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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2024-04-20 阅读 8349

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1.目的识别企业在乳胶基质和现场混装生产活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害,确认风险等级,以便于确定防治对策,作为制定安全标准化目标的基础与依据,并进行有效控制。2.范围公司全体员工。3.内容3.1评价组织及职责(1)本企业成立风险评价小组组长为本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安全生产部长,成员为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安全。(2)职责组长:直接负责风险评价工作。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程序;审批《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风险评价工作。负责风险评价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进行风险评价定期评审;成员:对各单位上报的《LEC评价法》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确定企业的重大危害和重大风险并编制《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和重大隐患项目治理方案;负责相关方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3.2风险管理(1)危害识别1)在进行危害识别时,应充分考虑:①火灾和爆炸;一切可能造成时间或事故的活动或行为②冲击与撞击;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③中毒、窒息、触电及辐射(电磁辐射);④暴露于物理性危害因素的工作环境;⑤人机工程因素(比如工作环境条件或位置的舒适度、重复性工作、照明不足等);⑥设备的腐蚀、焊接缺陷等;⑦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漏;⑧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包括水、气、声、渣、废物等污染物排放或处置以及能源、资源和原材料的消耗。2)同时还应考虑:①人员、原材料、机械设备与作业环境;②直接与间接危险;③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及紧急状态;④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及将来。(2)人的不安全行为:违反安全规则或安全常识,使事故有可能发生的行类别: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2)安全装置失效。3)使用不安全设备。4)手代替工具操作。5)物体(成品、材料、工具等)存放不当。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7)攀坐不安全位置。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9)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清扫等)。10)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11)不使用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或用具。12)不安全装束。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处理错误等。(3)物的不安全状态:使事故可能发生的不安全物体条件或物质条件(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乏或有缺陷;生产场地环境不良。)1)物质:火灾、爆炸性物质;毒性物质;2)物体: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4)有害作业环境:1)作业场所缺陷:间距不足;信号、标志没有或不当;物体堆放不当。2)作业环境因素缺陷:采光不良或有害;通风不良或缺氧;温度过高或过低;湿度不当;外部噪声;风、雷电、洪水、野兽等自然危害。(5)安全管理缺陷:1)设计、监测方面缺陷或事故(件)纠正措施不当;2)人员控制管理缺陷:教育培训不足;雇用不当或缺乏检查;超负荷;禁忌作业等;3)工艺过程、作业程序缺陷;4)相关方管理缺陷。3.3危害识别的范围(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2)常规和异常活动;(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7)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10)后期服务活动。3.4危害识别的方法LEC评价法: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即LEC法,定量计算每一种危险源所带来的风险,公式为D=LEC(其中D-生产作业条件的危险性,即风险值;L-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E-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率;C-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结果)。3.5危害识别的步骤(1)安全办负责设计危害识别所用的《LEC评价法分析记录表》表格,发至各部门;(2)各部门负责组织人员,从本部门班组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识别出具有或可能具有危害,填写《LEC评价法分析记录表》、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报送安全生产部;(3)安全部对各部门识别出来的危害进行整理、汇总、分类,分类形式可按不同的危害分类;(4)安全办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经风险评价小组讨论后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3.6风险评价(1)风险评价范围1)生产经营活动;2)生产装置;3)储存设施;4)检维修作业;5)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6)拆迁工程;7)后期服务活动。