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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站检测数据转换及处理规定

2024-05-11 阅读 5764

检测站检测数据转换及处理规定

检测站检测数据转换及处理规定

为保证检测数据采集、计算、处理、记录、报告、存储、传输的准确、安全可靠、有效和保密、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检测站检测数据的采集、临界数据的处理、检测数据的计算和处理、数据的修约、数据的判定、数据的转移、错误数据的更正、可以数据的处理、计算机一级数据的控制和管理。

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和批准自动化测量程序软件,并对自动测量软件进行验证,维护本规定的有效性;检测车间负责人负责规定本部门检测原始数据的采集方法,组织制定自动化设备操作规程;监督员负责校核检测数据和判定结果,对可疑数据提出验证;检测人员负责认真采集和记录原始数据,按规范计算和处理数据。

工作程序要求

1.数据的采集,检测车间负责人应按照本公司承检标准和检验细则的要求,规定出每一类型承检项目的检测

数据的手工采集方式和格式;如采用自动采集或打印原始数据,,检测车间应对采集数据所用的相关测量系统实施验证和监控,控制方法如下

(1)、制动性能检验:

○轮重○左、右轮最大制动力○制动力增长全过程中的左、右轮制动力最大差值○制动协调时间○车轮阻滞力○驻车制动

小数点规范问题:

轴荷用整数,制动力为整数或保留一位小数。平衡差、阻滞力、轴荷比、驻车制动效果、整车比保留一位小数

(2)、转向轮横向侧滑量:

仅仅适用于前轴采用非独立悬架的汽车,前轴采用独立悬架的汽车侧滑量测试值不做判定依据。小数点:侧滑量保留1位小数

(3)车速表指示误差检验:

仅对最高时速设计超过40km/h的车辆要求;

在滚筒检验台,对于全时四轮驱动汽车,具有驱动防滑装置且不能接触该功能的汽车,应做路试。

小数点:保留2位小数

采集后的原始数据应当进行适当的修约,遵循先修约后运算的运算原则,最终报出数据的有效位数应当等同上述规定或多出标准规定的一位。

2.临界数据的处理,当测得值接近临界控制值时,检测人员应对其样车增加测量次数,以观测测量结果的发散趋势。如果连续观察到的测量值区域平稳或收敛,则可以按照数据处理的规定或程序进行数据处理或考虑测量不确定度后进行判定。如果连续观测到的测量值趋于发散,则应查找发散原因,以判断是测量仪器、设备问题还是被测量车辆的问题,当肯定是被测车辆的内在质量问题时则应当按照标准的规定给出样车的质量判定。临界数据的判定应参照《应用不确定度评定控制程序》的相关要求。当仪表指数在某一区间摆动时,检测员应根据小风险的原则读取最大值或读取最小值。

3.数据的处理,检测员对采集到的原始数据进行处理,数据处理时首先确认使用的物理常数、数表、计算公式、图表和曲线等,数据计算应遵循先修约,后计算的原则。数据的修约应执行GB8170-87标准的规定。在确定保留有效数位最后数据时,要对其后面的第一个数据进行取舍,遵循6(含6)以上入,4(含4)以下舍,5前如果是奇数就进1,5前如果是偶数就舍去的原则。采用计算机进行数据采集和处理应做到“随采随存”。并配备合适的不间断电源。

4.数据的判定,极限数据是指测量得到值已接近或可能超过标准规定的值。对此类的判定应首先确定测量不确定度,然后根据测量不确定度的大小来判定临界数据合格与否。不确定度的评定参见《应用不确定度评定控制程序》。当检测的仪器设备出现有修正因子时,应当按照误差理论,可以应用仪器设备检测/校准证书上给出的修正因子对试验检验结果进行修正来判定数据合格与否。极限数值的判定依据GB1250-89标准的规定。可以数据是指偏离约定位或估计值的测量结果,此时应采取以下步骤来确定或排除测量的可以因素;

(1)用期间核查方法检查仪器的校准状态,并使用核查标准来检查测量仪器的稳定性和重复性;

(2)检查检测结果的监控结果(参照《结果质量控制程序》);

(3)检测测试方法和步骤;

(4)对已测物品进行重复测试;

