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路基施工一般安全规定

路基施工一般安全规定

2024-05-12 阅读 6130

路基施工一般安全规定

1、工程开工之前,施工单位要详细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地段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熟知并遵守本工程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及机械驾驶、爆破、瓦斯检测等特殊工种人员,应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戴安全帽、穿拖鞋、赤足者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5、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6、对施工所使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专人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7、施工现场要设置必需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应熟知其性能和使用方法。

制度大全 www.qIquha.com.com

篇2:装修进场施工安全保证书

附件五:进场施工安全保证书

进场施工安全保证书

本人/本公司是ty铺租(商)户指定聘用的装修承建商,对其租赁之单元,就装修改建工程同意以下安全规定:

1、施工人员名单送营运部备案,营运部根据提供的名单核发施工出入证,所有施工人员、装修及装饰材料从指定的货物电梯进出,施工人员一律禁止到其他楼层闲逛。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以及营运部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区域内的防火安全工作。

3、施工现场需配备足够灭火器及临时排风设备,施工照明禁止使用碘钨灯,每具照明灯具不得大于60W,并需安放于远离易燃物品的地方,严禁施工人员于施工现场吸烟。

4、施工中如需动用明火(如电焊、气割等)时,须事先以书面向营运部办理动火许可手续,经双方签证,落实负责人、监护人及施工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5、新设大型设备安装须进行结构负荷计算,并需提交于营运部转交原设计单位审核同意,认为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6、装修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消防烟感器、温感器、消防喷淋系统规范要求及实际使用的需求,保证质量,并不能影响现实消防系统及机动喷淋设置使用的要求。

7、时时教育全体施工人员树立防火意识。不在施工现场或广场内任何地方设置库房保存工程中使用的易燃、易爆、易挥发的材料,施工现场存放量不超过当日用量,不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品代入本商场,不私拉临时电线,不超负荷用电,电器使用完毕后检查是否关闭,确认关闭后方可离开。

8、在进行易燃、易挥发液体作业是,不得与易产生火花的工种交差作业。

9、服从营运部管理,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器材。

10、对本单元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及火警发生后的逃生,自救技能的培训,使其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11、施工期间定期对内部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同时应主动配合有关消防监督机关及营运部对消防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12、在紧急情况下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火灾发生时应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

13、有责任保护火灾责任现场,协助营运部及消防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14、保证本人/本公司及属下施工人员严格遵守管理处的一切管理规定及装修施工管理协议。

15、保证属下施工人员文明施工,如有违反,同意营运部对该人员进行清场。

16、保证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及防火安全,并全权负责施工现场的治安及防火安全工作。

17、保证属下施工人员爱护一切公共设施设备。

18、同意遵守装修管理处罚条例之各项内容。

19、确保施工期间不开启空调设备,并封闭空调风口。

20、如本人/本公司或属下施工人员违反上述保证,本人/本公司愿意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装修承包商签署及盖章:

20年月日

篇3:商场施工防火安全责任书

商场施工防火安全责任书

第号

安保部负责人:职务:

单位:

施工队负责人:职务:

单位:

为了保障施工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本市有关防火安全责任条例的管理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经协商,由工程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订本责任书。

1.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施工队的安全安保工作由队长负责,并与本队工作人员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批评,把安全安保工作贯彻施工始终。

2.施工队应制定"安全防火制度",由队长负责监督执行,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解决,解决不了的应立即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并上报领导部门。

3.施工时,必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易燃物品,动用明火事先到商场安保部办理"动火证",作业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看管,作业后认真清理现场,不留火种。

4.施工现场的灭火器材必须放置在明显位置,不得挪用围挡。

5.保证施工安全用电,各种电器的安装必须由正式电工操作,严禁乱拉电线和超负荷用电,下班时对作业部位进行安全检查,拉闸断电。

6.严禁使用电炉、电取暖具、室内照明禁用碘钨灯,各种照明灯必须与易燃物有0.5米的距离。

7.施工队应指定一名人员负责日常安全安保工作,施工人员应妥善保管好私人财物,严禁私拿公物,未经批准不得动用与本工种施工无关的设备、材料等物品。

8.凡施工所需的各种用电设备及动明火,须在使用前向执勤安保说明大概使用原理并做好防范措施。施工人员须随身携带各种特殊工种的上岗证、许可证,以备检查。

9.对施工队中有违反本责任书者,安保部将做出必要的经济处罚,对情节严重触犯法律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0.本责任书由商场安保部和施工单位监督执行。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施工结束责任书终止。

11.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LH商厦安保部(章)施工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