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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上下防火安全技术措施

2024-04-20 阅读 7291

煤矿井上下防火安全技术措施

1、永久井架及井口房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井口房内必须长期备有至少两个灭火器,由值班调度负责管理。

2、生产矿井木材场应设在进风井主导风向下风侧或远离进风井口。

3、生产井口在地面应设消防水池,其储水量不得少于200米3。

4、井下可利用上部水平的水仓作为消防水池。水池内必须至少备有200米3的水量。

5、井口房和主要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暧。

6、暧风炉的压入式风道必须采取不燃性材料砌筑。

7、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工作。如确需使用时应由矿技术负责人编制安全措施,并报总工程师批准。

8、井上应在非井口房内设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应有轨道直达井口。

9、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10、回采工作面必须采用后退式开采,采煤工作面采到停采线时,必须采取措施使顶板冒落严实。

11、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12、井下采用架线式电机车运输的大巷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13、井下巷道中的浮煤必须每天定时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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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煤矿防火责任制范例

各级生产组织要做到“四个落实”:1、落实第一负责人集中精力负起防火的第一位责任,使“安全第一”的思想体现在各个部门、各个班组的工作之中,真正做到防火占首位、不移位、不动摇的超前意识;2、落实“领导是关键,教育是前提,设施是基础,管理是保证”的管理思路,实现“以人为本、规范管理、强基达标、有序受控”的总体目标;3、落实防火的根本出路在于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保证防火投入的有效实施;4、落实以遵守劳动纪律,遵守作业纪律和施工作业标准化来减少事故率的控制措施。

一、矿长

1、对煤矿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消防保卫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生产经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矿各消防保卫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实施。

3、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消防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消防保卫责任,支持、指导消防人员的工作。

4、组织落实施工设计中消防措施,组织并监督生产中消防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5、领导、组织作业现场定期的消防检查,发现消防工作中的问题,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消防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整改。

6、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整改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7、对施工队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并对其进行评定。

8、参加消防检查,对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方法予以消除。配合火灾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二、总工程师

1、协助矿长领导本矿的防火工作,对本矿的安全技术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指导技术人员开展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本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3、主持召开有关部门会议,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

4、在采用“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技术时,负责组织制定“四新”技术安全预防措施,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5、参加防火大检查,对重大隐患组织制定整改计划,并指导有关部门实施。

6、负责组织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

7、参加事故调查,并做出技术方面的鉴定。

三、生产副矿长

1、协助矿长领导本矿的防火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严格按照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矿规章、制度组织施工。

3、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议,并同时部署防火的有关事项。

4、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生事故或发现重大隐患,应及时向矿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5、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四、安全矿长

1、指导本矿施工生产,在编制或审查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推行“四新”等工作,贯彻执行行业、地方安全技术、环保、职业健康等方针、政策、规章制度。

2、按照矿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针对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及安全组织科研攻关。

3、负责及时布置季节性的施工安全工作,针对恶劣气候、洪水、暴雨、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下达有关防火的紧急通知,并监督实施。

4、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参与施工场所的危险源辩识、风险控制计划的评审。

5、参加防火检查,对发现和存在的施工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及时解决。

(6)组织“四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及研制的成果时,必须提出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交底。

五、机电矿长

1、贯彻执行上级设备、物资管理的方针、政策、安全技术规程,主办并组织编制本矿机械、电力、动力设备和机电物资储备的安全管理规定、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细则),并监督实施。

2、负责制订变压设备及进口大型机电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细则)。负责制定大型机电设备维护、检修和使用制度。

3、负责对油库、高大建筑物避雷设施安装与监测的指导工作。

4、负责并参与重大及以上机械事故调查和处理,负责事故编写上报.并会同相关部(室)对由于机电设备而引起的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提出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

5、组织并参加机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确保机电设备完好、正常运转,防止机电火灾发生。并作好分管的有关工作。

6、处理有关重大的物资事件。

八、通风部长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的消防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的特点,对规程、措施、交底的执行情况实施经常检查,随时纠正现场及作业中违章、违规行为。

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实施的消防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认真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学习防火规章制度,开展防火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防火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符合审批手续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要督促井下各单位组织安全技术培训;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对各部门在落实防火责任制制度过程中有一票否决权。

7、发生火灾或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九、通风班(组)长

1、班组长对本班组作业人员生产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2、贯彻执行上级和本矿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本班组作业人员制订安全守则,以身作则,带头实施。?