(2)评价准则的依据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要求;2)行业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3)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4)合同规定;5)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3)评价准则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即LEC法,定量计算每一种危险源所带来的风险,公式为D=LEC(其中D-生产作业条件的危险性,即风险值;L-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E-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率;C-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结果)分值取值见表1。序号分值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L)110完全会被预料到6相当可能3不经常,但可能1完全意外,极少可能0.5可以设想,但高度不可能0.2极不可能0.1实际上不可能2分值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率(E)10连续暴露于潜在危险环境6逐日在工作时间内暴露3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2每月一次暴露1每年几次暴露在潜在危险环境0.5非常罕见地暴露3分值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结果(C)100大灾难,许多人死亡,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40灾难,数人死亡,或造成很大财产损失15非常严重,一人死亡,或造成一定财产损失7严重,严重伤害,或造成较小的财产损失3重大,致残,或造成很小的财产损失1引人注目,需要救护,不利于基本的安全生产要求根据公式计算风险值D,确定危险源风险级别的界限值和危险程度,风险评价结果分为Ⅰ~Ⅴ(或1~5)从高至底五级,为风险控制策划提供依据。风险值见表2。危险源风险等级风险值(D)危险程度Ⅰ(或1)>320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Ⅱ(或2)160~320高度危险,需要立即整改Ⅲ(或3)70~160显著危险,需要整改Ⅳ(或4)20~70可能危险,需要注意Ⅴ(或5)<20稍有危险,可以接受(4)定性评价根据运行经历及现有的控制能力对作业活动区域内的设备设施、人员、生产工艺、材料、能源、作业环境、管理情况及相关方等进行定性判断某种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以及一旦危险事件发生后所带来的后果,并确定该危险源的风险级别,对下述情况可直接定为较高级别的风险:——?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易发生较大事故的,评为Ⅰ(1)级;——?符合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危险源,评为Ⅰ(1)级;——?曾经发生过事故而至今未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评为Ⅰ(1)级;——?上级或本单位最高管理层特别关注的风险或事故;评为Ⅰ(1)级;——?紧急状态下的风险或事件,评为Ⅰ(1)级或Ⅱ(2)级;——?相关方有合理抱怨或要求的,评为Ⅱ(2)级;——?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危险的错误,且无适当控制措施的,评为Ⅱ(2)级。(5)风险控制a)风险控制策划原则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对于可接受风险(Ⅴ级风险),应维持管理,通过有效措施保障其处于有效控制状态;对于不可接受风险(Ⅳ级及其以上级别风险),应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即安全对策措施),消除或降低风险,最终使其变为可接受风险。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合理性,对象是事故隐患,重点是安全设施,不能以安全管理措施替代安全设施b)风险控制措施制定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应从两方面制定,一是安全技术对策措施;二是安全管理对策措施。安全技术对策措施按下列等级顺序优先选择:直接安全技术措施、间接安全技术措施、指示性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和个体防护。具体应遵循先后顺序: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连锁、警告。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应包括的主要内容:一是单元的技术、布局、工艺、方式和设施、设备、装置方面;二是单元配套和辅助工程方面;三是应急救援措施方面;四是职业健康方面;五是安全管理方面。4风险信息更新本企业应不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应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4.1识别、评价的时机1)对于常规的活动每隔一年应组织一次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2)对于非常规性(如拆除、新改扩建设项目、检维修项目、开停车、较重要的隐患治理项目和较重要的工艺变更、设备变更项目等)的危险性较大的活动,在活动开始之前进行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安全生产方案,并经有关领导严格审批。如果有发生严重事故可能的作业活动,还应制定应急措施、编写应急预案,并且要在正式生产之前进行演练。3)当下列情况发生时,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2)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3)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4)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4.2危害(风险)的更新按以下原则进行:1)各部门将更新的《LEC评价法记录表》交所在部门领导审核后,交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人员(或评价小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判定,修改后发放至各相关部门。2)安全生产部保存危害更新所产生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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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安全风险评估办法

