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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的规定

2024-04-21 阅读 508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的规定

1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关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的规定

1.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效性和实用性,确保安全生产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2.公司所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审批评审计划,负责主持评审活动,审批评审结果,签发评审意见。

3.2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评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管理评审计划;作好管理评审记录并编写管理评审报告;负责管理评审后改进措施实施的检查、监督和验证。

3.3各单位负责提供与评审要求有关的信息资料,参加评审会议,并根据评审报94

告制定并实施本部门的改进措施。

4内容

4.1评审策划

4.1.1例行评审计划

2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例行评审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每年第一季度进行。由综合管理部编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各相关部门。评审计划包括以下内容:4.1.2临时评审计划

在发生以下情况时,综合管理部在总经理指示下,编制临时评审计划,评审计划内容如4.1.1规定。

(1)规章制度修订的时机

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8)其它相关事项。

(2)规章制度修订的频次

1)符合本制度第2条第(1)款情况时及时修订或增补;

3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2)每年对规章制度的有效性、符合性、完整性进行一次全面评审和修订,提出改进、完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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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评审过程

4.2.1安全操作规程评审

由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单位负责人、安全员、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评审组织者要做好记录,并形成评审报告。

4.2.2各单位安全规章制度评审

由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公司相关部门、单位领导、基层管理人员、员工)组成评审小组,对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进行评审,评审组织者做好记录,并形成评审报告。

4.2.3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评审

由综合管理部组织相关人员(公司领导、各部门领导、各部门安全员、员工代表)组成评审小组,对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进行评审,评审组织者做好记录,并形成评审报告。

