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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灭火工作业操作规程

2024-04-21 阅读 6250

消防灭火工作业操作规程

1.矿井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井上下),按有关规定备齐必备的消防材料。并经常检查,及时更换过期材料。

2.必须保持井下消防管路系统、设施的可靠、完好,水量充足。

3.熟悉井下各消防材料的存放地点、种类。

4.操作过程中,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233~238条规定以及灭火措施执行。

5.在防灭火时要随时注意风流的情况,有危险要撤出人员。

6.带齐、检查所用各类器具,保持完好。

7.学习、掌握灭火任务,熟悉消防器材存放地点。

8.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检查器具,按措施灭火检查灭火效果记录。

9.直接灭火法

(1)当火源位于人员可以直接到达的地区、火灾初期以及火灾周边无瓦斯等气体积聚时,可以选择采用直接灭火法。

(2)首先进行瓦斯等气体的检查,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按计划实施灭火。灭火过程中要随时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情况,不适宜工作时,应将全部人员撤出。

(3)需要临时支护的巷道,如果需要使用坑木,应预先用水湿透后再进行支护工作。

(4)直接灭火前要检查水路,保证充足、可靠的水量。

(5)挖除火源前要备足填充、覆盖材料,同时要保证能将清挖出的燃烧物及时运走。

(6)计划好排风路线,并检查确保畅通,并做好其他准备工作。

(7)直接灭火法的操作,应:

①用灭火器材由外向里,逐步缩小火区范围。

②在挖除火源以前,先用大量的压力水向火源喷射,喷射时由外向内、控制水量、水压等,防止发生水煤气爆炸。再用手镐或耙子将燃烧物体扒出。

③待火势熄灭后、火源范围小且能直接到达,可燃物温度已降至70℃以下,且无复燃或引燃其他物质的危险时,挖除火源。

④挖除火源这一工作要由矿山救护队来担任,部分消防灭火工可配合作业。

⑤扒出余火,用水彻底浇灭,并运出井外。

⑥挖除火源后形成的空洞,要用不燃性材料(砂、黄土、矸石等)填实。填实时要注意顶板情况,严禁冒险作业。

⑦挖除的范围要超过发热的煤炭以外1~2米深、进入煤体温度不超过40℃的地方。

⑧各类灭火器材的使用,要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

(8)用水灭火时,水流方向要与风流方向保持一致。

(9)采用直接灭火法时,要在火源的上风侧和下风侧设置水幕,进行降温、除毒气。

(10)挖除煤炭需要爆破时,除了需要遵照“爆破工”操作规程外,还要对炮眼采取注水降温的措施,使炮眼温度降至40℃以下。

(11)直接灭火时,不得用水扑灭带电的电气设备和油料火灾。

10.隔绝灭火法

(1)采用直接灭火法无效或火区面积较大时,可以采用隔绝灭火法。在进行构筑防火墙时有3种方法:

①先进后回法,即先封闭进风侧,然后封闭回风侧。利于接近火源,实施直接灭火。

a.在进风侧新鲜风流中,构筑临时密闭,遮断风流,控制火势。

b.在回风侧构筑临时密闭。

3)在临时密闭外面,构筑永久防火墙(进、回风侧)。

②先回后进法,即先封闭回风侧,然后封闭进风侧。利于防止事故蔓延。

③进回风两侧同时封闭法。利于防止瓦斯爆炸。临时密闭和永久防火墙的施工操作,可以参考“通风设施工”的规定。

(2)构筑防火墙时,要注意:

①合理选择封闭的位置,要尽可能靠近火源位置,封闭区不得存在漏风

②加强火区气体成分的检测,正确判断瓦斯爆炸的危险程度。

③使用防爆防火墙,施工时边通风、边检测、边砌筑,迅速封口,迅速撤离人员。

11.联合灭火法

(1)构筑防火墙后,要根据灭火措施,实施打钻、注氮、灌浆、泡沫灭火、注凝胶等其他工序。采取多种手段,联合灭火。

(2)采用灌浆灭火时,其打钻、灌浆等的操作,可以参考“钻工”、“灌浆工”的操作规程,按照灭火安全措施执行。

(3)采用灌浆灭火时,对火源要采取自上而下的“浇灌”方式。

(4)注氮(液氮或气体氮)灭火时,应:

①检查管路和周边环境情况,管路无泄漏、安全时方可实施向火区注氮。

②接好管路,打开开关(阀门),向防火墙内压注。

③按照灭火措施设计的注氮量进行操作。

④注氮过程中,要加强进回风附近的气体成分检测。判断是否漏氮,其他有害气体是否超标。如果进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5%时,要停止注氮。

⑤注氮地点要安设电话,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⑥注氮施工区,应设置警示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⑦注氮时,要经常检测注氮区内氮气浓度,保证注氮效果。

(5)采用均压灭火时,通过调整封闭火区进回风侧的压差,便之趋于最小,减少漏风。

(6)采用均压灭火时,应按照均压灭火的设计,调整风路系统、设置调压气室或安设调压风机。

12.检查灭火后的效果以及防火墙的质量。

13.清理现场,保持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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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某酒店灭火消防应急预案

酒店灭火消防应急预案(二)

制定火灾应急方案的目的:积极推动宾馆各部门、各岗位的管理、操作、服务人员,参与火灾预防工作。火灾应急方案一般应包括报警与接警、成立救灾指挥部、通报、组织灭火、疏散与救护、安全警戒等内容和程序。

1、报警和接警。报警与接警是火灾应急方案的第一步,发现火情(即着火源)时,首先要把握好报警的内容和程序,是及时掌握火灾信息,迅速把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的关键。从报警系统的功能来看,当消防控制中心的报警红灯发出警报信号,那就证明火灾探测器已发现了“可疑情况”,此时,消防中心人员应立即查清报警地点、位置,并通知巡检员或层间服务员赶赴现场予以确认。如确认起火,便立即通过消防控制中心或电话总机向公安消防队报警,并通知宾馆最高负责人。除了自动报警外,还有手动报警、消防电话报警和派人报警。若是电话报警或派人报警,报警人必须根据消防控制中心或电话总机的要求,详细说明起火地点、起火部位、燃烧物质、火势大小以及自己的姓名、服务部门、工号、电话号码等。

2、成立救灾指挥部。在确认火灾发生后,消防控制中心必须立即通知在宾馆、饭店的最高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迅速成立强有力的救灾指军部,以承担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的指挥工作。宾馆、饭店最高负责人为救灾指挥部指挥,酒店各层次、各部门员工要协同作战。救灾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火势情况通报人员疏散。

(2)掌握火势发展情况及时调集力量,布置救人,疏散物资和灭火、排烟等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

(3)公安消防支队到达以后,及时向公安消防火场总指挥报告情况、移交指挥权并服从统一指挥。

3、通报通报是指将火灾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疏散通报必须根据救灾指挥部指挥的命令,向需要疏散的人员发出通报。

(1)疏散通报应根据火情的发展决定向部分区域还是向全楼通报。通报次序:首先是着火层;其次是着火层以上各导;再次是有可能蔓延的着火层以下的楼层。

(2)通报的方式有语言通报(包括消防应急广播、室内电话等),警铃通报、逐层敲门通报等。

(3)用语言通报时,通报人的语气要温和沉着,以稳定客人的情绪,避免产生惊慌,将客人带离到安全地带。

4、疏散和救护

(1)疏散就是按事先规定的道路,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要使疏散有条不紊地进行,就必须明确分工,把责任落实到层间工作人员和义务消防队队员。

(2)层间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员在带领客人疏散时,必须逐房清理,不让一人遗漏。