一、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副经理、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副总经理、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程项目安全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工程项目安全风险评估领导小组职责:分析工程项目存在的安全风险种类;分析各种安全风险造成灾害的可能性、可能产生的最大经济效益评估;决定工程项目取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处,具体负责小组日常管理工作。

二、凡以项目部名义承揽的工程项目都必须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特别是协作项目更应该进行详细的安全风险论证。

三、工程项目安全风险等级评定:根据工程项目安全威胁大小将工程项目评定为“高安全风险项目”、“较高安全风险项目”、“一般安全风险项目”三类

高安全风险项目:高突、高瓦斯矿山(隧道)项目,水害特别严重的工程项目[平巷(洞)≥2000m3/h、斜井(巷)≥200m3/h],高硫化氢项目(涌出浓度≥30ppm),海拔≥4000m的工程项目。

较高安全风险项目:突出矿山(隧道)项目,水害较大的工程项目[平巷(洞)1500m3/h~2000m3/h、斜井(巷)100m3/h~200m3/h],硫化氢较严重的工程项目(涌出浓度6.666ppm~30ppm),海拔3000m~4000m的工程项目,地热、地温超过相应规程规定的工程项目,软弱、偏压、流沙等不良地质项目。

一般安全风险项目:无不良地质灾害的工程项目,有毒有害气体涌出浓度小于相应规程规定的工程项目,无突出危险的矿山(隧道)项目,海拔3000m以下的工程项目。

四、工程项目安全风险论证内容:水害、瓦斯灾害、不良地质灾害(软弱、偏压、膨胀岩层、岩溶、流砂层等)、硫化氢、地热地温、区域气候、风沙等。

五、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依据:业主提供的技术文件。

六、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方法

1.根据业主提供的技术文件,分析项目存在的重大灾害因素;

2.确定必须的安全投入额度;

3.分析可能造成的安全灾害损失程度;

4.估价企业抵御灾害的能力及承受损失的极限;。

5.估价可能产生的最大效益回报;

6.编写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七、原则上不参与“高安全风险项目”投标工作(经过领导小组分析、论证确实存在高额经济效益回报,装备水平、技术力量能满足工程需要,通过加强安全投入、安全控制可以规避安全风险的,可以参与投标工作)。

八、从工程项目开发开始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论证、评估。

九、未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

十、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必须根据安全风险类别制定相关的安全投入方案、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管理办法,否则,不得开工。

篇3: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切实抓好项目公路桥梁、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工作,在施工阶段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开展定向或定量的施工安全风险估测,增强施工安全风险意识,改进施工措施,规范预案预警预控管理,有效降低施工安全风险,严防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公路桥梁、隧道施工建设安全。

2.编制依据

依据《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11年4月),结合项目工程实际,特制度本制度.

3.术语定义

风险:某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的组合。

施工安全风险评估:针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项作业活动、作业环境、施工设备、危险物品等所潜在风险进行风险源辨识、风险源分析、风险估测的系列工作。

4.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目公路桥梁、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

5.职责

5.1各施工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估结论,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对项目施工过程实施预警控制。专项风险等级在Ⅲ级(高度风险)及以上的施工作业活动(施工区段)的风险控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5.1.1重大风险源的监控与防治措施、应急预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论证和复评估。

5.1.2施工单位应建立重大风险源的监测和验收、日常巡查、定期报告等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5.1.3施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在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与交底;施工现场应设立相应的危险告知牌。

5.1.4适时组织对典型重大风险源的应急救援演练。

5.1.5当专项风险等级为Ⅳ级(极高风险)且无法降低时,必须提高现场防护标准,落实应急处置措施,视情况开展第三方施工监测;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不得施工。

5.2监理单位在审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时,应同时审查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无风险评估报告,不得签发开工令。

5.2.1工程开工后,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并以记录。对施工中存在的重大隐患应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3风险评估报告经监理单位审核后应向建设单位报备。建设单位应对极高风险(Ⅳ级)的施工作业,组织专家或安全评估机构进行论证和复评估,提出降低风险的措施建议;当风险无法降低时,应及时调正设计、施工方案,并向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5.4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应遵循动态管理的原则,当工程设计方案、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施工队伍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进行风险评估。

5.5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应遵循动态管理的原则,当工程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施工队伍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进行风险评估

6.评估范围

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范围,由各施工单位根据自身工程建设条件、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管理模式,以及工程建设经验,并参考以下标准确定。

6.1桥梁工程

6.1.1多跨或跨径大于40m石拱桥,跨径大于或等于150m的钢筋混凝土拱桥,跨径大于或等于350m的钢箱拱桥,钢桁架、钢管混凝土拱桥;

6.1.2跨径大于或等于140m的钢式桥,跨径大于400m的斜拉桥,跨径大于1000m的悬索桥;

6.1.3墩高或净空大于100m的桥梁工程;

6.1.4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的特大桥、大桥工程;

6.1.5特殊桥型或特殊结构桥梁的拆除或加固工程;

6.1.6施工环境复杂、施工工艺复杂的其他桥梁工程。

6.2隧道工程

6.2.1穿越高地应力区、岩溶发育区、区域地质构造、煤系地层、采空区等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黄土地区、水下或海底隧道工程;

6.2.2浅埋、偏压、大跨度、变化断面等结构受力复杂的隧道工程;

6.2.3长度3000m及以上的隧道工程,Ⅵ、Ⅴ级围岩连续长度超过50m或合计长度占隧道长度全长度30%及以上的隧道工程;

