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K系列汽车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NK系列汽车吊的操作人员,执行本规程前必须熟悉随机说明书。
二、编制依据:
1、《起重机械技术手册》
2、SEPC3《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3、SEPC3《安全管理制度》
三、操作规程:
基本规定:
1、司机必须身体健康,经体格检查证明无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视力听力不正常等禁忌性疾病。
2、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达到下列要求:
1)熟悉起重机的结构、原理和工作性能;
2)熟悉安全操作及保养规程;
3)熟悉起重工的工作信号、手势和规则;
4)具有操作维护起重机的基本技能;
5)掌握各调整、控制部位的操作方法;
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单独上岗工作。
3、新机或经大修以及技术性能改造的起重机,应经试吊鉴定合格,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4、超过予修期而仍需要运行的,必需通过技术鉴定,规定允许超期使用,采取相应措施,并经安质部门、机械科及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继续使用。
5、起重机应配备专职司机和助手各一名。助手必须在司机的精心指导下方可操作,起吊重要物件时,必须由专职司机操作。
6、司机严禁酒后操作起重机、作业和驾驶。
7、非正式司机,严禁上机驾驶和操作起重机作业。
8、必须保持起重机内外零部件完整,否则,要及时恢复。
9、起重机上的幅度指示装置,力矩(重量)限制器或荷重计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应保持完好,禁止拆封。不得以安全保护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10、起生机吊着重物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更不允许长时间停留于空中或过夜。作业时,司机不得从事或操作无关的事情或与他人闲谈。
11、夜间作业时,机上及作业地点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12、遇六级以上大风或雷雨、大雾时,应停止作业。
13、起重机在公路上行驶时,要严格执行汽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无驾驶证者严禁开车。
14、起重机应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要求司机灵活使用。
15、用汽油清洗机体或机件时,严禁烟火,清理完毕后,要及时处理干净。保持车辆清洁。
16、起重机作业时不允许同时操作三个动作,满载状态不得同时操作两个动作。
(一)起重机运行前规定:
在发动机启动前必须做好下述准备工作:
1)检查燃油箱油量是否充足;
2)检查冷却水量是否充足;
3)检查液压油箱的油位及各油管接头联接状态是否良好;
4)检查机油油量是否充足;
5)各部位联接螺栓及润滑部位的状况是否良好;
6)检查轮胎气压是否达到规定标准;
7)发动机皮带的检紧度是否合适(2cm/10kgf)
8)变速操作杆是否在空档位置。
(二)起重机行驶和作业规定:
1、经检查一切正常后,方可上机启动发动机。
2、发动机启动时间每次不得超过10s,一次起动未成,约停30s后,方可再次启动。
3、在冬季(20℃以下)发动机要先预热20~30s后再起动。起动后进行5~10分钟的预热运转,必要时进行强制式预热运转。使油温上升至20℃以上,水温60℃以上,然后方可行驶或作业。
4、在机油压力和水温没达到规定的最低标准之前,不允许高速运转。不允许发动机在无负荷状态长时间高速成运转。
5、起重机必须在基础可靠、安全、平整、支腿全伸(或半伸)状态作业。(NK250E可在半伸状态下使用,其它不允许)没有自动力矩保护装置的汽车起重机不得在半伸状态下作业。
6、起重机作业时,应使轮胎不接触地面。
7、作业时,任何人不得扳动支腿操作机构,如果需要再次调整支腿时,必须将重物放至地面,臂杆收回且转至正前或正后方位即可。
8、放支腿时,应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时,应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
9、臂杆变幅应平稳,严禁猛然起落臂杆。
10、起吊作业应在起重机的侧向和后向进行。向前回转时,臂杆中心线不得超过支腿中心。前区不得进行起重作业。
11、臂杆伸缩时,要保证同时伸缩的两节必须同步。严禁带载增幅。缩回臂杆时,臂杆角度不得太小,逐级缩回。
12、严禁起重机超负荷运行。
13、定期检查吊钩及钢丝绳的完好情况,确保安全。
14、严禁带载进行自由降落,各执行机构的离合器必须上安全锁。
15、起重机作业时,严禁检修、调整和保养液压系统等。
16、起重机作业时,起吊钢丝绳在卷筒上的余量不得小于6圈。
17、操作室内严禁堆放有碍操作的物品,非操作人员严禁上机操作和进入操作室。
