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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机关工作规章制度

2024-04-27 阅读 6912

镇机关工作规章制度

镇机关工作规章制度

一、上班签到制度

1.所有干部职工上班必须签到。冬春季(10月1日至3月31日)早上签到时间为8:20―9:00,下班时间为17:30。晚上值班签到时间为18:00―20:00,夏秋季(4月1日至9月30日)签到时间为7:50―8:30,下班时间为18:00。晚上值班签到时间为18:30―20:30,双休后星期一上班签到时间推迟半小时。所有安排在片线的人员都到党政办统一签到。特殊情况必须加班。

2.干部职工必须按时签到。因工作原因缺签者必须由安排工作的班子成员写出书面说明经主要领导签字认可并在每月月底前报办公室备查,否则以缺签论处。主要领导不能按时签到的,办公室说明情况。开会、出差、培训、考察、请假者,凭出差通知单或请假条由党政办负责统计。

3.实行按时签到制度,迟签半小时以内,视为迟到,签到迟签半小时以上,视为缺签。每月缺签一次罚20元/次,每月缺签三次以下(含三次)罚50元/次,每月缺签超过三次罚100元/次,罚款直接从绩效工资中扣除;迟到者按缺签减半处罚。年度连续缺签15次或累计缺签30次视为旷工,上报组织人事部门按组织原则处理。会议迟到罚款20元/次。每月签到情况由事务财政线负责统计,在次月的3个工作日内汇总,并按签到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落实补助。罚款部分在预发津贴时兑现。未按月落实的罚事务财政线100元/次。

4.财政统管人员每人每周值晚班一次,每月按签到情况补助晚班费100元,由财政安排解决。

二、值班、休假制度

1.党政办、计生办、财政所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2.所有干部职工上班、值班时间不得关闭手机。书记、镇长、人大主席、政协主任、武装政法委员、农业分管领导24小时不得关机(特别防护期和汛期所有干部职工24小时不得关机)。

3.原则上实行双休日和法定休假日制度。因工作需要,党委政府可取消双休。

4.双休日(含3天以内的法定休假日)所有干部职工分班轮流值班,轮流值班同日常工作一样考勤,原则上不能代班、调班。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值班的,必须由本人找人替班(值班领导找人替班的需经书记同意,其他值班人员替班的需经值班领导同意),值班补助按50元/天?人,按周由党政办及时发放(补助直接发给实际值班人员,被代班人不得享受)。()对应值班而未值班的,视为旷工,并相应扣减年休假天数。

5.干部职工实行年休假制度。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足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一般实行分段(5―8天/次)休假。凡请事假的,必须扣减其本人年休假天数,扣减不足的,另行计算事假天数。

6.4天以上(含4天)法定休假日和特别防护期间值班由镇党委政府另行研究安排。

7.所有值班人员实行早晚双签制度。值班期间不得离开金石桥镇区。上午签到时间为8:00―9:00,下午签到时间为17:00―18:00。缺签者罚50元/次。

三、请销假制度

1.干部职工在法定休假日和双休日以外的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请假。

2.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必须写出书面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班子成员请假须经书记批准,其他干部职工请假2天以内(含2天),由分管领导签具意见后,由片线长审批。3-6天需由书记或镇长批准后方可请假,7天以上须经党委政府集体研究报县委组织部批准。请假后,必须将批准后的请假条交党政办登记后方可离开。休完假必须及时到党政办销假,请假条由办公室统一保存,并按月汇总公示。

3.凡请事假天数可列抵本人年休假天数,但超过年休假天数的,扣发其津补贴40元/天。属婚育假、病假和夫妻双方父母以及本人爷爷奶奶丧假(3―5天)的,其天数不计入本人年休假天数。

4.干部职工每旷工或缺勤一天罚款100元,旷两次者由纪检书记和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干部会上给予口头通报批评,第三次由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作出深刻书面检讨,第四次给予待岗半年以上处理。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30天的,上报组织人事部门按组织原则处理。

四、会议及会议述职制度

1.除紧急会议外,一般应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会议由党政办、计生办负责及时写出黑板通知,并通知全体班子成员,其他干部职工由各片线负责通知到位。

2.会议应按通知时间按时召开,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或取消的,会议召集人应及时告知与会人员。开会期间,除党政办安排1人守电话外,其他业务一律停办(特殊情况除外),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早退,更不能缺席,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必须事先向主持人请假。

3.主持人按会议通知时间按时点名,凡第二次点名尚未到者则计迟到。会议结束后,主持人一般应再次点名,未在者则计早退,未参加者,则计缺席。凡迟到、早退每次罚款20元,缺席每次罚款40元,由主持人注明,党政办会同签到情况按月落实。班子会议迟到早退、缺席者加倍进行处罚,办公室未通知到位的罚款由办公室主任负责。

4.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尊重领导讲话和发言,不得随意走动、讲小话、打电话,更不得随意在大会上大声喧哗,有不同意见可在会前或会后找领导反映交流。

5.为加强全体干部职工责任,促进各项工作按时落到实处,实行会议述职制度,即每次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主持人可随意抽点1―3名同志进行述职,被抽点的干部职工应把近段所做的工作实事求是地向大会进行报告,原则上全年每个干部职工(包括班子成员)至少要述职1次以上。

五、学习制度

1.每月安排2天时间作为干部职工政治理论集体学习日,具体时间由党政办另行通知,学习由党委宣传委员和党政办负责组织,集中学习时间一般不准请假或开展其它工作。

2.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集中学习由党政办做好学习记录,以备上级检查。

3.每次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做好学习笔记(笔记全年不少于5000字),原则上全年每个干部职工撰写1篇以上心得,联系本职工作写1篇以上调研报告。

