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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制度

2024-04-27 阅读 1998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制度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制度

为确保我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落实贯彻《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渝办发[2012]92号)精神,按照上级来问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1.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

**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治办,负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综合协调工作。综治办何毅任办公室主任。

2、联席会议制度

由综治办牵头,各单位、部门及村委会负责人参加,建立镇打非治违联席会议制度。由镇综治办主持,每月召开一次打非治违联席会议联络员例会,各单位、部门及村联络员参加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

1.各单位通报上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2.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3.安排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下一步工作。

三、宣传培训制度

(一)各单位要加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培训,在宣传栏张贴宣传资料不得少于4次;

(二)各单位要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培训等形式,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打非治违行动专题培训;

四、督查通报制度

(一)由镇综治办牵头,组织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查组,对各单位、企业打非治违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查,每月一次;

(二)由镇综治办牵头,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交叉督查,每季度一次;

五、信息报告制度

各单位按以下要求报送相关信息:

1.每周三下午17点前,将本周打非治违工作统计报表报镇安监站;

2.每月30日前,将上月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自查小报镇综治办;

3.每月30日前,将上月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统计报报镇综治办;

4.及时向镇综治办报送工作信息,每月不得于1条;

5.按照镇综治办要求及时报送其他有关信息。

六、考核奖惩制度

镇政府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纳入各单位、村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采编:www.QiquhA.com.com

篇2:街道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巩固和稳定安全生产形势,根据区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今年全街道安全生产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总体工作目标:通过严厉打击“三非”(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确保全街道安全生产秩序规范有序;通过严格治理“三违”(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全面提升劳动者安全素质;通过远近结合、点面结合、打防结合、治标与治本结合、集中治理与长效治理结合,实现“打非治违”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全面提升事故防范的组织协调能力、风险防控能力和科学治理能力,有效遏制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范围

在全街道范围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如下:

(一)重点区域:生产经营单位集中、高危产业聚集、人流、物流、车船流密集、重大安全隐患较多、非法违法现象严重、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矛盾和问题突出的区域。

(二)重点行业领域:道路交通、工程运输、消防、建筑施工(含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交通建设施工、水利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水上交通、机械制造、腌制等行业和领域。

(三)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辖区内重点工程施工企业、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属C、D级企业,违规违章现象严重、安全隐患集中、已发生过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重点内容

(一)重点打击“三非”的内容。

无资质、无证照或证照不全,未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以及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行为。

(二)重点治理纠正“三违”的内容。

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作业规程不完善,应急救援保障不完善等无章可循、无规可守的现象,以及管理措施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设施配备不规范、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现场管理混乱和未经安全检测投入使用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等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三)各辖区重点治理内容。

各辖区要因地制宜,梳理本辖区的行业重点和分布情况,尤其要分析近年来安全事故多发的企业、行业。一要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确保辖区内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底数清、情况明,找准问题及薄弱环节,实施台帐管理,明确整改措施,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工作预案。二是推动企业自查自纠消除非法违法行为。要发动和督促企业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引导重点行业企业法人、经营主体深刻认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巨大危害,强化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抓安全就是抓发展的意识,自觉开展排查、自觉纠正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奠定坚实基础。

(四)重点行业(领域)的打击内容。

道路交通领域。由街道综治民政科牵头组织实施,重点打击酒后驾车、超载、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行为;客运车辆夜间途经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或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非营运车辆、工程运输车等非法违法行为;农用机械无证无照,违法载人(物)等行为。

消防领域。由街道综治民政科(消防科)牵头组织实施,重点打击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影响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的违章搭建;在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建筑物的消防设施配备不符合要求,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擅自扩大和改变防火分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电气线路未按规定敷设;建设工程使用前未经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或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非法违法行为。

建设工程领域。由街道城管科牵头组织实施,重点打击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安全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活动;建设单位随意压缩工程项目建设合理工期,不及时支付或扣减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干涉施工单位正常项目建设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等责任主体,对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不履行相关职责,不认真整改。

危险化学品行业。由街道经管科(安监办)牵头组织实施,重点打击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未试生产备案就投入试生产运行,未经正规设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涉及化工管线和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等非法违法行为。

烟花爆竹行业。由街道经管科(安监办)牵头组织实施,重点打击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违法经营礼花弹、非法经营使用氯酸钾制造的烟花爆竹;无证经营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危及公共安全;超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等非法违法行为。

特种设备领域。由街道经管科(安监办)牵头组织实施,重点打击无证、超范围或者许可证过期仍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使用非法特种设备、超期不检、不按规定进行电梯维保、无证上岗等非法违法行为。

水上交通领域。由城管科牵头组织实施,重点打击擅自改变作业类型,未按规定有效配备安全生产设施,超员、超载、抗风力违法行为;船舶不具备适航条件,违规装卸危险货物;无证上岗,违规操作,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非法转让船只,冒用船员证书;触碰和损坏航标等导航及其辅助设施等非法违法行为。

机械制造、腌制行业。由街道经管科(安监办)牵头组织实施,要重点打击冲压、剪切机械,金属切削机床,铸造、锻造设备等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电气设备、电焊机、手动电动工具、移动电气设备等未设置漏电保护;起重机械、运输机械等特种设备未设置限位紧锁等安全装置;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设施、电气设备设施、车间仓库堆场以及违法建设、生产、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未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等违法行为。

四、工作步骤

我街道安全生产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2012年5月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

各行政村(社区)、街道各办科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开展宣传动员,把上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传达落实到所辖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

(二)集中行动阶段(6月-8月)