3、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听从管理人员的防火指导,制止违章操作,保证按正确方法施工。

4、工作前必须先进入工作地点,对工地、工具、机电设备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坚持交接班制,并将注意事项向本班组作业人员交待清楚。对不能解决的问题,立即报告调度室指定部门进行处理。

5、在工作期间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报告调度室,如情况紧急排除有困难时,应先通知工人撤离危险区后,再报告处理。

6、发生工伤事故,在积极组织抢救的同时,立即报告调度室。负责对未遂事故的分析、追查、处理。

7、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指令,必要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

十、安全部长

(1)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指导,执行上级管理文件,及时上报业务资料。

(2)参加防火会议,宣传贯彻防火知识,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

(3)根据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的安全状况、劳动保护用具及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责令改正,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4)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制定防火制度、措施,经常检查督促措施的落实。

(6)对各部门在落实防火责任制制度过程中有一票否决权。

(7)对新技术、新工艺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核。

(8)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根据安全措施方案编制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履行签字手续。

(9)对特殊工种持证上岗进行监督管理。

十一、施工队负责人

1、施工队伍负责人是本队防火第一责任人,对本队防火负全面领导责任。

2、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做好本队人员的岗位培训、教育工作,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3、必须保持本队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必须履行矿有关规定,上岗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组织本队人员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根据工程部的交底向本队各施工班组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针对当天施工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开好班前会,施工中发现安全问题应及时解决。

5、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本队的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上报调度室,严禁冒险蛮干。

6、发生因工伤亡或重大未遂事故,组织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好伤者抢救工作和防范措施,并立即上报,不得隐瞒、拖延不报。

七、施工队长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的消防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的特点,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规程、措施、交底的执行情况实施经常检查,随时纠正现场及作业中违章、违规行为。

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实施的消防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认真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学习消防规章制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符合审批手续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要组织作业工人进行消防安全技术培训;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生火灾或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八、班组长防火职责

1、班组长对本班组作业人员生产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2、贯彻执行上级和本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本班组作业人员制订安全守则,以身作则,带头实施。?

4、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听从管理人员的防火指导,制止违章操作,保证按正确方法施工。

5、工作前必须先进入工作地点,对工地、工具、机电设备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坚持交接班制,并将注意事项向本班组作业人员交待清楚。对不能解决的问题,立即报告现场值班领导处理。

6、对本班组使用的危险物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及防护、防暑用品,应指定专人负责,按规定保管,并教育工人充分注意,正确使用。

7、在工作期间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报告值班负责人,如情况紧急排除有困难时,应先通知工人撤离危险区后,再报告值班负责人处理。

8、发生工伤事故,在积极组织抢救的同时,立即报告值班负责人或公司负责人。组织本班组员工协助调查、处理。负责对未遂事故的分析、追查、处理。

9、负责本班组作业人员进行日常的安全教育,坚持“三工制”(工前安全讲话、工中安全检查、工后安全评议)和周一安全活动。

10、合理安排劳动力,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对不按时作息的人员要进行教育,以保证其休息,避免事故发生。?

11、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指令,必要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

九、生产岗位员工

1、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本工程项目防火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素质,保证防火。

2、了解和熟悉其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提高自防、互防、自控、联控的安全技能。

3、接受本单位防火教育和培训,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4、发生事故,应积极进行抢救,并立即向调度室报告。

5、服从管理,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防火设备。

6、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管理提出建议、批评、检举和控告。

7、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行为。

篇3:某煤矿防火一般规定

生产和在建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井下防火措施。矿井的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

不得将矸石山或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10m以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的塌陷范围内。

新建矿井的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对现有生产矿井用可燃性材料建筑的井架和井口房,必须制定防火措施。

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但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应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地面的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如果消防用水同生产、生活用水共用同一水池,应有确保消防用水的措施。

开采下部水平的矿井,除地面消防水池外,可利用上部水平或生产水平的水仓作为消防水池。

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1)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2)电焊、气焊和喷打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的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3)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6)在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内的一切工作。

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并遵守下列规定:

(1)井上消防材料库应设在井口附近,并有轨道直达井口,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

(2)井下消防材料库应设在每一个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中,并应装备消防列车。

(3)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不得挪做他用。

井下爆炸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或液力偶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应在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确定。

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篇4:煤矿采空区阻化汽雾防火技术规范(MTT699—1997)

