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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

2024-05-11 阅读 4508

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

20*年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严厉打击涉校涉园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确保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安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自治区公安厅、综治办、教育厅的安排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20*年1月底,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市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进一步固化健全校园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着力解决突出安全问题,全面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校园周边巡逻防控、涉校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校园安全督导检查机制”等五项措施,全面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坚决遏制影响恶劣的校园重大安全案事件发生,切实增强广大*生的安全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统筹抓好此次“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市公安局、综治办、教育局联合成立*年*市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屈**市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牛**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兵*市综治办主任

成员:石*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副支队长

刘*教育局安全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韩**市综治办综治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负责日常工作,协调、督促各部门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收集上报情况。

各单位、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护校安园”行动深入开展,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

要切实落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作为校园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等相关规定,完善各项内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面提升校园“三防”建设水平。一要强化校园内部保卫力量规范化建设。指导中小学、幼儿园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要按照公安厅、教育厅联合下发的《xq维吾尔自治区校园保安管理工作规范》要求,每个校园至少配备4名以上安保人员,配齐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保安员要按照《保安管理服务条例》的要求,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必须增配专职保安员和宿舍管理员,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二要推进技防设施标准化建设。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加大对校园重点部位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投入和保障,推进达标工作,积极推进校园技防系统与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视频监控系统的联网,为加强实时监控、网上巡查提供支撑。城市校园的达标率、联网率要达到90%以上,乡镇农村校园要在现有基础上逐步提高。三要全面推进校园物防建设,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候区域和学生通行路线,并利用防冲撞设施进行隔离,硬质隔离设施要与消防通道有机结合,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偏远乡镇农村未落实封闭管理的校园,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围墙等物防设施修建,力争在*年底前实行封闭式管理。四要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化建设。健全完善校园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以及小学生、幼儿接送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二)进一步强化校园内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对中小学、幼儿园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不间断地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安防基础设施较差、防范能力薄弱的团场(镇)校园,要积极协调*市财政部门加大投入力度,落实经费、装备等各项安全工作保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安全漏洞。要加强与工商、城管、卫生、计生等部门的协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全面清查校园周边黑网吧、“黄赌毒”等治安乱点,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的治安环境。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并报告党委、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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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严厉打击涉校涉园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确保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安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自治区公安厅、综治办、教育厅的安排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20**年1月底,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市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进一步固化健全校园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着力解决突出安全问题,全面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校园周边巡逻防控、涉校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校园安全督导检查机制”等五项措施,全面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坚决遏制影响恶劣的校园重大安全案事件发生,切实增强广大*生的安全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统筹抓好此次“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市公安局、综治办、教育局联合成立*年*市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屈**市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牛**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兵*市综治办主任

成员:石*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副支队长

刘*教育局安全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韩**市综治办综治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负责日常工作,协调、督促各部门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收集上报情况。

各单位、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护校安园”行动深入开展,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要切实落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作为校园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等相关规定,完善各项内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面提升校园“三防”建设水平。一要强化校园内部保卫力量规范化建设。指导中小学、幼儿园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要按照公安厅、教育厅联合下发的《xq维吾尔自治区校园保安管理工作规范》要求,每个校园至少配备4名以上安保人员,配齐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保安员要按照《保安管理服务条例》的要求,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必须增配专职保安员和宿舍管理员,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二要推进技防设施标准化建设。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加大对校园重点部位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投入和保障,推进达标工作,积极推进校园技防系统与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视频监控系统的联网,为加强实时监控、网上巡查提供支撑。城市校园的达标率、联网率要达到90%以上,乡镇农村校园要在现有基础上逐步提高。三要全面推进校园物防建设,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候区域和学生通行路线,并利用防冲撞设施进行隔离,硬质隔离设施要与消防通道有机结合,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偏远乡镇农村未落实封闭管理的校园,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围墙等物防设施修建,力争在*年底前实行封闭式管理。四要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化建设。健全完善校园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以及小学生、幼儿接送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二)进一步强化校园内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对中小学、幼儿园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不间断地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安防基础设施较差、防范能力薄弱的团场(镇)校园,要积极协调*市财政部门加大投入力度,落实经费、装备等各项安全工作保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安全漏洞。要加强与工商、城管、卫生、计生等部门的协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全面清查校园周边黑网吧、“黄赌毒”等治安乱点,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的治安环境。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并报告党委、政府。

