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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监站制度

2024-04-20 阅读 7061

镇安监站制度

一、工作会议制度

乡镇安监站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由安监站站长主持,安监站全体人员参加,必要时请乡镇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参加。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总结上月工作,及时解决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布置下月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会议由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议主题是通报季度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制度

乡镇政府对各村(居)、各生产经营单位、各重点场所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矿山、车站、危化企业、加油(气)站、重点消防单位、学校、公众聚集场所、其他高危企业等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以及节假日、*、重大活动等重要时期要建立常态检查督促机制。乡镇安全监管人员不定期对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检查要认真执行行业安全标准,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随时填写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实行跟踪监管,期满复查验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并及时书面报告县安监及有关部门。

三、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死亡事故、3人以上重伤事故、3人以上遇险的重特大未遂事故、重特大事故险情,乡镇安监站要在接报后立即报告乡镇政府及县安监和有关部门,并由乡镇政府报告县政府。事故情况不明或抢险救援未结束时,要做好续报工作。

四、安全信息及档案管理制度

乡镇安监站应落实人员负责安全生产文书资料与档案管理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建立安全生产监管台账;按文书资料与档案的标准化管理要求,做好各类文件资料的收发归档工作。

五、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瞒报事故行为。乡镇安监站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并为举报人保密。乡镇政府应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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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星河小学家长会制度

第二小学家长会制度

一、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会,时间约选在开学初第一个月或期中考试后。

二、家长会由教导处和德育处统一组织召开,由年级组具体组织落实。

三、家长会前各班主任要备好课,把家长会上的发言提纲准备好,对班级的学习成绩,班级管理以及存在的问题等,要向家长全面介绍。

四、每次家长会家长都要认真填写“家长意见函”,恳请家长对学校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各任课教师都要深入所教班级参加家长会。

六、家长出席率应达90%以上。

七、黑板要布置好欢迎词。

八、各年级、各班要搞好家长会接待工作。

篇3:星河小学请假制度

第二小学请假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常规管理,保障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定教职工请假制度如下:

1、教师请假一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批准;一周以内,由校长批准;一月以内,由校务会批准;一月以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2、教师请假必须到副校长室办理登记手续,假满及时销假,核实记录无误后个人签字。因故需要续假,应提前半天至一天办理续假手续,因销假、续假等手续不完备、不及时造成的考勤统计失误,责任自负。

3、事假须由本人当面提请,并说明缘由,学校将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酌情考虑;病假一天以上,须向学校提交医院相关证明并复印存档。

4、参加各级培训、工作会议及公差等不作事假处理,但必须按要求办理请假及销假手续。

5、婚、产假等,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6、事、病假均以学校记录为准,并列入个人考核,累计扣分。

7、请假教师如确有调课需要,必须当面请示教导处并如实填写调课及补课记录,确保课程有人上,学生有人管。否则,按旷工严肃处理。

8、未尽事宜,将另行补充。

篇4:星河小学校务督查制度

第二小学校务督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日常工作管理,增强教师工作责任心,特制订田村小学校务督查工作职责如下:

1、校务督查即每天由两名教师和一名校领导全面负责学校的日常工作管理。

2、早晨值日职责:每天早晨7:00到校,一人对教学楼内外情况进行巡视,一人7:15准时开大门组织学生入校,并督促检查各班级卫生打扫情况。

3、检查各班级的学生到位情况、晨读教师到位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能及时解决的当即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报给分管领导。

4、7:40检查各班室内外及各办公室卫生。

5、加强各时段教师到位及学生秩序的检查:

(1)加强课间操的督促检查,对正副班主任的到位、各班的秩序进行检查记录。

(2)课间两位值日老师和领导每人负责一个楼层巡视,检查学生课间秩序,要求楼道内无吵闹、无跑跳现象。

(3)中午检查各班就餐情况,保证餐厅秩序;

(4)下午4:20检查餐厅卫生和物品摆放情况,关好门窗,检查合格后食堂人员方可离校。

(5)12:30巡视午睡情况,核对午睡人数,检查教师到位情况,检查午睡质量。

(6)12:50值日人员每人负责一个楼层检查写字和口算情况。

(7)周二周三活动课检查各活动室教师到位和学生活动情况。

以上各项当天值日、领导教师要认真巡视、检查,并详细做好记录。

6、做好早晚路队的护送工作,负责组织午、晚放学的全校集合,由组长召集路队护送教师到指定位置等候。

7、值日教师要组织领导好值日学生,佩带好标志,规范教育值日学生的行为,参与学校的管理,发挥值日学生的最大作用。

8、每天放晚学后,检查各班级门窗情况,如发现没有关窗的立即通知其班主任返校关好门窗。

9、实行当日汇报、交接班制度,每天下午5:10(冬季4:10)离校前做好一天工作的记录并向分管领导汇报,同时与第二天的值日教师做好交接(交接地点:副校长室),方可离校。

