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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楼厨房防火安全细则

2024-03-09 阅读 5469

酒楼厨房防火安全细则

酒楼厨房防火安全细则

1、指定专人检查安全,检查中要求认真尽责,切忌走过场。

2、指定专人点火,非专人严禁点火。

3、不用炉灶时必须先关闭煤气阀,切闭鼓风机电源开关,最后切断总气源开关。

4、使用炉灶时,先开总气阀开关,再开鼓风机,后再微开炉灶煤气开关同时点火,最后慢慢开启炉灶鼓风机开关并调至合适风量,使用部分炉灶时,只开启使用部分的煤气开关和风机开关,其它的则保持完好的关闭状态。

5、炉灶使用中现场必须有人看管,严禁无人看管使用炉灶。

6、点火程序:点火前检查炉堂内有无煤气,有煤气时不能点火,气瓶有无漏气开关是否正常,有漏气或开关不正常时立即报告主管,以便及时修理更换,严禁自行处理或置之不理。

7、蒸饭使用炉灶时,先开总气源开关,再开鼓风机开关,后引然火种再将火枪伸至炉堂,同时微开蒸饭柜煤气开关,点燃炉堂后即刻开启风机开关调到合适风量(火苗为青色),关好炉堂门,放好点火枪。

8、炒炉、煲汤炉先开总气源开关再开鼓风机,后将燃烧的纸屑置于炉膛内,同时微开煤气开关,点燃炉膛后即刻开启风机开关并调到合适风量(火苗为蓝色)。

9、点火后设备开关失效的处理:先立即关总气阀,再关炉灶气源开关加风机开关,再切断鼓风机电源,上报主管检修,使用柴油炉灶同样照上述办法操作。

10、油烟过滤网,烟罩接油槽每餐后必须抹掉网上的油星,每周彻底清洗滤网一次。

11、上烟道每月必须清洁一次。

12、电插座不工作或工作不正常时,不准自行拆动或修理,应通知主管派人检修。

13、用水清洗墙壁时,不准淋湿电插座,严禁用水冲洗电插座及用电设备(鼓风机、保温柜、消毒柜、烤箱、绞肉机、冰柜等各种电器设备)。

14、不要将汤水滴在保温柜的电插座上。

15、锅达到一定的高温时严禁倒油酒。

16、熟油不能放在高温的灶台上。

17、油桶不准放在灶台旁边。

18、厨房与气房严禁吸烟。

19、除点火外,不准将打火机、火柴,化装品(尤其是摩丝)带进厨房.。

21、火警电话119,发生火警时应先救人和撤离,同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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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程施工安全文明用电防火处罚规定细则

一、生活区

1、照明用电

工人宿舍照明统一由项目部架线并设置照明灯具,同时配给每个班组长一个插座供工作照明和泡茶使用外,原则上不做其它供电,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须先征得施工长同意后,由电工负责接线,班组不得私自接线。严禁使用电炉及钨丝灯烘烤衣物、电热棒烧水冲凉、电饭锅等违章电热器材,以保证安全用电。凡违反上述规定者,除没收用电设施外,可并处警告直至500元以内罚款。

2、治安管理

生活区设立门卫值班制度,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各班组工人凭花名册校核出入大门,来访人员须做登记(且须在休息时间方可访友),并须于晚上22∶30前离开。各班组工人在其它班组宿舍无人情况下不得进入其宿舍内,违者以盗窃论处。除加班外,一般情况下大门开放时间为6∶00-22∶30,超出时限须先征得保卫人员同意并登记。项目部管理人员夜间检查工作,须先表明身份,凭有效证件方可进入。正常上班时间人员出入大门的,除能证明身份证件外,均须登记造册。严禁攀越围墙及大门出入,违者罚款100元;严禁班组容留"三无"人员及盲流人员进场;严禁使用童工及携带小孩进场,对严重违章违纪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3、文明卫生

