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制度大全 > 迟到早退旷工的管理规定​​​​​​​

迟到早退旷工的管理规定​​​​​​​

2024-04-27 阅读 9228

迟到早退旷工的管理规定​​​​​​​

迟到、早退、旷工的管理规定

  为了人事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统一化,使公司员工有章可循,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的管理规定。近期发现部分同事上下班有迟到、早退等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行为,为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现作如下规定:

  1、迟到定义:上班时间后1-30分钟打卡到岗者为迟到,30分钟以后打卡到岗者按旷工处理。(半天内的以半天旷工计)

  2、早退定义:下班时间前提前1-30分钟下班者为早退,下提前30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旷工处理。(半天内的`以半天旷工计)

  3、对迟到、早退的处理:①迟到、早退1-10分钟的,扣款5元;②迟到、早退11-20分钟的,扣款10元;③迟到、早退21-30分钟的,扣款20元。

  4、上班迟到不打卡者,扣款20元。

  5、签卡只适用于正常上班人员(如出差、忘记打卡和考勤机出现故障等);迟到、早退、旷工不列入此范围。6、因上下班迟到、早退或者旷工不打卡而签卡者,扣款30元。

  7、员工因正常上班需要签卡的,必须到综合办申请,部门经理及主管签名确认后,方可签卡。

  8、各部门主管签卡时要有正当、合理的理由,每月综合办统计签卡情况并进行真实性核查,对无正当理由而签卡的主管,与员工承担一样的责任。

  9、所有人员上下班须自觉排队打卡,并把自己的卡插放于指定的位置。

  10、所有人员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或者让人帮忙打卡,如发现有此行为,打卡者与代打卡者均处罚50元/次。

  11、综合办每天做好考勤监督,并如实做好出勤异常统计。本制度中如有为尽事项,参照《员工手册》执行。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生效。

制度大全 www.QiquHa.com.com

篇2:请销假及辞旷工管理规定

为加强工时利用和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劳动、工作效率,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中铁装备中铁政字[2007]0002、0006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厂特点,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焦化厂甲方科级及以下员工。

二、作息时间:

员工实行每周6天工作制,每月考勤日为:上月26日~本月25(在此期间的日历星期天,即为员工当月可休班的天数),各科室/车间可安排轮休、或调休,当月休完,过期视为放弃。具体休息时间根据季节变化通知。

三、加班、休班、出差、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小时假、迟到、早退、旷工、辞退、辞职、自动离职、复工的界定:

加班:指上级领导指定的、超出规定工作时间的班次;

休班:按本月的日历星期天所休的天数,分固定(由科室/车间或班组安排、月前公示)、临时调休、因加班后换休3种;

出差:指经焦化厂级以上领导批准,计考勤的外出活动;

事假:指个人申请,超出休班天数的休息;

病假:指个人申请(因身体状态确实无法到厂,才能由别人代理),超休班天数的休息;

婚、产、丧假:法定假期;

小时假:个人申请,提前下班、或推迟上班,但直接领导需综合平衡、遵章执行;

迟到:迟于规定时间15分钟(已获批小时假的除外);

早退:非公务原因离岗(已获批小时假的除外);

旷工:无故不上班(未请小时假,);

辞退:因个人原因,由部门提出,最后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的辞退;

辞职: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的离岗,按新劳动法,需提前1个月办理手续;

自动离职:未办理手续、连续旷工达5日(全年累计30日)的;

复工:分2种,因伤病假的复工,需体检、办理申请并报人力资源部确认;因辞退/辞职/自动离职的复工,不般不予录用,如确需重要岗位或紧急人才,需向焦化厂办公室申请,经厂领导班子决定、报人力资源部同意,原则上降一级使用;

除固定休班外,其它休班、出差、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均需提前办理手续。

四、请假及换休班销假程序:

1、休班:

除固定休班外,其它休班:组员由班长/组长签字、车间确认,班组长由科室/车间确认,科级助理以上人员(不含主持科室/车间工作的领导),由分管厂长助理或厂长签字,主持科室/车间工作的领导由厂长签字。

2、出差:由焦化厂级审批。

3、两天以内的事假、病假:

主持工作的科室/车间领导,由焦化厂长审批,报人力资源部;

非主持工作的科级助理以上领导,由焦化厂级领导审批,报人力资源部;

工程师、班组长,由科室/车间审批,焦化厂级领导签发,报人力资源部;

一般员工由班组初审,科室/车间审批(如班组长休息、或科室无主管班组长,可由科级以上领导直接审批),焦化厂级领导签发,报人力资源部。

4、三天(含三天及以上)的事假、病假,及婚假、产假、丧假:

除以上要求外,按[2007]0006号文件,需报公司高层同意。

5、婚、产、丧假:按公司规定。

6、小时假:个人及组长向班长汇报,班组长向科室/车间领导汇报,科室/车间领导经厂级领导批准,但批准的领导需综合平衡,遵章执行。班长权限1个人1次/月,每次1小时以内;科级对下级的权限1个人1次/月,每次2小时以内。厂级除对科室/车间领导按1个人1次/月,每次2小时以内,对工人的请假时间控制在2小时,但频次可不受限制,但掌握全面。超过2小时小于4小时,办半天事假,超过4小时,办1天事假

7、销假:提前上班的,及时到考勤员处销假。

五、旷工、辞退、辞职、自动离职的管理程序:

1、每次旷工,班组、科室/车间必须向厂办公室书面报告,连续旷工至第6日(或年累计旷工达31日),在该日需书面向厂办公室书面汇报提示天数,记作自动离职,厂办公室同时对该员工办理自动离职手续;

2、根据新劳动法,为保障个人权益,辞职需填写申请表,经审批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开始的1个月内,仍需按规定出勤。

3、对长期表现不佳、出现重大设备或人身伤亡的当事人,或其它依照事实依据的重大行为,科室/车间、焦化厂有权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辞退,但手续必须齐全。

4、对旷工达到自动离职期限、或主动辞职已生效的,因本人申请复工,原则上不予录用,如确需重要岗位或紧急人才,需向焦化厂办公室申请,经厂领导班子决定、报人力资源部同意,原则上,至少降一级任用,且考察期为3~6个月,以后可申请与同级人员竞争上岗,优选照顾留岗人员、复工人员作为次选对象,如试用期满不能达到用工要求,予以辞退。

六、考勤管理:

1、按规定,由班组、科室/车间进行考勤,每月按期将考勤交厂办公室。

2、厂部、科室/车间对出勤定期/不定期检查,如有虚报、漏报、手续不全等情形,考勤员50元/次、科室/车间负责人100元/次,人次月超过3人次以上,从第3人次起,加倍考核。

焦化厂办公室是甲方考勤的主管部门,本条款由厂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3:请销假及辞旷工管理规定

1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请销假及辞旷工管理规定

为加强工时利用和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劳动、工作效率,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中铁装备中铁政字[2007]0002、0006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厂特点,制定本细则。?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焦化厂甲方科级及以下员工。

?二、作息时间:

员工实行每周6天工作制,每月考勤日为:上月26日~本月25(在此期间的日历星期天,即为员工当月可休班的天数),各科室/车间可安排轮休、或调休,当月休完,过期视为放弃。具体休息时间根据季节变化通知。

?三、加班、休班、出差、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小时假、迟到、早退、旷工、辞退、辞职、自动离职、复工的界定:

加班:指上级领导指定的、超出规定工作时间的班次;

休班:按本月的日历星期天所休的天数,分固定(由科室/车间或班组安排、月前公示)、临时调休、因加班后换休3种;

出差:指经焦化厂级以上领导批准,计考勤的外出活动;

事假:指个人申请,超出休班天数的?