(三)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完善校园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掌控状态。在学生上(放)学、幼儿入(离)园等人员密集高峰时段,采取徒步巡逻和定点警戒守护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主要出入口、校园门前及周边的巡控密度和频次,并在校园附近留有机动处置力量;团场(镇)及农村偏远地区要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开展巡逻防控,确保每所学校幼儿园不出现漏管失控的现象;要切实提升查控率和管事率,加大盘查力度,及时清理盘查校园周边可疑人员、可疑车辆;要及时疏通交通,在学校上(放)学高峰期,对校园主要出入口周边50至200米范围内划分安全防范核心区和控制区,实施管理。

(四)进一步做好校园防恐怖袭击工作。公安机关要根据当前严峻复杂的敌社情形势,以防爆炸、防纵火、防砍杀、防碾压、防投毒等为重点,全面做好针对校园的恐怖袭击防范工作,广泛搜集针对校园的相关线索,做到及时发现,果断处置,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指导校园制订完善各类反恐怖预案,并及时进行单项、综合实战演练,确保一旦发生各类恐怖袭击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五)进一步强化涉校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要结合校园治安特点,全面排查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因涉校涉园矛盾纠纷扬言报复、生活无着、债务缠身等人员,逐一登记建档,及时掌握其动态轨迹,纳入工作视线,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等工作。针对新学期开学、举办家长会、上下学等特殊时间节点,指导学校做好矛盾纠纷发现、上报、化解工作,切实提高对涉校案事件及苗头及早发现、有效防范、迅速处置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摸清校园周边以及与校园活动相关的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重点*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人员等各类重点人员,逐一落实管控措施,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要通过加强网络巡查等多种渠道及时发现扬言侵害*生安全的情况信息,及时应对查处,严防造成现实危害并引发示范效应。

(六)进一步强化警校联动机制建设。*市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和学校、幼儿园要在信息沟通、安全教育培训、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协作,健全联动机制。一要及时沟通涉校园安全情况信息,增强预警能力。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对涉及校园安全的各种苗头性、动向性情况信息和线索的收集研判和梳理分析,及时通报辖区公安机关,提前预警,及早防范,避免酿成重大案事件。二要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培训。担任校园法制辅导员的公安民警要指导学校定期开展对*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定期参加学校召开的家长会,听取意见建议,督促家长做好学生、儿童的安全防范和安全教育工作。教育部门要严格教*队伍管理,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督促指导学校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增强*生遵纪守法和自我防范意识。三要充分发挥校园周边警务室的作用。要依托校园周边警务室密切与学校、幼儿园的沟通联系,警务室民警每周到校园工作不少于2次,加强对各类涉校、涉生信息的收集掌握,对各类违法犯罪线索保持高度敏感性,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四要加强应急联动。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校园图像监控系统的“视频巡逻”功能,密切与校园安保人员实时联动联勤,确保一旦发生涉校涉园案件事故,警校双方能够快速反应,整体联动,高效开展案事件处置、伤员救治、秩序维护和现场控制等工作。

(七)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建设。要进一步规范并完善校园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制定校园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并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和综治考评体系。*市公安、综治、教育部门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校园安全督导检查,采取明察暗访、抽查等多种形式,持续不断地深入校园及周边地区进行检查指导,及时通报检查情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积极推动开展校园安全网上巡查试点建设,将视频巡查与现场督导检查相结合,进一步提升校园督导检查效率和水平。要落实校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园安全案事件或校园安全工作长期落后的,上级部门要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约谈,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提请综治部门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四、时间安排

(一)组织部署阶段(自通知下发之日至4月15日)。各单位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制订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完成工作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16日至5月31日)。各单位要责成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对内部安全工作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整改内部各类安全隐患,堵塞工作中的漏洞。

(三)检查指导阶段(6月1日至7月20日)。各单位要联合开展一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大检查和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治理,对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落实各项安全工作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统计和检查指导,认真排查校园内部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和校园周边各类治安乱点,对发现的问题隐患逐一下发《治安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

(四)整改落实阶段(7月21日至8月31日)。为全力做好校园安保工作,迎接自治区成立60年周年大庆,*市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密切协作配合,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按要求完成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工作。对发现的可能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治安乱点,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予以清除,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五)“回头看”阶段(9月1日-10月31日)。*市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组成联合检查组,利用新学期开学时段,参照公安部、教育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对辖区内校园安保工作开展“回头看”活动,巩固前期工作成果。

