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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方案措施

2024-03-09 阅读 4787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方案措施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方案措施

  一、安全生产管理原则:

  (1)安全生产是关系到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全体施工人员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安全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管、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严格按jgj59-2011标准组织施工生产,严格遵循文明施工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安全施工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规程和责任制,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保证施工期间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2)安全管理目标与安全保证体系:

  1)安全管理目标:无重大伤亡事故,无等级火警事故,无重大机械事故。

  2)安全保证体系:建立由项目经理负责,并由专职安全员和各工种的工长及班组长兼职安全员组成的安全和生产管理体系。

  3)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检查,安全布置、安全监督和安全奖励,全体管理人员牢固树立起“抓安全生产一刻不忘,管理安全理直气壮”的观念,做到施工现场出现隐患立即整改,发现违章立即制止,确保达到项目安全目标。

  二、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

  1、贯彻执行本方案及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规。

  2、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3、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4、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负责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实施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5、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不符合要素的要求、施工中出现的隐患,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对上述措施进行复查。

  6、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7、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三、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1、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措施:

  (1)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施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临时用电、支模、脚手架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进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安全交底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防止一般化。

  (2)工地现场道路、上下水及管道、电气线路、材料堆放、临时和附属设施的平面布置,都要符合安全卫生、防火要求,并要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各种机电设备和安全装置和起重设备和限位装置,都要齐全有效;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

  (4)脚手架、井字架和安全网,搭设完必须经工长验收合格,方能使用,使用期间要指定专人维修保养,发现有变形、倾斜、摇晃等情况要及时加固。

  (5)施工现场、坑、井、沟和各种孔洞,要指定专人设置围栏或盖板和安全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各种防护设施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和拆除。各施工阶段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切实做到文明施工。

  (6)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认真做到班前活动,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违章作业,完善安全交接班手续;两种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施工工长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班组每天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并形成记录。

  (7)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各施工阶段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切实做到文明施工。

  (8)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采取三定措施进行处理。

  (9)混凝土搅拌、木工车间等作业场所等,都要采取措施,使环境保护达到标准。

  (10)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雨季和台风到来之前,应对临时设施和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交做好防台工作。

  2、安全生产教育管理措施:

  (1)每周定期一次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群众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2)项目部要建立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制度,要把《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考核、评定工人技术水平的重要依据,考核成绩要记入职工技术档案。

  (3)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学生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严禁事项,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操作岗位。

  (4)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械操作工,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6)班组长必须每天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否则不得进行施工。

  3、安全生产检查措施:

  (1)项目部除应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外,还要组织定期检查。公司每季度、工程处每月组织检查一次,检查要发动是有员工,要有领导干部、技术干部和工人参加,边检查,边整改。

  (2)每次检查要有重点,有标准,有评比、记分,列入本项目部绩效考核内容。

  (3)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销项制度,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时间完成。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方案措施

  1、一般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前,应逐级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并对所使用的现场脚手架材料、机械设备和电气设施等进行检查,确认其符合要求后方能使用。

  (2)施工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操作。如必须上下同时进行工作时,应设专用的防护棚或隔离措施。

  (3)在人行道和人员进出口通道等处,应用钢管和竹笆片搭设双层安全防护棚,两层间隔以0.5m为宜,并悬挂明显标志,必要时应派专人监护。

  (4)高处作业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废料与余料应集中堆放,并及时清除,不得随意乱放或向下丢弃。

  (5)遇有台风暴雨后,对安全设施与现场设施逐一检查,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采取措施。

  (6)施工机械安全:塔吊、砼输送泵、电焊机械等施工机械使用极为频繁,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防止发生事故。

  (7)模板、脚手架体系的安全,模板支撑必须经计算,其强度、刚度稳定性都必须符合要求,脚手架虽然高度并不高,但也要注意严格按施工方案确定的间距、步距搭设,还要重视与建筑物的拉结,并且必须随脚手架的升高而随时拉结。

  (8)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工人劳动强度相对较大,工种繁多,各工种作业将穿插进行,为此工地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做好施工人员生活方面的保障工作,避免因劳累过度而发生工伤事故。

  (9)由技术负责人及时向有关专业工长、班组负责人交底,同时传达至各有关施工操作人员。

  (10)基础施工阶段应注意事项:

  ①施工场地均为砼硬场地,布置排水暗沟,排水通畅,并确保地面积水及雨水不侵蚀基坑。进出口、洞口周边及基坑周边,设安全防护栏杆,栏杆构造应符合临边洞口作业安全要求。

  ②挖土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程序进行,防止损坏桩身。

  ③拟建筑物范围内不堆土或杂物不得随便堆放。

  ④做好各级安全交底工作。

  ⑤装饰施工阶段应注意事项:

  ɑ安排流水施工必须科学合理,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在不安全因素的多工种交叉作业应尽量避免。

  b立体交叉作业时,上下层操作人员之间必须有安全隔离或防护设施。至少应做到不同时在一垂直面上有上下两人同时作业。

  c室内的脚手架,登高工具是安全工作的重点。室内脚手架不能因为临时作业或高度不高而马虎,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登高工具的使用必须防止倾倒等事故。

  d预埋洞、孔、楼梯边、阳台边等必须做好防护工作,防止发生坠落事故。

  e外墙施工过程中应对外挂吊篮等设备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安装时应严格按有关操作规程作业,遇大风时不得施工,施工中应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并随时掌握操作面的工作状况。

  2、高处作业劳动保护措施

  (1)从事高处作业的职工,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技术教育和体检检查,合格才能上岗,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痼病、 晕症等不适宜高处作业的人(特别对酒后施工人员坚决不得上岗),禁止从事高处作业。

  (2)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作业性质和等级,按规定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

  (3)现场施工人员集中处,应在操作层的适当位置设置便桶。

  3、脚手架安全措施

  (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定期检查,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老弱病残者禁止进入工地形成从事作业。

  (2)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

  (3)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规范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泵送砼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5)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6)脚手架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查与维护,安全网应按有关规定布置。

  (7)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连墙杆。

  (8)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并必须开动火证。

  (9)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4、垂直运输和联络措施

  (1)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必须搭设牢固。在接料平台的两侧,除设防护栏杆外,还必须加扎安全立网或竹笆。平台口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2)起吊重物时应绑扎牢固、安放平稳,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的位置绑扎起吊。

  (3)起重吊运作业时,应设警戒线,非吊运人员不得入内,吊臂和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非载人起重机载乘人员。

  (4)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

  (5)采用对讲机进行上下联络,必须由指挥人员专用,不得他人随意乱用。遇有紧急情况时,指挥人员必须立即向工地负责人报告,由工地负责人统一指挥,并采取应急措施。

  (6)现场塔吊在施工前应制订专项作业规程。

  5、洞口临边防护措施

  (1)严禁非操作人员任意拆除或变更安全防护设施。若施工中必须拆除时,须经工地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拆除或变更。施工完毕,应立即恢复,不得留有后患。

  (2)预留洞口的安全防护:

  1)边长或直径为20~50cm的洞口,可用钢筋砼板或固定盖板防护。

  2)50~150mm的预留洞口,可在浇捣砼前用板内钢筋贯穿洞径,不剪断网筋,构成防护网,网格以15mm为宜。

  3)150mm以上的洞口,四周应设防护栏杆两道,护杆高度分别为40mm和100mm,洞口下张设安全网。

  (3)楼梯口防护:

  1)凡楼梯均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张设安全网。

  2)栏杆的材料,可选用钢管或质量合格的毛竹搭设,当楼梯跑边空间距离较大时,应张设安全网或设两道防护栏杆,其高度为40mm和90mm。

  6、施工机械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机械安全防护一般规定:

  1)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与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2)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懂得所操作机械的性能、安全装置。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能排除一般故障和日常维护保养。

  3)工作时,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集中思想、服从指挥、谨慎操作,不得擅离职守或将机械随意交给他人操作。

  4)交付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性能良好,防护装置齐全,生产及安全所需备品配套,并经设备部门和现场负责人认可,方能使用。

  5)起重机行驶与停置时,必须与沟渠、基坑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6)机械设备进入作业点,单位工程负责人应向操作人员进行作业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详细交底。

  (2)塔吊起重机安全操作要求:

  1)本工程共安装有二台塔吊。

  2)塔吊基础必须严格按计算确定施工,,基础旁应有较好的排水措施;塔吊应有较好的接地措施,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3)安装完毕,在无荷载的情况下,塔身的垂直偏差不得超过0.3%,压重配重应符合原厂规定。

  4)起重机各转动机构应工作正常,制动器应灵敏可靠,夹轨器应完好。钢丝绳应符合起重机设计标准,长度满足使用要求,缠绕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起升机构钢丝绳,当吊钩处于最定位置时,卷筒上应至少保留三圈钢丝绳。