18、司机应严格遵守“十不吊”内容规定。
19、昼量避免双机抬吊工作。确因工作需要时,必须在两机性能相同或相似,负荷分配均匀,荷重不得超过两机总起重量的80%(max)起吊动作协调一致,禁止回转动作,严格服从统一指挥。
20、起重机作业时,臂杆与带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下表值。
220/33015435~11010~203~101以下电压值(KV)
6/754321.5安全距离(m)
21、外伸臂杆时要将吊钩落下避免造成钢丝绳过卷使吊钩顶坏。
22、起重作业要停机时,须将重物落地,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长时间停留或过夜。
23、满负荷起吊重物时,待重物离地10cm后,检查重物捆绑牢固平稳性,制动可靠性,起重机稳定性,确认正常后,方可继续起吊。
24、要正确使用、维护力矩限制器或载荷计,以防起重机超载或发生倾覆。
25、汽车式起重机行驶时要做到下列要求:
1)将起重机的回转止动锁和回转制动锁好。
2)吊钩在长距离行驶时要用钢索固定在保险杠上。
3)起重机外部严禁乘人。
4)通过桥梁、涵洞及架空导线时,应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不能冒险强过。
26、做好起重机停机后的检查维护工作。
编辑:www.qiquhA.com.com篇2:工程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各种起重机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开机。
二、各种起重机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据需要安设卷扬限制器、载荷控制器、联锁开关等装置。轨道式起重机应安置行走限位器及夹轨钳。使用前应检查试吊。
三、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四、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
五、遇有下列情况严禁起吊:
1.起重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负荷不吊;
3.工件紧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7.斜拉工件不吊;
8.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9.小配件或短料盛过满不吊;
10.棱角物件没有采取包垫等护角措施不吊。
六、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臀、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七、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m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八、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住,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九、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十、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十一、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档,并关门上锁。
篇3:汽车起重机吊运货物安全操作规程
起吊过程
1.全部吊运、落吊过程有责任单位安全员进行全程监护。
2.操作者和指挥人员必须协调一致,密切配合,服从统一指挥,集中精力,认真操作。
3.操作者必须协调指挥人员瞭望挂绳吊钩情况,待吊绳、吊钩确实挂好无误时,方准起吊。
4.操作司机必须根据重物、地形、回转半径、选好相应的臂长和角度,严禁超负荷起吊。
5.必须准确使用各部操作手柄,使起吊物平?离地面后,方可回转。
6.重物悬空,禁止司机离开驾驶室,如必须离开时,将发动机熄火,锁上转盘。
7.较重物品悬空时,不得使用落杆、伸臂和收臂来调整角度和距离。
落吊过程
1.落吊时,要根据重物的种类以及落地点,选择适当的放绳速度,重物接近地面要慢、稳、准,根据起重的意图,按指挥人员手势平衡放落。
2.严禁起重物和起重臂下站人,发现有人应劝其离开后,方准进行作业。
3.操作者要听从指挥人员指挥,做到看得见人,明白意图。
篇4:搅拌站单梁悬挂起重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搅拌站单梁悬挂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适用岗位
搅拌楼维修、汽修、泵修工、辅助工等岗位。
二、开机前的检查
1检查行车各部位是否有异常现象,尤其是检查主横梁连接处。
2检查车轮,不应有裂缝、压痕及磨损超限,上述缺陷深度超过3mm时,应立即更换。
3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折断达19丝时,钢丝绳表面有明显磨损时,均应立即更换。