(5)检测环境和消耗品的影响。

检测数据的不一致是指二次测量得到不同的测量结果,当出现此类情况时公司的监督员应组织对检测数据不一致的验证活动,并从下列细节和控制中查找原因:

(1)检测细则规定的检测方法细节;

(2)仪器操作规程规定的操作细节;

(3)对环境和影响量的控制;

(4)原始数据的记录和计算导出的细节;

(5)数据的修约和判定的细节;

(6)其它有效的方法。

如能用以上排除方法找到原因,则监督员或检测车间负责人应针对存在的问题向技术负责人提出纠正的建议。纠正措施的实施应执行《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和改进程序》。如使用上述排除方法仍不能找到存在的问题,则检测车间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实施有效的验证方法来确定存在的不一致原因。

5.数据的转移,应本着“文件相关”的原则,即:保存转移前的原始数据凭证以便核实查证。数据在转移过程中不允许进行修约、计算、变更。

6.数据的更正,是指由于记录错误引起的对数据的更正。在原始记录中如发生记录错误需要对错误数据进行更正时,应在错误数据上划一条水平横线后,再在错误数据右上边填写正确数据的更正方法。更正数据的人员应对更正后的数据进行签章确认和负责。如需对客户手中保存数据的更正,则申请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技术负责人提出要求,详细说明原因后,再由技术负责人签发一份书面通知,正式向需要更正数据的所有用户提出更正数据的申明。修正检测报告应执行《检测/校准结果报告的编制和管理程序》。

7.自动化测量设备的管理,

(1)技术负责人应对本实验室所有用于检测的计算机、自动化设备、文档打印的自动化设备以及自动化设备所用的软件实施统一有效的管理。用于检测的计算机应配备不间断电源,防止数据丢失;各部门用于检验的自动化设备和计算机应由专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操作程序,能严格按规定进行操作,未经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交叉使用;同时应做好计算机设备维护,保证其功能正常,以保证数据的采集和处理;检测人员在工作前后应检查计算机或自动化设备状况是否正常,软件运行是否正常,如有异常现象应停止工作,并采取必要措施。出现工作异常的计算机或自动化设备,在验证无误后方可使用;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网上公布或发布于本站有关的信息。

(2)测量软件的验证,

用于数据采集、处理、计算、记录、报告、存储的软件应符合质量手册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要保证数据采集的完整性和数据处理的正确性;测量软件应有技术负责人组织对其使用的使用性和有效性进行验证并做好记录。验证可参照JT/T478-20**《汽车检测站计算机控制系统技术规范》,以保证其准确性和有效性;经验证合格的测量用软件应形成书面文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编号后控制使用,形成书面文件的测量软件应有资料管理员保存;经安装调试合格后的测量软件,应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加密码锁,实施文件控制管理。未经技术负责人的批准或授权不得随意调整、变动测量软件。软件的修改必须经技术负责人授权,修改后软件要重新履行审批手续;技术负责人应组织个使用自动化设备的检测部门负责人制定自动化设备的操作规程,对自动化设备规定使用和维护要求。

计算机软件的保存和变动,所有检测用软件、应有程序、相关文件及数据应形成书面文件和备份保存,备份保存的文件应做好标识、建账存档,专人管理,并考虑保存的安全性。如是磁盘保存,需防止磁场对磁盘数据的破坏;防止因操作系统或硬件配备的升级使备份文件不能兼容和继续使用;防止未经授权改动备份文件;防止磁盘丢失和未经批准使用;

(3)储藏文件的环境条件。

计算机软件的变动应由技术负责人授权的人员实施,未经授权的人员一律不得变动计算机文件。如操作人员认为确有必要进行文件变动时,应向技术负责人提出申请。申请变动软件文件应执行《管理体系文件控制和维护程序》。获准变动的计算机软件,应由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负责删除旧的文件,安装新的文件,经验证合格后方可运行使用,不允许新旧文件同时在一台机器上运行。

(4)计算机设备及其软件保管的环境:

