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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级科学教学学生测评评价方案

2024-06-10 阅读 9586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之间,一学期已经走到尾声,全体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圆满完成了科学的学习任务,回顾本学期的学习内容,学生们不仅明白了我们是怎样呼吸的、植物的生长元素、有关太阳的知识、机械在生活中的应用,还了解到了飞机飞行的秘密、青蛙的生存之道等。为了检验学生的学习效果,特制定如下评价方案:

一、测评目的

从知识,能力,习惯三方面对学生进行了全面的测评,测评旨在检测学生对科学知识的理解,实验操作的掌握情况,便于教师在今后的工作中有的放矢,查缺补漏,进一步提高科学教学质量。

二、考核对象

四年级全体学生

三、测评的原则

1、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的考查。

2、科学实验和科学方法的考查。

3、关注科学新成果,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四、测评内容

(一)动手能力(10分)

检测学生对于书本上的一些简单的动手操作问题,如折纸飞机、折青蛙、观察植物等。

(二)试卷测评(60分)

期末进行试卷测评,试卷测评分四个方面,满分为100分。具体如下:

1、填空(40分):对科学学习中学生需要掌握的重要知识点进行考核。

2、判断(30分):考查学生对知识的理解能力

3、综合分析(30分):考核学生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平时成绩(20分):

对学生在平时实验课的表现,完成实验的情况进行评价。

五、评价标准

评价等级为:优、良、合格、待合格

优:分值为85-100。

良:分值为70-85。

合格:分值为60-70。

待合格:分值为60以下。

篇2:四年级科学教学学生测评评价方案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之间,一学期已经走到尾声,全体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圆满完成了科学的学习任务,回顾本学期的学习内容,学生们不仅明白了我们是怎样呼吸的、植物的生长元素、有关太阳的知识、机械在生活中的应用,还了解到了飞机飞行的秘密、青蛙的生存之道等。为了检验学生的学习效果,特制定如下评价方案:

一、测评目的

从知识,能力,习惯三方面对学生进行了全面的测评,测评旨在检测学生对科学知识的理解,实验操作的掌握情况,便于教师在今后的工作中有的放矢,查缺补漏,进一步提高科学教学质量。

二、考核对象

四年级全体学生

三、测评的原则

1、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的考查。

2、科学实验和科学方法的考查。

3、关注科学新成果,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四、测评内容

(一)动手能力(10分)

检测学生对于书本上的一些简单的动手操作问题,如折纸飞机、折青蛙、观察植物等。

(二)试卷测评(60分)

期末进行试卷测评,试卷测评分四个方面,满分为100分。具体如下:

1、填空(40分):对科学学习中学生需要掌握的重要知识点进行考核。

2、判断(30分):考查学生对知识的理解能力

3、综合分析(30分):考核学生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平时成绩(20分):

对学生在平时实验课的表现,完成实验的情况进行评价。

五、评价标准

评价等级为:优、良、合格、待合格

优:分值为85-100。

良:分值为70-85。

合格:分值为60-70。

待合格:分值为60以下。

篇3:新型农民培训实施方案

新型农民培训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生产经营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农科[20*]153号)和《安徽省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皖农科[20*]5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承担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科技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农民对现代科技的吸纳转化应用能力和综合发展能力为重点,以培养职业农民为目标,按照“政府推动、部门实施、机构培训、农民受益”的要求,充分利用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为加快农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县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社区化、农民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20*年,全县承担阳光工程培训1697人,其中职业技能农药经销人员97人,农民合作社骨干成员50人,美丽乡村创建培训50人,农业专项技术培训1500人。

  三、组织实施

  (一)确立培训机构。按照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年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项目的通知》(皖农科函[20*]138号)要求,确定濉溪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总站、濉溪县农业执法大队、濉溪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3个培训机构承担阳光工程培训任务。对照各培训机构职能(资质)及申报情况,现将全县阳光工程培训任务量化分解实施(见附件1)。培训推行动态管理,对培训工作开展不力的,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二)制定培训计划。培训机构要根据农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培训任务类别、专业和任务数量,精心编制培训计划,报农业主管部门审批后按计划实施,确保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落到实处。

