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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出差管理制度二

2024-04-28 阅读 5517

员工出差管理制度二

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参照本公司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

  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实。

  第四条 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1、 当日出差

  出差当日可能往返,一般由部门经理核准。

  2、 远途出差

  由部门经理核准,报主管副总审批,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五条 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1) 短途出差可酌情选择汽车作为交通工具。 (2) 远途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采用汽车出行,一般火车超过六个小时可以选择卧铺出行,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第三章 出差借款与报销

  第六条 费用预算

  坚持“先预算后开支”的费用控制制度。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费用进行预算,做出年计划、月计划,报财务部及总经理审批,并严格按计划执行,不得超支,原则上不支出计划费用。 第七条 借款

  (1) 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2) 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并有总经理审批;

  (3) 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3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4) 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

  借款金额原则上限制为:普通职员借款金额在1000~2000元,主管级以上员工金额在1000~3000以内,特殊用途超过5000元等特大金额应上报到主管副总标明原因审批。

  第八条 报销

  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按财务规范粘贴“报销单”→部门主管或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核实→总经理审批→财务领款报销。

第四章 差旅管理

  第九条 出差申请与报告

  (1) 出差之前必须提交出差申请表,注明出差时间、地点和事由,行政部据此安排差旅、住宿等事宜(见行政出差申请表)。

  (2) 将出差申请表送人力资源部留存、记录考勤。

  (3) 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时间的,应打电话向公司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4) 员工出差完毕后应立即返回公司,并于3日内(含出差回来当天)凭有效日期证明(如机票、车票等)到财务部办理费用报销、差旅补贴等手续。

  (5) 员工出差后,必须每日下午4点前向主管汇报工作,并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报总经理审阅。 (6) 出差结束后,应于3日之内提交出差报告,并到财务部费用报销。

  (7) 未按以上手续办理出差手续或未经审批所发生的费用,公司将不予报销,并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 费用标准及审批权限,如下表所示。

  公司工作人员出差,按以上规定标准报销,超支部分自理。同性别两人同行出差,公司要求住一个房间,以节省差旅费开支。

  业务人员施工监理期间每日补住50元,电话补助10元。

  出差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公司行政、财务部、市场部等中层管理人员出差,住宿费凭票据报销,标准按以上各级别标准报销。

  工作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到地市级、县市级地区出差,当日完成工作能够返回的分别综合补助50元,能够当天返回的,须当天返回,特殊情况需相关领导批准。

  工作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外出参加公司的参展(培训)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由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无任何安排情况,实行实报实销。

  第十一条 出差补贴标准

  (1) 员工在出差当天的9:00前出发、17:00后返回公司的,可享受一天的出差补贴,否则不予计算出差补贴。

  (2) 远途出差者,计算出差补贴一般采取“去头留尾”的原则。例如,9号出差12号返回者,给予3天的出差补贴;

  (3) 出差补贴的标准根据员工的职位级别另行确定。

  (4) 出差期间不得另外报支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出差属业务特殊范畴。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下属与上级一起出差时,下属将扣除住宿补贴。

  第十三条 餐费、住宿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

  第十四条 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五条 本管理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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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某机械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办法

机械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办法

一、原则

1、适用人员:上海**机械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2、适用范围:从事与工作内容相关联的出差事宜。

3、出差标准:划分块区、设定费用、凭证报支、超出自负。

4、管理原则:明确批准权限,提供适度工作环境,合理控制费用支出。

二、出差类别

1、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往返的。

2、短期出差:出差当日不能往返、且一次出差时间没有超过10天。

3、长期出差:一次出差时间连续超过10天以上。

4、国外、港澳台。

本条规定中的出差天数,以员工打卡时间为准;不能以打卡确认时间的,以交通工具时间为准。中午12时以前离开的,界定为一天,以后为半天;中午12时以前返回的,界定为半天,以后为一天。