4.2.4综合管理部汇总所有评审报告,上报总经理审批。

4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4.3改进

4.3.1总经理审批评审报告,作出评审批示,要求各单位做好改进工作。

4.3.2各单位根据总经理批准的评审报告进行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修改,

并报综合管理部审核,总经理批准执行。

4.3.3各单位要将最新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下发到岗位,并组织进行学习。

采编:www.QiquhA.com.com

篇2:涂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补充规定

附件6涂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补充规定A级要素B级要素补充的内容达标要求评审扣分项3风险管理3.1范围与评价方法(小型企业评审标准为3.1风险评价)风险评价的范围应重点但不局限于对以下生产工艺过程、场所、设备设施等进行评价:(1)树脂、基料、固化剂的生产工艺过程,包括合成或热炼、稀释、压滤、检验、上槽(入库);(2)成漆生产工艺过程,包括配料混合、分散研磨、调漆(色)、检验、过滤、包装、入库;(3)硝化棉、固体树脂溶解工艺过程;(4)稀释剂、辅助材料的配制工艺过程;(5)树脂储罐区、溶剂储罐区的物料储存、物料进出(或装卸)过程;(6)硝化棉、甲苯-2,4-二异氰酸酯(下简称TDI)及其他甲、乙类危险化学品的储运过程;(7)有机热载体炉、蒸汽锅炉、电热棒加热、电感应加热等系统;(8)停水、停电、停蒸汽;(9)停仪表风气源;(10)工艺参数偏差等。未列入风险评价范围,缺1项扣1分。3.5重大危险源(小型企业评审标准为3.4)确认重大危险源按照GB18218辨识并确定重大危险源;应特别注意对以下危险化学品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硝化纤维素、甲醇、乙醇、丙酮、松节油、乙酸正丁酯、过氧化甲乙酮、过氧化(二)异丁酰、苯、甲基苯、甲苯-2,4-二异氰酸酯等。4管理制度4.2操作规程操作规程的内容编制的操作规程应涵盖下列岗位:(1)漂油、脱酸、脱色岗位;(2)树脂,如醇酸、聚酯、丙烯酸、聚氨酯、环氧酯、氨基等合成岗位;(3)基料,如油脂基料、天然树脂基料、酚醛树脂基料、沥青基料等热炼岗位;(4)固体树脂,如硝化棉、改性松香树脂、环氧树脂、丙烯酸树脂、乙烯树脂、氯化橡胶等溶解岗位;(5)树脂、基料压滤,如使用板框式压滤机、油水分离机、高速离心机、袋式过滤机、纸芯过滤机、过滤塔筛等设备的岗位;(6)研磨,包括使用搅拌机、高速分散机、砂磨机、三辊机、球磨机等分散设备的岗位;(7)色漆、清漆配料岗位;(8)调漆、调色岗位;(9)辅助材料配制岗位;(10)包装岗位;(11)仓储岗位。未制定相关操作规程,扣40分(B级否决项)。操作规程不符合规定要求,1项扣1分。企业编制但不局限于下列通用设备的操作规程:(1)输送系统,包括气动式隔膜泵、齿轮泵、真空泵、转子泵、离心泵、空气压缩机等;(2)起重设备,包括电梯、电动葫芦、吊车、升降机、液压升降平台等;(3)加热系统,包括有机热载体炉、锅炉、电热棒加热、电感应加热等。操作规程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1)正常开、停车操作程序;(2)各种操作参数、指标的控制;(3)安全注意事项和异常处理方法;(4)事故应急处理措施;(5)急停车操作程序;(6)接触化学品的危险性;(7)个体安全防护措施。6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6.2安全设施1.检测报警设施的配备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场所应设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散发硫化氢、氰化氢、氯气、一氧化碳、丙烯腈、环氧乙烷、氯乙烯等有毒区域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1)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有效覆盖水平平面半径,室内宜为7.5m;室外宜为15m。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探头宜在可燃气体、可燃蒸汽释放源处安装;(2)检测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的检测报警仪,其安装高度应距地坪0.3~0.6m;(3)检测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其安装高度宜高出释放源0.5~2m。1.应当配备的安全设施,缺1项扣2分;2.配备的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1项扣2分。其他设备设施:(1)输送泵宜配置压力表;(2)密闭式砂磨机配置压力、温度安全联锁装置;(3)溶剂储罐应配置压力表、呼吸阀、液位计。玻璃管液位计加护套保护措施,易燃易爆液体不宜使用玻璃管液位计,储罐液位计指示宜为电子液位显示并设置液位高低限报警,报警信号送至控制室;(4)蒸汽锅炉配置压力表、温度计及水位计;(5)树脂反应釜的超温报警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如压力表、温度计、水位计等完整、齐全、有效;(6)属特种设备的树脂反应釜(工作压力≥0.1mpa表压;负压或真空下工作;工作温度≥标准沸点等),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定期校验、检修、记录;(7)有机热载体炉配置液位计、温度计、安全阀、膨胀器、自动调节保护装置;(8)单体聚合釜设置防爆膜及溢沫槽。2.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的配备(1)防护栏、安全梯、平台的设置符合GB4053.1、GB4053.2、GB4053.3、GB4053.4的规定;(2)各种外露的机械转动设备和皮带传动部位,设置便于观察的安全防护装置,防护罩符合GB/T8196要求;(3)分散机、搅拌机的转盘或转叶使用时,置于移动分散缸内的中央位置,分散缸设置固定装置。3.防爆设施的配备(1)易燃易爆场所按GB50058规定配置防爆型电气设备;(2)甲乙类厂房、仓库内的起重设备和电梯为液压升降平台或防爆型电梯和防爆型电动起动设备;(3)甲乙类厂房、仓库采用防爆工具;(4)散发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以及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按照GB50016第3.6.6条款规定采用不产生火花的地面;(5)在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场所采用防爆型电子台秤,即防爆型称重显示控制器;(6)砂磨机、分散机、包装机、树脂反应釜、树脂过滤装置等安装静电接地装置;(7)电线、电缆采用穿钢管敷设或防火电缆槽盒铺设。4.作业场所防护设施(1)企业按照GB50057规定设置防雷设施;(2)重点防火防爆作业区的入口处,设置人体静电消除装置。