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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处理一般程序

2024-04-20 阅读 2721

安全事故处理一般程序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围绕和谐发展、稳定发展观念,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积极预防和有效处置校园意外事故,以切实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工作秩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安全事故处理一般程序。

二、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管,谁处理;谁的责任谁承担”的原则。以学校大局为重,尽可能减少损失的原则,尽可能避免负面的影响。对出现的事故采取积极主动、沉着冷静、公正合法地进行处理。

三、处理程序

(一)逐级上报原则

在校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当堂任课教师(或当日行政人员及训练队教练)为第一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告知该班班主任教师,或将事故情况及时上报学校行政。再由学校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逐级处理原则

1、事故发生不论第一责任人(当堂任课教师、当日行政值周人员)有无责任。都应做为事故的第一责任人,采取积极主动、及时、有效的处置方式方法,尽可能减少损失。

2、班主任教师做为班级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积极配合事故第一责任人做好家长的安抚及事故的处理工作。若能够妥善处理的,且没有造成任何影响的,学校将不予追究责任。若不宜处理的事件,请求行政人员协助处理。

3、包级领导得知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置方法。及时了解事态的发展,并协助事故第一责任人解决相关问题,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避免造成负面影响。

4、安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人,针对所发生事件及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对所发生事故采取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并将实施意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工作要求

1、哪个部门、哪个年级、哪个班级发生事件,就由相应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具体负责处理,其他部门相互支持,在校安全领导小组指挥下,共同配合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2、快速反映原则。学校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按照逐级上报原则,在第一时向上一级报告。相关科室得到报告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果断处置。

3、坚持安抚疏导,防止激化的原则,重在思想教育,做好、做细思想工作。

4、一切以保护全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为目的,避免伤亡事故发生。

5、无条件服从原则。一切服从大局,坚决服从校领导小组指挥,相互配合对发生事件处置不推诿、不拖拉、不扯皮。对不服从学校指挥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不同类别的事故处理方法

1、重大伤亡事故。立即拨打120并护送到医院,根据学生受伤情况,通知有关学生家长到达现场或指定医院。

2、有生命危险的事故。在事故中发现学生有呕吐、昏厥等情况时,立即拨打120并护送到医院,配合卫生监督及有关部门追究事故原因,处置善后事宜。

3、一般性安全事故。学生有轻微擦伤,相关责任人送往村卫生室进行医治,并根据情况和家长的意见送市级医院治疗。

4、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教师或班主任要初步调查矛盾的原因,在根据情况通知相关家长到校共同处理。

5、个别问题学生的教育工作。要加强学生的心理辅导与教育引导工作,加强与家长的信息沟通,必要时要通知家长到校参与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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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工作程序(食品公司)

食品股份公司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根据公司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对本公司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依照以下程序组织处理。

一、信息来源

(一)公司各部门和各党支部的报告;

(二公司有关部门的通报;

(三)国内公开发行媒体所报道的涉及我公司食品安全的信息;

(四)消费者的举报;

(五)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的批示;

(六)其他来源。

建立报告、通报、举报登记制度。对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部门的报告、有关部门的通报、消费者举报的食品安全信息采用统一的格式详细记录,根据性质、情节、危害范围及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必须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

二、组织查办

(一)有公司直相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的食品安全事故,各职能部门应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向公司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公司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公司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抄送《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通报》

(二)涉及各部门的食品安全事故,由公司食品安全委员会向相部门食品安全委员会发《食品安全事故核查通知书》有公司食品安全委员会协调或组织调查处理。

(三)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由相关职能部门直接查办,报公司食品安全委员会备案;对重大的或者造成较大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由公司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调查组调查处理。

(四)加强督办工作。《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通报》和《食品安全事故核查通知书》发出后,应当件件有查处结果。对未按规定时间反馈结果的,应加强督办。

三、查处结果的通报与发布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通报工作,按照《公司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执行。

(二)由各相关职能部门查处的案件,查处结果由查办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并向公司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报情况。由公司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查处并负责督办的案件,由公司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向社会公布。

四、本制度经公司食品安全委员会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3:事故处理程序范文

事故处理程序

10.1事故上报必须实行系统上报制度,即事故点班组长必须立即向车间主管报告,车间主管必须向生产经理报告,生产经理必须向安全正副主管报告,确保各系统信息及时、准确,为事故处理和消除损失的扩大赢得时间,指挥部将在1小时内及时上报公司和当地安监局。

10.2事故上报程序

10.2.1工程安全事故上报程序

10.2.2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原则

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及时准确。

10.2.3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组织调查组,明确任务,进行分工,尽快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在调查基础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分清责任,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填写调查报告书,结案归档。

