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运分管汽车工业副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交运集团分管汽车工业副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1、安全职责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汽...
1、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汽车工业生产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
1.2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对安全技术规程的修订完善,并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1.3落实“四防”工作措施。
1.4履行应急预案职责。
1.5组织安全检查和考核。
1.6接受各级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
1.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活动。
1.8负责用电、用气、设备、设施的检验、检查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1.9落实各级部署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指挥安全生产,杜绝“三违”现象。
1.10落实“四位一体”出入库合格证制度。
1.11负责按时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测,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1.12及时、如实报告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负责技术和机械事故的调查。
1.13制定汽车工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2、安全标准
2.1年初制定年度汽车工业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2适时修订完善汽车工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并参与实施和演练工作。
2.3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4按照“四防”工作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2.5每月参加安委会,汇报安全工作,提出安全建议。
2.6执行安全会议决议,组织落实安全措施。
2.7组织从业人员参与安全生产专项活动。
2.8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汽车工业安全检查。
2.9每月对汽车工业从业人员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培训。
2.10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2.11按规定对汽车工业各岗位安全标准规范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2.12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按照《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通知书》要求抓好问题、隐患整改。
2.13及时、如实报告厂务事故,落实“四不放过”处理意见。
3、安全考核
3.1安全工作记录填写不规范,扣10分。
3.2未按规定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扣10分。
3.3汽车工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足100%,扣10分。
3.4未按照上级和公司部署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扣10分。
3.5未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扣10分。
3.6汽车工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不健全、落实不到位,扣20分。
3.7未制定年度汽车工业安全工作计划,扣20分。
3.8不按时参加安委会,每少一次扣20分。
3.9未及时组织汽车工业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整改不到位,扣20分。
3.10未及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活动,扣20分。
3.11未组织实施应急处置预案,扣50分。
3.12不执行安全会议决议,扣50分。
3.13未检车或检车不到位出具合格证,扣100分。
3.14未落实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扣50分
3.15因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扣100分。
3.16未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图
见附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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