三、操作步骤
1试车:在无载荷情况下,接通电源,开动并检查各运转机构,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检查和调整电动葫芦的制动器,均应灵敏准确、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2工作完毕后,把电动葫芦和操作按钮盘移到安全位置后,切断电源。
四、安全注意事项
1本起重不适用于有火灾危险、爆炸危险的介质中,和相对湿度大于85%,充满腐蚀性气体场所里工作,以及用来吊运熔化金属和有毒易燃易爆物品。
2不得超过起重机规定的起重量使用(3T)。
3不允许同时按住使电动葫芦朝正反两个方向转动的控制按钮。
4吊动工件时,操作人员与工件应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吊运前方应无人、无障碍。操作人员跟车行走时,应注意防止拌倒。
5控制电缆不要拉得过紧,要保持按钮盘有活动的余地。
6不准倾斜起吊或拖拉重物。
7限位器为保护装置,不得当开关使用。严禁无导绳或限位器操作,并应经常检查导绳器(限位器)和限位开关的灵敏度。
8电源开关箱的钥匙由指定人员管理,电动葫芦必须有专人定期保养、检查、润滑,以免出现事故。
9当起重机刹车不灵时,应调整电动制动弹簧的松紧度。
五、严格遵守"十不吊"原则。
1超负荷不吊。
2安全装置,机械设备有异常或有故障不吊。
3在重物上加工或埋入土中物件以及歪拉斜挂不吊。
4物件捆绑不牢不平或活动零件不固定、不清除不吊。
5吊物上站人或从人头上越过及垂臂下站人不吊。
6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易爆器械无安全措施不吊。
7棱角缺口未垫好不吊。
8六级以上大风和雷暴雨时不吊。
9在斜坡上或坑沿,堤岸不填实不吊。
10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悬挂重物,以免使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篇5:履带式起重机操作规程(3)
履带式起重机操作规程(三)
一、操作手必须了解该机的结构、原理、及性能,做到“四懂”、“三会”,持证上岗。
二、严格执行履带式起重机行驶时的有关规定:
1、通过松软道路及铁路、水管、电缆时,应铺设木板。
2、不得快速行走,转弯时不得过急,角度过大时,可分几次转变,每次转弯角度不得超过20°以防链轨脱落或翻车。
3、长距离行驶时,对行走机构要进行定时的检查保养,转盘、起重臂卷扬机制动器必须刹住,以防脱滑和下落。
三、开车前准备工作中注意事项:
1、根据吊装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起重机摆放位置,如地面松软,应夯实,并用枕木沿履带横向铺平或铺钢板:对工作有效半径和有效高度范围内的障碍物应予以清除,以免发生碰撞事故。
2、起重机启动前,应先松开离合器,各操作手柄处于空挡位置上,方可启动。
3、发动机启动后,必须检查各仪表、传动装置、制动器和保险装置,并须经空载运转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工作。冬季操作前须按规定预热各传动机构。
四、工作中注意事项:
起吊重物时,速度要均匀,转动及下落要低挡慢速轻放,严禁忽快忽慢和自由落构。
2、起吊重大及易滑物体时,在物体吊离地面10-50cm时,要仔细检查索具、绑扎是否安全牢固,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机身是否稳定,确认情况良好后方可起吊。
3、禁止在斜坡进行吊装作业。严格执行公司“十不吊”的规定,做到超负荷不吊,斜挂不吊,无旗无哨无人指挥不吊,绳子打结不吊,埋入地下物体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吊物绑捆不牢不吊,六级以上强风、大雾等视线不表不吊,起重机占位基础不牢不吊,远离物体拖拉不吊。
4、两台起重机抬吊同一重物时,必须统一指挥,两机动作配合要协调,升降速度应一致;分抬重物时,起重机分担的负荷不得超过该机允许额定荷重的80%。
5、满负荷工作时起重臂变幅不允许超过75度
6、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工作时,不论何种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重物等与架线距离不应小于下列规定,以防触电;
输电线路的电压14千伏
以下14-20千伏≥60KV电话线
与架线的距离1.5米2米0.01(V-50)+31.5米
五、履带式起重机装车注意事项:
履带式起重机装拖车时,履带要对准拖车跳板,爬坡应小15°
必须刹住各部制动器,并用垫木将履带垫紧,不得前后窜动,尾部配重用枕木垫起、起重臂放于零位、垫牢、然后用绳索绑扎固定。
六、吊装工作完毕后的安全注意事项:
每天工作完毕,应将吊钩升起(如采用气压制动器或油压制动器则应将吊钩放下),起重臂停放在40-55度之间,如遇大风,起重臂应顺风停放,各部制动系统刹住,操作杆放在空挡位置,做好清洁及例保工作,填写运转记录。
七、补充说明:
起重机操作手除了遵守以上安全操作规程以外,还应严格按照本设备的《使用说明和维护说明书》进行操作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