6.2.4连拱隧道和小净距隧道工程;

6.2.5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隧道工程;

6.2.6隧道改扩建工程;

6.2.7施工环境复杂、施工工艺复杂的其他隧道工程。

7.评估方法

7.1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分为总体风险评估和专项风险评估。

7.1.1总体风险评估。桥梁或隧道工程开工前,根据桥梁或隧道工程的地质环境条件、建设规模、结构特点等孕险环境与致险因子,估测桥梁或隧道工作施工期间的整体安全风险大小,确定其静态条件下的安全风险等级。

7.1.2专项风险评估。当桥梁或隧道工程总体风险评估等级达到Ⅲ级(高度风险)及以上时,将其中高风险的施工作业活动(或施工区段)作为评估对象,根据其作业风险特点以及类似工程事故情况,进行风险源普查,并针对其中的重大风险源进行量化估测,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7.2评估方法应根据被评估项目的工程特点,选择相应的定性或定量的风险评估方法。具体评估方法的选择,可参照《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8.评估步骤

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包括制定评估计划、选择评估方法、开展风险分析、进行风险估测、确定风险等级、提出措施建议、编制评估报告等方面。评估步骤一般为:

8.1开展总体风险评估。根据设计阶段风险评估结果(若有),以及类似结构工程安全事故情况,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初步分析本项目孕险环境与致险因子,估测施工中发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确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

8.2确定专项风险评估范围。总体风险评估等级达到Ⅲ(高度风险)及以上桥梁或隧道工程,应进行专项风险评估。其他风险等级的桥梁或隧道工程可视情况开展专项风险评估。

8.3开展专项风险评估。通过对施工作业活动(施工区段)中的风险源普查,在分析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基础上,确定重大风险源和一般风险源。宜采用指标体系法等定量评估方法,对重大风险源发生事故的概率及损失进行分析,评估其发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与严重程度,对照相关风险等级标准,确定专项风险等级。

8.4确定风险控制措施。根据风险接受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专项风险等级在Ⅲ级(高度风险)及以上的施工作业活动(施工区段),应明确重大风险源的监测、控制、预警措施以及应急预案。其他风险等级的桥梁、隧道工程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照成本效益原则确定相应的风险源控制措施。

9.评估组织与评估报告

9.1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原则上由项目施工单位具体负责。当被评估项目含多个合同段时,总体风险评估应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专项风险评估工作仍由合同施工单位具体实施。

9.1.1当施工单位的经验或能力不足时,可委托行业内安全评估机构承担相关风险评估工作。

9.2评估工作负责人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工程管理经验,并有参与类似工程施工的经历。

9.3风险评估工作应形成书面报告。评估报告应反应风险评估过程的主要工作。报告内容应包括评估依据、工程概况、评估方法、评估步骤、评估内容、评估结论及对策建议等。评估结论应当明确风险等级、可能发生事故的关键部位、区域或节点、事故可能性等级、规避或者降低风险的建议措施等内容。

篇4: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优化施工组织方案,组织方案,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预控有效性,根据《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11])217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目的与适用范围

第二条公路桥梁和隧道施工环境条件复杂,施工组织实施困难,作业安全风险居高不下,一直是行业安全监管的重点环节。在工程实施前,开展定性或定量的施工安全风险估测,能够增强安全风险意识,改进施工措施,规范预案预警预控管理,有效降低施工风险,严防特大事故发生。

第三章评估范围

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范围,可由各地根据工程建设条件、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管理模式,以及当地工程建设经验,并参与以下标准确定。

第三条桥梁工程

一、多跨或跨径大于40m的石拱桥,跨径大于或等于150m的钢筋混凝土拱桥,跨径大于或等于350m的钢箱拱桥,钢桁架、钢管混凝土拱桥;

二、跨径大于或等于140m的梁式桥;

三、墩高或净空大于100m的桥梁工程(岩根河大桥);

四、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的特大桥、大桥工程;

五、特殊桥型或特殊结构桥梁的拆除或加固工程;

六、施工环境复杂、施工工艺复杂的其他桥梁工程。

第四条隧道工程

一、穿越高地应力区、岩溶发育区、区域地质构造、煤系地层、采空区等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黄土地区、水下或海底隧道工程;

二、浅埋、偏压、大跨度、变化断面等结构受力复杂的隧道工程;