前言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科技教育司提出。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付云生。

本标准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负责解释。

煤矿采空区阻化汽雾防火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应用阻化汽雾方法防止煤矿采空区自然发火的一般要求、雾化方法和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有条件采用阻化汽雾技术的煤矿采空区自然发火的防治。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均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MT/T700—1997煤矿防火用阻化剂通用技术条件

煤矿安全规程1992-10-22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矿井防灭火规范(试行)1988-03-26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阻化汽雾防火fire-preventionbytheinhibitionofatomizedsprays

使阻化液雾化后进入采空区阻止煤氧化,防止采空区煤炭自然发火的技术。

3.2阻化剂inhibitor

具有抑制煤炭氧化能力的化学物质。

3.3阻化汽雾inhibitionofatomizedsprays

利用汽雾发生器产生的微小阻化剂雾滴。

3.4汽雾含量densityofatomizedsprays

单位体积风流中携带阻化剂雾滴的品质或雾滴数。

4一般要求

4.1采用阻化汽雾防火技术的矿井应具备:

——完整的采区及工作面的通风系统图和与防灭火有关的技术数据;

——测量巷道风量和采空区的漏风量、温度、湿度等参数的仪器仪表与工具;

4.2采用阻化汽雾防火技术时,应编制实施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批。

4.3阻化汽雾防火技术实施前,应对阻化剂的阻化效果和汽雾发生器的雾化效果进行检验。

4.4阻化汽雾防火技术实施后,应由批准单位负责验收。

4.5设有阻化汽雾防火设施及观测点的巷道,应维护良好,有害气体浓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5阻化汽雾防火方案内容

a)防火区或火灾隐患区的基本情况;

b)防火区内通风设施的位置、状态和气体分析结果;

c)漏风状况的检测与分析;

d)阻化汽雾系统和雾化方法;

e)阻化效果的预测;

f)阻化汽雾防火管理;

g)设计说明书、有关图样、设备清册和资金概算。

6阻化防火参数测定

6.1阻化剂的阻化效果测定按MT/T700的有关规定进行。

6.2实施阻化喷雾时,应对采空区内风流采样,测定其汽雾含量。

7雾化防火工艺及要求

7.1按喷雾方法区分,可采用单点喷雾或多点喷雾。

7.2按喷雾时间区分,可采用连续喷雾或间歇喷雾。

7.3在采空区回风侧漏风地点不宜设置汽雾发生器。

7.4根据汽雾阻化防火的需要,阻化剂汽雾应满足下列要求;

a)雾化率不宜低于85%;

b)雾化率超过85%时雾滴的最大直径不宜超过100μm;

c)雾滴平均直径不宜大于15μm

d)小于100btm雾滴的累计重量不宜少于50%。

7.5采空区漏风流中汽雾含量不宜低于10g/m3。

7.6实施阻化防火技术时,喷雾量按式(1)计算:

V=QADLHS(1)

式中:V——日喷雾量,m3/d;

Q——吨煤用液量,m3;

A——工作面丢煤率,%;

D——实体煤容重,t/m3;

L——工作面长度,m;

H——工作面采高,m;

S——工作面日进度,m。

8效果考察与管理

8.1为保证汽雾阻化防火的有效性,应建立有效的气体监测系统,定期检查工作面及采空区气体成分,需检查的气体成分主要为:氧气、甲烷、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等,同时观测温度、湿度和漏风量。

8.2定期观测采空区内漏风流中的阻化汽雾的含量,应满足7.5的要求。

8.3必须建立汽雾阻化防火设备的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

8.4建立汽雾阻化防火台帐。

8.5实施阻化汽雾防火技术的防火区的管理,应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防灭火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

篇5:煤矿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安全措施

为了确保矿井安全越冬,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及职工健康生活,根据当地政府、上级部门关于扎实做好低温凝冻天气应对工作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晴隆县中营镇仁禾煤矿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安全措施。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巩固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等活动成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狠反三违,把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火灾事故,消灭因火灾造成的重伤及以上事故;安全、合理使用电烤炉、煤炉,防治电气火灾和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采用撒放工业盐、砂石和供水管路外裹保温材料,确保车辆安全行使、供水管路畅通、井筒不发生顶板坠冰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矿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的领导,经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成立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领导小组。

1、机构组成

组?长:谢九禄(矿?长)

