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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重要人事任免制度

2024-01-16 阅读 4664

公司重要人事任免制度

*公司重要人事任免制度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重要人事任免工作,提高公司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要求及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制定依据

《公司章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

1.3主题内容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重要人事任免的决策原则、内容、形式、程序等。

1.4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等重要人事任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监及以上级别管理人员。

2、管理职责

2.1总经理办公会

负责该管理办法的核准;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2.2行政部

(1)负责拟定任免文件;

(2)负责被聘任人员资料收集、汇总、提交、协调、审核工作;

(3)负责被聘任人员绩效考核;

(4)负责上报聘任及提名人员资料的复核、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5)负责任免人员人事档案统一备案;

(6)负责该管理办法的起草、修改和优化。

2.3分管副总裁

负责该管理办法实施的过程监督和控制。

3管理规范

3.1决策原则

公司进行重要人事任免决策应遵循充分调研、集体讨论、符合权限、合法合规的原则,健全议事规则,明确决策规则和程序,进行科学决策。

(1)依法决策。公司进行重要人事任免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2)依权限决策。公司进行重要人事任免决策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决策;

(3)民主决策。公司进行重要人事任免决策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不能少数人或个人决策。

3.2任免原则

(1)公司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原则,将合适的员工及时调整到合适的工作岗位;

(2)公司重视每个员工的价值,在人事任免方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公司鼓励员工敬业、团队、创新,并为工作敬业、进取创新、业绩出色、能力出众的员工提供晋升和发展的机会。

3.3任免权限

(1)总监及以上人员的任免,由总经理办公会成员提议,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任免;

(2)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由部门总监提名,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任免;

(3)公司所有人员档案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统一备案。

3.4任免内容

公司重要人事任免包括以下内容。

(1)总监以上管理人员及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选聘、任免;

(2)后备干部人选的产生、调整;

(3)总监以上管理人员荣获较高层级荣誉称号的评选与推荐、劳动模范的评选;

(4)总监以上管理人员的重大奖励和纪律处分;

(5)其他需要集体研究的重要人事任免。

3.5决策形式“公司重要人事任免集体决策形式为董事会及总经理办公会。

(1)董事会负责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按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董事会决策的重要人事任免;

(2)公司其他部门负责人及各专业关键岗位的人事任免,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达成统一意见后决定任免。

3.6聘任程序

外部招聘:通过外部招聘形式的聘任流程:组织招聘-面试-决定录用-试用,试用一周后发任命邮件。转正后发布正式人事聘任通知;

通过后备干部选拔形式的聘任程序:后备干部中提名-组织考察审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

后备人选确定:每个业务部门根据部门员工人数的多少选拔不多于3名后备干部。后备干部选拔时,由该部门员工、相关业务部门员工、部门领导、业务相关部门领导、分管副总裁、高级副总裁、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分别从该部门员工中提名不多于3名员工,被提名次数最多的员工,当选为本部门的后备干部。

管理人员选拔

(1)确定人选采用从部门后备干部中选拔或者外部招聘的方式;

(2)如果采用从后备干部中选拔的形式,由其部门员工、业务相关部门员工、部门主管、相关业务部门主管、分管副总裁、高级副总裁等从该部门的后备干部中视其人数情况提名1~2名候选,综合获得提名次数最多的后备干部作为该岗位的候选人。

组织考察

(1)对于确定为岗位候选人的后备干部人选,分管部门领导按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候选人相关材料:如拟定调整人员的职务或工作、员工绩效考核表、主管领导意见、主要工作业绩等;

(2)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人选进行考察并审核材料,没有经过组织考察和审核的人不得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讨论;

(3)对于经外部招聘方式确定的部门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选需通过笔试及面试进行选拔考察;

(4)对考核通过的员工,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起草上会讨论的议案材料“管理规范-聘任程序“会议决定;

如前款决策形式所述,人事任免最终决策按管理权限和职责由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进行讨论和研究决定,出席会议人数、会议表决及形成决定的方式按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办公会制度规定执行。

任职回避

重要人事任免应执行任职回避制度。任职者不得与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财务等重要部门重要职务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

任前公示

重要人事任免应执行任前公示制度。公示期间如员工有反映,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调查核实,并形成文字材料。经调查不符合选拔任用条件和资格的,经研究同意后不予任用。

备案存档

人力资源管理部发文聘任文件并存档备案。

本办法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本办法由行政部负责监督实施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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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一次性无菌使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指无菌、无热源、经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直接使用的医疗器械。

二、为加强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管理,保证产品的安全、有效,依据《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三、所购的无菌医疗器械,根据不同经销商、不同厂商的不同产品,应验明: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产品合格证》或《卫生许可证》、计量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法人委托授权书、销售人员身份证。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法人委托授权书、销售人员身份证及提供生产企业的全部有效证件。验证合格后方可验收入库。

四、外包装不合格,小包装破损,标识不清,过期淘汰的无菌器械,一律作不合格产品,不准入库。

五、验收入库的物资必须按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制造商和经销商名称及购入时间进行登记,并及时按医院感染管理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六、做好厂、商家资格证件记录工作,做好所有产品的证件记录和保管工作,备查。