①工人晾晒衣服均须挂到指定地点,门窗及宿舍内严禁乱挂衣物,违者以无主衣物由保卫人员或保洁员没收,面巾、衣服及其它杂物不准吊挂在电线上。

②工人宿舍内隔一小间做班组行李房,工具统一在作业区设工具房放置。日常用品集中放置,要求整齐统一,不得随意改动原搭设铺位或用杂物隔离。

③工人眠床由项目部统一供应铁铺,一人一位,原则上不准带妻(除夫妇双方都是上岗作业人员外)。各班组应合理利用床位,不能同时出现二床只睡一层现象,起床后要求折叠棉被。

④各班组应有清洁员负责所属范围(宿舍、房前屋后)的清洁工作。垃圾倒到指定卫生桶内,保持所属范围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由项目部保洁员负责。

⑤各班组工人有义务维护生活区的各种设施及草地绿化,爱护公物,如蓄意破坏或不正当使用造成损坏的,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3倍等值罚款。上厕所要做到便后冲洗。

⑥严禁赌博或变相赌博,一经发现罚款400元/人次。不准吵架、打架、斗殴或聚众闹事,发现打架、肇事者罚款400元/人次后才给予处理。

⑦班组人员使用无牌单车不准进入工地,违者追究其责任。

4、厨房、食堂

①厨房、食堂、食厅及周围环境卫生工作由炊事员负责实施,应保持洁净卫生。所有上岗人员均须做身体检查,以后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厨房持有卫生主管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②每天采购食物必须新鲜、洁净,生、熟食物必须分开,熟食设纱罩围蔽,预防食物中毒。厨房保证供应卫生饮用水及热水供给洗澡之用。每餐锼饭菜要倒掉,不得混入下餐使用。

厨房应积极做好灭"四害"工作,定期进行卫生消毒,以免引起传染病。班组人员不得无理取闹,如有意见可及时到项目部反映,保持良好的秩序。

5、防火

不准乱丢烟头、火种或卧床吸烟,经发现者罚款100元/人次。

严禁在宿舍内私设柴炉、燃气炉、电炉生火。

机电员应定期检查线路,杜绝短路漏电现象。

使用氧气瓶与乙炔瓶距离小于5m、各种气瓶放在阳光下爆晒离明火距离小于10m的每次罚款200元。

二、施工现场

1、安全生产

进入施工现场均须戴安全帽、穿工作鞋,仪表整洁,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否则保卫人员有权不给予进入施工区。项目管理部人员要以身作则,违者分别处以如下罚款:项目经理500元/次;施工长、安全员100元/次;其他管理人员50元/次,即时处罚,整改后方可重新进入施工现场。进入作业区工人若不按规定戴安全帽的按20元/人次进行罚款。

严禁井架提升载人上落,除电工机械人员检修外,任何人不得乘井字提升架上落,否则对乘坐者及操作工处以100元/次罚款。

除固定用电设备外,其他用电机械禁用线头直接接到电源,所有电动机械均须用插头接电,违者除没收电动机械外,按50~200元进行罚款。各班组夜间加班照明灯均须在下班后熄灯拆走,否则,项目部有权没收。使用电器设备的电线不用开关或插头,而直接把导线插入电源插座或钩在闸刀开关的保险丝上,罚款200元。现场施工临时用电电缆,禁止受碾压或碰接,违者每次罚款100元,损坏者要按价赔偿。使用电器设备无按规定穿绝缘鞋、戴手套者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并每次罚款50元。

各班工人及一切管理人员上落楼层均须走楼梯,严禁攀登竹架,违者可视其态度做警告直至20元以内罚款。

工地各种安全设施及标语严禁任何人进行破坏,违者按三倍等值进行赔偿。施工过程如某些安全设施妨碍施工临时拆除,须征得安全员及施工长同意后方可拆除,并于完工后进行修复。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未落实或损坏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工人有权拒绝作业,并通知安全员或施工长,责令有关责任人限期整改。任何人员不得强迫工人违章作业,违者承担一切责任。

