作票,不办理作业票作业,每检查发现一次扣5分。

18、员工在厂内违章作业,一人次扣3分,

19、凡是进入装置人员必须按要求劳保着装,违者每人次考核单位3分。建立车间与外来施工单位在车间作业安全的连带责任:如外来施工单位人员在车间作业时不带安全帽、劳保着装不规范、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没有分厂级有效安全教育合格证以及未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没有特殊工种有效证件、除考核外来施工单位外,每检查发现一项扣车间2分。另外,车间应负责对施工单位的各类机具、特种车辆进行检查,不符相关规定的禁止施工,否则除考核外来施工单位外,每项扣车间1分。

20、在装置爆炸危险区域内、主控室室内使用无线通讯设备,每发现一次扣车间3分。

21、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和设施、报警器材、防护器材。没按规定管理每项次扣5分,没按要求对安技装备进行检查和保养每件次扣3分,各装备没有达到备用状态每件次扣5分。(同1)

22、静、动设备、设施及安全附件(包括:塔类、换热器设备类、炉类、反应类、储罐类、工业锅炉、防护设施、照明设施、鼓风机、汽轮机、化工机械类、泵类、化纤机械、机修类、压缩机、启动运输、施工机械及防护栏、扶梯、盖板、平台、走台、防雷和静电链接、其它类等)处于不安全状态,每台项次扣3-5分。

23、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规定》,凡在车库、工具箱、库房(除专用库房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每项次扣5分。(同5)

24、危险化学品罐车、装车栈桥静电接地不正确使用和损坏,扣单位5分。(同7)

25、严禁高处存有对人造成伤害或对设备造成损坏的悬浮物,每发现一次考核单位2-5分。

26、施工现场危险区域,如坑、井等,必须设置危险标志,夜间要设红灯警示,违者考核责任单位3分。

27、吊装作业应严格执行大庆石化公司《吊装安全管理规定》,违者考核责任单位3-5分

28、对在安全管理理念和安全措施有独创,并对安全管理起到积极作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奖励单位5-10分,奖励个人100-500元。

篇3:群众生产安全监督员考核制度

1、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考核分为月度、季度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评比。

2、项目部每月(季)汇总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情况,内容包括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履行各项职责的情况和实绩、问题和建议,报公司工会以备检查考核。

3、月度考核实行百分制,每月底前完成。考核结果要建立档案备查。

4、季度考核。每季度末项目部汇总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履行各项职责的情况、实绩、问题和建议,并对其三个月的履职、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于下一季度的5日前上报公司工会。公司考评委员会对考核情况进行审核后,通知所在项目部对考核合格的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按季发放岗位津贴。项目部每半年统计所发津贴上报至公司工会,由工会财务汇总到行政财务列销。

5、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负责;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日常考核工作由工会、安全管理、人力资源、财务等部门和项目部共同负责。

6、年度评比考核。公司工会每年底对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总结,并结合日常考核,评选、表彰、奖励先进,同时推荐局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7、公司工会组织不定期对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进行抽样检查考核。

8、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所在班组(队)、工点、工序,发生安全事故,应视情节轻重、责任大小,酌情给予其扣除岗位津贴或解聘的处理。

9、参加项目部的安全会议、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安全生产情况。不参加项目部的安全会议,每发现一次扣2分,累计扣完为止。

10、协助项目经理开展对员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活动及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员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不积极开展对员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活动及安全管理工作及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每发现一次扣3分,累计扣完为止。

11、不参与并监督项目部、班组(队)隐患排查和治理,不检查项目、班组(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纠正违章作业。每发现一次扣3分,累计扣完为止。

12、不认真开展对重点、特殊部位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技术状况检查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不进行经常性检查及纠正解决问题、上报情况,敷衍了事,每发现一次扣3分,累计扣完为止。

13、不认真对项目部班组(队)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未能及时发现问题,每发现一次扣1分,累计扣完为止。

14、应积极广泛收集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否则,每发现一次扣1分,累计扣完为止。

15、应积极针对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提出好的建议并督促项目部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否则,每发现一次扣1分,累计扣完为止。

16、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生产安全事故积极组织员工采取措施并立即上报情况,认真迅速组织和参加抢险、救援。否则,每发现一次扣4分,累计扣完为止。

17、认真填写《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手册》,每月要求最少有二次记录。否则,每月只有一次记录扣3分,每月一次记录也没有扣5分,扣完为止。

18、上岗应佩戴黄底红字的“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员”袖标。否则,每发现一次扣1分,累计扣完为止。

19、综合评定:优、良好、合格。90分(含)以上的为优秀;80分(含)至90分的为良好;70分(含)以上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