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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2024-05-11 阅读 5470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规范劳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特制定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第三条 具体规定

  1、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因季节调整的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2、考勤

  2.1考勤统计以指纹考勤为准,由人力资源主管负责日常核查,并于每月5日前统计汇总、复核、审批后,交财务部作为薪资发放依据。对考勤记录有质疑,办公室主任负责复核、解释。

  2.2 员工临时因公外出而不能到公司考勤,亦须征得直接上司同意,并及时向办公室办理未考勤事由备案记录,并由批准人签字确认。

  2.3 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员工出差登记表》(附表一),报总经理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岗位定级七至十一类人员)出差须报经集团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送交至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因工作紧急未事前办理手续者,回司第一个工作日内必须补办相关手续。凡过期或未填写《员工出差登记表》者按事假扣除当月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集团总裁审批。

  2.4公司统一安排的值班,包括各部门周六、周日安排员工轮流值班,考勤及计薪按本规定执行。

  3.假期、请假与销假

  3.1员工享有的全薪公假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如: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公假天数按国家规定执行。

  3.2员工假期共分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男职工护理假、丧假和哺乳假八种。

  3.3员工请假,须事前提交《员工请假申请表》(见附表二),否则视为旷工。

  3.3.1集团公司员工请假:

  请假二天以内者(含二天),《员工请假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同意,由办公室主任批准;请假二天以上者,经部门经理同意,由总经理批准。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请假须由总经理批准。

  3.3.2 项目公司员工请假:

  请假二天以内者(含二天),《员工请假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同意,由办公室主任批准;请假二天以上者,经部门经理同意,由总经理批准。中层管理人员请假须由总经理批准报备集团公司办公室。副总以上管理人员请假须由集团公司总栽批准。

  3.3.3如因急病或突发事件,本人不能亲自来公司请假者,应及时通过电话请假,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3.3.4请病假三天以上(含三天),须附县(区)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特殊情况须经直接上司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以旷工处理。

  3.4员工请假期满,上班后应及时到办公室销假。未按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者一率按旷工处理。

  3.5员工请假期限、假期内薪资按规定执行(见附表三)。

  4.全勤奖

  公司实行全勤奖制度,本月按规定的出勤天数(含值班日)无旷工及缺勤者为全勤,按相关规定发放全勤奖,否则,全勤奖按规定的比例发放。

  全勤奖发放标准

  5.绩效奖

  公司实行绩效奖制度,当月事假三天以上、病假五天以上、旷工半天以上者,不发放当月绩效奖金。

  6. 迟到、早退、旷工处理办法

  6.1当月迟到、早退10分钟及以内者一次扣款10元;30分钟及以内一次扣款20元;60分钟以内按旷工半日计。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次,除相应的扣款外,另扣除当月50%绩效奖,累计超过5次,绩效奖全部扣除。

  6.2旷工一天以内(含一天),扣发当日工资的三倍和当月全勤奖及绩效奖;连续旷工两天或月累计旷工三天者,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并按员工自动离职处理。

  第四条 加班

  1、加班范围及规定

  1.1 员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期间工作为加班。

  1.2 因工作需要员工必须在标准工作时间外提供劳动,并通过加班审批确认为加班。

  2、加班申请、审批、撤消

  2.1 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时,必须于加班前1个小时或1个工作日内填写《员工加班申请单》。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加班申请,且无正当理由,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2.2 普通员工加班需部门经理确认,行政副总批准,报备办公室;中层管理人员加班需主管副总确认,总经理批准,报备办公室。

  2.3 因突发情况需要加班者,必须于事后1个工作日内填写《员工加班申请单》(见附表四)并加以额外说明。因特殊情况需撤消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于加班前书面通知分管领导及加班人员,撤消加班申请。