  5)起重机控制室内各种指挥灯、电流表、电压表齐全完好。机上应设信号装置,如电铃、喇叭等装置。

  6)起重机必须安装小车行走、变幅、吊钩高度、力矩限制器。配备升降驾驶室的起重机,应安装驾驶室上下高度限位及断绳保险装置。各种装置应保证灵敏可靠。

  7)作业完毕,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吊钩小车及平衡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吊钩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如遇8级以上大风时,塔身上部应拉四根揽风绳与建筑物固定。

  (3)、挖掘机安全操作要求

  1)施工前应做好地质、水文和地下设施的调查和勘察工作,并熟悉施工方案。开挖作业应从上至下分层进行,禁止超越该机规定的作业高度。挖掘机带到工作面边缘,最少保持1m以上的安全距离。挖掘机停置或下班后应离开工作面,斗子须落地放置。

  2)挖掘过程中,抓斗距围护体或立柱至少30cm以上,避免撞击。

  3)进出口料处专人指挥,避免发生事故,挖机回转范围工作面范围内不得站人或人工作业,尤其是土方施工配合人员。

  4)做好挖掘机安全作业交底工作。

  (4)、砼振捣器使用安全要求

  (1)作业前,检查电源线路应无破损漏电,漏电保护装置应灵活可靠,机具各部位连接应紧固,旋转方向正确。

  (2)振捣器不得放在初凝的砼、楼板、脚手加、干硬的表面上进行试震。如检修或作业间断时,应切断电源。

  (3)插入式振捣器软轴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cm,并不得多于两个弯,操作时振捣棒应自然垂直地插入砼,不得用力应插、斜推或使用钢筋夹住棒头,也不得全部插入砼中。

  (4)振捣器应保持清洁,不得有砼粘结在电动机的外壳上妨碍散热。发现温度过高时,应停歇降温后方可使用。

  (5)作业转移时,电动机的电源线应保持有足够的长度和松度,严禁用电源线拖拉振捣器。

  (6)电源线路要悬空移动,应注意避免电源线与地面和钢筋相摩擦及车辆的碾压。经常检查电源线的完好情况,发现破损应立即进行处理。

  (7)用绳拉平板振捣器时,拉绳应干燥绝缘,移动或转向不得用脚踢电动机。

  (8)振捣器与平板应保持紧固,电源线必须固定在平板上,电器开关应装在手巴上。

  (9)在一个构件上同时使用几台附着式振捣器工作时,所有振捣器的频率必须相同。

  (10)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

  (11)作业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好清洁、保养工作。振捣器要放在干燥处,并有防雨措施。

  7、竖向钢筋电渣压力焊接操作安全要求

  (1)电渣压力焊接使用的焊机设备外壳应接零或接地,露天放置的应有防雨遮盖。

  (2)焊接电缆必须有完整的绝缘,绝缘性能不良的电缆禁止使用。

  (3)在潮湿的地方作业时,应用干燥的木板或橡胶片等绝缘物作垫板。

  (4)焊工作业,应穿戴焊工专用手套、绝缘鞋、手套及绝缘斜应保持干燥。

  (5)在大、中天时严禁进行焊接作业。在细雨天时,焊接施工现场要有可靠的遮蔽防护措施,焊接设备要遮蔽好,电线要保证绝缘良好,焊药必须保持干燥。

  (6)在高温天气施工时,焊接施工现场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7)用于电渣焊作业的工作台、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安全适用。

  8、电焊设备的使用安全

  (1)焊接设备上的电机、电器、空压机等要有完整的防护外壳一二次执着线柱处应有保护罩。

  (2)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有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备有消防用品。焊工必须持有效操作证方可作业。

  (3)焊接;气割时必须开动火证,配监护人,及随带灭火器,焊接和配合人员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处坠落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4)高空焊接和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件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5)接地线及手把线均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接地线不得接在管道、机床设备和建筑物金属构架或轧道上,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6)雨天不得漏天焊接,在潮湿地带作业,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7)长期停用的电焊机,使用时,须检查绝缘电阻不低于0。5欧姆,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

  (8)焊钳应与手把线连接牢固,不得用胳膊夹持焊钳。清楚涵渣时,面部应避开被清的焊缝。

  (9)焊接人员须经常检查电焊机的温升,如超过a级60°c、b级80°c,必须停止运转并降温。

  (10)施焊现场的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物。

  (11)作业后,清理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消除焊料余热后,方可离开现场。

  9、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1)、建立健全电气安装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管理。技术部门和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现场值班与维修电工应负责管辖各自职责范围内电气设备及线路正常运行。