(3)在餐厅、保龄球房、电子游戏机房等人员较多场所,管理人员应分工负责,按照不同出口,净宾客疏散到安全区域。

(4)疏散中,前台经理(或管理人员)应携带好预订部、电脑房提供的当天客人情况,认真清点客人人数并年看护安慰好客人,不让其走散或返回起火现场。

(5)人事部门应携带职工考勤卡到集结点清点员工人数和分配任务。

(6)财务部门携带现金和贵重物品转移到指定地点。

(7)在疏散的同时,一些与消防有关的重要部门则必须照常运转。如电话总机、工程部的水、电等在岗人员都必须坚守岗位。如这些部门受到威胁,应迅速向救灾指挥部报告,请求组织力量保护,尽力排除各种险情。

(8)作为宾馆、饭店的每一名员工,必须掌握科学的疏散次序。A、先疏散着火房间,后疏散着火房间相邻房间。B、先疏散着火层以上层面,后疏散着火层以下层面。C、指导青壮年冲过烟雾沿安全楼梯疏散;护送行动不便人员从消防电梯疏散。

5、组织灭火组织灭火是扑灭火灾的关键,而有效地灭火,就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灭火指挥组,来指挥灭火战斗。

(1)灭火指挥组应设在着火现场的相对安全点上。

(2)灭火指挥组成员由宾馆值班负责人、专职消防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事发部门经理组成。由值班负责人或专职消防人员为灭火组指挥。灭火组的职责是深入火场,有效地控制、扑灭火灾。

(3)灭火指挥组指挥的职责如上:A、组织侦察火情,掌握火势发展情况。B、及时向救灾指挥部汇报火情。C、根据火势情况指挥切断电源、可燃气源。D、指挥参战人员实施灭火、疏散、抢救伤员。E、派出人员关闭着火层防火分区的防火门,阻止火势蔓延。F、检查参战人员的灭火战斗部署是否符合要求。G、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协同组织灭火抢救。

6、防烟和排烟防烟和排烟是防止火灾蔓延和保证人员安全转移的重要手段。

(1)当火灾发生后,烟雾就会弥漫,这时根据灭火指挥组的报告,关闭指定的防火门,还必须把客用电梯降至底层锁好。

(2)消防中心根据救灾指挥部的命令,启运送风排烟装置,地安全楼梯间进行正压送风排烟。

7、安全警戒(1)火灾应急方案中,安全警戒的任务,主要由宾馆、饭店的保安部来承担。

(2)宾馆、饭店外围的警戒任务是:A、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宾馆;B、指导疏散人员离开大楼;C、看管好疏散物品;D、保证消防电梯为消防人员使用;E、指引公安消防队进入着火楼层和消防控制中心。

(3)安全监视人员应密切监视控制区,如有异常情况,即向本部门经理或管理员报告。火灾应急方案以公安消防队到来,成立联合指挥部后结束。这些工作应在起火后5分钟内展开、落实,各部门员工必须注意应急方案的平时演练。使之成为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实施、配合默契的消防程式。只有这样,才能有备无患,严阵以待地掌握与火灾斗争的主动权。

篇3:公司消防灭火应急救援预案

公司消防灭火应急救援预案

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本公司的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及时将火灾消灭在初起阶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管理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公司消防灭火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指挥长:E

负责全公司的灭火应急救援指挥。

二、副总指挥长:

协助总指挥长开展好各项灭火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三、灭火救援组:

组长:副组长:

组员:机加车间:串珠车间:常规工具车间:

任务:负责利用公司内的各种消防灭火设施对火灾进行扑救。及时消灭各种火灾。

四、火灾报警组:

组长:副组长:

组员:机加车间:串珠车间:常规工具车间:

任务:及时拨打119电话,将火灾地址及起火部位,燃烧物资向“119”救援中心

说明,并负责将火灾情况向消防管理机构及公司进行汇报。同时迅速赶到

路口迎接消防车赶赴起火点,实施灭火工作。

五、后勤保障组:组长:副组长:

组员:机加车间:串珠车间:常规工具车间:

