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项目处检查考评办法

  物业公司项目处检查考评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物业公司项目处检查与考评办法1.0目的规范员工绩效考评工作,确保公平、公开、公正考评员工的德、绩、能、勤。2.0适用范围适用与公司运作部项目处经理,助理的绩效考评工作。3.0职...

物业公司项目处检查与考评办法

1.0目的

规范员工绩效考评工作,确保公平、公开、公正考评员工的德、绩、能、勤。

2.0适用范围

适用与公司运作部项目处经理,助理的绩效考评工作。

3.0职责

3.1运作部经理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项目处经理、助理检查与考评工作。

3.2公司分管副总经理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项目处经理、助理的检查与考评工作。

4.0程序要点

4.1项目处经理、助理的工作标准

项目处经理、助理每日工作应严格依照《顾客财产控制规定》、《楼宇入伙和装修规定》、《社区便民文体活动管理规定》、《应急情况的处理规程》、《客户投诉处理规定》、《报修工作规程》、《空置房管理规程》、《拜访业主工作操作规程》、《住户意见征集、评价标准》、《物业事务日常管理规定》、《管理公约》和其他所有公司、项目处相关标准作业规程进行工作,符合相关标准作业规程的工作需要。

4.2绩效考核评分结构。

4.2.1绩效考核中的周检、月检、抽检均按百分制进行。各种检查考评的要求详见《工作、服务绩效综合考评办法》。

4.2.2项目处经理、助理的绩效考评分值构成如下:

a)岗位工作标准作业规程的执行质量(满分10分);

b)培训质量(满分10分);

c)自身工作技能(满分10分);

d)服务质量(满分10分);

e)工作效果(满分10分);

f)工作责任心质量(满分10分);

g)处理公正性质量(满分10分);

h)遵守相关作业规程质量(满分10分);

i)团结配合质量(满分10分);

j)道德水准(满分10分)。

4.3绩效考评扣分细则

4.3.1项目处经理、助理须严格按照项目处所有相关标准作业规程中规定的操作要领、规定的操作要领、程序作业、组织、监控、检查工作,每项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1~2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项目5~10分,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1~2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3~10分;并同时按本款a)项的方法分析造成不合格的主观因素,在相应栏目内同时扣减相应项目分值(一般违规扣减1~2分;严重的扣减3~10分),同时应判断发生违规的主观因素,属培训未到位达标造成的,在检查表"培训栏目"内同时连带扣分;属自身工作技能、素质低造成的,在检查表"工作技能"栏目内同时扣分;属工作责任心不够造成的,在检查表"责任心"栏目内同时扣分;属处事偏差,有失公正造成的,在检查表"公正处事"栏目内同时连带扣分;属团结不力、配合不畅造成的,"在团结配合"栏目内同时连带扣分;属道德水准有失造成的,在"道德水准"栏目内同时连带扣分。如同时数项违规,应在违规的所有栏目内同时连带扣分,直至对应项目分值扣完为止(一般每次航线扣减1~2分;严重的扣减3~10分);

4.3.2项目处经理、助理当值时仪容仪表、言行举止达不到《员工服务作业规程》要求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1~2分;严重违规扣减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5~10分,并同时按本款a)项的方法分析造成不合格的主观因素,在相应栏目内同时扣减相应项目分值(一般违规扣减1~2分;严重的扣减3~10分);

4.3.3项目处经理、助理组织安排、监督、检查不力,员工工作效果达不到各个相关标准作业规程要求的,每次检查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1~2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3~10分;并同时按本款a)项的方法分析造成不合格的主观因素,在相应栏目内同时扣减应项目分值(一般违规扣减1~2分;严重的扣减3~10分);

4.3.4项目处经理、助理不遵守公司其他相关标准作业规程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视程度在"相关规程"栏目内扣减相应项目分值(一般违规扣减1~2分;严重违规扣减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5~10分;并同时按本款a)项的方法分析造成不合格的主观因素,在相应栏目内同时扣减相应项目分值(一般程度扣减1~2分;严重的扣减3~10分)。

4.4一般违规、一般程度、一般情况是指偶发性的,因粗心大意引起的,或因记录签名不清、不合要求或有一定的客观因素(需经确认)造成的程度轻微不合格。严重违规、严重程度是指明知故犯引起的不合格;造成不良后果是指引起连锁反映,造成实际损害、恶劣影响或引起其他工作质量收到连带影响的结果。

4.5"其他"栏目是为本公司相关作业规程所未包括,超本规程4.2款所列出的原因造成的不合格所设置,如果未发生或未出现,该栏目考评时应当给出满分10分。

4.6检查、考评时,如出现《行政奖罚标准操作规程》中所列明的应受嘉奖事件,则应视情节在正常考评完毕后在总分中追加1~20分(但总分不应超过100分)另依据《行政奖罚标准操作规程》对受考人进行奖励。

4.7奖励时受考人的行为造成的不良后果已触犯《行政奖罚标准操作规程》所列出的必须加以惩处的情形,则除在考评检查表相应栏目内扣完相应分值外,另依据《行政奖罚标准操作规程》对受考人追加处罚。

4.8绩效考评扣分细则的解释权在公司品质管理部。

5.0记录

5.1《项目处经理、助理考评表》MPS-YW2-08

6.0相关支持文件

6.1《工作、服务绩效综合考评表》MPS-Z1-03

6.2项目处所有标准作业规程

6.3公司相关标准作业规程

见习制度 规划制度 QiqUha.Com警务制度

警卫制度 计划制度 计算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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