伤亡事故发生后,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尽快进行调查处理,以便弄清情况、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采取措施、改进工作,并使领导和职工群众从中受到教育,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在调查时,要全面细致查看现场,听取当事者、知情人、见证人和基层领导的陈述;要注意发现痕迹,广泛收集物证;要做详细记录,进行拍照、画图和录象;要及时了解医疗部门对伤亡情况的报告;要组织计划、物资、财会部门提出经济损失的分析报告;根据需要,向有关部门索取与事故有关的生产、技术、设备的资料;组织技术鉴定和模拟试验等等。

10.2.4伤亡事故调查组职责

(1)查明伤亡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2)确定伤亡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者;

(3)提出对伤亡事故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者处理依据和提出防范措施的建议;

(4)向派出调查组的人民政府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调查组成员签名的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

10.2.5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

(2)发生事故的单位(包括单位名称、所在地址、隶属关系等)和与发生事故有关的单位及有关的人员;

(3)事故的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

(4)事故的经过及事故原因分析;

(5)事故责任认定及对责任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处理建议;

(6)整顿和防范措施;

(7)调查组负责人及调查组成员名单(签名),必要时在事故调查报告书中还应附相应的科学鉴定资料。

10.2.6事故处理

(1)在处理事故时,应结合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分清事故的责任,对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

(2)凡因下述原因造成事故,主要应当追究有关领导和管理者的责任:

①安全工作无人负责,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

②没有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人未经工种考试合格就上岗操作;

③不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不执行"三同时"规定;

⑤在推行各种经济承包责任制中没有劳动安全卫生内容要求和相应措施;

⑥设备超过检修、检验、使用期,超负荷以及带病运转;

⑦不积极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⑧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3)因下述原因造成事故,主要应追究直接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的责任:

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

②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违反劳动纪律;

③发现有发生事故危险的紧急情况,既不报告又不采取措施;

④擅自使用机器设备、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

⑤不按规定穿戴、使用防护服装和用具;

⑥设计、施工错误。

(4)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对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事故发生后,有意破坏事故现场,或对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

②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或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③事故发生后,不积极组织抢救和抢救不力,以至增加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④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

⑤事故发生后,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⑥非法制造、安装、检修特种设备而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5)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在事故查处过程中,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情节和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进行教育和给予经济处罚、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7)要认真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根据国家的政策对伤亡人员及其家属在精神上给予安慰,在经济上给予帮助。

10.2.7应当归档的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2)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批复材料

(3)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

(4)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5)物证、人证材料

(6)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

(7)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8)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证书

(9)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10)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

(11)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

(12)注明参加事故调查组的人员姓名、职务、单位

(13)事故处理批复机关的批复意见

(14)有关事故的资料,除了文字资料外,还包括照(图)片、磁盘及缩微胶片等

篇4:A医院纠纷事故处理程序

某医院纠纷、事故处理程序

严格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务院第351号)规定。

1)发生纠纷或事故后,护理人员应(在)积极参与抢救与护理。同时,及时向科主任、护士长汇报,争取在科内协调解决,无效情况下应向医务处、护理部汇报。

2)医疗纠纷或事故处理途径:

①院内调解。

②无效时,医患双方均有权申请上级机构进行医疗鉴定。

③司法诉讼。

3)紧急封存病历程序:

①病人家属提出申请后,护理人员应及时向科主任、护士长汇报,同时向医务处、院级相关部门汇报。若发生在节假日或夜间,直接通知医院医疗、护理值班。

②在各种证件齐全的情况下,由医院专职管理人员(病案室人员)、医疗值班员、病人家属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病历(可封存复印件)。

③特殊情况时需要由医务人员将原始病历送至病案室,护理人员不可直接将病历交与病人或家属。

4)封存病历前护士应完善的工作:

①完善护理记录,要求护理记录要完整、准确、及时;护理记录内容全面,与医疗记录一致,如病人死亡时间、病情变化时间、疾病诊断,以及病人治疗护理中的一切原始资料。

②检查体温单、医嘱单记录是否完整,包括医生的口头医嘱是否及时记录。

③病历封存后,由医务处指定专职人员保管。

5)可复印病历资料: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历报告、出院记录、护理记录单、手术专科护理记录单(不可复印首次护理记录单、专科护理单、交班本)。

篇5:工程项目工伤事故处理工作程序

工程项目工伤事故处理程序

1)、发生安全事故后,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该立即报告领导及有关部门,工地至少保持一部电话和三部手机,及时进行必要的通讯联系。

2)、事故一旦发生,要有组织、有指挥。首先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3)、采取一切措施保护观场,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破坏现场。

4)、迅速组织调查组,进行现场斟察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

5)、针对事故原因,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弄迅速组织实施与落实彻底消灭事故隐患。建立事故档案,按调查分析原则、规定进行处理报告,认真做好“三不放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