  (三)选强师资。培训机构要根据工作需要,选聘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熟悉“三农”工作且具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业务技术骨干作为培训教师,也可聘请省、市、县新型农民培训讲师团成员担任教师。聘请教师要签订聘用合同,同时填写《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教师登记表》(见附件2)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每个教师要根据农时和培训内容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及课程安排,教师教案留存入档被查。

  (四)确定培训学员。对照下达确定的培训对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采取自愿报名的形式确定培训学员。原则上要求参训学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6岁-60岁之间。

  (五)教材选用。规范选用培训教材,以省统编培训教材和地方特色教材配套使用,也可以适当选用正规出版的相关培训教材。培训机构也可组织培训教师按照培训内容,编印通俗易懂、简明实用,适合农民技能培训、经营管理、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培训教材,教材封面统一印制“濉溪县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培训教材”字样。务必确保一个产业一套资料,一个学员一套实用教材。每次培训必须要结合所讲知识要点、农事季节和管理环节给所有参训农民发放一张“技术明白纸”。

  (六)培训内容。阳光工程培训内容按照农业部制定的分类培训规范执行。

  (七)培训方式。因地因时制宜,分类办班,组织教师集中授课。原则上每班(期)集中授课人数不得超过100人。各类培训都要在开展理论知识培训的同时,安排学员到实训基地实习,并进行现场讲解与指导。每期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安排参训农民进行考试,有条件的鼓励进行现场测试,鼓励引导参训农民接受职业技能鉴定,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八)建立班级管理制度。农业职业技能培训要建立规范的班级管理制度,各培训班要选好配强班主任,负责班级日常管理,成立班委会,加强学员之间的相互交流和自我管理,保证培训工作顺畅有序,结业时要组织学员填写《阳光工程参训满意度调查表》(附件4)。

  (九)培训时间。阳光工程培训培训时间累计为4天。按照我县20*年新型农民培训工作计划安排,20*年9月底培训任务全面完成,11月初进行检查验收,11月底完成年度总结报告。

  四、培训管理

  (一)实行目标责任合同制度

  为确保项目实施,县新型农民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书,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培训机构与聘请的培训教师签订工作合同书。培训机构也可与培训学员签订培训合同。培训机构负责具体开展培训,法人对培训的真实性负责。

  (二)建立项目实施公示制度

  县新型农民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培训机构、培训任务、培训内容、培训教师及有关培训政策,公布举报电话:0561―6082419;

  (三)坚持开班报告制度。

  培训机构每期培训班开班,必须向县新型农民培训办公室提出开班申请(包含开班时间、地点、专业、人数、完成时间、授课教师等),上报当期培训计划和课程安排,经批准后组织开展培训。县新型农民培训办公室安排有关人员上好“第一堂课”,逐班次宣讲阳光工程相关政策和项目实施有关要求;会同财政部门人员核实学员身份、参训人数等情况,并做好开班情况记录。

  (四)建立台帐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要建立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培训台帐(见附件5、附件6),记录培训时间(天数)、从事产业、培训专业、学员个人信息和学员签字等。建立学员签到制度,由学员本人签名,阳光工程培训每天签到一次。

  (五)建立培训进度报告制度

  培训实行月报告制度。培训机构按培训进展情况每月25日前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培训办班情况(办班次数、天数、培训人数等情况)和培训资金支出情况,县项目办公室汇总后通过阳光工程监管信息管理系统,报送上月培训进展情况,定期公布培训任务完成进度。

  (六)建立100%电话回访制度

  各培训机构上报培训台帐前,要做好培训学员的电话回访工作,建立电话回访记录表(见附件7),确保培训学员的真实性。县新型农民培训办公室根据培训机构上报的培训台账,对已培训学员进行100%电话回访,并做好学员的核定确认工作,不符合培训要求的,全部删除。