副组长:谭永华(安全矿长)邹?阳(机电矿长)袁成外(地面矿长)

成?员:刘?俊(生产矿长)王德军(通防副总)

陈光华(总工程师)邓?柳(办公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科,负责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考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袁成国(办公室主任)担任。

安全矿长24小时值班电话:

地面矿长24小时值班电话:

矿调度室24小时值班电话:0859-7865928

2、职责分工

组长对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全面负责,解决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所需要的人、财、物;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的日常工作;后勤科负责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日常工作的安排、平衡及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的监督检查及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其它科(室)根据矿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的总体安排,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的“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值班,做好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紧急事件的应对工作;要密切注意天气变化,特别是寒流和风雪降温天气,提前做好防寒流和大风雪降温、降雪天气的准备工作,及时排除恶劣天气造成的事故隐患,确保冬季安全生产。

三、加强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的宣传教育

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关系到我矿全体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矿井和谐、稳定发展,要高度重视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在安排正常工作的同时,把此项工作做为一件大事来抓,利用板报,标语和各种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的重要意义及灾害预防知识,勤走访、勤检查,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将各种隐患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同时,为让广大干部职工从思想上引起重视,要积极做到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的宣传工作,不断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职工自我防护能力,确保矿井安全越冬。

四、工作重点

1、机电科、机电队:对职工宿舍、各办公室、地面作业地点取暖设备、澡堂锅炉、供电线路、备用发电机等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检修,保证职工正常取暖、洗澡,井筒供暖设备设施(视具体情况待定)的采购、安装;对变电所、矿区供电线路、通讯线路进行全面检查,准备抢险物资,做好因恶劣天气造成的供电、通讯中断事故时的抢修准备工作。

2、后勤科、供应科、行政科:负责职工宿舍、澡堂取暖设备、材料的供应及发放,地面供水设施保温、凝冻天气时地面撒放工业盐、地面除冰除雪等工作。经常对办公室、职工宿舍、仓库、绞车房、主扇房、瓦斯抽放泵房、变电所等关键部位的防灭火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关键部位的冬季取暖严禁使用电炉、煤炉及大功率耗电设备取暖;加强对矿区内部不定时巡逻工作;井口房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防治职工把火源带入井下。同时加强对职工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保证人人有意识,人人懂得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

3、安全科、生产科: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检查,发现隐患时,制定相应措施进行处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负责井筒除冰、生产系统供水管路(入井水管、液压管、地面液压泵站等)保温,督促施工队做好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

4、通防科:加强冬季矿井防灭火工作。一是要备好一定数量的防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防灭火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要进一步加大防火灾监测工作。

五、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安全措施

(一)防火措施

1、地面防火:

(1)、为防止由于电气短路引起地面火灾,机电科、后勤科要对地面生活供电线路及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生活区、办公区及各机房不得出现零乱、破损、裸露或绝缘性差的供电线路,不得使用有故障或不安全的用电设备(如:容易漏电、短路及绝缘性差的用电设备);并检修控制开关的保护装置,确保其性能灵敏可靠。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或1000w及以上大功率电气取暖设备。

(3)、组织职工学习防火知识,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治火灾发生。

(4)、办公室场所、宿舍使用煤炉取暖时,要使用好烟筒,并随时盖好炉盖,休息时,要打开窗户,防治煤气中毒。

(5)、易燃物品要与火源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6)、严禁躺在床上抽烟。

(7)、机电维修间电焊、气焊作业时,必须及时用水对焊渣进行降温处理;严禁在井口进行电焊、气焊作业。

(8)、机电科、安检科加强监督检查,严禁私拉乱扯电线,防治火灾、触电等事故发生。

(9)、锅炉房、食堂烧过的炉灰必须用水泼灭后才能运往垃圾场。

(10)、坑木场严禁抽烟、严禁采用明火取暖,并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

(11)、地面消防水池水量必须充足,水泵、消防栓、软水管消防设施必须配备齐全。

(12)、绞车房、压风机房、瓦斯抽放泵房、主扇房、充灯房、配电房、仓库等重点要害场所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及消防沙,并及时更换失效的灭火器。

(13)、各要害地点的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14)、必须设置地面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必须设在井口附近,并有轨道直达井口,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消防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2、井下防火:

(1)、加强井口检身工作管理,严禁入井人员穿化纤衣服和携带点火物品。

(2)、加强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杜绝失爆设备入井和在用设备出现失爆现象。

(3)、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和电缆。

(4)、完善井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并经常检查各种保护的使用情况,严禁出现甩掉不用电气设备保护的现象。

(5)、对井下漏电继电器保护整定值进行合理整定。

(6)、对井下接地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接地电阻值、接线体、导线截面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7)、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井下使用过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和硐室内;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专用硐室进行,并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8)、必须设置井下消防材料库,井下消防材料库必须设在井底运输大巷内,并应装备消防列车,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消防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9)、必须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消防管路必须畅通,地面消防水池水量必须保证正常用水量。

(11)、井下变电所、泵房、各设备安装地点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及消防砂。

(12)、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13)、井下严禁使用灯泡、电炉取暖。

(14)、电缆连接处必须使用接线盒,严禁出现鸡爪子、明接头、羊尾巴。

(15)、必须对电缆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有破损或胶质老化的电缆要及时处理或更换。

(16)、井下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严禁在井口20米范围内采用明火取暖。

(二)防煤气中毒

1、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小组成员要定期、不定期的对职工宿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后立即进行处理。

2、职工应经常打开前后窗户对流通风。

3、各队要利用学习日向职工宣传防煤气中毒知识。

4、办公室场所、宿舍使用煤炉取暖时,要使用好烟筒,并随时盖好炉盖,休息时,要打开窗户,防治煤气中毒。

(矿区内凡使用煤炉者,必须经矿后勤部门审批,并进行登记,严禁擅自使用煤炉取暖。)

5、严禁私拉乱扯电线。

6、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治煤气中毒事故发生。

(三)防寒、防冻措施

1、井口

(1)、加强地面轨道、井口平台的检查,架空乘人装置及时清扫积雪,对结冰处应及时进行除冰。

(2)、主斜井、副斜井井筒要及时清除杂物,清扫积雪、积水,以防结冰,防治巷道顶板坠冰事故的发生。

(3)、主、副井口、井口信号房、检身房、各车间、宿舍、办公室、食堂、澡堂、车房(如绞车房、压风机房、主扇房、变电所、配电房等)由机电科、机电队安排统一安装供暖设施(井口20米范围内场所要使用防爆供暖电气设备)。

(4)、不得长时间停止绞车运转,若出现长时间停止运转,则需要采取防结冰措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一旦结冰,必须破冰后方可运行。

(5)、井口应配备手镐、大锤及钎子等工具,并安设热水器,以供破冰使用。

(6)、通往井口的道路必须及时清除积雪、积水,防治地面和台阶结冰;若结冰时必须及时清理,以防人员滑倒。

(7)、各车间、宿舍、办公室、食堂、澡堂、车房(如绞车房、压风机房、主扇房、变电所、机修车间等)及时更换破损门窗、玻璃,采用暖气或空调等供暖设备取暖。

(8)、必须及时供暖防治井筒结冰,保证井口以下温度不低于4℃(摄氏温度)。

(9)、把地面存放的单体液压支柱内的水放净,采用帆布棚包裹,降雪后及时清理积雪。

(10)、对供水管路用保温材料(岩棉制品、硅酸铝制品)包裹严实,不得露出管壁。

2、生活区

(1)、生活区宿舍、班前会议室、学习室、会议室、餐厅等采用空调或暖气取暖。

(2)、对各供水管路进行保暖处理。

(3)、水龙头夜间可小量流水,防治冻坏阀门。

(4)、设备长期不使用的放净内存的水。

(5)、经常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在降雪前储备一定量的生活物资,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职工吃上热饭热菜。

(6)、澡堂、食堂、主要办公场所要安装塑料门帘。

(7)、检修好备用发电机,备好足够的柴油。

(8)、给地面值班和作业人员配备、发放保暖衣和保暖生活用品。

(四)、防滑措施

1.井口房及井口房周围严禁积水,如有积水及时清除,防止结冰,滑到伤人。

2.下雪天气时,安排专人及时打扫井口、地面轨道、天轮平台积雪,防止人员滑到。

3.加强对井筒、井口、天轮平台、井架的安全检查,发现结冰现象,立即处理。

4、若矿区、矿区公路有凝冻时及积雪时,应撒放工业盐、砂进行处理。

5、煤矿用车出行时,要备好防滑链,以备应急使用。

6、架空乘人装置结冰时,严禁人员乘坐猴车。

六、“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设备、材料计划(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