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出差制度

业务员出差制度

业务员出差制度

一、岗位职责

  1.业务员岗位职责:

  1.1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及《差旅费预支申请表》。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1.2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及《差旅费预支申请表》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差旅费报销单》,并结清暂支款,多退少补。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1.3出差人员每日必须将每日工作情况以《出差日报表》向自己直属主管报告。

  2.财务岗位职责:

  2.1严格按照管理规定核实《出差申请单》及《差旅费预支申请表》,并给予相应金额的旅差费,未按期结清借支款的按规定于当月工资中扣除。

  2.2严格审核报销发票等票据的时间、地区、金额等是否符合《差旅费预支申请表》中的信息。

  2.3个人累加支借差旅费总金额不得超过本人当月基本工资金额。

二、管理制度

  1.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1.1省外出差指出差地区为河南省以外的省份3日内由部门领导核准,3日以上(含3日)由部门领导核准,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1.2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时出差时间的'电话联系相应审核人给予出差延时。除请示批准的出差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未被批准的出差时间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1.3出差报销费用指出差期间的交通费。其它费用均以补贴形式发放。超标自付,欠标不补。按出差地区补贴形式分为:河南省内元/每天(新乡周边地区除外);河南省外元/每天(A类城市;B类城市;C类城市。以该地区平均消费水平定补贴标准)。

  1.4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1.5由公司及相关单位提供免费食宿安排的不得再报支当日补贴。

  1.6出差人员每日必须作成出差日报向各直属主管报告。

三、附件

  1《出差申请单》

  2《差旅费预支申请表》

  3《差旅费报销单》

关于业务员出差管理制度的补充说明

  一、交通费用

  1、公司所有员工出差,未经批准不得乘坐飞机、火车软卧,交通开支凭票报销,市内汽车票按实际报销,有特殊事项的需要坐出租车的应在回公司之后书面说明情况或有实际事例,否则不予报销。

  2、特殊事由出差可视情况决定,批准后乘坐的交通工具,差旅开支凭票报销。

  二、吃饭、住宿标准

  1、销售片区租有房子,每天饮食补50元;无租房的,连吃带住120元/天。

  2、特殊事由出差按实际票据报销。

  三、临时短途出差当天去当天回的一般业务,新乡市8元/天午餐补助;郑州、洛阳、安阳、开封等15元/天;本公司附近含新乡市在内安装调试中午未完成需吃午餐的15元/天。

  四、电话费

  1、业务员的手机电话费由公司每月100元定期打到手机上,年底结算到各人费用中。

  2、其它出差工作人员,按出差一天补助3元核定,特殊情况按实际费用经批准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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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企业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员工出差管理,控制成本,降低费用,提高企业运作效益。

  第二条本企业员工国内外出差或参加短期业务训练等,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二、国内出差

  第三条国内出差分为长程、外勤两种,出差时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员工或主管出差均由其上司核准,否则其旅费一律不准报支。但因紧急事务经部门主管命令出差或外勤者不在此限。

  1、单程在五十公里以上者视为长程出差,未及五十公里者以外勤论,但外勤而必须在外住宿者视同出差。

  2、交通工具以乘火车、公路汽车等公开订有价目表者为原则。交通费凭证证明核支,实报实销。乘坐企业自备交通工具不得支领交通费。因公需乘计程车由部门主管证明核支。

  3、长、短程出差,无论其出差及销差时间提早或延迟,均不作加班论。

  第四条外勤在三小时以上于上午七时以前起程者报支早餐费()元,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支午餐费()元,下午七时以后销差者支晚餐费()元。

  第五条长程出差旅费分交通费、住宿费、膳费等。

  1、普通员工随同部门主管及以上干部出差时,视实际情形比照乘同等车及住宿,由部门主管证明核支。

  2、公务必要并报经总经理核准者可乘坐飞机。

  3、员工适用本规定应以职称为准,无职称者以职位为准。

  第六条住宿费按夜数支付,如检附凭证不超过规定者得按标准支付,如未检附凭证者按规定七折报支。但在火车中歇夜或出差处所免费招待膳宿者,不得报支膳宿费。如因实际需要陪同宾客住宿者,按其检附之凭证实数支给。

  第七条出差膳费什支费按日数支给,但在上午出发或下午销差者当日应支三分之二,下午出发或午前销差者当日应支三分之一。

  第八条员工每次出差或派驻地区服务,如在同一地点驻留半个月以上者,自十六日起照规定膳、宿、什费标准以八五折支付。自三十一日起照规定之七折支付。

  第九条员工人事异动搬迁费酌情给予补助,标准另定。

  第十条员工出差前按实际需要凭"出差申请单"第三联向出纳预借差旅费,销差后应于一个星期内填具"出差旅费报销清单"按"出差申请单"核决权限呈核报销。会计部门每月编造"企业每月出差旅费一览表"送呈总经理核阅。

  第十一条员工出差期限,由出差主管视事实需要核实,在限期内除患病及因事故阻滞外,不得任意延期。因公需要延期者应事先以电话请示主管或返回企业后,由主管核定追认。

三、国外出差

  第十二条奉派出国人员应就出国目的、任务、日程、所需经费等有关事项提出"出国计划书"一式二份呈总经理后转呈董事长。经核准后始得办理出国手续。

  第十三条出国人员其"出国计划书"经核准后,应填写"出差申请单"经呈准后向部门申请旅费外汇。

  第十四条凡受国内外机构补助出国人员,其旅费已由其他机关照规定支付者,不得再支取国外出差旅费,但所受补助费用较前条标准为低时可比照前条标准核补差额。

  第十五条出国人员因公交际应酬费用除呈奉总经理核准由企业开支外,均应自理。

  第十六条出国人员在国外必要之长途旅行,应以规定之路程为限,如有规定以外路程之交通费,须由总经理核定始得准报支。

  第十七条企业长期(三个月以上)派驻国外人员在驻外期间之待遇,由总经理办公室视其地区之生活水准及由企业提供之其他设施等拟定标准呈董事长核准实施。

  第十八条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两星期内提出有关任务之书面报告呈总经理并董事长核阅,否则旅费不得报销,并按情节轻重酌予惩处。