  (2)对施工用电进行专项用电设计。编制的设计方案,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使用,安装完毕后,应由工程施工和动力设备部门验收签字。并送安全部门备案,方可投入使用。

  (3)用电设计方案基本内容如下:

  1)主要电气设备的名称、型号、功率和平面布置;

  2)确定电源进线,变(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3)进行总用电负荷计算;

  4)绘制相应地现场用电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5)选择变压器、导线载面以及控制、保护器件的规格;

  6)制定现场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

  7)临时用电工程中,线路与设备安装、维修,必须由持证电工完成;

  电工等级应同工程技术要求相适应;

  8)对于施工现场的电气设施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9)凡是能接触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可靠绝缘与屏护等措施或保证安全距离;

  10)各类导线的选型,应严格保证规定的安全载流量,安装、敷设应保证安全;

  11)所有电气设备的工作性能和绝缘强度应处于完好状态,且在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保护范围内;

  12)所有电气设备应有过载和短路保护,对于垂直运输机械还应有上、下限位,零位启动等安全连锁装置;

  13)起重机械的照明回路应接在起重机总电源开关的外侧,并单独防护,在总开关切断电源时,照明不应断电;

  14)现场重要或危险部位,应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

  (4)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以下电气安全制度:

  1)各内电气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电气安全值班制和交接班制;

  3)电气设备、线路的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制度;

  4)各类电气事故的预防及处理办法;

  5)考核及奖惩规定。

  10、防火安全措施

  (1)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管理计划。工地负责人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应进行防火教育。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焊工必须持有效上岗证件方可操作。

  (2)严禁在建筑脚手架上吸烟或堆放易燃物品。

  (3)屋面、墙面和雨篷钢结构焊接施工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遵守“十不烧”制度,并派专人了望,焊接设备应集中在设备平台上,不得到处乱放,电源线路不得乱拉乱接。

  (4)在脚手架上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应放置在建筑物内,不得放在走道或脚手架上。同时,应先将下面的可燃物移走或采用非燃烧材料的隔板遮盖,焊接完成后,及时清理灭绝火种,没有防火措施不得在脚手架上焊接或切割作业。

  (5)在走道处及每一楼层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每隔两层设消防水栓。

  (6)现场不设生活区,以最大程度的减少现场防火工作压力。生活区设在距现场一定距离的地方,单独布置消防系统,并制定防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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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安全生产管理重点防控措施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项目部安全管理,强化各部门、作业队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观念。坚持以人为本,狠抓事故防范,着重突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为实现2012年我项目大干第二季度各项指标顺利完成,为大干第三季度奠定良好的基础。就我部2012年度第二季度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工作进行总结:主要以现场重点施工部位安全检查、夏季防暑降温和今年防洪度汛工作的部署和安排、安全生产会议及技术交底培训、安全物资采购的投入为主,兼顾了新设备进场的验收和特种作业机械的安全检查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局、路桥公司下发的各种文件精神为契机,认真组织项目部全体职工学习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要求,安排部署2012年第二季度我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员工都能按章操作,按制度执行。项目部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对后续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防控与措施进行落实和防控,对新进场工人组织进行三级教育活动,实行“先教育,后上岗”的原则,对分项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现场施工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强调,要求施工队负责人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明确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二、充分利用局安全管理平台,学习局内各单位的先进管理方法和经验,提高我项目部安全管理水平,同时积极组织我部人员前去天津进行参加培训,做好“三类人员”取证工作,迎接公司领导、局领导莅临我项目检查指导上半年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对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认真整改落实。同时做好今年安全管理危险源的辨识工作,实行安全管理动态化。为后续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安全部充分和各工区、各作业面进行现场沟通,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落实,确保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现场实行定岗责任制,检查机械设备的灵活性,安全性和可操作性,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对于预制场、项目部和桥梁下部施工各部位临时用电进行了彻底检查,要求线路老化、存在隐患,必须定期检查和彻底更换的原则,定期进行职工宿舍和预制场的工人宿舍安全检查。

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重点监控:项目部四台龙门吊、桥梁施工队自己使用的起重吊车,预制场和桥梁施工队的电工、电焊工种等。定期组织进行龙门吊电机、轨道夹片、制动部位进行重点检查,使特种设备在可控、安全的状态下运行。禁止酒后驾车和违章操作等现象,杜绝安全隐患。坚持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的原则。