机电工应坚守岗位,严禁边开机边看书报或与他人闲谈,违者罚款20元/人次;擅自离开岗位或非机电工代替操作者罚款50元/人次。

在高处向下抛落物体、废料者罚款150元/人次,损坏物体应等价赔偿,造成事故者追究其全部责任。

酒后作业或班组使用未满18周岁的童工者罚款200元/人次。

2、文明施工

进场人员三天内将身份证、相片送到项目部备案。上班均须佩戴胸卡,无卡人员进场须由班组长带领并经施工长同意,且须于三天内补齐胸卡。保卫人员私自让无卡人员进场,对保卫人员按20元/人次进行处罚。

保卫房备有安全帽,以备上班或参加人员进工地佩戴。

严禁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随地小便者处5元罚款;随地大便者处100元罚款,并处于永久负责清理现场粪便,直到抓到第二人。查不到违章者,所有作业班组一并按罚款200元处理。

各班组均应做到工完场清,未用完材料清理到指定地点。各施工段层班组之间应做界面交接验收,以下个班组进入施工作为界面确认。施工过程各种周转材及半成品均须按指定地点堆放,并设立标牌。

各班组应负责脚手架外1m范围内及材料堆放制作场的卫生清理工作,公共场所及施工道路由项目部保洁员负责。建筑垃圾应清理至场内指定地点或大门口垃圾桶内。

三、附则

各班组长是班组监护人,应教育好本班组工人遵纪守法,爱护公物。各班组工人违规未能履行责任的追究监护人履行后续责任。

欢迎各班组工人对违章人员进行举报,对举报属实者按罚金50%进行奖励,并保护举报人。

工地范围内的标语警句,合同规定属于本制度范围内容,当有矛盾时,处罚办法按较重方式进行。

工地内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参与者,不论有理无理)均按500元/人进行先罚款后调查处理,或送公安部机关处理。

项目部定期或不定期各班组进行工地文明卫生和安全生产评比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良者奖励100元或等价商品并颁发流动锦旗以资鼓励;合格者不奖不罚;不合格者罚款50元。对连续优良或不合格者进行翻倍递增奖罚,对有抵触情绪、屡教不改及故意捣蛋者,项目部有权勒令其退场。

项目部建立安全文明卫生基金,专款专用,用于奖励举报人员、优良班组及维持现场安全文明设施,必要时可免费供应班组工人用餐或节日加菜。

篇3:施工现场防火施工安全监控细则

一、工程概况及监控目标: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泗洪县东方花园小区工程

工程地址:泗洪县泗洲东大街南侧

建设单位:泗洪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宿迁新筑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洪泽县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一标段)

江苏金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标段)

?宿迁中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三标段)

监理单位:南通中房建筑监理有限公司

2.监控目标

使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活动在受控的状况下进行。

(1)施工现场具有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现场负责人有明确的责任目标。

(3)能及时发现安全事故苗子,并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旦事故出现启动应急预案。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3.关于《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度》的通知?

4.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指导意见?

5.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6.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标准

7.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8.由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其中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

9.项目监理组编制的监理规划和施工安全监控细则

三、安全监理工作流程

(1)申报程序

2)存在不安全因素、事故苗子、违规与不文明施工现象的处理程序

四?、安全监理的主要方法与措施

1.安全监理的主要方法

(1)编制——分项工程监控细则中应包括安全监理的具体措施。

(2)协助——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3)审查——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4)督促——督促施工企业雇佣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

(5)审核——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

(6)监督——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7)巡视——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用书面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

(8)控制——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用书面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用书面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9)复核——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10)跟班监督检查——安全监理人员应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查。

(11)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12)会议——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针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找出原因并制订对策;不定期召开安全分析总结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安全监理的主要措施

(1)事先报审验证。

(2)利用审批权、检查权、停工权,对施工方案、施工实施过程中的隐患做好事先控制。

(3)事中督促实施。

(4)发现问题通知整改并复查。

(5)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安全监理人员的技术支持。

(6)积极争取政府安全监督部门、业主和施工总承包的支持和配合。

五、防火安全监控要点

(1)施工现场的平面布局应当以在建工程为中心,明确划分用人作业区、材料堆放区、仓库区及临时生活办公区、废品集中站等区域,设置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1)锅炉房、厨房及其它固定用人作业区宜设置在在建工程可燃材料堆场或仓库25米之外;

