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质量记录控制管理工作程序

  物业公司质量记录控制管理工作程序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物业公司质量记录控制管理程序1.0目的为证明项目质量符合要求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供客观证据.2.0适用范围适用于质量管理体系及产品、项目所要求记录的控制。3.0职责办公...

物业公司质量记录控制管理程序

1.0目的

为证明项目质量符合要求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供客观证据.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质量管理体系及产品、项目所要求记录的控制。

3.0职责

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各部门产生的质量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予以控制。

1.0过程识别

拟定目录--设计/选择--表式--标识--分发--运作--收集--分类整理--保管--移交/归档--处理

5.0 行为准则:

a)运作过程中记录应:及时准确、内容齐全、手续完备;

b)各种记录标识应具有唯一性;

c)按规定及时收集,保证其连续性、完整性;

d)保管应分类、编号并拟列目录/清单,便于检索;

e)保管和储存条件要适宜,保证干燥通风,有防护措施;

f)体系记录保存日期为三年,工程质量记录竣工移交长期保存.

6.0 程序要求:

6.1 记录的分类管理

6.1.1 体系运行记录包括:管理评审记录、内容审核记录、工程要求评审记录、供方评审记录、培训记录、工程施工及交付记录等,由工程科归口管理,有关责任部门分别管理.

6.1.2各种检验和验证记录、不合格项及纠正记录、管理部作业记录等,由各管理处分别收集、汇总、保管。

6.2 记录编目、编号

记录表式作为一种特殊文件,执行《文件控制程序》中编目标识规定;收集后由责任部门依次编号,确保唯一性.

6.3 记录填写

记录应在过程活动中及时、真实的形成,字迹清晰,不准涂改,保证易于识别,且内容齐全,各种审核手续齐备.

如因笔误需修改,应采用单杠划去,在其上/下方写出更改内容,由更改责任人签字或盖章.

6.4 记录的保管、储存和检索

各部门形成的记录,由本单位专人负责保管,分类存放.

保存环境条件应干燥通风,装袋/装盒.列出记录清单以利于检索,有必要时可设卷内目录.

各种记录需移交或归档保存的,应按公司要求定期移交主管部门或归档保存.存储时间较长(一年以上)的,存放记录处所必须干燥通风,有防潮、防霉、防鼠、防破损措施.

接着外来传真件,应先复印,复印件连同传真件一并存放.

6.5 记录保存期及处置

体系记录保存期为三年,需移交或存查的记录长期保存.

不需保存或到保存期的记录,应填写记录处理申请单,保管理者代表批准,由专人负责销毁(视不同情况可焚烧,粉碎或作纸厂原料等).

6.5 记录复印、借阅、修改

记录复印、借阅原则上当天送还,如外单位复印、借阅或超过一天难以送还的应进行借阅登记.无论借阅或复印需经管理者代表批准.

记录作为一种特殊文件,修改时应执行《文件控制程序》中有关规定.

7.0 相关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管理策划控制程序》

《改进管理程序》

8.0 记录

质量记录清单

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文件借阅、复印记录

文件销毁申请/记录处理申请单

前厅职责 副主任职责 副主席职责

副书记职责 副会长职责 副厂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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