三、出差批准

1、员工出差需填写《出差派遣(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出差(表一中不需要的除外)。

员工出差“申请”或“派遣”可以由本人填写、也可以由部门主管填写。

《出差派遣(申请)单》存放在内部局域网上,可自行下载;也可向前台或销售部文员处领取。

出差批准流程:本人填单(一式二份:一份部门留存、一份交前台记作考勤。前台每月汇总后交档案室)、合适主管(组长)批准、行政人事部备案后交前台

2、出差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要延迟天数,可以采用即时通信方式,按层级事先报告并履行批准程序(事后,仍然需要履行出差表的书面批准)。

3、各级主管(组长)须对员工出差事由、出差时间进行严格审定并安排好代理人员。

4、出差申请的批准权限见下表一。

序号职级当日出差短期出差长期出差国外出差

表一中,最终审批人不是直接主管的,最终审批人之前的各级主管均应审核签字。若时间紧急,可以直接取得最终审批人的审批,但事后应补全手续。

部门经理、主管、组长:是经部门提名、总经理批准任命的职务。

块长:是经行政人事部任命、总经理批准的职务。

四、暂支款办理

1、员工凭《出差派遣(申请)单》可以向财务部借款。

-----借款前应完成《出差派遣(申请)单》的审批

-----出差人员必须借款的,应在《出差派遣(申请)单》中说明,经审批的《出差派遣(申请)单》是办理借款的依据

------前款未还清,或没有合理理由经常逾期的,财务部可以拒绝暂支借款。拖欠暂支借款的办法依照财务部有关规定执行

2、员工出差结束须在返厂后的三天内结清出差费用(遇节假日顺延)并履行主管(组长)签批、行政人事部审核、财务部经理批准程序。

3、各部门依照层级对《差旅费报销单》进行特定审核。

-----申请部门主管审核内容:员工出差的相应差旅费是否超支,如果超支,应注明

------行政人事部审核内容:乘坐的交通工具、住宿是否符合公司规定

五、出差与补贴标准见下表二

1、一般情况下,员工出差的住宿、补贴报销标准如下表。

标准人员

食宿:A类城市B类城市C类城市

往返交通

补贴

备注:

1、A类城市:包括直辖市、省会城市以及深圳、青岛、宁波、厦门、大连

2、B类城市:包括沿海地区的非省会城市

3、C类城市:除A和B之外的其它县市

4、长途车费:是指从上海行政区域出差到异地的车费

5、火车以最快到达时间

2、往返火车站/机场以及在出差地点使用的交通方式

员工出差以乘坐公共汽车、轨道交通为主

员工携带配件出差、且重量达到20公斤及以上,须在《出差派遣(申请)单》上注明,可以乘坐出租汽车

城市公交结束,可以乘坐出租汽车

特殊情况产生,经合适主管批准可以乘坐出租汽车

3、同行住宿

两人或以上同行,如果是同性,应当入住标准房。

六、差旅费报销

1、员工凭住宿发票、火车票(飞机票)以及交通车票报销。

2、员工凭开具的就餐发票、收据按照规定给予补贴。

3、由对方提供住宿,公司不再报销住宿费用。

七、其它

1、售后员工出差每天须以一定方式向合适主管汇报。

2、售后员工出差结束须将测评的《客户满意度调查表》交销售部文员。销售部文员须将每次售后情况向销售部经理报告。

销售部文员须对《客户满意度调查表》以电子版作好汇总、保存,同时在每季度末将《客户满意度调查表》装订成册交档案室。

《客户满意度调查表》可向销售部文员处领取。

3、员工出差结束由合适主管签署考勤。

4、公司按标准给予出差员工补贴,不再另行支付加班费。

5、员工出差发票报销有弄虚作假行为按规定处理。

6、本规定解释权归属行政人事部。

本办法已在2011年6月8日交由各部门充分讨论、2011年6月28日再次征集各部门意见,经总经理批准,2011年7月1日起实施。

篇3:企业员工出差制度

每一个企业对于需要出差的岗位及员工,都会制定相应的出差流程及员工出差管理制度等。以下整理了详细的企业员工出差管理制度的范本,请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统一、规范员工出差流程管理,明确出差费用预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员工出差管理办法