七、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

八、使用时若发生热反应、感染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和医疗器械采购部门。

九、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十、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用后,须进行消毒、毁形,并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十一、使用无菌器械前应检查小包装是否破损,标识是否清晰,是否在有效期内等,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使用。

十二、严禁重复使用无菌器械。无菌器械使用后必须按规定销毁,使其不再具有使用功能,经消毒无害化处理,并建立完整,真实,规范的销毁记录。

十三、无菌器械使用后统一送至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按相关规定统一处置销毁。

篇3: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三结合管理制度

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德育工作机制

为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现制定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德育工作机制:

1.建立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管理系统

(1)学校教育方面由校长为首,教务处主任、少先大队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共同组成。其职责是宣传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协调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关系,对家庭教育、社会教育进行指导,主动沟通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信息渠道,交流教育信息。

(2)家庭教育方面,由热心教育工作并有一定威信的家长组成家长学校,其职责是参与学校教育管理,共同监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并提出建议和意见,传达学校教育信息,成为学校与家庭联系的纽带。

(3)社会教育方面,建立村委教育组织,由村委行政部门分管宣传教育的领导为首,其职责是配合学校教育抓好青年学生的社会教育、宣传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组织有意义的社会教育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教育环境。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三方面组成的管理系统中,以学校教育为主导,协调其他两方面的工作。

2.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协调途径

(1)互相访问

学校同家长就教育孩子问题互相访问、交谈是教育好学生不可缺少的途径。家庭和学校间的互相访问既可交流学生情况,全面了解学生,也可在此基础上研究教育措施、统一教育口径,达到提高教育效果的目的。具体形式有:

①进行个案家访。目的在于针对当前学生情况,同家长研究现代家庭教育方面的问题,了解当前家庭教育的现状,征求对学校工作的改进意见,为学校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②常规性访问(学校教师和班主任的常规性工作)。教师、班主任代表学校就教育孩子问题对家长进行访问。目的在于实现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相互沟通、相互配合,商讨教育策略,明确教育目标,协调统一教育影响,提高教育效果。

③家长访问学校(家长会),其目的在于商讨教育策略、明确教育目标、协调统一教育影响,提高教育效果。

④家长访问班主任,其目的在于向学校通报学生在家的表现、了解学生在校的情况、征求对学生进行教育的建议。

(2)通讯联系(学校校信通)

家庭和学校之间通过家校联系卡、电话、E-MAIL等方式实现双方的联系、互通教育信息的途径。

(3)召开家长座谈会

召开家长座谈会是学校与家长联系主要的且具有高效率的途径。家长座谈会包括全校性的、年级的和班级的三种类型,其中较多的采取班级的家长座谈会。

(4)开办家长学校

开办家长学校目的在于提高家长素质,从而提高其教育子女的水平,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家长学校的教育内容一般有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的讲授、教子有方的家长经验交流,探讨子女教育中的共同性问题等。家长学校授课的教师由校长、教导处主任和有经验的教师担任,也可邀请有教子经验的家长承担。

3.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协调的途径

(1)学校的社会宣传、社会服务工作。学校主动地安排、组织社会宣传和服务性工作,这是学校与社会教育做到配合协调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途径。学校要向社会宣传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宣传教育的功能与作用,宣传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协调配合的重要性以及学校自身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现在进行的主要工作等,以争取社会各界尤其是社会教育机构对学校工作的了解、理解,从而与学校教育工作协调配合,支持、帮助学校搞好对青年学生的教育工作。学校要利用自身的优势适当开展社会宣传服务性活动,宣传党政部门的方针、法规及中心工作和进行科技传播等,强化学生的社会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增强学校同社会之间的关系,增强社会对学校工作的信任感,从而有利于学校与社会教育的协调配合。

(2)加强学校与社会宣传部门的联系,开展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学校与社会联系途径是广泛的,概括起来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将学校的重大事情及将要开展的活动及时向村委反映,以争取通过宣传媒体向社会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学校、支持学校。二是学校要争取社会宣传的配合支持,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健康向上的活动,寓教于各种有益活动之中,丰富学生的课余活动。

(3)建立稳定的社会教育基地。学校把那些对学生具有教育意义的单位作为教育学生的基地。这些单位是教育学生的好教材、活教材,学校要加强同这些单位的联系,充分发挥这些单位的教育作用,要依托这些单位建立起长久的、稳定的社会教育基地。

(4)聘请校外辅导员。本着就地、就近的原则,在一些重点联系的单位中,并经这些单位的同意聘请校外教育辅导员。聘请校外辅导员的条件是:他们在所在单位具有较高的声望、有专长、关心教育、热爱青少年学生,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教育能力。

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德育工作领导组

组长:申玉(学校校长)

副组长:申元(村支书)

宋荣(业务主任)

成员:申建(村委主任)

胜建(村医)

雪玲(班主任)

新民(班主任)

洪丽(班主任)

建正(班主任)

英(家长代表)