五、加大安全投入力度,确保工地安全生产物资能够满足施工要求,同时对施工现场破坏的各种安全警示牌,现场防护进行维护和维修,加强对取土坑的安全标准化防护工作,下发各种文件进行强调进入夏季施工安全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增设各种危险源告知牌、单元预警牌和标识标志。更换多出现场临时老化电线,同时加强项目部宿舍和预制场活动板房安全消防设备,使安全投入满足施工进度需要。

六、加强对项目部库房的安全管理,检查材料的堆放情况,并按规定进行了仔细的检查,使之在规范可控的环境下运行。

七.重点强调夏季防暑降温措施和2012年夏季我项目部防洪度汛工作的部署和安排,及时进行应急预案工作的演练和筹备,准备充足的防汛物资,顺利都过第二季度安全汛期,确保二季度大干完成。

在下一季度,安全管理的重点侧重于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高空作业人员、起吊作业、夏季防暑降温防洪度汛重点工作的落实和执行,临时用电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查,实行主要领导分区域管理,安全部加大隐患检查和现场监督落实的组织体系,确实落实我项目部“四个体系”建设的根本保障和实施,进一步夯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做好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证安全的投入,使安全生产在可控、有序的状态下运行。

一、第三季度安全生产管控计划: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加强对施工作业队安全常识教育,坚持不懈地做好新入场人员的三级培训教育,并利用业余时间或下雨天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员员每天上岗前进行“班前会”教育工作。及时就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隐患进行召开生产会议的形式落实整改。

2)施工现场重点管控计划

施工作业面的不定期隐患排查、路基土方施工、桥梁下部结构、小型预制件的运输和安装、预制场、梁板张拉和压浆、梁板运输和吊装安全施工管理、车辆道路交通以及场内运输、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桥梁下部结构混凝土浇筑过程的安全管理、夏季取土坑深基坑安全管理、路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预制场龙门吊和拌合站的规范操作操作。

3)生活营区域、办公区域安全管控计划:

?①?生活安全用电

?②?防火灾、防食物中毒和触电

二、?第三季度安全生产管控措施:

1.教育管控措施

①对施工人员安全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新入场人员安全教育、班前会教育。特别对高空作业、起重、吊装和梁板运输施工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②要求每个施工班组在进行每天施工前,现场安全员首先进行班前会教育,对周边环境的隐患进行排查,确认无不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施工,如有不安全隐患,必须先排除隐患再进行施工。

2.现场管控措施

①(桥梁下部结构施工)高空作业施工、起重吊装、脚手架施工,严格按照高空作业管理规定进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坚持日检查、巡查,检查作业面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到位,使一切不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②施工便道交通:进入夏季农忙时期,道路交通也是我们控制的重点,项目部、施工队所有车辆要严格进行机械日常保养,加强值班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重点强调因下雨路滑、雾气大、视线不清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刻送上下班工作,并且严格控制施工区域机械设备的行驶速度。施工便道“超车”现象。禁止出现酒后驾车和违章操作等不良现象。

③现场的施工用电:施工用电严格执行项目部施工用电管理制度。要求专职电工每天对各用电部位进行巡视、监督检查,发现有隐患及时进行维修更换,配电柜必须上锁,必须有防雨措施,必须要有接地措施,线路有问题必须有专职电工人员进行处理,非电工人士不得擅自进行处理。

④在施工现场混凝土浇筑过程中,要求现场施工负责人进行班前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是否规范,机具安全保护措施。加强施工设备的安全检查,加强现场施工夜间施工照明设施。

⑤路基施工:要求现场专人指挥车辆,同时夜间施工要求充足的照明设施,指挥人员车必须穿反光背心,手持手电筒,与机械车辆保持一定距离,防止出现碾压事故,做到定期进行设备机械的保养和维护工作。

3.生活营区域、办公区域安全管控措施

①生活用电:生活用电一定要按照项目部施工用电管理进行管理,专职电工和专职安全员对生活区的线路进行排查治理。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②防火、防中毒和防触电的管控:为确保安全文明、环保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求各部门、施工作业队加强防火工作。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热水器、热的快等热水设备,如使用电源要做到人离电关;要对使用电路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及时更新老化电路及容易出现问题的线路,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实现安全目标

徐明高速公路第八合同段工程项目部在大干第三季度内无轻伤无事故。真正保障全体员工身心健康,实现最佳的健康安全状态。

徐明高速公路质量安全环保部

2012年6月20日

篇3: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各科室:

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贯彻执行我站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和基层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处置突发性事件能力,确保政治安定和治安稳定,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站工作实际,现制定2015年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平安交通”为载体,加强保障队伍建设,努力做好社会保障工作,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站安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充分发挥本单位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的一年。