第三条公司员工出差分为:省内出差、省外出差。

第四条出差人员须在出差前三个工作日填写《出差登记表》,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填写的,须在到达出差目的地开展工作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补填,出差结束后须在返回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实际出差结束时间的填写。

第五条员工出差时间达到三个工作日以上,须办理交接工作,在出差前一个工作日填写好《工作交接表》提交至办公室主任处。

第六条出差期间的休息日(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如需加班也必须打卡,若因个人原因未打卡,加班视为无效,不予发放出差补贴;若因工作原因或者其它不可预见性的原因无法打卡,出差地考勤负责人需要及时跟相关上级主管确认其加班事宜。

第七条出差员工在生活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报销过程中应实报实销,不得损公肥私,牟取私利。

第八条出差员工补休规定见下表:

出差员工补休规定

返回派出地时间

乘车时间

补休时间

返回派出地时间≥14:00

乘车时间<6小时

0天

6小时≤乘车时间<12小时

半天

乘车时间≥12

1天

注:1.出差员工返回到派出地的时间以实际到达派出地车站时间为准。

2.在14:00之前到达派出地的不管乘车时间是多长,都不能再补休,到达当天休息但按正常出勤算。

第三章生活费管理规定

第九条员工出差前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费,以保障出差基本生活。省内出差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费的限额为500元,省外出差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费的限额为1000元。

第十条出差人员如需借支生活费,须在出差前三个工作日填写的《出差登记表》中填写借支金额,经部门领导审核后,出纳人员确认审批结果,办理费用借支手续即可。

第十一条出差需借大笔现金时,须在出差前三个工作日向财务部申请;大额开支,应按银行的有关规定用支票支付。

第十二条员工出差结束后须在返回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持生活费有效凭证(国家认定的统一发票)到财务部办理生活费报销手续。

第四章交通费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员工出差交通工具的使用须严格按公司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执行者,超标准部分将自行承担。出差员工交通工具的使用标准见下表:

交通工具使用规定

火车乘坐规定

1.出发地与到达地相隔400公里以上;

2.员工出差启程时间在晚上八时至次日早上七时之间且乘坐时间6小时以上;

3.员工出差连续乘车时间在12个小时以上的;

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中任一个皆可乘坐卧铺票,不符合者皆买坐票。

注:火车票统一由公司安排购买,若有特殊情况无法购买卧铺票,则须服从公司其他安排。

汽车乘坐规定

1.出发地与到达地相隔400公里以上;

2.员工出差启程时间在晚上八时至次日早上七时之间且乘坐时间6小时以上;

3.员工出差连续乘车时间在12个小时以上的;

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中任一个皆可购买卧铺票,不符合者皆买坐票。

注:汽车票统一由公司安排购买,若有特殊情况无法购买卧铺票,则须服从公司其他安排。

飞机乘坐规定

经理级员工省外出差可乘坐飞机,其他级别员工出差一般不可乘坐飞机,出差路途较远且出差任务紧急的,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注:飞机票统一由公司安排购买。

其它情况

员工在出差地处理事务主要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为主,可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经上级领导批准方可乘坐出租车。

第十四条出差员工在出差前,至少需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办公室主任出差目的地,以便办公室主任有足够时间去订购车/机票,出差前一个工作日到办公室主任处领取车/机票。

第十五条交通费报销规定

(一)员工出差结束后须在回到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持交通费有效凭证(国家认定的统一发票)到财务部办理交通费用报销手续,若因个人原因延误报销,公司将不予受理报销事宜,所有交通费用员工自行承担。