  2.4 《员工加班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批复后,不得擅自改动,否则一律无效。

  3、加班确认及结算

  3.1一次加班未满1小时不计加班,一次加班超过1小时未满3小时的当月累计加班小时,一次加班满3小时不超过4小时按半天算。一次加班满6小时按一天算。

  3.2 员工加班原则上先予以相应时长的调休,加班三周内确因工作原因不能调休的,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算加班工资随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第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其它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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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A酒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酒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十)

1、酒店各部门按定员标准配备兼职考勤员,具体负责部门考勤工作,做到记录准确。考勤的期限以一个月为一个周期。

2、人力资源部是主管酒店考勤工作的归口部门。负责制定和修改考勤制度,对各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帮助处理有关考勤方面的问题,组织检查和分析考勤制度的执行情况,掌握员工的出勤状况,按月填报出勤率报表,定期向酒店领导汇报。

3、酒店员工建立考勤卡,一人一卡,要求做到天天有考勤,月月有汇总。考勤卡当年部门内保存,次年送人力资源部统一保存。员工办理离店时,考勤应随《离店通知书》一起交人力资源部。

4、员工考勤内容有:出勤、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病假、丧假、婚假、产假、探亲假、工伤假、哺乳假、调休等。

5、酒店实行符合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在员工自愿的情况下,周六可加班,并按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在员工自愿的情况下,周六可加班,并按国家规定计发工资。员工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由部门根据工作情况和特点决定工作班次,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执行,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报劳动部门批准后实行。

6、以下情况的处理:

(1)工作时间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各部门如在工作时间组织活动,须报酒店分管领导批准。

(2)员工请假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缺勤,视为旷工。旷工包括: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得到批准不到岗者;不服从组织调动,擅自不到岗并停止工作者;假满无故不到岗者。

(3)管理人员在工作时间因公临时外出的,部门正职须经分管领导批准;部门副职及以下管理人员须向部门正职请假;部门正职因公或因私外出四小时以上的需总经理批准;一般工作人员应逐级请假。并均应在部门考勤表上如实记录。

(4)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而请假的考勤凭证。急诊可到指定医院治疗,取得病假证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

(5)凡因病连续停工满二个月以上的病假员工,确实需要停工医疗的,应凭指定医院证明办理续假手续,每次续假时间一般以一个月为限,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的期限认定按照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工医疗期规定》的精神办理。

(6)员工加班一般应在第二天予以同等时间休息。如工作离不开,部门可在一个月内安排补休。

(7)员工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单,待批准后生效(特殊情况除外),审批程序按酒店规定执行。否则作旷工处理。请假归来需向主管或部门经理销假。

(8)请事假天数的审批权限按以下规定办理。

A、部门经理可批准本部门员工请假三天;

B、请假三天以上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

C、部门经理请假,需报分管经理;并经总经理批准。

(9)酒店各部门经理要具体分管负责考勤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主管、领班要天天查考勤,部门每月要做到检查一次,人力资源部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10)凡因各类假期涉及工资、奖金的扣款标准,按酒店有关规定办理。

篇3:康乐中心员工考勤制度

酒店康乐中心员工考勤制度

1、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上下班必须签离,上下班时间以各部位考勤记录为准。

2、员工考勤实行按级负责制。班组员工的考勤由领班负责;领班的考勤由经理负责。考勤记录在酒店统一印制的员工考勤表上。

3、员工考勤每月汇总,由部门指派专人负责统计,并填写员工出勤情况日报表,由部门经理审阅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作为工资造表和发放员工工资的依据。

4、员工考勤的内容有:出勤、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病假、丧假、婚假、产假、探亲假、工伤假、法定假、哺乳假、年度休假和调休等。

5、员工应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间必须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无故早退;下班后不得在店内无故逗留;如需调换班次,事先应征得主管领导的同意。

6、员工因病请假,必须持有酒店医务室出具的病假证明,或酒店确认的指定医院病假证明,方可准假。

7、员工因私请假(包括婚事、丧事、探亲等)均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本部门的经理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