三、长度3000m及以上的隧道工程,Ⅵ、Ⅴ级围岩连续长度超过50m或合计长度占隧道全长的30%及以上的隧道工程;

四、连拱隧道和小净距隧道工程;

五、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隧道工程;

六、施工环境复杂、施工工艺复杂的其他隧道工程。

第四章评估方法

第五条施工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分为总体风险评估和专项风险评估。

一、总体风险评估。桥梁或隧道工程开工前,根据桥梁或隧道工程的地质环境条件、建设规模、结构特点等孕险环境与致险因子,估测桥梁或隧道工程施工期间的整体安全风险大小,确定其静态条件下的安全风险等级。

二、专项风险评估。当桥梁或隧道工程总体风险评估等级达到Ⅲ级(高度等级)级以上时,将其中高风险的施工作业活动(或施工区段)作为评估对象,根据其作业风险特点以及类似工程事故情况,进行风险源普查,并针对其中的重大风险源进行量化估测,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六条评估方法应根据被评估项目的工程特点,选择相应的定性或定量的风险评估方法。具体评估方法的选择,可参照《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

第五章评估步骤

第七条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包括制定评估计划、选择评估方法、开展评估方法、开展风险分析、进行风险估测、确定风险等级、提出措施建议、编制评估报告等方面。评估步骤一般为:

一、开展总体风险评估。根据设计阶段风险评估结果(若有),以及类似结构工程安全事故情况,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初步分析本项目孕险环境与孕险因子,估测事故中发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确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

二、确定专项风险评估范围。总体风险评估等级达到Ⅲ级(高度风险)以上桥梁或隧道工程,应进行专项风险评估。其他风险等级的桥梁或隧道工程可视情况开展专项风险评估。

三、开展专项风险评估。通过对施工作业活动(施工区段)中的风险源普查,在分析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基础上,却大重大风险源和一般风险源。宜采用指标体系法等定量评估方法,对重大风险源发生事故的概率及损失进行分析,评估其发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与严重程度,对照相关风险等级标准,确定专项风险等级。

四、确定风险控制措施。根据风险接受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专项风险等级在Ⅲ级(高度风险)及以上的施工作业活动(施工区段),应明确重大风险源的监测、控制、预警措施以及应急预案。其他风险等级的桥梁、隧道工程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照成本效益原则确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六章评估组织与评估报告

第八条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及专项风险评估由项目具体负责实施。

第九条评估工作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的工程管理经验,并有参与类似工程施工的经历。

第十条风险评估工作应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反映风险评估过程的主要工作。报告内容应包括评估依据、工程概况、评估方法、评估布置、评估内容、评估结论及对策建议等。评估结论应当明确风险等级、可能发生事故的关键部位、区域或节点、事故可能性等级、规避或降低风险的建议措施等内容。

第七章实施要求

第十一条项目应根据风险评估结论,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对项目施工过程实施预警预控。专项风险等级在Ⅲ级(高度风险)及以上的施工作业活动(施工区段)的风险控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重大风险源的监控与防治措施、应急预案经项目总工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论证或复评估。

二、项目应建立重大风险源的监测及验收、日常巡查、定期报告等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项目在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技术教育与交底;施工现场应设立相应的危险告知牌。

四、适时组织对典型重大风险源的应急救援演练。

五、当专项风险等级为Ⅳ级(极高风险)且无法降低时,必须提高现场防护标准,落实应急处置措施,试情况开展第三方施工监测;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不得施工。

第十二条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应遵循动态管理的原则,当工程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施工队伍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进行风险评估。

第十三条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费用应在项目生产费用中列支。

第十四条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参照《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要求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如有与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相一致的,以国家颁布的为准。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项目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5: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规范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与控制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风险控制手册》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标准而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按照动态识别、科学评估、分级控制的原则,对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电网工程开工前的固有风险分析,并结合项目实际作业特点对电网工程作业前的动态风险进行识别、评估,不同动态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保证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可控、在控、能控状态。

第四条本办法根据LEC安全风险评价方法中LEC值的大小及所对应的风险危害程度,将风险从小到大分为五级(一到五级分别对应:稍有风险、一般风险、显著风险、高度风险、极高风险)进行管理与控制。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渭南供电分公司系统(以下简称公司)投资建设的110千伏及35千伏电网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风险管理。