二、工作重点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和谐社会理念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工作要求,坚持业务工作和安全生产两手抓、两手硬。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切实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办好自家事、尽好自家责。

(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平安交通”建设活动,认真履行本单位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承担的工作职责,为“平安交通”建设做出积极贡献,全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三、工作目标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健全落实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职工的法制观念,充分发挥科室主要负责人的带头作用,根据本科室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本科室的员工进行法制教育,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

(二)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凡影响安全稳定的事件,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办公室。

(三)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对各类矛盾纠纷做到及时排查梳理,认真调处,防止矛盾激化。

(四)完善谈心制度,引导职工向健康、文明、守法的方面发展。

(五)加强教育,预防为主。要采用悬挂标语、制作展牌等多种形式进行防火、防电、防毒、防交通事故等方面教育,不断提高职工、司乘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避免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六)避免工作范围的越级*、重复*、群体*等异常*事件的发生。

(七)本单位干部职工没有发生参与“*”、*、黄赌毒等社会丑恶行为。

(八)防止本单位干部职工发生职务违法犯罪活动。

(九)积极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做到内部安全防范机制完善,成效明显。

(十)加强对用火用电安全的管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排除一切安全隐患。

(十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打牢基层工作基础,加强综治工作的规章制度建设,提高全站职工工作效率及业务水平能力,增强开拓创新意识及敬业务实精神。积极创新工作思路,认真总结经验,推动全站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站长杜彦仲任组长,副站长尹吉明、谷晓光、刘勇任副组长,马建明、韩建明、梁丽霞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二)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宣传创建安全稳定的目的和意义。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让“学法、懂法、守法”成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为,提高自防自治意识。

(三)深入开展普法活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健全落实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增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防范能力,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处理好干部职工反映的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为人民服务水平。

(四)完善机制,注重长效。要将综治纳入劳动保障工作重要内容,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充分发挥和调动本单位职能作用,切实做好信访工作,畅通举报投诉求助等表达意见渠道。把维护稳定的关口前移,注重源头治理,着力提高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妥善协调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最大限度地借助社会力量,做好群众工作、妥善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不断提升工作层次和工作水平。

五、工作措施

(一)要加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力度,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一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加大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投入,改善安全设施,更新安全技术设备。二是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凡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部门,都要把安全监督管理纳入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切实抓紧抓好。三是明确各科室的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有关科室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协调、解决。四是明确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安全生产涵盖全站的方方面面,只有在全站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才能有效提升全站安全生产意识。要提高各科室负责人的意识,我站要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具体方案,强化对职工的学习教育。各科室要把对职工的安全学习列入日常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开展监察,督促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建立科学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安全生产是各科室责无旁贷的工作,各科室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的工作日程,明确责任,制定方案,强化监督职能。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我站劳动保障体系,为职工提供基本的劳动保障。要在我站建立覆盖全站劳动的保障体系,要引导所有职工都参加社会保险。

二〇一五年一月一日

篇4:矿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制度

第一条?公司所属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二条?公司矿山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并按照国家规定经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批准开工生产。对已经在进行生产的,要进行安全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条?矿山建设工程必许按照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后,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验收,并须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参加;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不得投入生产。

第四条?各生产车间或作业面必须有与外界相通的、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和通讯设施。每个矿井必须有两个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间的直线水平距离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

第五条?各生产车间开采必须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条件,执行开采不同矿种的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并在进入生产现场入口处醒目地树立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第六条?各生产车间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在规定的期限内,应当予以保护,不得开采或者毁坏。

第七条?各生产车间使用的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不得使用。

第八条?各生产车间必须对机电设备及其防护装置、安全检测仪器,定期检查、维修,保证使用安全。

第九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要会同各生产车间必须对作业场所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和井下空气含氧量进行检测,保证附合安全要求。

第十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要会同各生产车间必须对下列危害安全的事故隐患采取预防措施:

(一)冒顶、片帮、边坡滑落和地表塌陷;

(二)瓦斯爆炸、煤尘爆炸;

(三)冲击地压、瓦斯突出、井喷;

(四)地面和井下的火灾、水灾;

(五)爆破器材和爆破作业发生的危害;

(六)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害物质引起的危害;(七)其他危害。

第十一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要会同各生产车间对使用机械、电气设备,排土场、矸石山、尾矿库和矿山闭坑后可能引起的危害,应当采取预防措施。

第十二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要会同各生产车间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三条?各生产车间厂长、主管副总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公司综合管理部对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公司总经理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总的管理责任。