4.全年开展学习专题讨论不少于1次,适时可开展学习评比,对先进分子给予适当奖励。

5.中心组学习全年不少于16次。

六、卫生制度

1.干部职工住房、办公室与走廊卫生由干部各自负责。

2.公共区卫生实行分区域分工负责。镇政府大院、大门及操坪卫生由接待处负责,其它公共区、楼梯、卫生间卫生由办公室负责;文化楼卫生由杨迪卿负责安排;综治办至出口由城管分管领导负责安排;计生办及前坪卫生由计育分管领导负责安排;财政所卫生由财政所长负责安排;农经站卫生由陈远斌负责安排。卫生实行1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

3.不定期对个人住房、办公室及公共区卫生进行检查评比,对不讲卫生的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评为不清洁的,除责令改正外,每次罚款20元。

七、住房制度

1.为了便于干部管理以及学习、会议、签到等制度的执行和工作的开展,每个干部职工至少安排一间住房,由事务财政线负责安排落实。

2.住房一律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或不服从党委政府统一调配和安排。

3.调离本镇、退休、离岗及非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占用镇政府住房。占用的应自觉及时搬离。

4.对原应该搬出的相关人员等遗留问题,由机关事务财政线及相关领导尽快做好工作,限期搬出,及时处理到位。

5.机关事务财政线对干部职工办公室住房内的办公用品和公共财产要进行全面清查登记,确保公共财产不流失。

中国共产党金石桥镇委员会

2014年3月15日

编辑:www.qiquhA.com.com

篇2:机关车队安全行车制度

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增强机关车队驾驶人员安全行车的责任意识,确保人身和车辆安全,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行车规定

(一)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二)自觉服从处(队)的统一调度和管理,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安全教育及有关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三)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四)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

(六)禁止将车辆交给外单位驾驶员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驾驶外单位车辆。

(七)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检年审。

(八)加强对灭火器具的保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随车走。

(九)禁载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十)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基础台账,不得漏记、误记,保证安全管理的严肃性和完整性。

二、安全行车标准(“六无”)

(一)车况完好,无磕碰挂擦和丢损;

(二)遵纪守法,无违章纪录和违法违纪现象;

(三)服从调度,无误时误事现象;

(四)文明服务,无用车投诉;

(五)服从管理,无私自出车或擅自改变行车路线;

(六)安全服务,无大小责任事故。

三、安全行车奖惩

(一)安全行车

1、安全行车每年评比一次。

2、本年度达到“六无”标准的获当年安全奖。

3、达不到“六无”标准的,取消安全奖。

(二)安全奖标准

1、全年安全奖600元/人;

2、全年安全里程奖0.05元/公里。

(三)安全奖奖扣

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安全奖以经济奖励形式每年按驾驶员实际安全行驶里程发给,获得安全奖的驾驶员同时具有评选优秀等次或先进个人的资格;达不到“六无”标准的,相应扣去安全奖和里程奖。

(四)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扣奖比例:

1、负全部责任者,扣除当年全部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

2、负主要责任者,扣除当年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的3/4;

3、负同等责任者,扣除当年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的2/4;

4、负次要责任者,扣除当年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的1/4。

(五)其它责任情况的扣奖及赔偿责任。

1、态度恶劣,不服从调度,发生误时、误事的,一次扣奖100元,年内发生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在编人员按待岗处理,非在编人员予以辞退。

2、发生驾驶证被扣或其它严重违章者,取消月度考核奖。年内发生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停驾车辆,在编人员按待岗处理,非在编人员予以辞退。

3、私自出车发生事故的,无论有无责任,除由驾驶员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外,视情扣除1—3个月的月奖,并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直至作待岗或辞退处理。

4、因超速行车、强行超车、酒后开车、违章停车及其它违规行为而被罚款,一律由驾驶员自负,不得报销。

5、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酌情扣除1—12个月奖,并按责任大小赔偿:

(1)负全部责任的,扣除全部月奖,按经济损失的4%赔偿;

(2)负主要责任的,扣除9个月月奖,按经济损失的3%赔偿;

(3)负同等责任的,扣除6个月月奖,按经济损失的2%赔偿;

(4)负次要责任的,扣除3个月月奖,按经济损失的1%赔偿。

发生重大事故,除经济赔偿外,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调离驾驶岗位。

发生事故后逃逸者,除经济赔偿外,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6、无论何故造成的责任事故,均取消驾驶员当年的先进个人或优秀等次评选资格。

篇3:机关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开展财务工作,严格财经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开支实行一枝笔审批,由分局长统一审批。各项支出凭证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或验收人、审批人签字方可报销。1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应有税务发票方可报销。

二、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方法,单位的一切收入应缴交出纳,一切支出向出纳报销,只允许单位设"一本帐",禁止设立小金库。

三、加强收费管理,做到按规定、按时间、按标准收费,禁止乱收费和收人情费。

四、及时缴存或解缴各项应缴收入,禁止截留、挪用公款或公款私存。

五、加强现金管理,出纳或收费人每日现金结存不得超过一仟元。

六、扣留违章物资要当面点清,当日入库(物交保管员,款交出纳),若当事人当天未来受理,必须由办案人员办理《暂扣未来受理案件物资登记表》,钱与物一并交保管人员保管,并按工商法规规定及时办理扣留审批手续,严禁个人截留、挪用扣留及罚没物资。

七、个人向单位借用公物,须经领导同意,并向财产管理人员办理财产借用登记手续,并按期归还,丢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

八、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不得借用公款,借用公款要及时归还。

九、会计、出纳、保管、票证等财务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各项收支预算工作,及时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帐表相符、帐帐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