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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2024-05-12 阅读 6637

项目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

(2)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0%。

(3)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2.消防器材的配备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m2配备2只10L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等每25m2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4)24m高度以上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装饰装修工地质量要求标语。

3.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标语。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l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1)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2)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3)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2)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0则,方可动火。

4)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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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项目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

(2)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0%。

(3)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2.消防器材的配备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m2配备2只10L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等每25m2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4)24m高度以上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装饰装修工地质量要求标语。

3.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标语。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l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1)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2)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3)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2)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0则,方可动火。

4)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

篇3:氧化铝厂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目的

为了贯彻执行消防安全责任,确保责任层层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中铝广西分公司氧化铝厂消防安全管理。

3、管理规定

3.1总则

3.1.1氧化铝厂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厂安全防火工作,厂、车同、班组的行政一把手,是所辖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对自己管辖范围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1.2厂、车间设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及义务消防组织。义务消防组织受公司专业消防部门和分厂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调动和领导,进行防火救灾工作。

3.1.2厂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对本厂消防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经常性开展群众性防火安全教育和消防检查,督促火险隐患的整改。

3.1.3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3.2各级人员消防责任

3.2.1厂长(副厂长)职责

3.2.1.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指示精神。

?3.2.1.2组织和领导厂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

?3.2.1.3组织和领导全厂消防安全检查。

?3.2.1.4审定有关全厂防火安全规章制度。

?3.2.1.5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防火安全工作。

?3.2.1.6对重大火灾隐患,采取措施,责成有关单位认真整改。对火灾事故及责任者,认真进行调查处理。

3.2.2车间主任职责

3.2.2.1经常向职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

3.2.2.2责成专人管理、维护、保养消防器材。

3.2.2.3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重大隐患及时向主管领导请示报告。

3.2.2.4发生火灾时,积极组织职工扑救,同时立即报告公司专业消防部门,事后应写出记录报告备查。

3.2.2.5对火灾事故及责任者,认真进行调查处理。

?3.2.2.6领导本车间义务消防组织开展火灾的预防工作。

?3.2.2.7保证本车间内消防器材、设施完整有效。

3.2.3班组长消防安全职责。

?3.2.3.1负责本班组的消防安全工作,认真执行厂各项消防安全规定。

?3.2.3.2负责对新分配的人员进行必要的防火安全教育及消防器的使用技术培培训。

?3.2.3.3指定专人保管好本班组的消防器材和设施。

?3.2.3.4坚持日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发现火灾即组织扑救和报告。

3.2.4厂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责。

?3.2.4.1制定、审议本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办法。

?3.2.4.2贯彻落实上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及有关部门下达和布置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并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3.2.4.3组织和开展本厂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总结推广消防安全工

作经验。

3.2.4.4本着保障生产安全的原则,有计划的、组织有关一人员,按平时、季节、普遍、重点、自查、互查的方式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险隐患。

?3.2.4.5一旦发生火灾,及时组织力量扑救和报警,维持现场秩序,准确为专业消防部门提供情况,组织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协同作战。

?3.2.4.6组织和领导义务消防组织开展工作,不断提高义务消防;

员的防火灭火技能。

?3.2.4.7负责对厂内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管理、检查配置和更换计划的制定和落实。

?3.2.4.8负责向公安消防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

3.2.5厂义务消防队职责。

?3.2.5.1带领群众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制定的法律、法规制度,参加消防业务训练及灭火演习。

?3.2.5.2开展防火宣传,制止和劝阻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提高职工群众自防自救能力。

?3.2.5.3开展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

?3.2.5.4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3.2.5.5维护保养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

3.2.6机动科消防安全职责。

?3.2.6.1负责电气、动力设备,控制设备的防,火工作。

?3.2.6.2在制定机械、电气、动力设备设施的技术操作规程时,应有消防措施。

?3.2.6.3新设备、压力容器和有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安装前必须安

排严格的技术检测和防火安全检查。

?3.2.6.4对设备、备件仓库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3.2.6.5参与对火灾事故的分析调查和处理。

?3.2.6.6参与火险隐患的治理,负责全厂消防栓的维护维修计划的制定落实。

3.2.7技术科消防安全职责

?3.2.7.1负责工艺消防安全,在制定工艺技术规程时,应考虑本流程的防火要求。

?3.2.7.2在制定工艺技术改造项目时应考虑安全防火设计内容。

?3.2.7.3对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来的工艺设计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3.2.8安环科消防安全职责

?3.2.8.1参与制定、审定本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和参加全厂性消防安全检查。

?3.2.8.2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消防部门的防火指令。

?3.2.8.3负责对新进厂工人进行四级防火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考核。

?3.2.8.4负责全厂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检查和管理。

?3.2.8.5负责管理全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2.9技改科消防安全职责

3.2.9.1负责全厂技改项目必须遵循国家有关建设、建筑防火规范,保证技改项目中的辅助消防设施完善,保证技改项目中电力、动

力系统符合防火安全规范。

3.2.10经营科防火安全职责·

?3.2.10.1根据生产需要有计划的购入易燃易爆材料,防止积压超储。?3.5.2负责所属仓库的防火安全管理。

3.2.10.2责保管员,搬运工的防火教育。

3.2.10.3负责按期完成消防器材的购置及更换计划。

4、检查与考核

4.1本制度由安环科负责实施。

4.2本制度由生产副厂长负责检查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