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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维修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024-04-21 阅读 2416

仪表维修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上班时间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防止中毒烫伤事故的发生。

2、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并主动向岗位操作工了解仪表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若处理不了时,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3、严禁拆卸检修带压设备、管道上的压力表及一次测温元件,仪表阀门及变送器、流量计、液位计等。特殊情况,要经工艺、生产调度同意,采取安全措施,并使温度、压力、流量、液位在安全的参数指标内,方可进行拆卸检修。

4、检修仪表时,若遇有毒、有害物质,需两人以上方可检修,且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5、检修带联锁的仪表时,必须经工艺、生产调度同意解除联锁后方可进行,修复后将联锁及时投入使用。

6、不准任意开停仪表电源,以免仪表元件及仪表电机因开、停过频引起故障,或造成操作人员误判,而影响生产。

7、不准随意改动数字过程控制器、调节器内部的所有参数,若工艺参数发生变化,控制不稳时,必须报告有关领导同意,方能进行修改。

8、动火作业,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清除周围易燃、易爆物质,办理动火证,方能作业。

9、登高作业,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办理登高作业证,方能作业。且要有人监护。

10、气瓶内气不能用完,应留有0.05MPa余压,且使用中乙炔与氧瓶要分开摆放距离>7米,工作点与上两者之间>10米。

11、雨天或潮湿场地进行电焊作业,要采取防触电措施。

12、数人作业或进入交叉作业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13、检修运转设备时,必须切断该设备电源,并挂禁止合闸标示牌。

14、更换空压机活门时,要先切断相关联的阀门,并确认压力卸尽后,才能拆螺栓,更换过程要防止物体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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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仪器仪表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一、在分管副部长的领导下,负责瓦斯检测仪、便携式报警仪的修理、发放和保管工作。

二.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熟悉所维修仪器、仪表的作原理和结构,提高维修质量。

三、瓦斯检测仪、便携式报警仪做到专人专用,收发及时、正确。发放出去的瓦斯检测仪做到一准、二亮、三不漏,便携式报警仪准确稳定,充电及时,使用可靠。

四、各种仪器仪表必须按规定建立设备及维修台帐,并按规定填写。对于损坏、偏差、报废与正常使用的仪器、仪表要分别建帐。

五、按规定对瓦斯检测仪、便携报警仪、放炮器等定期进行检修、调试、充气校验工作,并作好记录,检修时不得擅白改变仪器电路参数。

六、需报废的仪器、仪表,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报废。

七、对瓦斯检测仪、便携式报警仪要做到定期校正,每十天至少进行一次校正。

八、瓦斯机、便携式报警仪按有关规定,及时送往矿用安全仪器、仪表计量检定中心进行鉴走,并持有合格证后,方准在井下使用。

九、对每台瓦斯检测仪、便携式报警仪的每次维修、校正都要认真做好记录,瓦斯检测仪要定期换药。

十、认真管好瓦斯检测仪、便携式报警仪的零配件使用,不得浪费或挪作他用.

篇3:设备安全仪器仪表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我矿安全仪器、仪表、器材的检查、维修管理工作,根据《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评估标准及评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请认真对照执行。

二、管理体制

矿建立安全仪器、仪表、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矿机电副矿长任组长、机电运输部、通灭部、生产技术部、物资供应部等负责人,机运、通灭系统各队队长、技术员任成员,具体负责全矿安全仪器、仪表、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矿机运部。

三、领导小组的职责

1.由组长定期组织小组成员,全面的对全矿安全仪器、仪表、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有指示不准,不动作或动作不灵敏,安全设施损坏的,下发整改通知单,由使用单位派专人更换,确保安全仪器、仪表、器材指示准确,动作灵敏,很好地发挥其在设备运转中的监控保护作用。

2.领导小组将严格执行安全仪器、仪表、器材的周期检定、校验工作,确保安全仪器、仪表、器材的精度,耐压等要求。

3.负责对不执行仪器、仪表、器材各项管理制度和造成后果的单位和队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四、日常检查维修

1.安全仪器、仪表、器材的日常检查维护,由使用单位的使用人员进行,按设备《操作规程》严格进行操作、检查,发现有仪表指示不准确,外观破损,安全设施不动作或动作不灵敏时,应及时汇报上级有关人员待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再使用。

