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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州县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意见

2024-02-18 阅读 2013

泽州县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意见

泽州县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

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好党的*届三中全会、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提高土地规模经营效益,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为指导,以稳定党在农村的基本土地政策为前提,以优势产业发展为重点,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合理开发、利用、整合农业资源,对农村土地进行依法、自愿、有偿、合理、有序流转,最大限度提高土地利用率,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作用。

(二)工作目标:以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流转工作,健全土地流转长效机制,推动农村土地向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快速流转,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实现农民人均收入大幅度、持续、稳步增长。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着眼稳定、有利于发展的原则。既要稳定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维护其合法权益;又要尊重种养大户承包土地的历史,维护种养大户的权益,保护现有的生产能力,进一步巩固并发展土地规模经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二)坚持尊重民意、积极引导的原则。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下简称“土地流转”)必须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群众的意愿,以农民自愿流转为前提。在工作方法上,要通过政策鼓励和典型宣传等手段,积极引导,深入做好农户的思想工作,切忌以行政手段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办法,强迫农民流转土地。

(三)坚持规范程序、公开操作的原则。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必须遵循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

(四)坚持有偿流转、收益到户的原则。坚持实行有偿流转,流转收益要足额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截流、扣缴,以切实维护农户的承包权益。

(五)坚持先易后难、抓好重点的原则。对尚不具备流转条件的村,不可运用行政手段,违背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经济规律、农民意愿强制推行。对已具备条件的村要积极引导、典型示范,让农民从流转中获取实惠,自觉自愿参与土地流转。

三、土地流转方式

(一)转包。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其他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

(二)出租。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租赁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

(三)委托租赁转包。被流转方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等项目需要大规模集中租赁经营土地时,流转方在依法、自愿的基础上,可书面委托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中介组织,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统一流转给种田能手或农业龙头企业,流转收益全部归农民所有。

(四)股份合作。流转方之间可自愿联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流转方也可采取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方式,与被流转方合作经营。

(五)互换。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流转方为了土地集中经营的需要,可自愿将承包土地进行互换,被流转方需要连片开发而部分流转方要求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出面协调,在流转方自愿的基础上,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其它流转方的承包土地或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土地与其互换。

(六)转让。流转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村集体集体经济组织以内或者以外的农户和其他农业生产经营者,转让须经发包方同意,转让后流转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即行停止,流转方不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工作程序

(一)农户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且代耕时间不超过一年的,应口头告知发包方,可不签订书面合同。

(二)土地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委托流转等其它流转方式的,流转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和委托流转协议书;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土地,要事先取得发包方的同意后,方可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三)流转合同签订后,流转双方当事人要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进行鉴证。鉴证时,由乡(镇)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对转出方是否确地、确权,转入方流转后的用途和是否具有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法合规的合同进行鉴证。发现流转双方有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约定,要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立即终止和变更合同,合同内容不完善的要进行完善。

(四)签证后的土地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要对流转合同及有关资料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登记薄,及时准确地记载农村土地流转情况。以转包、出租、股份合作方式流转的,及时办理流转登记;以转让、互换方式流转的,

及时办理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注销、变更和换发手续。

(六)流转合同期满,无论是否延期,双方都应提前半年告知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便对所属土地进行有效管理。

五、土地流转价格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费用可采取现金、实物或以实物计量、货币结算等方式,原则上按照“明确粮食数量、货币价格保底”的办法。流转价格可根据土地的地理位置、土壤肥力等因素综合考虑,最终由流转双方协商确定,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强制要求流转当事人抬高或压低流转价格。