2)氧气乙块气瓶、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宜设置在施工区、生活办公区25米之外。

(2)施工现场应当设有消防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米,保证临警时消防车能够停靠施救。

(3)建筑物高度超过24米时,施工单位应当落实临时消防水源,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当消防水源不能满足灭火需要时,应当增设临时消防水箱。

(4)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在建工程内设置办公场所和临时宿舍的,应当与施工作业区之间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并设置安全疏散通道,配备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

(5)施工现场搭建临时建筑物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高压架空线下禁止搭建临时建筑物和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2)办公场所、临时宿舍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三级,禁止搭建木板房;

3)临时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5米。成组布置的临时建筑物,每组不得超过10幢,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10米;

4)临时建筑物不宜超过2层,临时宿舍的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平方米的,应当设置两个安全出人口;临时宿舍的窗不得用硬质材料封堵。

(6)施工现场动力与照明电源线应当分开设置,并配备相应功率的保险装置,严禁乱接乱拉电气线路。施工现场应当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临时宿舍内禁止使用功率大于200W的照明、取暖和电加热设备。

(7)作业人员动用明火前,应当清除明火点周围的可燃物品,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并配置必要的灭火器具。

高层建筑的主体结构内动用明火进行焊割作业前,应当将供水系统安装至明火作业层,并确保正常取水。

(8)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禁止动用明火作业:

1)现场操作工没有操作证的;

2)在动用明火审批的范围内而未履行审批手续的;

3)现场操作工不了解动用明火作业现场周围情况的;

4)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冷却、隔音、隔热的部位,在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

5)作业现场附近堆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未做彻底清理或者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

6)作业现场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

7)交叉施工作业中,动用明火危及其他施工设备和人员安全的;

8)散落的火星危及毗连或邻近建(构)筑物安全的;

9)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现场操作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的;

10)按有关规定禁止动用明火的。,

(9)电(气)焊、切割的作业点应当远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可燃物品。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当落实防火措施,并指定专人现场监护。

乙焕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小于2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10)使用有机溶剂等材料以及有可燃气体产生的施工现场,应当通风良好。自然通风条件不好的施工现场,应当安装机械通风设备后方能施工。

(11)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灭火器具应当设置在醒目和便于取用的地方。

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临时搭建的办公、住宿场所每100平方米配备两具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临时油漆间、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等每30平方米应配置两具灭火级别不小4B的灭火器。

(12)施工工地应当选择安全地点集中设置厨房,落实专人管理明火、燃气、燃油。

(1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禁止随处吸烟,烟蒂应当丢人有水的烟缸内。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可燃材料堆场、废品集中站及施工作业区等处应当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

(14)禁止在施工现场建筑物内及建筑物屋顶上熬炼沥青。

(15)使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数量较多的施工现场,应当选择施工作业区以外的安全合适地点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

在建工程内禁止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

施工所需存放量不超过100公斤的少量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可以放置在在建工

程地面以上的部位,但应当采取分隔措施,与其它部位进行防火分隔,并设置明显的标记和禁止明火标志。

(16)施工单位对施工中产生的刨花、木屑以及油毡、木料等易燃、可燃物品应当每天清理,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施工剩余的油漆、稀料应当集中存放在安全地点。

(17)施工承包单位应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消防防火教育,在现场有消防防火宣传,并进行不定期检查。

六.安全监理资料管理:

1.施工单位提供的安全管理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2)分包单位、特殊工种资质?

(3)施工机械、安全设施验收核查表?

(4)安全交底记录

2.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资料

(1)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和整改回复

(2)现场巡视旁站检查表?

(3)专项安全监控细则

(4)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机械、安全设施、安全交底及验收情况检查汇总表?

附录:

一、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2m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5.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掉闸装置。

三、三宝、四口、五临边

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口。

五临边: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水箱与水塔周边。

四、起重吊装“不吊”规定

1.起重臂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m,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五、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上海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三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