第十四条?公司定期向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发挥职工的监督作用。公司职工必须遵守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职工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十五条?公司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生产安全的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公司违反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工会有权要求企业行政方面或者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公司召开讨论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工会代表参加,工会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公司工会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机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公司行政方面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公司生产管理部汇报公司领导后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七条?公司矿山生产车间必须向职工发放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八条?公司各矿山生产车间不得录用未成年人从事矿山井下劳动。

第十九条?公司矿山生产车间对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得分配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

第二十条?公司综合部负责组织各生产车间落实制定矿山事故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安全保卫部参与督促检查。

第二十一条?公司建立由专职或者兼职人员组成的救护和医疗急救组织,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和药物。在条件限制的情况下,充分与所属地政府和医疗机构合作。

第二十二条?公司必须从矿产品销售额中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分配给各生产车间。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必须全部用于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挪作他用。由公司综合部、安全保卫部会同财务部共同管理费用的使用。

第二十三条?公司各生产车间要无条件接受政府安全生产坚督管理部门对矿山安全工作行使下列监督职责:

(一)检查矿山企业和管理企业的主管部门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参加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三)检查矿山劳动条件和安全状况;

(四)检查矿山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五)监督矿山企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情况;

(六)参加并监督矿山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职责。

第二十四条?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矿山安全监督人员有权进入公司任何矿山生产车间,在现场检查安全状况发现有危机职工安全的紧急险情时,根据要求各矿山生产车间要立即处理。

第二十五条?如发生矿山事故,公司各部门必须立即组织和无条件地参与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如实报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

第二十六条?如发生一般矿山事故,由公司负责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七条?如发生重大矿山事故,公司所有人员必须无条件接受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会和矿山企业按照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八条?公司对矿山事故中伤亡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给予抚恤或者补偿。

第二十九条?矿山事故发生后,应当尽快消除现场危险,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现场危险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篇5: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考核办法措施

一、为加强对我矿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井长、队长、班组长及五大特员)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和考核工作,督促各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各自安全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煤矿安全发展,依据煤矿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煤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安全管理人员对其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工作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各岗位职工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同时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

?三、考核对象

?对煤矿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井长、队长、班组长及五大特员)以下简称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考核,适用本办法。

?四、考核方法

?1、煤矿成立以矿长为首的各分管人员逐级考核,组成考核小组进行最终考核。

?2、所有被考核人员均采取考核人自我述职报告和综合评判的方法,每季度、年终进行一次;

?3、述职报告:须按规定时间要求交书面述职报告给所属考核领导(本次考核期的工作完成情况等);

?4、上级综合评价:采用级别评价法,即直接领导初评打分、考核领导复评打分的方法。

?五、考核时间

?1.季度考核:于每季度的倒数第四天前将个人本季度的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季度的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于下季度的3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考核小组核终评后,报煤矿备案;

?2.年度考核:于每年12月25日前将个人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年度个人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于12月30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考核小组核终评后,报煤矿备案。

注:由煤矿相关人员将考核资料整理归入员工个人档案。以年度考核成绩为准核发年终奖金。试用期不参加年终考核。

?六、考核内容

?1.岗位职责考核

?指对被考核管理人员要担当本职工作、完成上级交付出的任务中所表现出的业绩进行评价。基本要素由工作目标、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紧急问题的处理等构成。

?2.能力考核

?指对具体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经验性能力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管理能力、专业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等经验性能力以及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效率、方法等。

?3.品德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勤惰、协作精神以及个人修养等构成。

?4.学识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相关知识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管理学识、专业知识以及其他一般知识等。

?5.组织纪律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纪律性以及其他工作要求等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遵纪守律、仪表仪容、环境卫生等。

?七、考核标准

?1、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考核扣分记录,以自然年度1年为考核扣分周期,满分为12分。在考核周期内未扣完12分者,不计入下一次扣分周期;但是扣分记录将作为下一考核周期扣分参考条件。

?2、根据煤矿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情节的不同,将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等级,其对应的考核扣分标准分别为12分至9分、9分至6分、6分至3分、3分至1分,本考核扣分标准在阶段内只包括上限,不包括下限。

?3、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一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12分至9分。

(1)造成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安全生产死亡责任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3)造成连续三年发生安全生产死亡责任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4)拒不执行监管(监察)部门安全生产指令,拒不接受安全检查,情节严重的(扣矿长)。