六、优惠政策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一是用于支持乡(镇)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组织,设立土地流转交易大厅,配置信息设备,开展流转服务和土地流转补助资金。二是用于对流转主体的支持补助。对新流转土地经营权、形成集中连片规模经营面积50亩以上并签订3年以上规范流转合同的流出土地的农户,给予每亩50元的一次性补助,流转期限*年以上的(含*年)且规模经营面积达到300亩以上的流出土地的农户,给予每亩100元的一次性补助。对于整村有85%的农户委托村集体组织流转承包土地的,给予村集体每亩30元的一次性补助,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对土地流转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股份期限不少于5年的,入股农户不少于70%(指入社人数同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在行政村农户总数之比),流转面积达到300亩以上,且运行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补助经费2万元,流转农户同时可享受土地流转的一次性补助。各流转主体除享受县级优惠政策外,还可同时享受市级以上优惠政策。

(二)加大项目扶持力度。各有关部门要整合各类支农项目优先扶持通过土地流转形成的专业大户、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基地等规模经营主体。规模经营主体优先承担财政、国土资源、农业、水利等部门安排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测土配方施肥和新品种、新技术应用推广等各级基建类和财政专项补助项目。

(三)落实用地优惠政策。对流转期限3年以上、流转合同规范、规模经营面积1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土地股份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基地等规模经营主体,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允许其按经营土地面积3%―10%的比例(但最多不超过20亩),安排附属设施用地,主要用于管理和生活用房用地、仓库用地、硬化晾晒场、道路等用地。附属设施用地由经营者提出申请并依法报有关部门审批。

(四)强化金融信贷支持。农村金融机构要把规模经营主体作为信贷支持“三农”的重点,对实力强、资信好的规模经营主体,在信贷支持上要给予倾斜。探索开展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业生产管理设施经营权等抵押贷款试点。要加快推进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建设,有效解决农民的融资难问题,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和创办农村资金互助社,鼓励开展以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主体为服务对象的涉农保险业务。探索建立保险公司与农村金融机构政策互补、风险共担的互动机制,解决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主体贷款难问题。

(五)完善社会保障机制。结合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统筹城乡社会保障,缩小城乡差别。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救助、养老保险等制度,提高保障标准、扩大保障范围,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扩大农民工工伤、医疗、养老保险覆盖面,为土地流转提供配套性政策支持。

七、土地流转工作的管理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发展稳定的大局。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农业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县农业委员会主任任副组长,县发改、监察、财政、国土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水利、工商、国税、地税、编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委员会。各乡镇要成立相应机构,把建立土地流转市场、推进土地规范流转和规模经营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各乡镇要安排一定数额的配套资金,保证土地流转和土地纠纷调解工作的需要。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土地征占用的管理,监督农村土地的合理使用,防止以土地流转为名,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土地流转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项目扶持;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土地流转合同的指导和流转面积的核实,健全土地流转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顺利开展。

(二)依法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落实和明晰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条件,是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基础性工作。要抓紧抓好延包后续完善工作,妥善解决一些村存在的延包遗留问题,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全面发放到户,认真清理、规范整理和永久管理好承包档案资料,逐步实现土地承包档案管理信息化。

(三)严格规范土地流转操作程序。土地流转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认真听取农民意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引导农户自愿流转,决不搞强迫命令。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要经过“四议两公开”的程序。承包经营主体要通过协商或公开招标形式进行确定,同时,土地流转双方应按照省农业厅制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规范文本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明确经营范围、流转价款、结算方式、流转到期后投入资产的处置、当事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做到手续完备、规范。防止出现假流转、假合同事件的发生或者假的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出现,防止套取、骗取财政补助资金。

(四)严格做到流转收益到户。除村房屋、晒场等资产出租及机动田流转收入归村集体所有外,农户委托村集体流转土地的收益,必须足额到户。要坚持流转收益一年一清,村集体要督促承包经营主体每年在规定时间内缴清,并将应归农户的收益及时支付到户。

(五)确保国家惠农政策真正促进农业生产。国家对农业的各种直补资金,原则上按照“谁经营、谁管理、谁受益”原则落实。也可在不违反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由流转双方在签订流转合同时自愿约定。当国家惠农政策调整时,按政策规定办理。

