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机房财产登记保护制度

机房财产登记保护制度

2024-05-12 阅读 3516

机房财产登记保护制度

1、机房的日常物品、设备、消耗品等必须有清晰的数量、型号登记记录,对于公共使用的物品和重要设备,必须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借取和归还制度进行管理。

2、机房工作人员应有义务安全和小心使用机房的任何设备、仪器等物品,在使用完毕后,应将物品归还并存放于原处,不应随意摆放。

3、对于使用过程中损坏、消耗、遗失的物品应汇报登记,并对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

4、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允许向他人外借或提供机房设备和物品。

制度大全 www.QiquHa.com.com

篇2:机房财产登记保护制度

1、机房的日常物品、设备、消耗品等必须有清晰的数量、型号登记记录,对于公共使用的物品和重要设备,必须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借取和归还制度进行管理。

2、机房工作人员应有义务安全和小心使用机房的任何设备、仪器等物品,在使用完毕后,应将物品归还并存放于原处,不应随意摆放。

3、对于使用过程中损坏、消耗、遗失的物品应汇报登记,并对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

4、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允许向他人外借或提供机房设备和物品。

篇3:某公司公共财产登记领用制度

公司公共财产登记领用制度

为提高公共财产使用效率,实现格林公司财产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

1、实行公共财产建帐登记制度,凡属公司固定资产范畴内的一切公共财产,由总经办负责按类别造册登记编号,建立完整的固定资产帐册。

2、实行公共财产借用登记管理。总经办在摸清家底的同时,对所属的公共财产按现在借(领)用情况,向使用对象补办借(领)用手续。

3、对已登记借用的公共财产,由总经办安排每年检查核对一次,发现遗失、损坏要及时查明原因。

4、各个办事处的(领)用公共财产的人要用好、管好这些物品,若故意损坏或遗弃须照价赔偿。调离或退休人员应在办理调动、退休手续的同时,将原借(领)用公共财产归还单位。

5、对不属固定资产范围内的低值易耗办公用品,实行领用登记办法,领用数量较大时,应附有书面的领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