2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病假:指个人申请(因身体状态确实无法到厂,才能由别人代理),超休班天数的休息;

婚、产、丧假:法定假期;

小时假:个人申请,提前下班、或推迟上班,但直接领导需综合平?、遵章执行;

迟到:迟于规定时间15分钟(已获批小时假的除外);

早退:非公务原因离岗(已获批小时假的除外);

旷工:无故不上班(未请小时假,);

辞退:因个人原因,由部门提出,最后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的辞退;

辞职: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的离岗,按新劳动法,需提前1个月办理手续;

自动离职:未办理手续、连续旷工达5日(全年累计30日)的;

复工:分2种,因伤病假的复工,需体检、办理申请并报人力资源部确认;因辞退/辞职/自动离职的复工,不般不予录用,如确需重要岗位或紧急人才,需向焦化厂办公室申请,经厂领导班子决定、报人力资源部同意,原则上降一级使用;

除固定休班外,其它休班、出差、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均需提前?续。

3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四、请假及换休班销假程序:

1、休班:

除固定休班外,其它休班:组员由班长/组长签字、车间确认,班组长由科室/车间确认,科级助理以上人员(不含主持科室/车间工作的领导),由分管厂长助理或厂长签字,主持科室/车间工作的领导由厂长签字。

2、出差:由焦化厂级审批。

3、两天以内的事假、病假:

主持工作的科室/车间领导,由焦化厂长审批,报人力资源部;

非主持工作的科级助理以上领导,由焦化厂级领导审批,报人力资源部;

工程师、班组长,由科室/车间审批,焦化厂级领导签发,报人力资源部;

一般员工由班组初审,科室/车间审批(如班组长休息、或科室无主管班组长,可由科级以上领导直接审批),焦化厂级领导签发,报人力资源部。

4、三天(含三天及以上)的事假、病假,及婚假、产假、丧假:

除以上要求外,按[2007]0006号文件,需报公司高层同意。

5、婚、产、丧?公司规定。

4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6、小时假:个人及组长向班长汇报,班组长向科室/车间领导汇报,科室/车间领导经厂级领导批准,但批准的领导需综合平?,遵章执行。班长权限1个人1次/月,每次1小时以内;科级对下级的权限1个人1次/月,每次2小时以内。厂级除对科室/车间领导按1个人1次/月,每次2小时以内,对工人的请假时间控制在2小时,但频次可不受限制,但掌握全面。超过2小时小于4小时,办半天事假,超过4小时,办1天事假

7、销假:提前上班的,及时到考勤员处销假。

五、旷工、辞退、辞职、自动离职的管理程序:

1、每次旷工,班组、科室/车间必须向厂办公室书面报告,连续旷工至第6日(或年累计旷工达31日),在该日需书面向厂办公室书面汇报提示天数,记作自动离职,厂办公室同时对该员工办理自动离职手续;

2、根据新劳动法,为保障个人权益,辞职需填写申请表,经审批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开始的1个月内,仍需按规定出勤。

3、对长期表现不佳、出现重大设备或人身伤亡的当事人,或其它依照事实依据的重大行为,科室/车间、焦化厂有权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辞退,但手续必须齐全。

4、对旷工达到自动离职期限、或主动辞职已生效的,因本人申请复工,原则上不予录用,如确需重要岗位或紧急人才,需向焦化厂办公室申请,经厂领导班子决定、报人力资源部同意,原则上,至少降一级任用,且考察期为3~6个月,

5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以后可申请与同级人员竞争上岗,优选照顾留岗人员、复工人员作为次选对象,如试用期满不能达到用工要求,予以辞退。

六、考勤管理:

1、按规定,由班组、科室/车间进行考勤,每月按期将考勤交厂办公室。

2、厂部、科室/车间对出勤定期/不定期检查,如有虚报、漏报、手续不全等情形,考勤员50元/次、科室/车间负责人100元/次,人次月超过3人次以上,从第3人次起,加倍考核。

焦化厂办公室是甲方考勤的主管部门,本条款由厂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