1.企业自查自纠。各辖区和各行业领域要根据各自的方案要求,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上报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2.联合检查执法。要形成全街道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在各辖区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联合执法,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行政村(社区)、街道各办科及相关单位,在排查摸底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严重违法违章行为,应提交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隐患治理、关闭取缔措施。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持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3.督促指导整改。街道办事处将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全街道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结合半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督查,对各辖区、各有关单位开展“打非治违”的工作情况适时进行督查检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

各行政村(社区)、街道各办科及相关单位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及时推广“打非治违”工作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对“打非治违”工作进度慢、成效差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上限追究责任。

五、工作要求

街道专门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吕吉良任组长,人武部长高洪亮、工业副主任谢*、农业副主任王水潮、城建副主任徐建伟任副组长,成员有经管科(安监办)、城管科、农业科、综治民政科(消防科)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管科(安监办)。

各行政村(社区)、街道各办科及相关单位也要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请各行政村(社区)、街道各办科及相关单位,在8月31日前报送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各行政村(社区)、街道各办科及相关单位,在每周一10:00前报送《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情况周报表》(附件1)及《组织督查检查情况和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情况周报表》(附件2),街道安监办联系电话:,传真:。

附件:

1.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情况周报表

2.组织督查检查情况和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情况周报表

篇3:县餐饮药品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餐饮、药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根据《珙县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珙安委发〔2013〕5号)文件要求及统一安排部署,决定从2013年4月至8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餐饮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打非治违检查。为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对食品药品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围绕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中心任务,集中四个月左右时间,对辖区内餐饮业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各个环节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通过集中检查,彻底排查餐饮食品药品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餐饮业、医药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餐饮业、医药企业违法行为,及时查处餐饮医药行业违法大案要案,使我县食品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对餐饮、药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要通过专项整治,取缔无证经营,使全县有固定门店药店持证率达100%。餐饮单位持证率有明显提升,杜绝中型以上餐饮单位无证经营。集中查办一批非法经营、违法经营案件。

二、检查内容

(一)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

加强对餐饮业、学校食堂、夜宵摊点、农村聚餐以及节假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控,防止食物中毒。认真执行餐饮业原材料索证溯源制度和定点采购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的畜、禽肉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盐等违法行为。

(二)保健食品安全

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普通食品冒充药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违法添加药物、食品与药品同名等违法行为。加强对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

(三)医疗器械安全领域

1.重点产品:全面检查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特别是经营输注器具、麻醉穿刺包等直接与人体血液循环相接触的企业。

2.重点环节和品种:检查医疗单位使用骨科植入物、心脏起搏器、血管内导管、支架、介入器材、人工晶体、人工心脏瓣膜等高风险产品。采购是否合法,是否建立健全供货方档案,是否建立验收记录。防止因医疗器械质量问题引发医疗事故。

3.重点企业:经营骨科植入物、心脏起搏器、血管内导管、支架、介入器材、人工晶体、人工心脏瓣膜等高风险产品的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确保购销渠道正规。

(四)药品流通使用环节

1.重点品种:检查经营、使用单位的生物制剂、医用氧、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和招标品种等7大类药品。

2.重点环节:检查经营企业的药品储存条件,常温库、阴凉库、冷藏库和冷链运输药品的配置设施及记录情况。特别是对经营生物制品和疫苗的批发企业(含非法人企业)和零售连锁企业未配置带有温度显示的专用冷链箱的一律暂停经营生物制品和疫苗。加大对辖区内各大医院血液储存条件等的监管力度。

3.经营企业资质:重点检查经营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是否获得许可;有经营资质企业的购进和销售渠道,是否有超范围经营或不按规定渠道经营;是否有经营未标注“运动员慎用”药品;零售企业是否违法经营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

4.重点部位:检查医疗单位的药品储存条件,重点检查低温冷藏药品,特别是各类疫苗、人血白蛋白及各种血液制品、生物制品、生化药品等品种。加大对冷藏药品及对储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药品不符合储存条件的查处力度。开展医疗机构药品购进渠道检查,严厉打击医疗机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3日-4月30日)

研究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将方案于4月底前报送县安委办,同时要周密部署专项检查工作。

(二)执法治理(5月1日—8月19日)

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细致的监督检查。对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企业、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率,彻底消除各种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及时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净化我县食品药品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三)巩固提高(8月20日至8月31日)

要认真总结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每月2日前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阶段性小结,8月31日前形成总结材料报县安委办。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仍然非常严竣,大家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检查行动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专项检查行动的组织领导,各稽查组要将任务分解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务必把各项检查任务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局成立打非治违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

(二)完善机制,落实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生产经营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按职责分工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如发现是企业存在的严重问题,立即停业吊证,坚决从重、从业、从快依法查处。

(三)全面检查,快速行动

稽查小组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扎实做好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坚持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确保监督检查覆盖面。坚持拉网式检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突出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薄弱环节的检查。坚持专项检查与建立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进一步完善监管手段,健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和诚信体系等制度。认真做好食品药品不良事件监测、上报与应急处置预案工作,对群众举报投诉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旦发现问题食品药品或案件苗头,务必做到“报告情况及时、领导指挥靠前、监管执法到位、应急反应迅速、控制手段坚决、处理从快从严”,及时妥善解决突发事件。

(四)严肃纪律,正面宣传

各稽查小组在开展专项检查行动中,务必严肃新闻纪律,正确引导舆论导向,特别要关注各媒体的动向,防止恶意炒作。对专项检查中有关重要新闻要及时报告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转报县政府和县委宣传部。

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

小组名单

组长:李学刚(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乾华(副局长)

兰英涛(副局长)

成员:杨珺(办公室主任)

黄泽琴(食品安全监管股股长)

余凯(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股长)

舒伟(稽查执法大队副队长)

袁淑芳(食品安全监管股副股长)

黄泽洪(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副股长)

抄送:市局办,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

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13年4月2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