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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2024-04-21 阅读 9633

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行车工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安全操作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灵敏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一人)指挥。

正常吊运时不准多人指挥。

但对任何人发动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执行。

4.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5.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零”位转到第一挡,然后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转回“零”位。

6.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7.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

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车,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车行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8.工作停歇时,不准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从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9.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10.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

11.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12.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13.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4.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零”位。

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5.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16.行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不吊,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5)歪拉斜挂不吊;(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的不吊;(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8)带棱角快口未垫好不吊;(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10)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不吊。

17.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零”位,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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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绞车工安全操作规程(矿山)

矿山绞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交接班时应认真检查机体各部件,检查轴承、连接螺丝等情况,检查连轴销是否坚固,同时还应严格检查电动机、联轴器、启动开关、离合手柄、刹车手柄、档车器、底座稳子等部件的完好情况,钢丝绳的损坏程度、电机润滑油、电阻箱和炭刷等是否符合安全规定,要求不准带病操作,发现损坏必须立即报告分管领导或调度室。检查引轮树是否牢固,滑轮的滚动情况等。

二、操作运行要精力集中,应时刻注意绞车前方和信号,同时应注意钢丝绳在滚筒上的有序排列情况,必须做到钢丝绳在绳筒上进行一次性缠绕,做到不跑边、无被股,不符合要求禁止开车。发现矿车越轨和其它异常情况,立即刹车制动,并及时检查处理。

三、禁止设备带故障和超负荷运行,发现故障立即发出检修信号,并现场处理。

四、经常与接车工检查道路上的障碍物,防止影响提升时的安全。

五、提升下放车辆时,不准断电放车,不准放空档。

六、操作时,必须做到左手不离刹车手柄,右手不离离合手柄。

七、停电后必须做到按下停止按钮,并带好绞车刹。

八、提升下放时应时刻注意刹车,快到终点时必须减速、刹车,到达终点后绳滚上的钢丝绳不得小于三圈。

九、启动绞车时先检查刹车制动,运转时一定要按信号办事,保证双方信号准确一致,无信号命令或未听准信号绝不允许开车,对不清的信号都要认为是停车信号,查明原因后才能开车。

十、纲丝绳锈蚀严重、断丝达10%以上等不符合安全系数的钢丝绳立即更换。各部螺丝松动及各部件有不正常声音时严禁开车。

十一、绞车的导向轮和第一道挡车器,必须要灵敏可靠,亲手掌握第一道挡车器和刹车手柄。经常清理第二道挡车器上的浮煤、碴,保持其灵敏可靠。

十二、未经允许或情况特殊外不得擅自离岗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十三、不允许其他任何人员操作绞车和运用设备,人离岗时要切断电源,刹车柄并且要上好锁。

十四、严禁喝酒后上班,工作时一定要做到注意力高度集中,不准打瞌睡、睡觉,不准和他人闲聊、会客。

十五、严格遵守"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绞车司机有监督巷道行人的职责,矿车运行后,巷道内的行人及腰排巷的分流车辆不经绞车司机批准,禁止通行。

十六、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班人必须现场签字。

十七、负责机房管理,认真填好当班一切动转状况记录和各种台帐,保持机台和车场的清洁卫生。对当班的设备故障一定要当班排除。

十八、做好日常分段巷道的维修和各种设备的保养工作。

十九、不得私自找人顶替上班,违章造成的一切大小事故由当事人负责。

二十、坚持有事离矿必须事先请假制度,且须征得同意方可。做到每月在矿时间达二十五天以上。

二十一、若因绞车司机不按规章制度执行,所造成的事故,应承担一切责任,赔偿经济损失30%。

篇3:落地车床车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落地车床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遵守机床工一般安全规程。

2.装卸工件要与行车工配合好,动作要协调,以防工件装卸不当发生事故。装卸及测量时要停车切断电源。开车时人要站在安全位置,工作场地要清洁畅通。

3.刀架处不准探头伸手,人体不准碰触花盘、工件。

4.花盘上的附件要紧固牢靠,不得松动。

5.加工过的产品应放在不妨碍工作和通行的地方。摆放要稳妥,容易滚动的工件要垫稳。

6.装卸工件及操作位置的地面上如有油污应及时清除。

7.停车时要先退刀,然后停止床头转动。

篇4:立车车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立车车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遵守机床工一般安全规程。

2.装卸工件,工具时要和行车司机。挂钩工密切配合。

3.工件、刀具要紧固好。所用的千斤顶、斜面垫板,垫块等应固定好,并经常检查以防松动。

4.工件在未夹紧前,只能点动校正工件,要注意人体与旋转体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站在旋转工作台上调整机床和操作按钮。非操作人员不准靠近机床。

5.使用的扳手必须与螺母或螺栓相符。夹紧时,用力要适当,以防滑倒。6.如工件外形超出卡盘,必须采取适当措施,以避免碰撞立柱。横梁或把人撞伤。

7.对刀时必须缓速进行,自动对刀时,刀头距工件40~60毫米,即停止机动,要手摇进给。

8.在切削过程中,刀具未退离工件前不准停车。

9.加工偏重件时,要加配重铁,保持卡盘平?。

10.登"看台"操作时要注意安全,不准将身体伸向旋转体。

11.切削过程中禁止测量工件和变换工作台转速及方向。

12.不准隔着回转的工件取东西或清理铁屑。

13.发现工件松动、机床运转异常、进刀过猛时应立即停车调整。

14.加工过程中机床不准离人。

篇5:自动半自动车床车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自动、半自动车床车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遵守普通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2.气动卡盘所需的空气压力,不能低于规定值。

3.装工件时,必须放正,气门夹紧后再开车。

4.卸工件时,等卡盘停稳后,再取下工件。

5.机床各走刀限位装置的螺钉必须拧紧,并经常检查防止松动。夹具和刀具须安装牢靠。

6.加工时,不得用手去触动自动换位装置或用手去摸机床附件和工件。

7.装卡盘时要检查卡爪,卡盘有无缺陷。不符合安全要求严禁使用。

8.自动车床禁止使用锉刀、刮刀、砂布打光工件。

9.加工时,必须将防护挡板挡好。发生故障、调整限位挡块、换刀、上料、卸工件、清理铁屑都应停车。

10.机床运转时不得无人照看,多机管理时(自动车床),应逐台机床巡回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