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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学院东方学院学生会考核制度

2024-05-07 阅读 6868

师范学院东方学院学生会考核制度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东方学院学生会,是在院团委、院学生会指导下的代表东方学院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为加强东方学院学生会干部队伍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也为更好地实现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现将实行江苏技术师范学院东方学院考核制度。

东方学院学生会设有秘书处、学习部、宣传部、外联部、体育部、女生部、青年志愿者部、纪检部、文艺部、新闻网络部10个部门,每个学期将对各部门,部门干部以及部门干事进行考核。

1.部门考核

东方学院学生会将对每个部门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各部门正副部长整理上交每个月的工作计划、总结、活动的方案、新闻稿、照片、部门会议台帐。由团委老师以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成立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部门工作开展情况30分

活动材料(计划、总结、方案等)20分

纪检部考核15分

工作台帐15分

干部素质10分

例会情况10分

2.干部考核

东方学院学生会将对学生会干部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评选出优秀学生干部,其数量占学生干部总数的20%;学生干部的考核由团委老师以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成立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工作表现,例会出勤,述职报告,活动参与情况占80%,学生会干部互评分占20%;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工作表现30分

例会出勤(见附件2)20分

活动参与情况20分

ppt个人总结20分

工作笔记10分

附件2.例会考勤:学生会例会无故缺席一次扣3分,一学期请假或缺席例会3次及以上者将取消优秀干部评选资格,一学期缺席例会总数三分之一者将进行劝退。

3.各部门干事考核

东方学院学生会将对学生会干事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评选出优秀学生干事,其数量占其所在部门干事总数的20%;各部门干事考核主要由所在部门正副部长一同进行考核,由学生会秘书处及主席团进行监督。考核主要根据平时工作表现,例会出勤,述职报告;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例会出勤(见附件3)30分

活动参与情况20分

工作态度10分

干事互评10分

工作笔记10分

述职报告

(电子稿总结+2分钟演讲)20分

附件3.例会考勤:学生会部门例会缺席一次扣3分,一学期请假或缺席例会3次及以上的将取消优秀干事评选资格,一学期缺席例会总数三分之一的将进行劝退。

采编:www.QiquhA.com.com

篇2:学生会活动考核评分制度范本

学生会活动考核评分制度

1、无故不参加活动,扣除该干部1分;

2、迟到15分钟以上者,根据时间长短,扣除该成员0.5-1分;

3、某成员因不服从相关负责人安排而延误工作者,酌情扣除该成员0-2分;

4、若某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者,并且已经提前向本部门部长请假,若该成员在活动中有具体任务,但是该部门部长未协调其他成员代替其位置者,酌情扣除该部门部长3分;

5.若某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者,并且已经提前向本部门部长请假,若该成员在活动中有具体任务,而该部门部长或成员协调他人(学生会成员)代替,对活动的顺利进行无影响者,不扣分;

6、若因某部门部长未及时传达活动信息,导致该部门成员无法参加活动者,扣除该部门部长:未到人数×2分;

7、若因办公室未及时传达通知而导致某职能部门无法参加活动者,扣除该办公室成员1.5分。

最后综合成绩后,成绩积分100分以上者为五星级,95―100分为四星级,90―85分为三星级,85―80分为二星级,80―75分为一星级,75分以下者降级使用,四级以上者有资格参与评优(优秀部长/部员)。

本制度要求全体学生会全体干部认真遵守执行。

本制度由院学生会办公室负责监督执行。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篇3:学生会办公室值班考核制度

学生会办公室值班考核制度

1.干部无故旷勤,扣除该干部1分;

2.值班期间出现迟到或者早退的现象,扣除该干部0.5分;若某干部同时存在迟到和早退的现象,扣除该干部1分;

3.若某干部因临时调课或回家等特殊原因导致无法值班,但是已经提前向本部门部长请假,本部门部长须安排他人代替值班,不扣分;如本部门其他干部均有课,部长应协调学生会其他部门部长或者干部代替值班,不扣分;若部长未协调,扣除部长1分;

4.若某干部因临时调课或回家等特殊原因导致无法值班,但是没有提前向本部门部长请假,并且自己未协调他人代替值班,按该干部旷勤处理,扣除该干部2分,同时,部长负责管理连带责任,扣除1分;

5.值班干部须在值班前五分钟到办公室签到。若某干部因没有及时签到(非公事),而导致其他工作延误者,扣除该干部0.5分;

6.若某干部在值班期间出现不文明行为,酌情扣除该干部1-10分;

7.若因办公室负责开门的干事在正常值班期间未开启学生会办公室的门而导致其他干部无法值班,扣除该办公室干事1分;

8.若办公室负责开门的成员迟到10分钟以上未开门,扣除该办公室成员1分;

9.若某干部以办公室未及时开门为由而离开,扣除该成员0.5分;若办公室门在超过值班时间30分钟以上未开,其他值班干部须请示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方可离开,不扣分;

10.若某干部在值班期间未经办公室同意,擅自带非学生会成员进入办公室,扣除该干部0.5分;

11.若某成员使用公共用品而未在办公室登记,扣除该干部0.5分,若某干部在使用公共用品期间,出现浪费现象,扣除该成员0.2分。

注:1.本制度所评出的分数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2.若某干部被扣分数超过5分,向其所在部门的部长通报;

3.若某干部被扣分数超过10分,向主席通报;

4.若某干部被扣分数超过15分,向团委通报,在经团委同意后,开除该成员学生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