计算机及自动化设备的运行应保证在相对干燥、恒温、无烟尘、无强大磁场干扰、防止静电和相对安静的条件下。对要求较为严格的使用环境,应建立环境监控手段、设施和记录,环境监控应执行《设施和环境控制程序》。计算机软件的保管应参照本规定上述条款的要求。防止霉变和数据的丢失。必要时也应建立环境监控手段、设施和记录。读取外来软盘应先去病毒,慎重使用,在采取安全预防措施并保证能够安全运行后,再读取磁盘文件,防止病毒感染造成数据混乱或丢失。非专业用报告打印计算机不得保存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实验室检测用计算机禁止运行游戏盒其他非检测用程序软件。

(5)软件的使用:

检验用外来软件首次使用前须经检测部门负责人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各类办公自动化应用软件必须使用正版软件或随机配带的装机软件,用于检测的计算机不得装未经许可的应用软件,检测用软件应当作为受控文件归档保管。采购的正版或随机配带的装机软件无需形成源程序文件,可经验证合格后直接使用。上述装机软件必须随仪器附件或随机文件妥善保管,并经常检查装机软件在仪器上的运行状况。

8、保密

检验人员应建立个人文件目录,对数据及报告应予以加密,在用的文件应进行备份,防止数据丢失。软件和数据要采取加密保护和保密措施,无关人员不得接触,未经授权不得修改。检验用计算机软件未经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随意打印,未经授权不得修改。检验用计算机软件未经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随意打印、复制及外借。检验用计算机软件由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数据及报告未经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随意调出和打印,未经委托方或客户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公开检验数据及检验结果。备份文件(软盘、光盘等)由编制人妥善保管,未经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随意复制及外借。

相关文件:

(1)、《管理体系文件控制和维护程序》

(2)、《保护客户机密和所有权程序》

(3)、《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和改进程序》

(4)、《结果质量控制程序》

(5)、《应用不确定度评定控制程序》

(6)、《设施和环境控制程序》

(7)、JT/T478-20**《汽车检测站计算机控制系统技术规范》

(8)、《检测/校准结果报告的编制和管理程序》

(9)、《计算机与自动化设备使用管理程序》

质量记录;

(1)、《计算机系统配置变更、软件改版申请表》

(2)、《计算机数据备份登记表》

(3)、《计算机软件应用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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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检测站检测数据转换及处理规定

检测站检测数据转换及处理规定

为保证检测数据采集、计算、处理、记录、报告、存储、传输的准确、安全可靠、有效和保密、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检测站检测数据的采集、临界数据的处理、检测数据的计算和处理、数据的修约、数据的判定、数据的转移、错误数据的更正、可以数据的处理、计算机一级数据的控制和管理。

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和批准自动化测量程序软件,并对自动测量软件进行验证,维护本规定的有效性;检测车间负责人负责规定本部门检测原始数据的采集方法,组织制定自动化设备操作规程;监督员负责校核检测数据和判定结果,对可疑数据提出验证;检测人员负责认真采集和记录原始数据,按规范计算和处理数据。

工作程序要求

1.数据的采集,检测车间负责人应按照本公司承检标准和检验细则的要求,规定出每一类型承检项目的检测

数据的手工采集方式和格式;如采用自动采集或打印原始数据,,检测车间应对采集数据所用的相关测量系统实施验证和监控,控制方法如下

(1)、制动性能检验:

○轮重○左、右轮最大制动力○制动力增长全过程中的左、右轮制动力最大差值○制动协调时间○车轮阻滞力○驻车制动

小数点规范问题:

轴荷用整数,制动力为整数或保留一位小数。平衡差、阻滞力、轴荷比、驻车制动效果、整车比保留一位小数

(2)、转向轮横向侧滑量:

仅仅适用于前轴采用非独立悬架的汽车,前轴采用独立悬架的汽车侧滑量测试值不做判定依据。小数点:侧滑量保留1位小数

(3)车速表指示误差检验:

仅对最高时速设计超过40km/h的车辆要求;

