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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2024-05-11 阅读 1853

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安全是人类最基本的需求,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体现一个单位的人文素质和综合管理水平。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和《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强制性标准有关费用计取和使用的通知》(渝建发〔20**〕265号)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协议书。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取

根据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渝建发〔20**〕265号)的规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定额费用,按时计算费用已在招投标时计取,进入标底),专项费用标准按其他市政工程标准取费,即为该标段工程总造价的0.6%取费,其金额为¥:元(大写人民币)。

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支持、监督,督促施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

2、随时对乙方安全文明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现场记录。

3、督促乙方对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及时协调解决各工地之间、工地与周边群众之间的矛盾。

4、每季度末按国家建设部JGJ59―99标准和对乙方进行考核,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安全文明施工合格与不合格的依据,严禁借考核吃拿卡要。

5、每月召开一次有乙方项目负责人,安全专职人员参加的安全文明生产会议,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6、甲方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直至排除隐患。

7、根据现场的检查记录,确定该标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否合格。根据有关规定,不合格者,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三、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2、严格执行《重庆市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和建议部JGJ59―99标准,并接受甲方和县建设管理部门的检查考核。

3、乙方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①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专职安全人员,确保本单位安全文明生产费用发挥有效作用。

②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③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遇险情,及时启动。

④及时如实向项目经理部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安全事故。

4、保证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5、按照国家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乙方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但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6、乙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由职能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7、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乙方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8、对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9、料场需放炮作业的,必须经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放炮作业,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管理,确保《爆破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10、对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管理使用,必须按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11、项目经理部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乙方要主动接受检查,并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12、运输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车辆、行人、市政设施、专业管线及沿途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防止污染城市,对造成的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13、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文明生产会议,自查自纠不安全因素及隐患,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会议记录上报项目经理部备案。

14、控制噪声,防止扰民。

15、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16、对整个工程中检查出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按《忠县旧城功能恢复工程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承担违约责任细则》承担违约责任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不落实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协议履行,将按有关行政法律法规处理。

2、竣工验收,经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单位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综合评定。评定不合格者,不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其支付的该项费用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在工程结算中扣除。

3、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职责,按《××县××工程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承担违约责任细则》向甲方交纳违约金。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签字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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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商业广场装修施工安全规程操作协议

商业广场装修施工安全规程及操作协议(约定)

1.凡动明火、电焊,除必须开“动火证”以外,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操作证,并有现场监护。同时,周围环境必须清理并配备灭火器。作业完毕,必须检查。

2.必须在单元或商铺内油漆时应严格保管好易燃、易爆等物品,合理使用,用毕及时清理出单元或商铺。

1.砂轮机、切割机不得与油漆、木工同时作业以防意外。如果需同时施工,必须采取严格隔离措施,违反操作协议者,需支付违约金RMB:100-300元。

2.施工时应及时清理残余的包装材料,易燃物品、刨花、木屑等。

3.任何物品严禁堆置在公共部位,违约者将处以违约金RMB:50-200元。

4.在公共地方,如消防通道、走廊、电梯厅工作、每次处违约金RMB:200元。

5.凡使用电器设备,电动工具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定,临时施工电源分控箱必须装有漏电开关,其保护值不应超过30MA,电源导线、插头、插座必须完好。额定容量不得加大,严禁未进经同意使用电热器(包括电炉、红外线取暖器等),违反协议者将处违约金RMB:100元。

6.严禁在公共场所及在单元或商铺内装修施工时吸烟,违反协议者将处违约金RMB:100元。施工区域内发现一个烟头处以违约金RMB:50元。

7.大楼内设置的各种消防器材、设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搬动或移作他用,违反协议者将处违约金RMB:200元。

8.所有进入[**广场]内的器材、材料若需带出,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到管理部开具出门证方可通行,否则一律不准带出。

9.凡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发生殴打、扰乱大厦内治安,将处违约金RMB:200元,性质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10.凡有偷窃行为,按被偷窃的物品价值10倍赔付违约金,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11.严禁随地便溺及不按指定厕所用厕者,将处违约金RMB:500元。

12.没有张贴装修通知书于大门上,每次将处违约金RMB:50元。

13.装修施工时没有关上大门,造成灰尘和气味蔓延至公共区域,每次将处违约金RMB:100元。

14.凡被处以违约金而拒交该款项,管理部有权没收其出入证,并请其离开[**广场],该笔款项将从装修施工押金内扣除。

15.施工违章操作者,未经大厦物业管理部许可,擅自开启空调供水阀门或擅自将空调系统投入运作,每次处违约金RMB:200元。

16.未经管理部批准,搬运货物损坏大厦设施者,视损坏情况决定赔偿金额。

17.未经管理部同意,擅自乘坐客梯者将处以违约金RMB:50元。

18.施工区域不得过夜睡觉,如需通宵值班,须经管理部审核批准,如发现违反上述情况者,管理部有权对其做出处罚,每次将处以违约金RMB:100元。

19.未经管理部同意,擅自使用规定以外洗手间,每次将处以违约金RMB:500元。

20.于大厦上班时间施工发出噪声,导致客户投诉,不听管理部劝阻的,视具体情况处以违约金每次RMB:50-200元。

21.冒用他人出入证者,除没收出入证外,将处以违约金RMB:50-100元。

22.各施工单位新装供回水管、盘古必须由大厦指定的水处理专业公司负责清洗,拒不执行者后果自理(指商场部分)。

租户公司(代表)确认:

盖章:

日期:

物业管理部确认:

盖章:

日期:

篇3:检修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内蒙古兴安铜锌冶炼有限公司

乙方: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外委单位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安全管理协议。

第一条甲方的安全责任

1、甲方需明确告知乙方必须执行甲方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甲方向乙方提供工作现场及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3、甲方对乙方在本公司现场内的施工作业履行安全监督、检查和统一协调管理职责。

4、甲方要对乙方作业前进行技术交底,并如实告之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周围环境及安全防护措施。要求乙方做好作业安全风险分析,制订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核批准后,监督乙方实施。

5、甲方对乙方作业现场要进行巡回检查,发现违章、违规行为,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发现重大隐患,有权停止乙方作业,责令整改,直至符合安全标准。

6、对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管理或乙方有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

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不按规定组织安全文明作业的,甲方有权责令乙

1

方退出现场,并有权决定终止合同的执行。

7、甲方应对进入检修现场的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进行考核、登记。

第二条乙方的安全责任

1、乙方为外委施工作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单位,乙方的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委托人)是本项目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对承接的项目禁止转包、分包。建立健全安全保障管理体系,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或指派现场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对现场监督检查。

2、乙方对所承担的项目必须进行危险源辨识,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将作业人员班组划分情况一并报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3、开工前,乙方必须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受教育人员的名单和考试成绩须报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必须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进行全面的现场安全技术交底,考试成绩报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备案。未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现场施工。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

4、乙方参加作业的人员必须达到以下要求:具备必须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劳动技能,能从事相应专业的工作;乙方对所有工作人员的身体素质、健康状况、精神状况、技能水平、作业中的安全事项负责,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生产的老、弱、病、残和有职业禁忌症人员工作。

5、在作业前应对所在的作业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

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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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乙方应当向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7、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必须限期落实整改。

8、乙方在作业现场进行动火、动土、吊装、有限空间等作业时,要严格执行作业票制度。

9、乙方应在作业现场设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标示牌,并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确需临时拆除、变动的,必须履行审批手续,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变动,并及时恢复或重新设置。

10、乙方作业人员和车辆未经甲方相关部门同意不得进入甲方厂区内活动;如经过甲方同意进入厂区,要在甲方指定的路线和范围内进行作业活动,违者进行处罚。

11、现场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立即进行救援,及时报告甲方,并按要求报告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施工中未遵守国家安全法规造成的事故负有全部责任。

12、对因乙方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质量及人身伤害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第三条:乙方在签订合同、进行安全生产资质审查时,应提供如下证明:

1、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复印件);

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及任命文件(复印件);

4、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及安全操作证(复印件);

5、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登记表(复印件);

3

6、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演练资料(复印件);

7、安全生产条件及近3年来安全生产纪录(复印件);

8、承担工程合同(复印件)。

第四条:为督促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甲方向乙方按照承揽工程合同价的5%收取安全保证金元(大写:)。作为发生事故及损失时追究责任、索赔损失的费用。双方在合同终止后,甲方清退剩余的安全保证金。

1、安全保证金的收缴:

(1)乙方到甲方财务部以现金形式交费,并将收款单附件送甲方安全管理部备案。

(2)从乙方施工合同首付款中由甲方直接扣除,由甲方财务部将扣款单附件交安全管理部备案。

2、安全保证金管理原则:

(1)轻伤事故:每发生1起,扣除20%安全保证金。

(2)重伤事故:每发生1起,扣除100%安全保证金;并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进行处罚。

(3)死亡事故:每发生1起,扣除100%安全保证金;并按照合同总金额的5%进行处罚。

(4)乙方人员行为不规范,导致发生甲方人员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扣除其100%安全保证金,同时根据甲方实际损失发生的费用在合同金额中扣除,合同费用不足,可要求乙方另行赔偿。

(5)由于乙方责任在生产中发生设备(建筑物)损坏和环境污染事故,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扣除100%安全保证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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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乙方要按规定做好清洁文明施工,对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

垃圾按指定地点及时清运处理,否则甲方组织清理,费用从安全保证金中扣

除。

(7)作业中安全管理做得好,无违章处罚记录,工程结束后,凭交款收

据,安全保证金全额返还。

(8)如在作业过程中,违反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在期限内未缴纳罚款,

将在安全保证金内双倍扣除。

第五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规定的双方责任组织作业。如违

反协议条款的相关内容造成的后果,由责任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

中规定的责任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章附则

作业项目:

作业地点:第六条:甲方关于作业项目危险、有害因素应

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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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乙方关于作业项目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八条:本协议自双方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项目验收之日后此协议即告终止。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书与承包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协议书具有优先权。

第十一条: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内蒙古兴安铜锌冶炼有限公司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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