(二)符合购买火车卧铺票的条件而无法购买火车卧铺票的员工,除凭车票报销车费外,乘坐慢车和直快列车的员工,分别按慢车或直快列车软(硬)席坐位票价的60%发给补助;乘坐特快列车的员工,按特快列车软(硬)席坐位票价的50%发给补助;乘坐新型空调特快列车和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的员工,分别按其软(硬)席座位票价的30%发给补助。

(三)符合购买汽车卧铺票的条件而无法购买汽车卧铺票的员工,除凭车票报销车费外,乘坐慢车班次的员工,按慢车坐票票价的60%发给补助;乘坐直达快班的员工,按直达快班坐票票价的50%发给补助。

(四)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的,出差员工须立即向上级领导上报申请;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出差员工须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并在出差结束后回到工作岗位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证明。

第五章住宿费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全国各类城市等级划分标准:

全国各类城市分类

类别

城市

A类(特大型城市)

上海、北京、广州、深圳

B类(大型城市)

重庆、天津、杭州、南京、哈尔滨

C类(中大型城市)

武汉、沈阳、济南、长春、石家庄、长沙、成都、西安、昆明、郑州、福州、南昌、南宁、合肥、乌鲁木齐、大连、青岛

D类(中型城市)

柳州、太原、呼和浩特、贵阳、兰州、海口、宁波、温州、厦门、珠海、中山、东莞、台州、泉州、汕头、无锡、苏州、徐州、湖州、湛江、烟台、淄博、潍坊、济宁、唐山、保定、大同、吉林、鞍山、齐齐哈尔、包头、株洲、常德、洛阳、宜昌、绵阳、襄樊、荆州、南阳

E类(小型城市)

除以上城市外的其他边远小型城市及地区,在此不一一列举

第十七条员工出差的住宿标准须严格按公司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执行者,超标准部分将自行承担,住宿费用标准见下表:

第十八条出差员工住宿管理规定

(一)总裁、总经理住宿标准为三星级酒店标准套房,环境优雅须带有会客室,所在区域交通便利且便于停车。

(二)副总经理、总监住宿标准为三星级酒店标准间。

(三)经理级住宿标准为普通商务酒店。

(四)各区办公室主任可根据实际需要与当地商务酒店签定长期合作协议。

(五)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员工出差时,除男女有别可分开住宿外,无特殊情况不可独自开房住宿;当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岗位级别员工同住一间房间时,以岗位级别高的员工住宿费用可报销额度作为标准,不累加住宿人员可报销额度。

第十九条住宿费用报销规定

(一)员工出差结束后回到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持住宿费有效凭证(国家认定的统一发票)到财务部办理住宿费用报销手续,若因个人原因延误报销,公司将不予受理报销事宜,所有住宿费用员工自行承担。

(二)出差员工住在亲友家,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三)出差人员外出期间生病,确需住院治疗,应立即向上级领导申请休假,住院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不享有出差补贴。

第六章补贴规定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出差员工在启程日的0:00分—24:00分任何一时刻出发皆可享有出差补贴,出差返回到派出地的当天不享有出差补贴。

第二十一条出差补贴费随当月工资一齐发放,享有出差补贴的天数要扣除出差期间休假的天数;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加班,只享有出差补贴,不同时享有加班补贴。

第二十二条员工出差补贴规定如下:

出差补贴按照出差目的地地域等级不同划分如下表:

城市等级

A类城市

B类城市

C类城市

D类城市

E类城市

补贴额度

市场部员工:

90元/天

市场部员工:

70元/天

市场部员工:

50元/天

市场部员工:

40元/天

市场部员工:

35元/天

其他员工:

70元/天

其他员工:

50元/天

其他员工:

40元/天

其他员工:

30元/天

其他员工:

25元/天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以上工作失误内容未详尽完善,在实际工作中如未列入失误行为,公司有权决定失误等级予以相应处罚,经公司研究后增补的条款,将自动成为员工行为规则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总公司行政部拥有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各相关人员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