  (七)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按照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建立项目资质培训档案和补助资金使用的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告,项目总结验收材料、公开发表的宣传材料及需要归档的其他文字材料等。同时,建立学员电子影像资料,每个培训班次留下开班、结业等培训过程全员覆盖电子影像资料,保证所有学员有电子影像备查。做到档案资料完整,文字和影像资料清晰,案卷规范整齐。具体见(附件12)

  (八)执行检查验收制度

  培训机构完成培训任务后,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县新型农民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财政局依据批复的培训方案、签订的培训合同,采取查看培训台账、档案资料和财务凭证、电话回访等方式,逐期(班)对培训机构的培训情况进行验收。合格的出具检查验收报告,培训机构凭检查验收报告和培训台帐按项目资金支出渠道的要求到县财政部门拨付余款。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各项制度。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行政主管部门首长负责制、目标责任合同制、培训机构法人负责制及管培分离、项目公示、台账管理、月度报告、资金管理、监督检查、项目验收、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重点落实第一堂课及100%电话回访要求,推动培训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构建培训体系。

  一是发挥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作用。鼓励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发挥科技推广前沿阵地的作用,牢牢把握市场和效益这个主题,从主导产业、农民家庭重点经营项目和农民实际需求入手,开展针对性的培训。二是发挥县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作用,充分利用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的人才和技术资源优势,开展农民科技培训。三是发挥社会各方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县职教中心、农业部门的资源开展农民培训。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政府激励机制,鼓励农业科研单位、涉农企业、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各类社会教育机构等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新型农民培训。

  (三)加强培训能力建设。

  一是严格基地认定。切实按照基地认定条件,面向社会择优认定培训基地,确保认定的培训基地具备资质要求以及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教学场地、设施设备、师资力量、实习实训基地等培训条件。二是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培训机构要与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产业化示范区、粮食高产创建示范片和农业科技示范园等联办、合办培训,构建农民培训实训实践基地。三是强化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建立充实新型农民培训讲师团,实现优质培训师资资源共享,保证培训师资质量。建立以省统编教材、地方特色教材相配套的教材使用和管理机制,保证培训教材质量。

  (四)强化项目监管。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县新型农民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财政局随时进行培训过程检查,发现问题,现场反馈。根据审定的培训计划和内容,随时电话回访、进村入户走访农民,系统评论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农民技能掌握情况和农民培训后满意程度等;年度内县新型农民培训办公室将会同财政、监察等部门开展3次以上的全面督查,重点监督培训开展情况及项目资金使用;对不合格的,培训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培训单位,取消继续实施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严格执行《安徽省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项目及资金资金管理办法》(皖农科[20*]58号),培训任务下达和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后,按50%比例预拨培训机构补助资金(阳光工程培训人均约为650元),保障培训工作顺利开展。严格项目检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及时全额拨付项目资金。培训机构必须建立资金使用明细账,规范使用资金,足额用于培训,保障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六)创新培训模式。

  积极推行多样化培训模式。一是“校企联合”培训模式,根据企业对职业岗位的技术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二是“校社联合”培训模式,依靠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农技协等组织,解决农户在实际生产中遇到的关键技术问题。三是现场推广模式,组织农技人员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鱼塘圈舍指导服务,组织生产大户、示范户对左邻右舍现身“说法”,示范引导。四是现代远程培训模式,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网络,通过举办农情报道、科普专栏和咨询热线、农技110等,大范围开展农业政策法规、农业科学技术、生产经营信息等培训服务,提高培训效率。

  (七)做好总结宣传。

  重视加强新形势下新型农民培训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总结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问题办法。切实做好月度统计和总结报送工作,分别于7月20日、10月20日前将项目实施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报县新型农民培训办公室。加大宣传力度,在淮北日报、农业信息网等媒体上,推出农民培训的一些标志性活动专题,注重对典型经验和培训成效的推广和宣传,通过多途径、广覆盖、高频率的广泛宣传,努力营造新型农民培训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