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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2024-04-21 阅读 9169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节税务管理

税务管理主要包括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和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管理和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等。

一、税务登记

1.税务登记申请人

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其他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均应当办理税务登记;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提示】即使是免税的和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也应当办理税务登记。

2.税务登记的主管机关

县以上(含本级)税务局(分局)是税务登记的主管机关,实施属地管理,办理税务登记。

【例题?判断题】下岗职工王某开办了一商品经营部,按规定享受一定期限内的免税优惠,他认为既然免税就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此观点正确。()

【答案】×

【解析】根据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凡是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均应当办理税务登记。【例题?多选题】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有()。

A.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

B.财政局

C.只交纳个人所得税的自然人

D.企业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

【答案】AD

【解析】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不需要税务登记

3.多证合一登记制度

自2015年10月1日起,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国推行。随着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登记制度改革从“三证合一”推进为“五证合一”,又进一步推进为“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即在全面实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基础上,将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使“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一‘‘身份证”,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为企业唯一身份代码,实现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

二、账簿和凭证管理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2.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3.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

三、发票管理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是确定经济收支行为发生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

(一)发票的类型和适用范围

1.发票的类型

(1)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增值税普通发票,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3)其他发票,包括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等。

2.发票的适用范围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发生应税行为,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自2018年4月1日起,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应当通过新系统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对新系统开具的发票信息进行查验。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或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自2018年2月1日起,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度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新系统自行开具。(取得不动产仍应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3)2017年1月1日起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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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节税务管理

税务管理主要包括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和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管理和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等。

一、税务登记

1.税务登记申请人

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其他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均应当办理税务登记;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提示】即使是免税的和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也应当办理税务登记。

2.税务登记的主管机关

县以上(含本级)税务局(分局)是税务登记的主管机关,实施属地管理,办理税务登记。

【例题?判断题】下岗职工王某开办了一商品经营部,按规定享受一定期限内的免税优惠,他认为既然免税就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此观点正确。()

【答案】×

【解析】根据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凡是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均应当办理税务登记。【例题?多选题】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有()。

A.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

B.财政局

C.只交纳个人所得税的自然人

D.企业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

【答案】AD

【解析】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不需要税务登记

3.多证合一登记制度

自2015年10月1日起,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国推行。随着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登记制度改革从“三证合一”推进为“五证合一”,又进一步推进为“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即在全面实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基础上,将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使“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一‘‘身份证”,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为企业唯一身份代码,实现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

二、账簿和凭证管理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2.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3.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

三、发票管理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是确定经济收支行为发生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

(一)发票的类型和适用范围

1.发票的类型

(1)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增值税普通发票,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3)其他发票,包括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等。

2.发票的适用范围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发生应税行为,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自2018年4月1日起,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应当通过新系统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对新系统开具的发票信息进行查验。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或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自2018年2月1日起,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度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新系统自行开具。(取得不动产仍应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3)2017年1月1日起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