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商场商店火灾事故安全处置规定

  大中型商场商店火灾事故安全处置规定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一)侦察检测侦察人员要由不少于3人编成小组,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佩带隔绝式空气呼吸器,将自救铃、方位灯打开,要在水枪(可利用建筑物内的墙壁消火栓)的掩护下,进入火场。(二)排烟开启建...

(一)侦察检测
侦察人员要由不少于3人编成小组,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佩带隔绝式空气呼吸器,将自救铃、方位灯打开,要在水枪(可利用建筑物内的墙壁消火栓)的掩护下,进入火场。
(二)排烟
开启建筑物内的排烟设施及外窗或打碎固定窗的玻璃,必须在不因空气对流、导致火势扩大,并保证玻璃碎片不伤人及砸坏车辆器材的方向和位置的情况下进行。
(三)处置
1、支队、中队必须设立安全员,支队安全员由指挥长以上人员担任,中队安全员由副中队长以上人员担任。负责本级单位的作战行动安全,检查进入燃烧危险区以内人员的防护装备,不按要求佩带防护装备和防护装备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严禁进入;对进出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包括姓名、进出时间、钢瓶压力);提醒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处置程序作业,对违反处置程序的必须立即制止其作业。
2、深入建筑内部人员必须避开竖井、管道井、天井、楼梯井、电梯井等位置,防止坠落。
3、进入建筑内部作战人员要注意观察内部堆垛情况,禁止在堆放易燃物品及不稳固的堆垛旁出设水枪阵地,防止因火势突然发生变化或货物堆垛坍塌伤人。
4、消防车停放的位置距着火建筑物的距离不小于8米。在着火建筑物进攻的入口处上方要设置防护罩,作战人员由防护罩下方进出,水带在距着火建筑8米内应设置防护管或罩。
5、架设登高消防车或普通消防梯抢救楼层上被困人员时,要有专人制止被困人员蜂拥而上,以免造成人员坠落、车(梯)倾翻等事故。
6、登高消防车必须架设牢固,选择好角度,避开架空电线,地下管道井。
7、利用登高消防车外部救人灭火时,工作斗内人员(含被捆人员)必须戴头盔、系牢安全保护绳方可进行登高作业,地面指挥人员密切注视工作斗内人员的作业情况,一旦发生险情,命令战斗停止操作。
8、对建筑内受到火势1.5小时以上直接烧烤的承重结构要设置水枪或水炮保护。对受火势威胁的大跨度钢结构,要设置水枪或水炮冷却。
9、观察构筑物结构变化情况,掌握燃烧时间,发现承重结构的水泥层脱落和楼板变形断裂等倒塌征兆时,立即报告指挥部,组织撤离建筑。

小组制度 局机关制度 就业制度

展厅制度 巡逻制度 巡逻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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