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学院安全保卫处职能简介

  S学院安全保卫处职能简介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学院安全保卫处职能简介安全保卫处是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专门机构,规格为副县级,人员编制为处长1名,治安干事2名,消防干事3名,户籍干事2名;年龄结构为50岁上2人、40岁以上4人、30岁以上2人...

学院安全保卫处职能简介

安全保卫处是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专门机构,规格为副县级,人员编制为处长1名,治安干事2名,消防干事3名,户籍干事2名;年龄结构为50岁上2人、40岁以上4人、30岁以上2人、20岁以上1人;文化层次为研究生1人、本科3人、大专2人、中专2人、高中1人 。作为学院安全保卫工作的专门机构,担负着在校园值班、巡逻,处置各种突发性事件等重任,是校园人防体系的主要组成和“校园110”的主要力量。目前,已形成了以“校园110”指挥中心为枢纽,集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为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保卫处按照各自的分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断提高其工作的自觉性,干事创业的责任感. 把安全保卫工作宣传落实到每个人,让人人共知,上下齐抓共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防机制。

职责范围如下:

一、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全处人员的自身建设,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保驾护航。

二、负责做好校园内的治安预防工作,组织指导各单位(部门)保障院内资产的安全和校园内良好的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秩序。

三、贯彻实施《国家安全法》做好政治调研工作,及时掌握院内外各种信息,主动提出建议,当好院领导的参谋,确保院内政治稳定。

四、负责查处院内一般治安、刑事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五、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组织指导各单位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做好消防器材的配置、维修和管理。检查火情隐患,适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做好义务消防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六、负责对校卫队的领导,治安执勤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

七、负责维护院内交通秩序,严格管理机动车辆,确保院内交通安全。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各类重大事故。

八、负责要害部位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定期审核要害部位的人员、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要害、重点部位、重点科研项目和重要引进设备的安全。

九、负责校内集体户口和外来人员的管理工作,办理学生入学、毕业的户口迁移手续,及时对外来人口办理暂住证,发放居民身份证。

十、负责监督考察被依法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和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被告人。

十一、做好外来建筑施工人员、临时工及个体商贩和暂住户的治安管理工作。

十二、做好首长、外宾来校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涉外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履行院综合治理办公室职责,定期召开治保会议,通报院内外治安情况。指导教工、学生治保组织工作,贯彻好上级文件精神,并抓好落实。

十四、负责对各单位(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检查治安责任书落实情况,年底对全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总结,评比表彰意见。

十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院重大活动的安全工作。配合有关单位维护好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

十六、配合有关部门对全院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十七、配合有关部门了解和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发现不安定因素及时汇报,妥善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事调解工作。

十八、全面完成院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工厂安全卫生规程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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