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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请假制度

2024-04-27 阅读 1283

办公室请假制度

办公室请假制度

为加强办公室内部管理,保障我办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办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自觉遵守机关作息制度。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集中精力,认真履行职责,不擅离岗位。请假或调休要在安排好工作的情况下方可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因公外出,要向科室负责人及分管主任报告,并告知综合科。

二、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凡请事假、婚假、伤病假、公休假、生育假,及其他明文规定的假期,须书面履行审批手续,并具体说明请假事由和起止期限。法定节假日离开城区,一般干部须向分管主任报告,领导干部向主任报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合理安排请假、调休制度。全体干部要在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假期。要严格执行事先请假原则,特殊情况应事后说明原因并补办手续。凡事先不请假,事后不按规定办理手续或未经批准擅离岗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事先不请假或擅离岗位导致当天发生的较大事件、重要电话、重要活动未能及时办理造成工作被动,甚至产生负面影响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审批权限。请假半天,由分管主任审批;一天以上,先报分管主任同意,由主任审批;科室负责人请假由主任审批。

五、及时销假并将请销假纳入考核。假期结束要及时报相关主任销假。经审批后的请假单应及时交综合科统一保存,年终综合科汇总后,按有关规定纳入考核。

六、遇紧急事件时或未能将工作安排妥当的,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回岗,并处理好相关工作。如未能及时回岗造成工作上被动的,甚至产生负面影响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拓展阅读:公司办公室请假、考勤及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对办公室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办公室人员管理的各项制度,充分调动办公室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保证公司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结合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制度

第一条办公室人员因故需要请假的,应履行请假手续,需要续假时,应在假期未满前持有关证明向单位办理续假手续,经批准后方为有泉州招工网效。请假人员请假期满到岗时,应到单位及时销假,不销假或逾期不归者,均以旷工论处。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聘。

第二条办公室人员请假应填写统一格式的请假条,并附有相应的证明,由公司负责人审批或签署意见后,方能休假。

第三条请假人员在工作移交后方能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考勤及考核制度

第四条办公室人员因事请假,必须有正当理由。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25天。泉州人事网超过25天者,取消本年度评定资格。

第五条办公室人员在事假期间根据实际请假天数,按照日工资标准扣发相应的工资。

第六条办公室人员因病请假,必须持镇级以上医院的疾病证明,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能休息。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者,以旷工论处(急病例除外,但事后必须补办手续)。

第七条泉州招聘网办公室人员病假在5天以内()(含5天)者,工资照发;5天以上,15天以内者,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的,工资照发,不满三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50%.超过15天一个月内按下列标准发给工资: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五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从第二个月起停发工资;在公司连续工作三年以上,但不满五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60%,从第二个月起工资停发;在公司连续工作不满三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50%,从第二个月起工资停发。

第八条因病长期休养的职工,病愈复职时,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并经公司负责人同意后方能上班。上班后须经15日的试工期,试工期内旧病复发者,试工前后的病假连续计算,超出2个月者作自动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公司规定的休息日,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按办公室规定的值班日勤值班。

第十条办公室人员出勤日每月不得少于25天,全年必须保证300天。

第九条办公人员要按照公司生产、经营的特殊需要,坚守工作岗位,并保持24小时通迅畅通,如发现未请假离岗脱岗、故意中断通讯者,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办公室人员要认真填报《办公室考勤签到表》,作为对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发放和考察、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办公室人员迟到、早退一次,按日工资标准扣发半天的工资;旷工一天,按工资标准的两倍扣发工资。

第十四条一个月内连续旷工2天或累计旷工达到3天者,扣发全月工资。

第十五条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3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7天者,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因斗殴、违章或不道德行为致伤,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者,以旷工论处,除扣发工资外还应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并且不能享受病假待遇。

第十七条办公人员上班期间有私、要事外出,必须请假申请并累计时间,发现以上问题不符合手续作旷工处理。如私事时间在半个小时内可口头申请,超过半个小时,必须书面申请。

第十八条办公室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在当日内完成本职工作,绝对不可延迟时间影响次日工作,如当日工作量较多,必须加班、加点完成,如给公司造成损失(声誉),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考核。

第十九条本制度2010年4月1日起执行。请假管理制度城乡规划局干部休假请假管理规定请假条格式(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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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企业值班请假制度

1、各单位值班人员坚持24小时在岗,负责本单位当天生产指挥工作,做到全面,安全的完成当天生产任务。

2、各单位值班人员,无论因何原因,凡离开值班岗位,必须向调度室请假,时间不能超过一个小时,回岗后销假,否则按脱岗对待,脱岗一次,罚款50元。

3、掌握本单位当天安全生产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派人迅速进行处理,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4、分析当天安全生产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安排好第二天的生产任务及有关安全生产事项。

5、对值班人员脱岗,导致井下发生重大事故无人处理,造成重大损失者,报矿办公室严肃处理。

篇3:财富公司请假休假制度

财富管理公司请、休假制度

1.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2.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30前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3.请、假期种类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再送总经理审批;最后报行政部备案。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4.请事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在紧急情况下不能提前申请的,可以在休班发生的当天以口头(或电话)形式向上级请假,上班后一周内补办请假手续,交综合管理部备案。

5.所有假期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期间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执行。

6.病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需开病假证明;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应有医院的病历复印件,住院须有《住院通知单》和病历复印件,并将此证明附在请假单后;请长假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者,公司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7.病假前2日为带薪假期,超2日以上病假按事假处理,一天病假按1个工作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事假:

1.1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1个工作日以上,3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部门经理同意后由主管副总审批;3个工作日以上的事假由部门经理、主管副总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请假申请交综合管理部备案(此条同样适用于婚假、产假、丧假的审批)。

2.若连续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须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否则公司将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事假为无薪假期,一天事假按1个工作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4.连续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公司可以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婚假:

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对于晚婚(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0天。

2.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工伤假。

3.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按请假审批权限,逐级上报,最后报行政管理部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4.婚假只能在结婚日后6个月内休完,试用期及到岗1年以内的员工不享受婚假。

年假

1.员工自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每年享受3个工作日带薪假;满三年的(含第三年),每年可以享受5个工作日的带薪假。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休假前必须安排好个人工作,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为前提。

3.员工带薪年假须在次年内休完,不得累计,且两年年假不能连休,年假和其他带薪假也不能连休。

4.员工所休事假、病假,自动冲抵年假。事、病假冲抵年假不作扣款处理,冲抵完后,再按所请事、病假天数扣款。

5.员工休事、病假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当年不享受年假;当年已享受年假的,应将已享受部分从第二年的年假中扣除。

产假:

1.凡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员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处理。

2.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的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

3.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4.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3天,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延长7天,共计10天带薪假期。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产前检查、哺乳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5.产假、陪产假均须将休假起止日期报行政部备案。

按国务院相关规定,全体员工享有以下法定带薪假日:

1.元旦节,放假一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七天(农历正月初一到初七);

3.清明节,放假一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一天(5月1日);

4.端午节,放假一天(农历端午当日);

5.中秋节,放假一天(农历中秋当日);

6.国庆节,放假三天(10月1日、2日、3日)。

丧假:

1.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丧亡,可休丧假3天。

2.员工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工伤假:

1.员工因工造成病、伤、残等,必须填写《工伤报告表》按工伤处理流程进行申报。经行政管理部负责人批准后,按工伤假处理;

2.工伤假期间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执行。

3.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常务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4.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