(5)因同一采掘地点发现存在同样(或类似)事故隐患且一年内连续被监管(监察)部门下达2次以上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指令的(扣矿长1/2、责任副矿长)。

(6)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性质特别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7)对他人检举揭发“三违”的行为进行打击报复的(扣打击报复者和相关人员)。

?4、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二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9分至6分。

?(1)造成一人死亡事故或三人以上重伤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不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行业安全技术质量规范设计、施工、作业或弄虚作假,造成事故隐患突出的(扣矿长1/2、技术负责人)。

?(3)未按时完成监管(监察)部门下达的整改指令要求,又不向安全监管部门提出书面延期申请或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复查、验收申请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

?(4)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又不及时上报或瞒报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明确,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

(6)新增、替换采掘头面未经过安监部门审批擅自组织生产的(扣矿长、技术负责人)。

(7)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组织生产的(扣矿长1/2、责任副矿长)。

?(8)安全检查时弄虚作假逃避监管,情节严重的(扣矿长)。

?5、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三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6分至3分。

(1)因违章指挥或制止违章行为不力,造成轻伤以下生产安全事故的(扣矿长1/2、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不严格执行安全技术审批制度或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设计、规程、措施安排作业的(扣技术负责人)。

(3)对“三违”或危及安全的事故隐患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按相关规定处理和汇报的(扣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4)不按规定组织安全检查和召开安全办公会议的;不按规定组织班前安全会的;对各类规程措施不按规定组织职工学习的(扣责任副矿长)。

(5)不按规定记载、汇报各类事故或不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重要文件及指令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

?6、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四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3分至1分。

(1)违反国家、省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或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不积极配合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或在检查时提供虚假情况,情节较轻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3)煤矿企业安全目标管理未层层落实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4)其它一般违章的(扣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7、煤矿企业管理人员有2种及以上违规安全生产行为的,应分别计算、累计扣分。

?八、考核结果的应用(工资指基本工资)

?1.季度绩效考核

?季度考核成绩将作为被考核管理人员年终评比以及职务和工资升降与奖金的重要依据。当煤矿编制内各级岗位遇有空缺或扩编增加员工额时,凡考核成绩优异人员将予先递补。

(1)考核成绩为A级者,当月工资额多发原有工资的5%;

(2)考核成绩为B级者,当月工资额多发原有工资的2%;

(3)考核成绩为C级者,享受全额工资;

(4)考核成绩为D级者,当月扣除工资额的50%,并给予留用三个月处理。如下季度考核不合格,给予辞退处理;

(5)连续3个季度考核成绩为A,或全年累计3个A者,下年工资额增加5%;

(6)全年业绩考核成绩达到4个A者,下年度工资额增加10%。

?2.年度绩效考核

?年度考核成绩主要应用于被考核管理人员职位升降使用,煤矿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升降考核。

(1)年度考核成绩为A级者,享受A类年终奖;

(2)年度考核成绩为B级者,享受B类年终奖;

(3)年度考核成绩为C级者,原有职务、工资不变,享受C类年终奖;

(4)年度考核成绩为D级者,给予降职或降薪处罚,不享受年终奖;

?九、具体要求和规定

1、针对煤矿管理人员违章行为扣分的多少对其采取警告、严重警告、强制学习和考试、停职、不准在本区域内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等措施。

?2、对累计扣分达12分的管理人员不准在本矿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同时,将视具体情况提请有关部门吊销该人员相关的资格证书。

?3、对累计扣分达9分的管理人员,将予以停职3个月,并进行安全生产强制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恢复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内不予消除。

?4、对累计扣分达6分的管理人员,将予以严重警告,将予以停职1月,并进行安全生产强制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恢复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内不予消除。

?5、对累计扣分达3分的管理人员,将予以口头警告,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内不予消除。

?6、在一个考核扣分周期内安全管理人员累计扣分达到9分的,即为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继续从事煤矿管理工作。

?十、考核纪律

?1.考核人考核时必须公正、公平、认真、负责,不可对相关部属予以过高评价;考核人不负责任或利用职务之便考核不公正者,一经发现将给予降职;

?2.各管理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极应付、敷衍了事者,一经查实,将给予免去全月奖金;

?3.考核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被考核管理人员未按时交总结及计划者扣除考核总分的10%;不按时报送考核表考核人,扣其考核总分的15%;

?4.扣分必须要有依据,做到认真、客观、公正;

?5.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总分的50%扣分。

本办法自二0一一年三月一日起实施

宣威市*****煤矿

二0一一年三月一日

煤矿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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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单位:

?审批时间:

考核责任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