10、值班教师要坚守岗位,按时到岗,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个班级和学生,有事请假,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履行职责,因值班不认真而给学校造成损失或造成较坏影响的,学校要严肃处理,并要依据损失情况进行赔偿。

篇5:星河小学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小学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保密制度

1、严守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杜绝以各种形式泄露档案材料中有关保密的内容。

2、各类档案材料必须指定政治上可靠,工作责任心强的专(兼)职人员进行集中管理。

3、严禁私自将档案资料带出档案室,需保密的档案资料的借阅,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4、经批准销毁的档案材料和不需要归档的材料,应指定专人进行销毁,不得当废纸处理。

5、档案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坚持下班、外出时认真清理、存放好档案和关窗、落锁制度。

6、档案人员一旦发现档案材料有丢失情况时,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采取措施进行查找,并追查责任。

二、立卷归档制度

1、凡学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由各部门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并按有关规定向档案室移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占为己有或擅自处理。

2、学校档案室的归档时间:文书、会计档案材料每年五月份进行立卷归档;教学、学籍档案材料每学年结束后立卷归档。科技档案、基建、科研档案和设备、仪器档案材料均在工作结束后和设备、仪器安装试用后立卷归档。

3、学校档案分为永久、30年、10年三个保管期限。

4、卷内文件应齐全完整。收文应有正文、附件、办理结果;发文应有定稿、印本、附件;来往文书应有请示、批复;处分材料应有综合、旁证、个人交待和处分结果。

5、卷内文件排列要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本在前、底稿在后;批复在前,请求在后。各类案卷均要填写卷内目录。卷内文件要编写张次号。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纸质优良、签署完备。不准用铅笔、园珠笔和复写纸书写,并拆除卷内金属物。

6、案卷装订要整齐美观。标题一般应有作者、问题、名称,能反映卷内文件内容,政治上无误,文词上简明确切。封面填写要字迹工整清洁。

7、文件材料归档后,档案人员应本着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对案卷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编目、登记和统记,做到排列有序,并按年代和保管期限编号。

8、归档文件目录分保管期限装订并编制目录。

三、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库房需保持适宜温湿度,适时通风降温。

2、档案库房须安装防盗门,防盗窗和双保险锁,库房照明必须使用白炽灯。

3、严禁在库房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用其他物品。对库内照明线路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抢修,防止短路引起火灾。

4、做好防火、防盗、防虫蛀、防鼠、防潮等“五防”工作。

5、要坚持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检查、清理、核对工作,如发现问题,立即向领导报告,对破损或褪变档案应及时进行抢救处理。

6、档案库房要经常打扫,保持清洁,严禁将有害物质带入库房。

7、档案室管理人员进出档案室应随手关门,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入内。

四、档案查阅制度

1、积极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各方面的查档需求,充分发挥档案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2、档案人员要熟悉家底,了解需求,掌握规律,做到主动、及时、准确提供利用。

3、本单位工作人员查阅其所属业务档案,需经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查阅并有责任及时将查阅档案利用效果反馈给档案室。

4、凡外单位查档者必须持有该单位的介绍信,注明查档内容和用途,履行登记手续,经有关领导同意的方可查阅。

5、档案一般不许外借,确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领导同意,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借出。但必须按期归还。如超过规定时间还需借用,应办理续借手续。

6、凡查、借阅者对所查借阅的档案材料,应确保安全、完整,不得撕毁、拆卷、划线、打圈、涂改、剪页、水湿、烟烧,以保证档案的完好无损。

7、利用者必须遵守保密规则,所查、借阅的档案材料,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准复制、拍照和对外公布。凡摘抄的有关档案材料,用后一律交档案室保存。

8、借阅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当面清点。

9、如遇借阅人员将档案丢失,应及时报告档案室,写出书面材料,利于采取补救措施。

五、学校档案的鉴定、销毁和移交制度

1、学校档案室应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关于档案鉴定的规定,认真做好档案的鉴定工作。

2、对超过保管期限,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可提出销毁意见,并填写销毁清册,报学校领导和上一级档案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销毁。

3、销毁时应指定二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方可执行销毁。

4、档案专(兼)职人员因工作变动,需办移交手续时,应将全部档案材料清点后,交予新的负责档案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5、交接档案材料必须严格履行手续,有关人员签字,并注明交接时间,案卷数目等,以备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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