在滚筒检验台,对于全时四轮驱动汽车,具有驱动防滑装置且不能接触该功能的汽车,应做路试。

小数点:保留2位小数

采集后的原始数据应当进行适当的修约,遵循先修约后运算的运算原则,最终报出数据的有效位数应当等同上述规定或多出标准规定的一位。

2.临界数据的处理,当测得值接近临界控制值时,检测人员应对其样车增加测量次数,以观测测量结果的发散趋势。如果连续观察到的测量值区域平稳或收敛,则可以按照数据处理的规定或程序进行数据处理或考虑测量不确定度后进行判定。如果连续观测到的测量值趋于发散,则应查找发散原因,以判断是测量仪器、设备问题还是被测量车辆的问题,当肯定是被测车辆的内在质量问题时则应当按照标准的规定给出样车的质量判定。临界数据的判定应参照《应用不确定度评定控制程序》的相关要求。当仪表指数在某一区间摆动时,检测员应根据小风险的原则读取最大值或读取最小值。

3.数据的处理,检测员对采集到的原始数据进行处理,数据处理时首先确认使用的物理常数、数表、计算公式、图表和曲线等,数据计算应遵循先修约,后计算的原则。数据的修约应执行GB8170-87标准的规定。在确定保留有效数位最后数据时,要对其后面的第一个数据进行取舍,遵循6(含6)以上入,4(含4)以下舍,5前如果是奇数就进1,5前如果是偶数就舍去的原则。采用计算机进行数据采集和处理应做到“随采随存”。并配备合适的不间断电源。

4.数据的判定,极限数据是指测量得到值已接近或可能超过标准规定的值。对此类的判定应首先确定测量不确定度,然后根据测量不确定度的大小来判定临界数据合格与否。不确定度的评定参见《应用不确定度评定控制程序》。当检测的仪器设备出现有修正因子时,应当按照误差理论,可以应用仪器设备检测/校准证书上给出的修正因子对试验检验结果进行修正来判定数据合格与否。极限数值的判定依据GB1250-89标准的规定。可以数据是指偏离约定位或估计值的测量结果,此时应采取以下步骤来确定或排除测量的可以因素;

(1)用期间核查方法检查仪器的校准状态,并使用核查标准来检查测量仪器的稳定性和重复性;

(2)检查检测结果的监控结果(参照《结果质量控制程序》);

(3)检测测试方法和步骤;

(4)对已测物品进行重复测试;

(5)检测环境和消耗品的影响。

检测数据的不一致是指二次测量得到不同的测量结果,当出现此类情况时公司的监督员应组织对检测数据不一致的验证活动,并从下列细节和控制中查找原因:

(1)检测细则规定的检测方法细节;

(2)仪器操作规程规定的操作细节;

(3)对环境和影响量的控制;

(4)原始数据的记录和计算导出的细节;

(5)数据的修约和判定的细节;

(6)其它有效的方法。

如能用以上排除方法找到原因,则监督员或检测车间负责人应针对存在的问题向技术负责人提出纠正的建议。纠正措施的实施应执行《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和改进程序》。如使用上述排除方法仍不能找到存在的问题,则检测车间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实施有效的验证方法来确定存在的不一致原因。

5.数据的转移,应本着“文件相关”的原则,即:保存转移前的原始数据凭证以便核实查证。数据在转移过程中不允许进行修约、计算、变更。

6.数据的更正,是指由于记录错误引起的对数据的更正。在原始记录中如发生记录错误需要对错误数据进行更正时,应在错误数据上划一条水平横线后,再在错误数据右上边填写正确数据的更正方法。更正数据的人员应对更正后的数据进行签章确认和负责。如需对客户手中保存数据的更正,则申请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技术负责人提出要求,详细说明原因后,再由技术负责人签发一份书面通知,正式向需要更正数据的所有用户提出更正数据的申明。修正检测报告应执行《检测/校准结果报告的编制和管理程序》。

7.自动化测量设备的管理,

(1)技术负责人应对本实验室所有用于检测的计算机、自动化设备、文档打印的自动化设备以及自动化设备所用的软件实施统一有效的管理。用于检测的计算机应配备不间断电源,防止数据丢失;各部门用于检验的自动化设备和计算机应由专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操作程序,能严格按规定进行操作,未经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交叉使用;同时应做好计算机设备维护,保证其功能正常,以保证数据的采集和处理;检测人员在工作前后应检查计算机或自动化设备状况是否正常,软件运行是否正常,如有异常现象应停止工作,并采取必要措施。出现工作异常的计算机或自动化设备,在验证无误后方可使用;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网上公布或发布于本站有关的信息。