第二章术语定义

第六条术语及定义

(一)风险:是对某种可预见的风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程度两个指标的综合描述。即是一个事故产生人们不希望的后果的可能性。风险不仅意味着风险的存在,还意味着风险发生有渠道和可能性。

(二)风险因素:风险因素是指一个系统中具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风险的、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岗位、设备、装置及其状态。

(三)风险因素识别:识别风险因素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四)风险识别:识别风险因素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风险识别首先要确定风险因素的存在,然后确定风险因素的性质,即应识别出不同作业活动或设备的风险因素的种类与分布、伤害或损失产生的方式、途径和性质。

(五)风险评估: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容许的全过程。

(六)风险控制:风险控制是针对施工现场作业和电网设备已识别出的风险因素和风险评价的结果,制定和实施消除、降低、控制风险的有效措施。风险控制应体现成本、利益、风险三者间的关系,要从最经济的角度来处理风险,选择最低成本、最佳效益、最大安全保障的方法,制定风险应对决策。

(七)风险管理:即运用系统的观念和方法研究风险与环境之间的关系,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理念,通过识别、评价、量化、分析风险,并在此基础上有效控制风险,用最经济合理的方法来综合处置风险,以实现最大安全保障和最经济的科学管理方法。

第三章施工安全风险管理职责

第七条公司管理职责

(一)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订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管理办法,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修订。

(二)指导县级公司开展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检查县级公司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管理办法贯彻执行情况,评价县级公司电网工程施工过程安全风险管理有效性。

(三)全面掌握公司系统电网工程五级施工安全风险情况,必要时开展现场督导。

第八条公司部门管理职责

(一)检查县公司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管理办法贯彻执行情况,评价县公司电网工程施工过程安全风险管理有效性。

(二)全面掌握县公司电网工程施工五级风险情况,必要时开展现场督导。

(三)参与并配合本办法的编写、修订工作。

第九条县级公司管理职责

(一)负责落实公司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要求。

(二)负责对五级风险作业的控制及降低等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三)负责对建设管理单位,所属施工、监理单位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考核。

(四)按月向公司报送施工安全风险管理信息。

第十条建设管理单位管理职责

(一)指导、检查、通报施工、监理单位在电网工程施工项目中开展施工安全风险管理的情况,及时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二)负责对四级以上风险作业的控制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三)负责每月汇总作业风险情况表。

(四)签订电网工程建设合同(设计、监理、施工等)时,明确施工安全风险管理责任条款,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

第十一条设计单位管理责任

(一)负责将项目环境(海拔、地质、边坡等)、工程主要特点(高支模、深基坑、线路工程重要跨越、变电工程间隔扩建等)等内容写入设计文件,并进行安全风险交底。

(二)配合施工过程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管理责任

(一)施工单位履行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管理主体责任,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施工安全风险作业管理有关规定。

(二)建立健全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的制度,组织本单位员工开展风险管理技能培训,确保施工人员熟悉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流程并认真执行,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三)审查施工项目部报送的《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和预控清册》。

(四)指导、督促各施工项目部落实风险识别、评估、预控及风险控制过程各项工作。

(五)四级及以上风险作业时,施工单位分管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到现场检查监督。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管理责任

(一)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开展施工风险管理技能培训,确保监理人员熟悉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流程并认真执行,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二)四级及以上风险作业时,监理单位应组织开展现场检查、旁站监督。

(三)对监理项目部施工安全风险管理状况开展检查、评价、考核,及时掌握监理项目部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情况,提出整改措施。

第十四条业主项目部管理职责

(一)编制项目《建设项目施工组织总设计》时,明确安全风险管理要求。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风险管理要求的落实。

(二)工程开工前,负责组织项目设计单位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项目作业风险交底及风险点的初勘工作。

(三)审查施工项目部编制的《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预控清册》及动态风险计算结果。

(四)负责对三级以上风险作业的控制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施工项目部管理责任

(一)施工项目部是现场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的执行主体,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二)组织本项目部所有员工学习本办法,确保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熟悉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流程及相关工作。

(三)开展现场初勘,确定本项目各工序固有风险。编制《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预控清册》。

(四)将《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和预控清册》报监理项目部审核并报业主项目部备案。