(六)复查总结阶段(11月1日至20**年1月20日)。*市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对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逐一进行复查验收。对仍未整改落实的安全隐患,要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市党委、政府,坚决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公安局、综治办、教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协调督办、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订具体实施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市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建立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

(三)完善机制,提升能力。各单位要把集中行动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和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工作模式,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推广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先进典型经验及创新做法,进一步固化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严格考核,奖优罚劣。*市综治、公安、教育部门要根据本系统相关考核评估标准,全面开展校园安全工作考核,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予以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安全隐患较多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扭转局面。

*年4月1日印发

篇3: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

*市公安局*年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附件为进一步加强*年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发生重大涉校涉园安全案事件,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按照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和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省教育厅安排,市局党委决定自即日起至20**年1月底,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继续开展“护校安园”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部、省有关校园安全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不保,何谈教育”理念,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职,勇于担当,全力做好全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工作。

二、目标任务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和综治、教育等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进一步固化健全校园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着力解决突出安全问题,进一步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校园周边巡逻防控、涉校、涉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警校联动及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等五项工作措施,全面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严防发生影响恶劣的校园重大安全案事件,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确保全市校园安全稳定。

三、组织领导

*市公安局成立全市“护校安园”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王*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各分、县(市)局,市局指挥中心、反恐支队、治安支

队、刑侦支队、特(巡)警支队、禁毒支队、交管局、便衣分局、公交分局、消防支队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护校安园”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并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局反恐支队,由市局反恐支队卯俊支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管理。

四、职责分工

1、强化校园内部保卫力量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和保安员,配全“五小件”及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器械。校园保安员要按照《保安管理服务条例》要求,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要增配专职保安员和宿舍管理员(女学生宿舍不得配备异性管理员),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值守。

2、积极推进技防设施标准化建设。认真贯彻《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加大对校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投入,力争在所有学校、幼儿园新建、扩建、改建时,将技防(含消防)设施纳入建设规划,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加大对校园重点部位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投入和保障,推进达标工作,积极推进校园技防系统与公安机关天网工程联网工作。城市校园的达标率、联网率要达到80%以上,乡镇农村校园要在现有基础上逐步提高。

3、全面推进校园物防建设。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侯区域,设置隔离栏、减速带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特别是乡镇农村校园要加强围墙等物防设施修建,力争在*年底前实行封闭式管理。

4、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化建设。督促学校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健全完善校园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以及小学生、幼儿生接送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

5、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机制。要对中小学、幼儿园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不间断地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校方、园方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未予整改的要向其上级行政部门和县级综治部门通报、报告。

6、适时组织教师、保卫干部开展对学生携带、藏匿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开展专项检查,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责任单位:各分、县(市)局,市局反恐支队、治安支队

7、要加强与工商、城管、卫生文化等部门的协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全面清查校园周边黑网吧、“黄赌毒”等治安乱点,清查各类摊点,收缴管制刀具,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的治安环境。要进一步完善校园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要将城市学校纳入网格化巡逻巡查,及时发现并严格盘查校园及周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应对处置学校的报警求助。对反恐防暴形势严峻、治安复杂地区的校园,在高峰勤务时段要派出携带武器的警力加强重点守护。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和充分发挥街面治安岗亭的作用,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协助处置各类涉校涉园突发事件。乡镇和农村校园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协调组织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

责任单位:各分、县(市)局,市局反恐支队、治安支队、特(巡)警支队

8、结合当地校园治安特点,全面排查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因涉校涉园矛盾纠纷扬言报复、生活无着、债务缠身等人员,逐一登记建档,及时掌握其动态轨迹,纳入工作视线。

9、对校园周边以及与校园活动相关的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人员等人员,在社区、乡(镇)、村和相关单位的配合下要逐一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10、指导学校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上报、化解工作,切实提高对涉校涉园案事件及苗头及早发现、有效防范、迅速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11、多措并举,抓好防范,通过加强网络巡查等多种渠道及时发现扬言侵害师生安全的情况信息,及时应对查处,严防造成现实危害并引发示范效应。

