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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事件审批制度

2024-04-27 阅读 8623

公司事件审批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正规化管理,提高公司内部事件的执行力度,特制订本制度。

一、购物申请

1、坚持计划用款,各部门采购物品,应编制月计划,并区分轻重缓急,急之先办,按计划分布实施。

2、各部门每月计划购买物品,需填好申报单(见附表1),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每周五交给企管部于下周二统一购买,急事特批。

3、各部门对于购买200元以上的物品,如专用物品、电脑、仪器等,填好申报单(见附表2),除部门负责人审核外,经总经理批准后,交企管部统一购买。

二、事件申请

各部门对于需要调用其他部门的人力、财物的,需先填写申请单(见附表3),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去有关部门调用其人力、财物,被调用的部门应本着资源共享的原则,积极配合调用部门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三、急事特批

对于特殊急用的物品或事件,需先填写紧急物品或事件申请单(见附表4、附表5),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紧急事件领导批准后,再购买或执行。如果遇见相关领导外出公干,需先电话联系领导,得到许可后才可购买或执行,但事后需补办相关手续。

x公司司2005-12-27

附表1

x公司计划购物申报单

申请部门申请日期年月日

购买物品

购买数量

购买规格

购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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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中心医院手术审批分级制度

中心医院手术审批分级制度

为了确保手术及高风险有创操作的安全和质量,规范各科室各级医师的手术及有创操作管理,防范医疗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手术分级:手术及有创操作系指各类开放性手术、腔镜手术及介入治疗(以下统称手术)。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度分为四类:

(一)IV类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

(二)III类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

(三)II类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

(四)I类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

(一)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

(二)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

(三)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工作3年以上者。

(四)主任医师:从事主任医师工作3年以内。资深主任医师:从事主任医师工作3年以上。

(五)根据三级医师负责制规定,上级医师有指导和监督下级医师的责任和义务。

三、医师手术权限:各级医师确定主持某级手术前,要在上级医师指导(医院或外院进修)下至少主持完成10例以上的病例并经考核合格(各专科的具体完成例数由科室根据专科特点、手术复杂、难易程度调整并报医务科批准)。

(一)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主持I类手术。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可主持I类手术。在熟练掌握I类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II类手术。

(三)主治医师:可主持II类手术。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经上级医师批准,可主持III类手术。

(五)副主任医师:可主持III类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IV类手术。

(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IV类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或根据实际情况可主持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

(七)主任医师:可主持IV类手术以及新技术、新项目手术。

(八)资深主任医师:主持IV类手术及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和一般科研项目手术,经主管部门批准主持高风险科研项目手术。

(九)新调入聘任的各级医师独立开展手术前应有高一级的医师带教考核后参照上述原则核定权限。资深主任医师可由医院学术委员会考核认定。

(十)进修医师根据进修医师管理规定,由科室根据其职称和实际能力经考核后参照上述原则确定手术权限并报医务科批准执行。

(十一)外请专家会诊手术根据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暂行规定》执行。

四、资格准入手术权限:各级医师手术权限除符合上述要求外,同时必须符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技术准入资格。

五、手术审批权限:

(一)常规手术:I、II类手术由高年资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决定手术者;III、IV类手术由正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决定手术者。

(二)资格准入手术:根据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三)急诊手术:预期手术的级别在值班医生手术权限级别内时,可通知并施行手术。若属高风险手术或预期手术或术中发现手术权限超出值班医师手术权限级别时,应按规定报告上级医师处理。紧急抢救生命的情况下,应及时先予处置并同时报告上级医师。

(四)新技术:根据医院新技术准入制度执行。

(五)重要器官因伤病确需切除的,手术(指截肢、眼球摘除等严重影响功能、外观的毁损性手术)前应报医务科审批、备案。

(六)实施手术前应将手术方案、危险性、并发症和预后由主刀或一助向患者本人或直系亲属详细交代,在病人和家属清楚了解病情、风险和预后后,由病人和家属决定是否手术和选择手术方案,若同意手术则由患者本人和授权家属签字备案。紧急手术来不及征求家属同意时,可由单位或陪同人员签字,由主治医师作出处理意见并报科主任、经医务科批准执行。夜间急诊向科室最高级别值班医师和医院总值班汇报。

六、凡危险性较大手术、诊断未确定的探查手术或病情危重又必须手术时,报医务科和分管院长批准。科主任有权根据每位医师的临床实际工作能力调整其参加手术类别,重大、疑难手术由科主任统一安排参加手术人员。

篇3:附院手术报告审批制度

附属医院手术报告审批制度

手术审批的内容包括术前诊断,术前准备,手术方式,麻醉方式,参加手术人员及其具体分工等,应按一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

1、丁、丙级、急诊手术的审批,经科主任授权后可由主治医师负责,审批时,主治医师应认真检查病人,审核诊断是否明确,术前相应准备是否完成,如术前小结、术前讨论等。并对手术方式、麻醉方式、参加手术人员及分工安排做出决定,丙级择期手术应报告(本组)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及科主任核准。

2、乙级手术由科主任审批,科主任应会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对病情进行核查,组织术前讨论,决定手术方案等,必要时报业务副院长批准。

3、凡甲级手术、危险性较大的手术及诊断未确定而病情危重必须行探查手术时,科主任应报告医务科,由业务副院长批准,医院从未开展的新手术,须按我院技术准入制度执行,业务院长审批,同时报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技术准入"后,方可实行。

4、手术通知单和麻醉科审核:丙级以上择期手术通知单均应由科主任审核签字,并提前一天将手术通知单送达医务科、手术室麻醉科(上午11时前)。急诊手术按有相应决定权限的医师审核签字。麻醉科接手术通知单后,应提前一天查看病人,并向病人或家属交待麻醉方式等并以签字为证,同时应有麻醉前病程记录,并对手术决定者权限、参术人员资格、术前准备是否完善进行审核,不符合规定的有权不安排手术,并向医务科报告。对麻醉方式经检查病人后如有不同意见,应与手术医师协商讨论或提出暂缓手术意见,最终麻醉方式应由麻醉科决定,以确保手术质量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