(五)三级及以上风险作业前,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到岗到位。

第十六条监理项目部管理责任

(一)工程开工前,参与项目安全风险交底及风险点的初勘。

(二)审查施工项目部报送的《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和预控清册》及动态风险计算结果。

(三)严格控制三级及以上风险作业,作业过程必须进行旁站监理。

(四)对三级及以上施工作业风险控制流程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督和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实现闭环管理。

第四章施工安全风险等级与类别

第十七条为便于风险识别、评估,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等级划分为五级。

一级风险:指作业过程存在较低的安全风险,不加控制可能发生轻伤及以下事件的施工作业;

二级风险:指作业过程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不加控制可能发生人身轻伤事故的施工作业;

三级风险:指作业过程存在较高的安全风险,不加控制可能发生人身重伤或人身死亡事故的施工作业;

四级风险:指作业过程存在高的安全风险,不加控制容易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的施工作业;

五级风险:指作业过程存在很高的安全风险,不加控制可能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施工作业。

第十八条电网工程施工安全固有风险(D1)是指在正常情况下,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

第五章施工安全风险等级识别与评估

第十九条电网工程固有施工安全风险识别与评估。

(一)电网工程开工前,业主项目部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开展项目交底及风险点初勘工作。

(二)施工项目部根据项目交底及风险点初勘结果,从《电网工程固有风险汇总清册》(见附录E)中选择符合本工程的作业工序及其对应的风险等级,确定本工程各施工工序固有风险等级,编制本工程的《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预控清册》。

(三)施工项目部筛选本工程三级及以上固有风险工序,建立《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和预控清册》,报监理项目部审查、业主项目部确认后发布。

第二十条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对《三级及以上施

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和预控清册》进行签字确认。

第六章施工安全风险控制

第二十一条二级及以下施工安全风险等级工序作业由施工项目部组织开展风险控制。

(一)二级及以下固有风险工序作业前,施工项目部要复核各工序动态因素风险值,仍属二级风险的,按照常态安全管理组织施工。

(二)二级及以下固有风险动态升级为三级及以上风险的,要采取措施尽可能降低至二级及以下风险。否则,按照三级以上等级风险控制办法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控制管理。

(一)三级及以上固有风险工序作业前,施工项目部要组织进行实地复测,填写《施工作业风险现场复测单》(附录D)。

(二)要优先采用针对性措施降低三级及以上施工工序风险等级。采取措施报监理项目部审查、业主项目部确认。

(三)四级及以下固有风险经过动态修正后出现五级风险的,要通过改善作业人员、机械设备、材料、施工方法、环境、安全管理等条件,把风险等级减低为四级及以下之后,再行施工。

(四)采取措施后仍然出现五级风险作业工序时,施工项目部必须重新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含安全技术措施),业主项目部组织专家进行方案论证,并报市公司计划基建部备案。作业时各级管理人员要到岗到位,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条件不能满足时必须停止施工。

第二十三条三级及以上风险等级的施工工序,相关人员要按照《电网工程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要求》(见附录C)进行作业监督检查确认后,方可开展作业。

(一)作业负责人要在实际作业前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全员安全风险交底,安全风险交底与作业票交底同时进行并在作业票交底记录上全员签字。

(二)在作业过程中,施工负责人按照作业流程对作业风险控制措施确认。

(三)监理项目部必须对作业进行旁站监理,并对作业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确认。

(四)四级及以上风险等级作业时,业主项目部必须进行现场监督,并作业风险控制措施执行进行签字确认。

(五)各级人员要按要求加强对四级及以上风险等级作业现场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特殊条件(暴雨、雷雨、大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时的户外作业)下,经动态因素调整后,对风险等级低于二级的,考虑到作业条件的特殊性,应将风险等级按照三级及以上风险进行控制,极端情况下,应停止施工。

第二十五条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管理流程见附录B。

第七章考核评价

第二十六条公司对各县级公司及各中心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与通报,检查情况纳入基建安全管理年度考核。

第二十七条公司及时开展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管理执行情况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公司基建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考核与评价。

第二十八条建设管理单位将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管理工作纳入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条款,并严格考核。

第二十九条监理、施工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考核办法,对项目部执行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情况进行考核。

第三十条施工安全风险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或预控措施执行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对责任单位和有关人员,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渭南供电分公司计划基建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