(六)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优惠政策发挥实效。在财政奖补资金发放时,要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本村农户流转面积明细情况在村民公示栏内进行公示7天,无异议的上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机构,经乡(镇)农村经营管理机构进行审核,报县农业委员会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进行核准,报县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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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全市土地督察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为切实解决和纠正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对我市例行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全面促进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上水平,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为指导,紧密结合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的督察意见,认真贯彻市政府各项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慎密推进“双保行动”,认真纠正和解决我市土地管理及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土地管理的长效机制,为更好地服务全市赶超发展战略做出新贡献。

二、整改重点

对区、开发区、县、县四县(区)进行例行督察发现并需重点整改的问题共3大类18个小项,涉及132个卷宗:

(一)土地审批类

1.审批方式不准确(应招、拍、挂,按协议方式出让或应征用按占用方式审批)9个卷宗;

2.先批后补(先用地审批,后耕地验收)1个卷宗;

3.核减面积未在图上标注2个卷宗;

4.出让人、受让人为同一人1个卷宗;

5.未批先供1个卷宗;

6.组卷不规范2个卷宗;

(二)土地供应类

7.不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按划拨方式供地7个卷宗;

8.应招、拍、挂,按协议方式供地8个卷宗;

9.不符合占用审批方式2个卷宗;

10.土地用途定性不准1个卷宗;

11.组卷不规范5个卷宗;

12.协议出让容积率低3个卷宗;

13.低价出让2个卷宗;

(三)土地执法类

14.案件内容不详实16个卷宗(地类不清的13个卷宗,档案不完善的3个卷宗);

15.未对村委立案查处49个卷宗;

16.未履行听证程序7个卷宗;

17.未立案查处5个卷宗;

18.执行不到位11个卷宗。

其余8个县(市),虽未接受例行督察,但在以往例行检查中,发现上述问题也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因此全市所有县(区、市)均要对照上述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自觉整改。

三、方法步骤

全市整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11月15日―19日)

各县(区、市)要成立整改工作专门机构,排查梳理本县(区、市)在土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本县(区、市)整改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府审核。要适时召开整改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整改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改阶段(11月20日―12月9日)

各县(区、市)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比对整改标准,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组织实施整改工作。期间,市政府将适时对各县(区、市)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察,对整改工作进展缓慢及问题突出的县(区、市)进行通报。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2月10―14日)

市政府组织整改工作验收组,对各县(区、市)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分析总结。对整改工作认真、问题整改到位的县(区、市)通过验收;对整改工作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走过场或在整改过程中依然发生类似问题的县(区、市)给予严肃批评,责令延长整改期限,实行区域建设用地限批,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主要措施

1.立即行动,全面部署。各县(区、市)政府要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整改部署上来,根据市政府动员会精神,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尽快组建领导机构,成立以县(区、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县(区、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组,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召开本行政区域的整改动员大会。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准确把握政策,全面部署整改。

2.部门联动,严肃查处。各县(区、市)政府要认真排查本行政区域内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在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过程中,要启动部门联动机制。政府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组负责具体协调工作,组织县(区、市)国土、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发改、财政、劳动、建设、规划、农业、林业、环保、工商、供电等部门及各乡(镇)的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通力合作,加大执法执纪力度,对违法用地者形成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3.依据法规,整改完善。各县(区、市)政府及国土管理部门,要认m.ok3w.net真比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排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特别是两县、两区对例行督察指出的132个卷宗,要逐一进行认真整改:低价出让的,要追缴出让金;征用按占用审批的,要重新办理征用手续;非法批地、以租代征未对村委立案查处的,要立即立案查处;档案不完善、程序不规范的,要重新完善规范。必须做到件件有整改,案案有交待。

4.分清责任,严格问责。各县(区、市)政府对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例行督察中提出的132个卷宗,要分清责任,明确主体,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及有关规定严格问责。严肃追究违法批地、违法供地、违法管地、违法用地责任人的党、政纪责任,触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使全市广大干部确实树立起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观念。