12、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综治部门和学校、幼儿园保持信息沟通。一是及时沟通涉校涉园安全情况信息,增强预警能力。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对涉及校园安全的各种苗头性、动向性情况信息和线索的收集研判和梳理分析,及时通报辖区公安机关,提前预警,及早防范,避免酿成重大案事件。二是充分发挥校园警务室的作用。依托校园警务室密切与学校、幼儿园的沟通联系,警务室民警每周到校园工作不少于2次,加强对各类涉校、涉园、涉生信息的收集掌握,对各类违法犯罪线索保持高度敏感性,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防范应对工作。三是加强应急联动。要充分发挥校园图像监控系统的“视频巡逻”功能,密切与校园安保人员的实时联动联勤,确保一旦发生涉校涉园案件事件,警校双方能够快速反应,整体联动,高效开展案事件处置、伤员救治、秩序维护和现场控制等工作。

责任单位:各分、县(市)局,市局反恐支队、治安支队

13、要继续加大对涉校、涉园、涉生刑事、治安案件的侦破力度,继续实行对上述案件的报警、报案、求助予以“先出、先处、先办”的原则,及时侦破侵害师生、学校合法利益的刑事、治安案件。公交分局对发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和候车站(点)的上述案件和报警、报案求助等,执行上述工作原则和要求。同时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各分、县(市)局,市局反恐支队、治安支队、刑侦支队、特(巡)警支队、便衣分局、公交分局

14、要严厉打击教唆、胁迫、引诱学生涉毒的违法犯罪活动及其人员,深入当地校园,对师生开展禁毒知识的教育宣传活动,每学期至少一次。达到全体师生远离毒品和同毒品犯罪作斗争的目的。

责任单位:各分、县(市)局、市局禁毒支队

15、要深入当地中小学、幼儿园对师生及学生家长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交通肇事案例为宣传教育的主体内容,以提高上述人员的交通安全和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意识。对涉校、涉园、涉生的交通事故查处,要实行“快查、快办、快结”和“公平、公正”的原则,并配合相关校园及时通报情况,避免以交通事故为由发生群体性事件或*等稳定情况。

责任单位:市公安交管局

16、要依照《消防法》及公安部门“八条措施”的要求,深入校园,开展安全检查,监督、指导校方、园方整改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确保校园消防安全。对整改不利或因故难以在时限内整改的要向气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对师生及学生家长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指导、协助校方、园方完善健全并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处置方案等,完善校园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更换和设置等工作。每年对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至少开展一次灭火、逃生演练,以提高教职员工的灭火技能和学生逃生避险的技能。

责任单位:消防支队

17、要指导、协助校方、园方定期开展对师生及学生家长法制安全教育培训、宣传工作,利用校园广播电视、黑板报、手抄报、班会、队会、家长会等形式开展上述工作。并参加家长会,开展宣传教育听取意见建议,督促、告诫家长做好自己孩子的安全防范和品德行为的教育管理工作,以大力降低学生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发生率和受侵害率。

责任单位:各分、县(市)局

18、每学期自行或会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至少开展2次校园安全督导检查,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多种形式,对校园及周边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通报和向党委政府,综治部门报告检查情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积极推动校园安全网上巡查试点建设,将视频巡查与现场督导检查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督导检查的效率和水平,以达到规范完善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各分、县(市)局、市局反恐支队

19、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建设,对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而导致发生涉校、涉园、涉生安全案、事件或校园安全工作长期排名落后的,由上级部门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约谈,情节严重的要依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校园发生重大恶性案件或安全事故的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提请综治部门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另外,对校园内外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突出治安问题以及对整治不力或校园安全事故频发的中小学、幼儿园,要挂牌督办。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综治部门,求得支持予以解决。

责任单位:市局反恐支队、治安支队、刑侦支队、消防支队

五、工作要求

(1)“护校安园”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接此方案后,根据自身业务和当地实情,制定相应的行动工作方案,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明确联络人员及其电话号码,于4月30日前报市局“护校安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局反恐支队)。

(2)每月1日前将本单位本月行动工作情况和《*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统计表》填写情况通过办公自动化报市局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5月1日前报4月份的行动工作情况)。对发生的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况信息随时上报。

(3)本学期结束时,“护校安园”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本学期行动工作小结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年1月第二学期结束后,报行动开始以来的工作总结。

附件:*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统计表

*市公安局

*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