  第十九条受训分为外埠受训及本埠受训两种,差旅费报支标准同本制度第三条,以五十公里为界。

  第二十条企业员工赴外埠参加训练或实习其往返交通费及受训期间之膳、宿杂费准予比照本制度第五条及第八条规定办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其规定办理。

  1、训练机构或本企业已供给交通工具或费用时,不得报支交通费。

  2、训练机构或本企业供给全部膳、宿者,其杂费准予全额报支。

  3、训练机构或本企业供给部分膳、宿者,除已供给项目不得报支外,其余仍依本办法规定计给。

  第二十一条企业外本埠受训员工在本埠参加训练或实习,训练机构不供给膳食及交通工具或费用者,其受训期间每日准予比照本制度第四条规定报支误餐费一餐,交通费则依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企业员工赴外埠参加企业内各部门所举办之训练或实习,以由主办部门统筹供应膳宿为原则,除已供给项目不得报支外,其余均比照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企业员工在本埠参加训练者,一律由主办部门统筹供应午餐或晚餐,其费用以每餐()元为原则。

  训练地点与办公地点不同地址时,如主办部门未供给交通工具及费用者,其交通费依照本制度第二十一条办理。

四、借调

  第二十四条本企业员工内部借调视同国内出差,依本制度有关条例处理。

五、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企业员工如有违反制度虚报旅费,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二十六条本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

篇3:公司出差管理规章制度

(二)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一)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新。

第五条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六条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

第七条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二)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三)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四)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篇4:物业管理公司出差管理制度4

物业管理公司出差管理制度4

为了公司员工出差管理有序,严格控制费用开支,根据国家财政部有关规定及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节出差

一、本公司员工出差分为:

1、市内出差:出差当日可能返回者。

2、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二、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并到有关部门办理出差借款等手续。

三、出差借款金额:出差人员必须提交出差事由及经费使用申请报告,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原则上每人每日不超过本人出差补助标准的总计。返回后三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报销手续,并结清余款。未按时报销者,财务可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四、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1、员工当日出差时由部门经理核准。

2、长途出差:4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4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

第二节补助标准

一、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另计。

二、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时外,应电话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三、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不得虚报。如有虚报除将其虚报款项追回外,并视其情节轻重,酌予惩处。

四、市区内差旅费按以下标准包干使用(详见人力资源部相关规定),在发放工资时一并发给,不再另行报销:

五、远途出差差旅支付。(市外差旅费标准参见附表1)

1、出差住宿、交通及餐费补助标准(单位:元/天)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2、远途出差需搭乘飞机的,需报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原则上由公司行政部统一购买机票。

3、乘坐汽车、轮船的按实际长途出差需搭乘长途汽车的以实际票面价报销,火车以硬座、硬卧价报销,轮船按三等舱报销。

篇5:物业管理公司因公出差管理制度7

物业管理公司因公出差管理制度(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因公出差管理,使出差事务高效有序地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因公出差是指为公司的利益而借助交通工具外出办事。

第三条出差分国内出差和国外出差,国外出差参照万向集团公司出国(境)管理制度。

第二章出差程序

第一条出差者应在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报部门经理同意,部门经理出差需报总经理批准。

第二条除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及其随从外,其他员工出差原则上不得乘飞机、火车软卧及二等舱以上的轮船。特殊情况需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需写明原因,由本部门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批准。

第三条出差者的费用原则上由出差者自行垫支,在自行垫支确实有困难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领款。由本部门经理在领款单上签字后,报财务部经理及总经理批准方可领款。出差人员任务完成后,须在三日内办理报销手续,冲抵领款,否则每月按领款额的1%收取资金占用费。

第四条出差人员出差前必须安排好工作,特别是部门经理出差,必须委托他人处理日常事务,以免工作失误。

第五条出差人员有维护集团形象,收集相关资料和信息的义务。

第六条出差任务完成后,出差人员须在三日内写出汇报,报部门经理、财务部负责人和总经理。

第三章出差费用

第一条出差费用报销的审批程序:出差费用的报销,需经部门经理(或其授权人)、综合部经理(或其授权人)、财务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及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二条出差费用的报销范围及额度。

1、会务费、资料费按实报支,有书籍的必须先入库并由仓管员登记备查帐,并在发票上签名后,方可报支,个人购买的一律不得报销。

2、出差的乘车费用按实报支,总经理以下人员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在报销时应附原经审批的报告。

3、住宿费:总经理以下人员一般不超过240元/间.夜,特区和直辖市可上浮50%,超过标准部分不予报支,总经理在一般人员标准上上浮50%。参加会议、培训住宿统一解决的,按实列支,节约部分不再奖励。住宿费结算不得采用支票的方式支付。

4、出差在外应尽量乘坐公共汽车,原则上不得打的,因事务紧急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打的,需在出差汇报中说明理由。

5、出差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报销一律按照《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罚则

有下列情形者,每发现一次按情节的严重程度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

1、假公济私外出。

2、出差人因个人原因未达到出差目的。

3、出差人在外作出有损企业形象的事情。

4、出差结束后未按要求及时写出出差汇报。

5、出差费用报销中有弄虚作假的现象。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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