5.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各县(区、市)政府要切实发挥政府在土地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完善纵向市、县、乡三级政府,横向市、县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土地管理中的职责和分工,形成政府领导、国土部门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体系,有力保障全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区、市)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对这次整改行动要高度重视,切实站在讲政治、促“双保”的高度,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宏观调控的要求上来,在市整改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落实责任目标,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行动迅速,周密组织。这次整改工作,时间短、任务重、要求高。一个月的有效工作时间,就要给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因此各县(区、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都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快速行动,细化整改方案,制定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严格工作标准,按要求、分步骤、高标准,有条不紊组织推进整改。

(三)加强督查,严明纪律。市整改工作领导组要对各县(区、市)整改工作加强督察指导,重点督察排查梳理问题是否全面准确、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对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

六、组织领导

为搞好本次整改工作,市政府成立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领导组。整改工作领导组主要负责制订整改工作方案和有关工作制度,对全市整改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领导组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各县(区、市)及相关部门的整改工作。整改工作领导组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赵春雷兼任,负责日常联络和统筹协调工作。

篇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指导思想

本次规划修编以《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按照党的*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和省委“八八战略”,围绕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和推进率先发展、实现富民强市的战略部署,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统筹发展、坚持“三保“主线,正确处理内涵挖潜与外延扩张、全面利益和局部利益、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的关系,通过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水平,推进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

本次规划要充分与上一轮规划相衔接,继承和发扬在规划编制、实施中的经验。同时要与时俱进,做到六个“转变”,即规划定位向区域规划转变,工作任务向资源保护和集约利用并重转变,规划方法由指标控制型向空间控制型转变,规划内容由耕地保护研究向综合研究转变,决策方法逐步由领导决策向民主决策转变,规划实施由目标导向型向过程导向型转变。努力使修编后的规划更具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服务于全市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原则

总体上要坚持“保护、保障、挖潜和集约利用”的原则。保护就是依法依法保护耕地、保障基本农田、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就是千方百计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挖潜,就是清理消化闲置土地和盘活存量土地;集约用地,就是努力提高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平。

1、用途管制原则。

土地用途管制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核心。要统筹合理安排各业用地,明确各土地利用区块的用途,严禁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用途管制的重点是耕地保护,特别是加强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的保护,要立足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努力推进耕地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上并重转变。

2、占补平衡原则。

根据《绍兴市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进一步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力度,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大力推进农村居民点的撤并和退耕,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确保实现全市耕地占补平衡。

3、合力建设原则。

“工业立市、开放兴市、合力建市”是这几年我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成功经验,也是各项工作的指导方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按照明确重点,兼顾一般,统筹安排的原则,遵循市场化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实现资金和资源的互补和互流,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4、集约用地原则。

一是要加强土地利用水平评价,调查闲置土地情况,制定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措施和方法。二是要研究促进新增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政策,完善“双控”指标体系。

5、公众参与原则。

规划编制要充分利用“外脑”,依靠科研单位、专业技术单位和大专院校的技术力量,提高规划编制的客观性、科学性和技术性。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公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建立相关信息的交流和互动渠道,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听证或公示等手段,完善规划的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努力做到规划“以人为本”、公正透明。

6、三规衔接原则。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正确把握社会经济的发展方向和重点,科学预测用地需求,认真分析土地供应潜力,合理土地资源布局,正确处理“保护”和“保障”的关系,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x“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有机结合。同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要与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

7、成方成块原则

根据城市发展边界理论,按发展阶段、重要程度和资源供给能力,合理界定城市和开发区的外延扩张边界,开发区块尽量做到成方成块,以利于资源配置、规划实施和耕地保护。

8、可持续利用原则。

要按照生态绍兴建设的要求,充分考虑“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力,开展土地适宜性评价,进行土地敏感性分析和不确定性分析,减少对生态脆弱地区和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不合理的开发,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确保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9、信息化原则。

要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信息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规划编制、规划审批、规划实施,满足规划要素实时更新、快速统计、共享互动等要求,增加规划科技含量,有效提高规划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