5.控制事故的安全设施泄压和止逆设施:(1)树脂、固化剂反应釜设置用于泄压的阀门、防爆膜(片)、溢位槽、放空管等设施;(2)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和仓库应按照GB50016第3.6条款规定设置泄压设施;(3)工艺上需要排空的设备,如树脂反应釜、容器、物料储罐(槽等)均安装排空管,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易燃、易爆液体的储罐(槽)的排空管应设有阻火器,并加装伞盖。紧急处理设施:(1)配备紧急备用电源;(2)树脂反应釜配置通入氮气封闭液面设施;(3)密闭砂磨机设定限温、限压的紧急停车、仪表联锁设施。6.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的安全设施防止火灾蔓延设施:(1)当必需在间墙、楼梯间开门时,按照GB50016的规定采用防火门;防火墙上不开设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设置固定的或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2)在甲乙类车间、仓库防火分区的间墙、楼梯间按照GB50016第7.4和7.5条款规定设置防火门;(3)甲乙丙类液体的储罐或储罐组,其四周按照GB50016、GB50351的规定设置防火堤;(4)甲、乙、丙类液体仓库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如墁坡;(5)甲、乙类厂房内部或顶层(即天台)不设置溶剂储罐及储罐区。如工艺需要设置高位储槽时,其储量不超过一昼夜的用量,但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6)进入生产厂区、罐区及爆炸性气体环境或危险化学品作业区范围的机动车辆在排气管出口处,佩带防火罩;(7)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防火堤出口处的含油污水排水管应设置安全水封设施,雨水排水管应设置阀门等封闭、隔离装置。灭火设施:(1)按照GB50140、GB50016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室内外消防栓、给水管道、灭火器材、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水池等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2)在易燃液体储罐区、甲类可燃液体桶装堆场、溶解硝化棉的厂房设置喷淋装置;(3)建筑面积超过60m2或储存量超过2t的硝化棉仓库设置喷淋灭火系统;(4)树脂反应釜、热炼锅应采用热载体加热,不应采用明火直接釜底加热工艺;有机热载体炉安全阀、压力表、液面计及自动控制和自动保护装置符合《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紧急个体处置设施:根据规定配置洗眼器、喷淋器、逃生器、逃生索、应急照明等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包括堵漏、工程抢险装备和现场受伤人员的急救箱、担架等医疗抢救装备。逃生避难设施:按照GB50016第3.7条、第3.8条的规定设置逃生和避难的安全通道(梯)和安全出口。6.3特种设备涉及的特种设备涂料企业涉及的特种设备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压力容器,含储存沸点低于45℃甲类液体的容器、压力管道;(2)锅炉、有机热载体炉;(3)起重机械,包括电梯、吊车、垂直升降机、电动葫芦等;(4)企业内机动车辆。未建立台帐或档案,扣5分,台帐和档案内容不符合要求,1项扣1分。6.4工艺安全1.装置停车要求生产装置停车满足下列要求:(1)编制停车方案。正常停车必须按停车方案中规定的步骤进行,用于紧急处理的自动停车联锁装置,不应用于正常停车;(2)系统降压、降温必须按要求的幅度、速率先高压后低压的顺序进行。凡需保压、保温的设备容器等,停车后要按时记录压力、温度的变化;(3)大型传动设备的停车,必须先停主机、后停辅机;(4)设备、容器卸压时,应按规定排放和散发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危险化学品,防止造成事故;(5)冬季停车后,要采取防冻保温措施。1.未制定停车方案,扣3分;停车方案内容,1项不符合扣1分;2.停车未执行操作规程和停车方案,1次扣3分;3.有关人员不清楚停车要求,1人次扣1分。2.装置紧急情况处理要求企业紧急情况处理应遵守下列要求:(1)发生紧急情况,应妥善处理,同时向有关方面报告;(2)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3)发生停电、停水、停气(汽)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系统超温、超压、跑料及机电设备的损坏;(4)发生爆炸、着火、大量泄漏等事故时,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5)如果有,企业有机热载体炉新加的导热油不得马上加热运转,宜慢慢升温,将导热油中的水分逐渐蒸发出去后才能正式运转传热。(6)砂磨机、三辊机、分散机、搅拌机,除短时间调试、洗机外不得空转。分散机运转时,禁止用油刀和铁棒接触搅拌轴。分散机由低速转向高速时不宜一步到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1.操作规程中未制定发生紧急情况及异常情况时的处理措施,1项扣2分;2.紧急情况未按规定处理,1次扣3分;3.操作人员不清楚紧急及异常情况处理措施和上报程序,1人次扣1分。6.5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确定关键装置包括但不局限于:树脂合成装置;固化剂合成装置;有机热载体炉;蒸汽锅炉;研磨机,主要为三辊机、砂磨机;高速分散机或搅拌机;稀释剂配制釜。确定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少1处扣2分。重点部位包括但不局限于:溶剂储罐区;硝化棉仓库;TDI仓库;甲、乙类物品仓库;硝化棉溶解、稀释剂包装工序;树脂溶解锅;发电机房和变电站等。9危险化学品管理9.7储存和运输(小型企业评审标准为9.4)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要求(1)涂料用硝化棉按照GB15603附录b条款规定,专库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内,严禁与氧化剂、碱类等性质不同的物品混存;(2)铝粉按照GB17914第3.3.2.4条款规定单独储存;(3)甲醇、乙醇、丙酮等按照GB17914第3.3.2.3条款规定专库储存;(4)有机过氧化物与还原剂按照GB17914第3.3.2.7条款规定分别储存;(5)过氧化苯甲酰(含稳定剂)、过氧化甲乙酮的储存环境符合GB17914第3.5.1条款规定。(6)剧毒化学品,如TDI,按照GB17916第3.2.4条款的规定专库储存或存放在间隔的单间内,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储存不符合规定要求,1处扣2分。