(2)测量软件的验证,

用于数据采集、处理、计算、记录、报告、存储的软件应符合质量手册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要保证数据采集的完整性和数据处理的正确性;测量软件应有技术负责人组织对其使用的使用性和有效性进行验证并做好记录。验证可参照JT/T478-20**《汽车检测站计算机控制系统技术规范》,以保证其准确性和有效性;经验证合格的测量用软件应形成书面文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编号后控制使用,形成书面文件的测量软件应有资料管理员保存;经安装调试合格后的测量软件,应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加密码锁,实施文件控制管理。未经技术负责人的批准或授权不得随意调整、变动测量软件。软件的修改必须经技术负责人授权,修改后软件要重新履行审批手续;技术负责人应组织个使用自动化设备的检测部门负责人制定自动化设备的操作规程,对自动化设备规定使用和维护要求。

计算机软件的保存和变动,所有检测用软件、应有程序、相关文件及数据应形成书面文件和备份保存,备份保存的文件应做好标识、建账存档,专人管理,并考虑保存的安全性。如是磁盘保存,需防止磁场对磁盘数据的破坏;防止因操作系统或硬件配备的升级使备份文件不能兼容和继续使用;防止未经授权改动备份文件;防止磁盘丢失和未经批准使用;

(3)储藏文件的环境条件。

计算机软件的变动应由技术负责人授权的人员实施,未经授权的人员一律不得变动计算机文件。如操作人员认为确有必要进行文件变动时,应向技术负责人提出申请。申请变动软件文件应执行《管理体系文件控制和维护程序》。获准变动的计算机软件,应由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负责删除旧的文件,安装新的文件,经验证合格后方可运行使用,不允许新旧文件同时在一台机器上运行。

(4)计算机设备及其软件保管的环境:

计算机及自动化设备的运行应保证在相对干燥、恒温、无烟尘、无强大磁场干扰、防止静电和相对安静的条件下。对要求较为严格的使用环境,应建立环境监控手段、设施和记录,环境监控应执行《设施和环境控制程序》。计算机软件的保管应参照本规定上述条款的要求。防止霉变和数据的丢失。必要时也应建立环境监控手段、设施和记录。读取外来软盘应先去病毒,慎重使用,在采取安全预防措施并保证能够安全运行后,再读取磁盘文件,防止病毒感染造成数据混乱或丢失。非专业用报告打印计算机不得保存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实验室检测用计算机禁止运行游戏盒其他非检测用程序软件。

(5)软件的使用:

检验用外来软件首次使用前须经检测部门负责人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各类办公自动化应用软件必须使用正版软件或随机配带的装机软件,用于检测的计算机不得装未经许可的应用软件,检测用软件应当作为受控文件归档保管。采购的正版或随机配带的装机软件无需形成源程序文件,可经验证合格后直接使用。上述装机软件必须随仪器附件或随机文件妥善保管,并经常检查装机软件在仪器上的运行状况。

8、保密

检验人员应建立个人文件目录,对数据及报告应予以加密,在用的文件应进行备份,防止数据丢失。软件和数据要采取加密保护和保密措施,无关人员不得接触,未经授权不得修改。检验用计算机软件未经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随意打印,未经授权不得修改。检验用计算机软件未经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随意打印、复制及外借。检验用计算机软件由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数据及报告未经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随意调出和打印,未经委托方或客户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公开检验数据及检验结果。备份文件(软盘、光盘等)由编制人妥善保管,未经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随意复制及外借。

相关文件:

(1)、《管理体系文件控制和维护程序》

(2)、《保护客户机密和所有权程序》

(3)、《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和改进程序》

(4)、《结果质量控制程序》

(5)、《应用不确定度评定控制程序》

(6)、《设施和环境控制程序》

(7)、JT/T478-20**《汽车检测站计算机控制系统技术规范》

(8)、《检测/校准结果报告的编制和管理程序》

(9)、《计算机与自动化设备使用管理程序》

质量记录;

(1)、《计算机系统配置变更、软件改版申请表》

(2)、《计算机数据备份登记表》

(3)、《计算机软件应用确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