工作时间总体上按省厅和市政府有关要求安排,即计划在本年度完成整项工作。如遇国家、盛市相关政策及安排的影响,则作相应的时间调整。

1、健全组织机构。

(1)由市政府统一成立“三规”领导小组。(时间根据市政府安排)

(2)在成立“三规”领导小组后半个月内设置联络员、专家咨询组。

(3)成立市国土局规划修编工作组。(4月1日---4月15日)

2、落实资金。(4月1日----4月23日)

已编制经费预算,由办公室具体落实。

3、落实编制单位。(4月30日前)

(1)确定落实编制单位的方法、程序和要求;(4月4日前)

(2)收集编制单位的资料、信息;(4月11前)

(3)按规定落实编制单位,签订委托协议。(4月23日前)

4、调查研究阶段(4月24日至7月23日)

这一阶段与下

阶段的工作将穿插进行,主要工作包括资料收集、实地踏勘、召开座谈会。总体规划综合性强,涉及部门多,需要进行多方调查。走访各有关部门,调查各部门规划期内用地需求,征求各部门对总体规划的建议。深入各重点地块进行实地踏勘和典型调查。

5、专题研究阶段(5月24日至7月23日)

在前期调查研究和全市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批准的基础上,开展上一轮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评价、土地供给与需求分析、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态势与土地利用战略研究等专题研究,为规划大纲及规划文本草案的编制提供依据。

6、规划大纲拟定阶段(7月24日至9月23日)

规划大纲文本包括绍兴市基本概况、规划总则、规划目标、土地利用总体布局与结构优化、主要用地规划和空间管制引导、规划修编方法与实施机制创新、预期规划实施成效等内容。规划大纲编制完成后须报市、省批准后方可开展下步工作,时间进度较难把握。

7、规划草案拟定与选优阶段(9月24日至11月23日)

本阶段主要是落实土地利用分区、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确定土地用途以及完成规划草图。

需拟定的方案包括:全市、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重点建设项目和城镇建设用地布局方案、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方案和土地利用分区方案。最终提供2~3套供选规划方案。

确定规划供选方案的主要要求:⑴在编制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方案过程中,应分析土地利用的影响因素和变化趋势,拟定规划供选方案。⑵每个供选方案均需保证规划主要目标的实现。⑶对每个供选方案的实施,从组织、技术,资金投入、公众接受程度等方面进行可行性论证、评价其实施可能达到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综合评价后,提出推荐方案,供领导小组审定。

8、规划协调、编制规划成果阶段(11月24日至11月30日)

对推荐方案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干部和公众意见,必要时召开规划协调和论证会,对有关问题进行协商处理,形成最终规划方案,编写规划报告。

9、规划审批和公布实施阶段(11月30日至12月31日)

规划报告编写完成后,报市、省审批,经批准后,最后公布实施。

篇4:625全国土地日宣传方案

今年6月25日是第十九个全国“土地日”,为贯彻落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第十九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的宣传主题,精心组织,积极创新,富有特色,讲求实效,深入宣传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我国土地资源国情国策,了解土地管理法制建设的重大意义、发展轨迹和成果,使“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依法管理用地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土地日”宣传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6.25”土地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市局党委书记、局长李长林同志任组长,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黄建新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科长(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崔广钊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系统宣传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确保“土地日”宣传工作深入、扎实、有效。

三、方法步骤

宣传活动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学习准备(6月19日-6月24日)

认真学习。紧紧围绕“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的宣传主题,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国发[*]31号和国发[*]3号文件精神,学习国土资源部及省厅的配套文件以及其他土地新政,以促进各级干部,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提高法制观念及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为了强化学习效果,市局统一编制“‘6.25’土地日宣传活动政策法规测试题”一套,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中进行测试,各局复印试卷,自行组织,月底前交至市局办公室法规科。

认真准备。为将此次宣传活动切实落到实处,各县(市)局在总结往年“6.25”土地日宣传活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要扎实地做好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准备工作。要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印制宣传材料、宣传标语,布置宣传栏,力求形式有创新,富有特色,讲求实效。