任务:负责运送灭火过程中所需的应急物资和生活用品,确保灭火工作顺利完成。六、疏散引导保卫组:组长:副组长:

组员:机加车间:串珠车间:常规工具车间:

任务:负责疏散火灾现场内的无关人员和危险物品、贵重物资,引导无关人员迅

速离开火灾现场,保持火灾现场通道畅通无阻,维护火灾现场秩序。

要求:服从命令,听取指挥,各组要遵循互相配合的原则,在完成各自分工的

原则上,发扬相互配合风格,将火灾消灭在初起阶段,以减少火灾对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的危害,同时协助消防管理机构做好火灾调查处理工作。

篇4:公司日常消防灭火器材维护细则

公司消防灭火器材日常维护细则

(一)总则

1.为确保消防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确保公司财产和与员工人身安全,强化公司的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制定本细则。

2.引用标准: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二)干粉灭火器

1.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2.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

3.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4.灭火器不宜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灭火器设置在室外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5.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参考灭火器筒体铭牌相关要求)的地点。

6.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干粉灭火器达到年限――10年的,必须报废。

7.检查发现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废:

7.1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表面产生凹坑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7.2筒体严重变形的;

7.3筒体、器头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的;

7.4筒体、器头(不含提、压把)的螺纹受损、失效的;

7.5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结构等缺陷的;

7.6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铭牌脱落,或虽有铭牌,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的);

7.7被火烧过的灭火器。

(三)消火栓

1.消火栓、阀门、裸露的消防用水管道等设置地点应设置相应的永久性固定标识。

2.消火栓配置及附件齐全、消防水带、消防水枪、室外消火栓的接口盖和顶盖等相关附件,消防水带的接头必须有固定卡簧、接口垫圈。

3.消防水带的折叠应符合快速打开的要求,水带应对折盘好,两个接口必须折叠在外围。

4.地上式消火栓应确保有1个DN150或DN100和2个DN65的栓口,任何人或部门都不得擅自进行功能性改造,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消火栓的正常使用。

5.消火栓周围2米范围内不得设置障碍物或堆放杂物。

(四)消防安全标志

1.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单向门必须在门上设置“推开”标志,在其反面应设置“拉开”标志。

2.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门上应设置“禁止锁闭”标志。

3.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的醒目处应设置“禁止阻塞”标志。

4.设有地下消火栓和不易被看到的地上消火栓等消防器具的地方,应设置“地下消火栓”、“地上消火栓”等标志。

5.设置的消防安全标志牌及其照明灯具等应至少半年检查一次,出现异常时应及时修整、更换或重新设置。

(五)故障处理

1.消防设备、器材应根据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和产品的技术性能要求及时进行保养和更换,对易腐蚀生锈的消防设备、管道、阀门应定期清洁、除锈、注润滑剂。

2.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当场有条件解决的应立即解决;当场没有条件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解决;需要由供应商或者厂家解决,不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在10个工作日解决,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解决,恢复系统正常工作状态。

3.故障排除后,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认可,故障处理记录存档备查。

篇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包括: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疏散设施、防火门等。

二、室内消火栓由设置部位的所在部门指定人员管理,做到:

1、消火栓内配备的水枪水带及其阀门、启泵按钮等,必须保持完好,不准锈死、损坏、缺少,不因灭火需要严禁动用。

2、装修或摆放物品时,不准遮挡、阻碍。

3、发现故障或破损时,应及时报告消防设备维修人员立即修复。

三、防火门及其闭门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照明,由设置部位的所在部门指定人员管理。做到:

1、通道和出口,不得摆放物品,堵塞通行。

2、不准在防火通道堆放物品,妨碍人行。

3、不准遮挡、人为破损。

4、上述设施发现破损或丢失,应立即报安全保卫部门及时修复、更新。

四、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配备的灭火器材应由设置部位的所在部门管理、存放。灭火器的维修和更换由安全保卫部门统一负责。

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厂家维修并做好检测、维修记录。

六、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