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Z小学过程性检测管理制度

  县Z小学过程性检测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县中心小学过程性检测管理制度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全社区教育教学质量现状,促进教师进一步改进课堂教学方法,结合县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此制度。一、过程性检测安排1、单元测试题...

县中心小学过程性检测管理制度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全社区教育教学质量现状,促进教师进一步改进课堂教学方法,结合县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此制度。

一、过程性检测安排

1、 单元测试题一律由各学科备课组长协调人员命制,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每单元教学结束至少考一次,使用前要对试卷进行认真核查,以免出现失误。

2、每个单元测试结束后都要根据测试情况进行分析,由任课教师制作补偿性练习。

3、平行班级要做到考试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统一。组内教师要对试卷的答案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在形成统一的意见和评判标准后再进行阅卷。

4、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试卷的讲评工作,不仅帮助学生改正错题,更要指导学生触类旁通,提升对本单元知识的总结和应用。教师还要根据学生考试情况,反思教学、总结经验。

5、任课教师要及时将本班学生考试成绩进行认真分析统计,及时填写试卷分析表,根据分析情况制作补偿练习,由任课教师批改补偿练习。

二、月考、期中、期末考试

1、月考由教导处统一协调人员命题试卷,范围是以一月内所学知识为主,主要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概念,联系课本,联系生活。

2、一般情况下,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学科的期中、期末考试均采用县教研室统一命题的试卷,特殊情况需学校自行命题时,另行通知。其他学科一般采用任课老师自主测试。

3、命题人要认真做好试题的命制和保密工作,要熟悉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和教学要求,了解学生实际情况,对试卷题量、难易程度、题型选择、试卷结构等负有全部责任,确保命题质量。命题人要写出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以便统一阅卷。

三、监考制度

1、学校组织的考试,监考教师要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试纪律,又要态度和蔼地关心考生。

2、一年级监考教师负责读一题学生做一题、二年级监考老师负责整体读一遍试卷,学生再答题

3、监考教师在考试前5分钟进入考场,任何人不得迟到,每科考试开始时,逐个检查考生是否对号入座。如姓名、班级、考号等。如有缺考用空白试卷注明缺考。

4、监考教师要严格掌握考试时间,考试时间终了,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收齐、按顺序整理好试卷,并送至教务处。

5、监考教师要认真执行考场规则,考场内不准阅读书报和谈笑,不拨打或接听电话,不准擅离职守,不允许轮换监考,坚决杜绝考场内无监考教师的现象出现,如有发现,将对当事人进行严厉批评,并责成作出书面检查。

四、考场制度

1、考生进入考场,只准带必要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圆规、三角板等。

2、考生在每科考前5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考试中途不得私自调换座位,考试铃响后,才能开始答卷。

3、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终场时间到后,才准交卷出场。

4、考生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5、考生答卷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洁

6、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认真答题。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更不得向教室内传送夹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7、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题按要求放好,不准将试卷带走。

8、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试卷,不准夹带、换卷等。对于违纪者,视其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9、每次考试,要求考生全部参加。凡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者,须报教务处核对批准方可。

五、试卷装订、阅卷、登分、汇总及小结

1、试卷由教务处统一装订,装订要严格按规定操作,不能漏页、倒页。

2、阅卷和登分的全过程,要求严格、规范、坚持原则。由阅卷组长负责填写阅卷分工登记表,先研究答案,对照标准答案定出统一评分标准,然后进行阅卷。

3、阅卷期间严禁任何教师翻阅本校其它年级试卷。不准损坏试卷左侧的密封纸。

4、阅卷结束后,阅卷组长可组织阅卷教师进行本学科的试卷复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商榷补救。

5、试卷复查完毕后,由阅卷组长将试卷上交教务处,由教务处负责组织人员登分汇总。登分结束后方可拆分试卷。登分前任何人不得损坏试卷左侧的密封纸,一经发现严肃批评。阅卷组长将试卷上缴后,试卷中存在的问题原则上一律不再更改。

6、每次考试结束后教务处组织各任课老师认真分析试卷,及时组织评讲,并在相关范围内开好分析总结会议

六、违纪考生处理规定

为了严肃考场纪律,对于违犯考场纪律的考生,除批评教育外,并依情节给予处理。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试卷作废,该科计"0"分:

⑴使用夹带未遂者;

⑵有意在试卷上作各种符号标记者;

⑶借口离开考场偷看资料,或与他人交谈试题答案者。

2、有下列情形者,取消考试资格:

⑴使用传递夹带者;

⑵抄袭他人答案,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答案者;

⑶偷换他人答卷者;

⑷冒名顶替、替人或代人考试者;

⑸有类似上述情节和性质的行为者。

对于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纪律,辱骂、威胁监考教师和考生安全者,将进行严肃处理。

七、学校监考老师违纪处理办法

1、学校非监考的教师及任课老师在考试期间不得进入考室,违纪者取消该老师该科成绩,并通报批评。

2、学校教师不得私自传递试题答案,或暗示学生作弊,一经发现取消该老师该科成绩,并通报批评。

3、监考老师在考试期间不得随意外出,确有事因者应先通知巡视员代为监考,严禁出现考室无监考老师的情况,无故离开考室作为重大责任事故进行处理。

4、监考老师要严肃考纪考风,对考室出现违纪作弊或考生捣乱现象而放纵自由者给予通报批评,作为责任事故进行处理。

5、对考场出现集体作弊或雷同,将组织人员调查事故责任人,一经查出给予通报批评并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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