篇4: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党的组织生活是实施党内外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和加强党员教育的基本阵地,是搞好党员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重要制度,为了进一步搞好党的组织生活,结合我学区实际,制定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一、组织生活内容

1、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批示决定、报告和文件。结合所在单位实际制定计划措施,加以贯彻执行。

2、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

3、听取党员在学习、工作、生活方面的思想汇报,检查党员完成上级和支部交办的任务和联系群众的情况。

4、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准则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引导党员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总结总支、支部及党员在党纪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表彰先进,对犯有错误的、违法乱纪的党员进行教育帮助或提出处分意见。

5、关心所在单位的思想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关心和协助解决群众存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问题。

6、讨论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计划措施和实施情况,做好党员的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7、组织党员参观革命遗址和社会主义建设先进典型;观看有教育意义的电影、电视、戏剧和展览以及听取先进典型和烈士事迹介绍等等,进行生动的党性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

8、其他。

二、严格组织生活的措施

1、加强教育,使每个党员和党员干部懂得参加组织生活是衡量党员党性觉悟的重要依据,是检验党员遵守党纪的重要尺度,提高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自觉性。

2、确保时间落实,支部(小组)组织生活会每两周一次,一般应安排在业余时间进行,每次活动不能少于两小时,每学期总支和支部至少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3、严格考核制度,每个党员尤其党员干部应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不能无故缺席,如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时,要事先向支部请假,事后要找组织补课。每次组织生活,支部要把考勤情况记录在《党的组织活动手册》上,并在会上加以说明。

4、组织生活会要注意政治性和思想性,每次会前要有准备,主题要明确,注重组织生活的效果,切忌任务观点,形式主义或无主题乱发议论牢骚。每次支部(小组)生活会都要记好《组织活动手册》。

5、上级党组织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及组织生活的质量,要经常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给予批评、帮助。总支要定期检查各支部、小组的《党的组织活动手册》,并在每学期公布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

三、几项具体规定

1、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2、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总支单独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

3、党员因外出学习、进修,半年之内可持党员证明信在所在单位参加组织生活,临时出差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回校后补课,并向组织汇报学习、思想、工作情况。

4、党员因长期患病不能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的,党组织可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向他们传达组织生活的内容,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患精神病的党员,患病期间,可暂停他们的组织生活,保留其党籍。

5、根据退休党员年老体弱的特点,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要适当,保持每月一次支部(小组)会。

6、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察看期间仍要参加组织生活(但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未经党委批准之前,仍可参加组织生活;支部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在党委批准入党后,才能参加组织生活。

7、凡调入我校或在我校学习、进修的党员,如无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关系介绍信”,不能以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应督促本人及时办理转移组织关系手续。

8、党员无故二至三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提出批评、帮助外,本人须在支部会上作深刻检查;四到五个月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本人检查外,要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党纪处理;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就被认为自行脱党,支部应决定予以除名,报校党委审批。

篇5:学校体育管理制度

学校体育管理制度

一、体育课堂常规

体育课堂常规是为了保证体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对师生提出的一系列基本要求是学校体育教学管理的一项工作。

体育常规应根据各校的实际情况下制订,无须强求一律。常规条文的制定应明确具体,其内容包括师生两个方面,一般有以下几点:

(一)课前常规

1、教师课前的准备工作,如教师课前的备课和制订教案,了解学生的情况,场地,器材的准备,安全设施和清洁卫生工作,以及服装的准备等。

2、学生因病、伤、女生例假不能正常上课,课前由体委或学生主动向教师说明,教师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3、规定师生上课前____分钟到达操场,等力实上课。

(二)课中常规

1、学生准时按指定地点集合,上课铃响后,体委进行整队,向教师报告,教师向学生宣布课的任务内容等。

2、学生上课时的服装,鞋帽等规定。

3、学生上课时必须自觉遵守课堂纪律,爱护场地、器材,服从教师提出的要求和体委的调动,努力完成课的各项任务和要求。

4、教师按教案进行教学,关心全体学生,注意安全卫生,检查见习生完成任务。

5、课后结束时,进行泔小结和讲评,提出课后锻炼的要求,宣布下次课的内容,布置课后归还器材和场地整理工作。

(三)课后常规

1、教师每次课后,应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革措施写好课后小节。

2、教师检查所布置归还器材等工作的执行情况。

二、课间操制度

课间操是体育活动的组织形式之一,是学校作息制度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课间操有助于消除学生学习产生的疲劳,以充沛的精力投入到下一阶段的文化课学习中去,为此我们提出了以下要求:

(一)、体育教师坚持岗位制,每周一名教师值周统一指挥,其它教师到现场督促学生认真做操。

(二)、体育教师没有特殊情况必须全部到位,课间操时间一律停止处理与之无关的日常工作,配合值周教师完成值周工作。

(三)、课间操的管理应与学校德育处紧密配合,每学期要有课间操的安排。每周要有课间操的评比汇总表,每天要有课间操的评分表,学校要有专人负责资料的管理整理,并给学校的管理提供高度的依据。

(四)、学校要有专人负责音响设备的管理和维修,每学期检查,维修,保证课间操的音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