篇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编制评审和修订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

3职责

3.1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定期评审。

3.2车间主任负责组织对车间作业活动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或修订。

3.3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报审稿经总经理审批后,发布实施。

4控制程序

4.1评审和修订的时机和频次

4.1.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在官方媒体公布或通过文件精神下达。

4.1.2安全生产行政管理部门发放安全管理相关文件、通知时。

4.1.3公司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新方法的投入使用时,各相关部门编制相应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4.1.4当发生事故时,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由安全环保科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确保管理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4.1.5当公司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或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综合管理部应组织先骨干部门及时对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

4.1.6公司综合管理部每年定期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适用性评审和修订工作。

4.2评审和修订

4.2.1制度评审和修订的原则;

a.制度评审的区域包括:目的、适用范围、术语、责任、控制要点及方法、相关支持文件、相关记录。

b.注意把公司制度评审与部门制度评审相结合,将公司制度和部门制度评审结合起来,做到“审点带面”,从面推动公司制度的健全有效和经营管理手段的科学性。

c.注意制度评审意见的建设性,不仅要找出制度制定、执行中的漏洞,更关键的是要提出客观/科学的建设性意见,要体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d.注意制度评审的科学性。评审组成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评审,完善制度。

4.2.2评审组根据评审结果对公司相关制度出具修订草案,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4.2.3公司领导审批后,评审组将行馆制度制定成册,必下发各单位。

5.附则

5.1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5.2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篇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评审修定制度

1?目的

为了明确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并保证从业人员获得最新有效版本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

3?引用的标准和规范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

4?职责

4.1公司总经理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负责公司级不符合项的检查、纠正措施和验证;负责制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版本更新、修订计划。

4.2公司副总负责协助总经理做好组织评审及安全规章制度的更新、修订计划的实施工作。

4.3评审管理职能部门为生产、安环质监部,每年一次或需要组织评审,编制评审报告,提供评审会议所需的文件和资料。负责执行过程不符合项的检查、纠正措施和验证。负责公司安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版本更新、修订计划的实施。

5?文件的评审和修订程序

5.1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评审和修订;

5.1.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5.1.2当公司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5.1.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5.1.4当工艺、技术线路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5.1.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整改意见时。

5.1.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5.1.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发生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5.1.8其他相关事项。

5.2文件修订的形式

5.2.1根据文件修改通知单(内容),持有文件者进行手改(直接在文件上修改),并填写修改记录。

5.2.2根据发放的文件修改页,持有文件者进行换页,并填写修改记录。

5.2.3根据新发放的修改、改版文件,持有文件者凭原文件进行更换。

5.3修订文件的受控或有效

5.3.1修订的文件可以受控或不受控,但文件必须有效。

5.3.2修订文件的有效要求

5.3.2.1对于手改修订,对修改条款进行修改前后说明,发放修改通知单。

5.3.2.2对于换页修订,发放换页(增页),发放修改通知单。

5.3.2.3对于改版、发放新文件,原文件收回。

5.3.2.4文件修订的形式可以不同,但修改文件必须包括: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发布日期、实行日期等标识。

5.3.2.5文件修订的形式可以不同,但必须建立文件发放清单。

5.4安环质监部、生产部应及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学习修订后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5安环质监部、生产部应及时将新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有效版本发放到相关部门和人员,并同时废止旧版本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记录

6.1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版本更新、修订计划书

6.2文件修改通知单

6.3文件更改记录

6.4文件发放登记表

6.5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清单

6.6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篇5: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定公司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中适用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识别、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及要求的渠道,确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为最新版本,提高员工和相关方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控制。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环部。负责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确认、培训、传达和监督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室、车间。负责及时宣传、贯彻、遵守与本部门、车间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将有关要求传达给员工和相关方。

4内容与要求

4.1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4.1.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

4.1.2山东省、枣庄市的地方法规和国务院主管部门规章、规程;国家、行业、山东省、枣庄市市有关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则、标准及其他要求等;

4.1.3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4.1.4上级机关、执法机关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

4.1.5国家公约等。

4.2获取方法

4.2.1上级发文、转文;

4.2.2报刊、杂志登载;

4.2.3会议获取;

4.2.4从法律、法规、标准、其他要求发行处获取;

4.2.5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等获取;

4.2.6上网查询;

4.2.7其他渠道。

4.3识别和确认

4.3.1安环部根据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及相关部门、单位收集的信息,识别获取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后,编制公司通用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组织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并报总经理批准,作为各部门进行识别和执行的基本依据。

4.3.2各部室、车间结合自己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识别,确认适用本科室、车间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目录、内容(部分适用的法律法规应识别到适用的相关部分),编制本部门、车间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4.4更新

4.4.1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其他要求更新时应及时的重新识别。

4.4.2当生产过程中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重新识别。

4.5贯彻执行

4.5.1安环部将确认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时向各相关部门、车间进行培训、传达、分解。安环部在获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后,进行分析整理,找出符合我公司需要的相关条款,并找出相对应的部门,安环部负责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整理成学习资料,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领导进行自学,有必要进行全员学习的,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下一级的培训工作的开展。

4.5.2各部室、车间将本部门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采取会议、宣传、培训等形式,落实到相应层次或岗位,并传达到相关方。

4.5.3各部室、车间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组织进行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各项活动,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5.4公司通过管理评审、内审或日常监督检查等形式对相关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4.6公司安环部至少每半年一次通过各种方式获取最新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4.7公司安环部每年组织对现行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一次评审,并编制评审报告,对不适宜的文件,及时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