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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24-05-07 阅读 7097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1、生产岗位安全检查。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2、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二、工厂安全生产隐患管理制度

1、管理责任制度。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切实落实安全生产隐患管理主体责任,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负全面责任,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

2、隐患排查制度。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前,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政府要求和自身安全生产的实际,适时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3、隐患报告制度。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可能引发较大及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报安全办。报告内容:隐患单位及所在地、隐患类别、隐患内容、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拟采取的治理措施、隐患治理责任人、预计投入治理经费、拟完成隐患治理时限等。

4、治理实施制度。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整改。严格按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经费落实、时间落实"的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整改,确保治理整改到位。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在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情况下进行隐患治理整改。

5、验收注销制度。隐患治理整改结束后,及时向下达隐患治理整改通知书的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三、员工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从业人员享有的安全生产保障权利主要包括:

1、有关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包括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权利,被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

2、有获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3、有对安全生产问题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问题提出建议、批评、检举、控告,生产单位不得因此作出对从业人员不利的处分。

4、有对违章指挥的拒绝权。从业人员对管理者作出的可能危及安全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不得因此受到对自己不利处分。

5、有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权利。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不得因此受到对自己不利的处分。

6、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获得及时抢救和医疗救治并获得工伤保险赔付的权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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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化工厂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是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公司制定了从董事长、总经理到岗位人员以及各部门、班组的安全责任制度。为确保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做到责任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的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制度,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1.考核职责

1.1各部门及公司领导的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事务局负责,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

1.2车间班组长、各部门人员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各部门领导负责,考核结果报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

2.考核形式

安全生产责任制按分工职责考核,实行季度考核、年终总评的办法,每季度五日前上报相应主管部门。

3.考核标准

各级领导、部门、班组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逐项做好落实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在责任制的考核上,分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责任制考核,按照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评比。

4.奖惩

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及从业人员的责任制考核结果,每季一通报,年终进行总评,考评优秀的由考核单位报相应主管单位研究给予奖励,考评不合格的由考核单位报相应主管单位研究给予处罚。

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公司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研究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对有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篇3:化工厂安全生产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

2编制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3职责3.1变更申请人负责填写《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3.2各部门负责归口部门的变更审核。3.3总经理负责变更的审批。3.4变更的审核部门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

4工作程序4.1变更分类4.1.1工艺技术变更包括以下内容:1)原料介质变更;2)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3)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4)操作规程的变更;5)工艺参数的变更;6)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等。4.1.2设备设施变更包括以内容: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2)安全设施的变更;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5)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等;6)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7)计算机及其软件的变更。4.1.3管理变更包括以下内容: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化;2)人员的变更;3)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4)管理职责的变更;5)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4.2变更申请人填写《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说明变更及其技术依据,并对变更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领导签字认可。4.3申请变更部门将《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报至管理部,管理部负责人对变更的情况进行审核。4.4申请变更部门将《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报至总经理,进行变更审批。4.5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变更的实施。4.6变更实施前,变更的实施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实施变更。4.7变更审核部门对变更的实施结果进行验收。

5相关制度《风险评价程序》。

6相关记录6.1变更申请表。6.2变更验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