2.新仪器、仪表、器材入库、使用前必须经矿计量部门检定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3.对煤矿井下使用的仪器、仪表、器材按《煤矿安全标志》要求,必须有煤安标志。

4.对报废的不能修复使用的仪器、仪表、器材要及时交回物资供应部,不能和新仪器、仪表、器材放在一起。

5.采掘设备的各种仪器、仪表、器材由维修单位负责检验,维修车间负责维修更换。

6.对《规程》、《标准》要求定期检验的仪器、仪表、器材使用单位必须按期送交具有鉴定资格的上级部门进行鉴定、更换。

7.负责指示类仪器、仪表的检查、校验工作,对指示不准确的坚持立即更换原则。

8.落实各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善,保护装置的实验整定工作,实验周期必须执行《规程》、《标准》要求,并记录清楚。

注:仪器:瓦斯检查仪、瓦斯自动报警仪、经纬仪、矿压检测仪器。

仪表:压力表、负压表、温度表、高压验电仪、电流表、电压表(万用表)

器材:安全阀、释压阀、灭火器、高压绝缘手套、胶靴、消防器材

篇4:安全仪器仪表保管维修保养制度

1、所有安全仪器、仪表必须有专人负责保管,逐台建帐。并认真填写仪器、仪表台帐、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等。

2、所有安全仪器、仪表的领退必须做到有记录可查,确保完好。

3、安全仪器、仪表使用时要随身携带,严禁碰撞、挤压。不得让他人代拿或摆弄。要爱护仪器、仪表,熟悉仪器、仪表的构造、性能及测量范围,掌握其用途、主要技术参数及技术特点、使用方法及有关注意事项等,以确保正确安全地使用,延长仪器仪表的使用寿命。

4、安全仪器、仪表使用交回后,发放工应及时将仪器、仪表擦拭干净,各部件应保持连接牢靠,松紧适度,转动部分应平稳、柔和。

5、各种仪器、仪表必须定期进行维修。维修工作必须由具备专业水平的人员进行,应配备所需用的一切工具。工作间应保持清洁、明亮、干燥,无粉尘飞扬。操作地点要有合适的工作台。

6、仪器、仪表的拆装应按其说明书规定的顺序进行。

7、各种仪器、仪表要定期进行保养,保养工作原则上谁使用谁保养。严格按其说明书要求进行;易生锈的零部件要涂抹专用防锈油。传动部分要保持绝对润滑。便携仪、瓦斯机、自救器的保养工作由修理室和发放室承担。

8、瓦斯探头在使用期间,每7天必须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效一次,保证灵敏可靠,每天清扫瓦斯探头隔爆罩上的煤尘,保证仪器的正常使用。

9、电源箱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后,必须升井进行检修,保证完好率100%,安全检测装置的待修率不超过20%。

10、自救器、瓦斯机实行统一发放、修理、保管,每天检查瓦斯机外观及内部气路、电路、光路是否正常,保证完好率100%,每7天必须对瓦斯机进行气密效正。

11、长期存放的仪器应避免日光直射,自救器应远离热源,不要与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同放一室,应存放在室内通风良好、干燥、整洁的库房中,并设专人管理。

12、各种仪器、仪表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定期效正,强检的仪器仪表必须按规定要求送交国家指定的质检单位进行校验,送检工作须提前一个月与矿安全环保部联系,由安全环保部送检或委托送检。

13、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仪器仪表不得投入使用,必须及时进行维修或报废。

14、故意损坏仪器仪表者加倍罚款,不懂得仪器仪表性能擅自使用而损坏者,照价赔偿。

篇5:通防仪器仪表维修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新)

一、在通风区长的领导下,负责全区的通防仪器、仪表的维护、检修工作。

二、认真学习业务技术知识,熟练掌握各仪器、仪表的工作原理、结构、性能、安装维修方法。

三、对仪器仪表经常检查、维修、调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仪器、仪表准确、可靠,精度符合要求。

四、各种仪器仪表统一编号,建全仪器、仪表台帐。

五、对仪器、仪表轻拿轻放,精度仪器仪表专人使用,确保安全使用不丢失。

六、保管好检测仪器及待修仪器、仪表,防止被盗。

七、认真遵守矿规矿法及各项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