媒体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形成一个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格局。一是做好报刊宣传,在《廊坊日报》开辟国土法律知识问答专栏;二是做好电视宣传,6月23日至27日,每天在市电视台廊坊新闻节目前后,插播土地日宣传主题的字幕广告;三是做好网络宣传,在市局门户网站建立国土资源法律知识网页链接。

(二)上街宣传(6月25日)

6月25日上午9:0011:00为统一上街宣传日。

市局和各直属分局在市区时代广场新华路西侧。各县(市)局、廊坊开发区土地局结合本地实际选择宣传点。上街宣传横幅、资料、设备等自行准备。

在《廊坊日报》上刊登王爱民市长署名文章。(署名文章由市局办公室负责起草)

在廊坊电视台播出市人大副主任杨国林同志的电视讲话。(讲话稿由市局办公室负责起草)

(三)活动总结(6月26日至6月30日)

各县(市)局、市局各分局分别对开展“6.25”宣传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工作情况报告于6月底前报市局办公室。

四、具体要求

(一)各县(市)国土资源局要结合当地实际,安排好活动,特别是有特色的活动,要在当地电视台或其他新闻媒体发表电视讲话或发表署名文章,力争做到报纸有字、广播有声、电视有影,营造全市广泛宣传“土地日”的宣传声势。

(二)“6.25”宣传日当天,市局和各直属分局、事业单位要全员参与,由一名副局长带队,直属分局各带相应的声乐器材,宣染宣传现场气氛。市局机关服务中心负责桌子、椅子和横幅的准备工作,在本方案规定的宣传站、点,悬挂醒目的宣传横幅,开展宣传活动。

(三)各县(市)国土资源局要参照本方案制订本级“6.25”土地日宣传活动方案,及时报送市局“6.25”土地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切实抓好落实。

(四)各县(市)国土资源局,要邀请县(市)政府领导参加“6.25”土地日的宣传活动。

篇5:《这片土地是神圣的》六年级语文教学反思

《这片土地是神圣的》六年级语文教学反思

六年级第四组课文以“爱惜资源,保护地球”为主题,安排了四篇相关文章。其中,《这片土地是神圣的》是本组课文中学生最喜欢的一篇文章。

这篇文章是印第安酋长西雅图写给即将购买他们土地的白人领袖的一封回信,被誉为有史以来在环境保护方面最动人心弦的演说,它生动形象地描述了人类与大地上河水、空气、动植物等的血肉关系,用跳跃式的笔触描述了充满灵性的万物,并对即将统治这片土地的白人提出了“如果转让土地,希望白人能善待河水、善待空气、善待动物”的要求。

一方面,课文大量地运用了拟人、比喻等表达手法,把土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当成自己的兄弟朋友,字里行间处处充满着对这片土地的珍惜和热爱,表达出对它们无比眷恋的感情;另一方面,体现课文主旨的语句“如果我们放弃这片土地,转让给你们,你们一定要记住:这片土地是神圣的”反复出现,产生一咏三叹的表达效果,不仅使主题深化,而且强化了作者想要表达的情感。

教授这篇文章的时候,我首先让学生弄明白“神圣”的意思是什么,然后交流“土地上的什么是神圣的”,让学生带着问题走进课文,自读课文,解决生字词。第二步,西雅图提出了三个“善待”,引发了新一轮的讨论,让学生再次研读文本,通过品读、吟读、想象等途径,引导学生透过优美的语言,去领略这片土地的可贵。第三步,我抓住“如果我们放弃这片土地,转让给你们,你们一定要记住:这片土地是神圣的”这个体现文章主旨的中心句,让学生们通过充分的朗读来体会作者表达的强烈情感。

以上目标在教学中贯彻得较好,遗憾的是学生在品读重点段落时理解不够深入。课下认真思考了一下,如果能把三个“善待”部分进一步品读,可能效果会更好,学生也会更深刻地发自内心地去热爱土地、珍惜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