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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车站工程应急处置预案

2024-05-16 阅读 2083

地铁车站工程应急处置预案

地铁车站建设工程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预防车站施工中突发事件的发生,减少财产及经济损失,以及在某些不可抗拒的事件发生后,能够有充分的技术措施和抢险物资的储备,使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以便在施工时执行。

1常规的应急处置准备

⑴现场备好抢险物资,如方木、编织袋、工字钢,并在现场堆码整齐,标识清楚,专料专用;所用材料、构件和设备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要求,应具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项目部经常检查抢险物资的情况,发生损坏和减少应及时更换和补充。应急物资储备数量表见表2。

应急物资储备数量表(每工区)表2

⑵现场准备备用注浆泵,并在平时加强保养,保证可以随时使用。

⑶现场准备发电机(250KW),保证应急电源的使用。

⑷与可能在施工期间产生险情的管线产权单位、市政等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双方分别指定专门联系人,掌握联系电话,发生异常时能够及时联系,迅速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⑸施工前做好有关管线、地面建(构)筑物、市政设施的调查。

2对地表沉降的预防及处理措施

2.1地表沉降控制措施

针对本区段地质情况,在风井、风道、出入口通道及车站主体结构开挖过程中,

应急物资数量

水泥(t)20

砂袋(条)1000

注浆泵(台)1

水泵(台)6

工字钢(t)15

方木(m3)3

雨衣(套)40

手提灯(只)40

铁锹(把)20

沙子(立方)100

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沉降:

⑴建立沿线的地面沉降观测点,在隧道开挖前取得初始数据,并将所有的监测点清晰地标在线路平面图上;

⑵在隧道开挖时对量测结果进行整理,以获得开挖参数与沉降点的关系,以便在施工中调整各项参数;

⑶在开挖过程中,必要时对地面建筑物进行加固处理,运用优化施工参数的方法,进一步控制地面沉降曲线的特性指标,满足建筑物保护要求;

⑷地面沉降变化值较大时,加密观测和加强现场值班;

⑸建立严格的沉降量测控制网络,及时定期进行监测,以掌握施工时对周围环境及对隧道结构本身的影响;

⑹加强初期支护施工质量,必要时增加支护措施。

2.2洞内流砂的应急处置

(1)洞内发生流砂时立即停止施工,必要时用砂袋或袋装水泥进行反压。

(2)增大抽水量,降低地下水位。

(3)打设注浆管,对流砂地层进行注浆加固。

2.3地面沉陷的应急处置

(1)地面发生沉陷时,立即在沉陷区外安全地带设置警戒,保证车辆和人员安全。

(2)迅速通知交警进行交通疏导。

(3)按照有关程序进行上报,在现场制定抢险方案。

(4)洞内立即停止施工,并做好应急准备。

(5)通知管线产权单位切断沉陷影响区内的管线。

(6)加密洞内和地表监测点和观测频率,加强现场值班。

3对暗挖施工塌方的预防及处理措施

⑴隧道开挖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根据“管超前、严注浆、短开挖、强支护、勤量测、紧衬砌”的施工原则,对不同施工段,采取不同施工方法;

⑵采用超前探孔对地质情况或水文情况进行探察,观测洞内围岩受力及变形状态,及时发现塌方的可能性及征兆,及时制定应对措施;

⑶加强初期支护,预防塌方。开挖后及时进行锚喷支护,防止局部坍塌,提高土体的整体稳定性;

⑷由各工班抽调精明强干的工人成立抢险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提前做好教育工作和培训工作。熟悉抢险程序,一旦隧道发生塌方,迅速、果断、有条不紊地进行解决和处理,详细观测塌方范围、形状、塌穴的地质构造,查明塌方发生的原因和地下水活动情况,认真分析,制定处理方案,并及时迅速处理;

⑸若塌方较严重,可能会危及到洞室的稳定,立即用方木或工字钢将洞室支撑起来,拱部用方木做扇形支撑架,加强监控量测,待结构稳定后,用喷锚回填处理并预留注浆管,注浆加固。若坍方较轻,清理干净后,回填注浆加固。

4对管线的预防及处理措施

⑴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确保管线不断、不裂、不渗、不漏。

⑵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反馈,指导施工。

⑶施工前做好有关管线、地面建(构)筑物、市政设施的调查,绘制施工影响区域两侧各20m范围内管线图。

⑷了解各种管线的管阀位置、关闭方法,并要征得产权单位的同意,可以在出现异常时关闭管阀,并在现场放置关闭阀门的专用工具。

⑸管阀位置在管线图上标示清楚,一旦管线发生异常,可以迅速切断发生险情的管线,尽量降低损失。

5停电事故的预防处理措施

本工程施工工期较长,施工过程中出现停电是可能的。因此,必须做好停电事故的预防处理措施。

⑴加强对地下供电线路的施工保护,确保不因施工问题导致停电。

⑵在工地上配置发电机,一旦停电,立即启动发电机临时供电。

⑶加强施工现场用电线路检查和保护,对老化的电线路及时更换,确保不因线路问题导致停电。

⑷现场配电房、配电箱均须设置遮雨设备。

6暴雨状态的应急措施

6.1明挖施工

明挖施工时要注意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暴雨来临之前做好以下工作:

⑴停止受暴雨影响较大的明挖基坑土方开挖、防水层施作、混凝土浇注等作业,做好安排,确保安全。

⑵采用可靠的手段围蔽变配电设备等。

⑶施工机械设备撤出基坑或停放在地形较高、排水顺畅、远离基坑的地方。

⑷检查排水设备及管网的可靠性,增加排泄水通道。按预报雨量的大小,必要时增设临时排水沟槽。

⑹检查基坑坡面,特别是受水流冲刷较强的坡面采取临时覆盖等措施。

⑺降雨过程中,拟采取以下措施减小其影响:

1停止明挖作业,设专人巡回检查施工区。

2基坑内及其它低洼处用大功率抽水机随时抽至排水管网。

3必要时,用草袋装砂围蔽受洪水影响较大的区域。

4对变配电设备设置可靠的防雷装置并设专人看守。

6.2暗挖施工

车站施工除几个出入口部、风井和部分风道采用明挖施工外,其余均采用暗挖施工。当暴雨降雨量达到预定危险指标时,立即启动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⑴工作原则:预防为主、依法管理、属地负责、分级控制、快速反应、依靠科技。

⑵广泛宣传,教育到位。及时传达上级的文件精神,同时要在办公区、生活区和施工区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报,使全体员工都能知道预防措施、传播途径、一般症状和应急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⑶加强防疫措施、对工地实行封闭管理

1所有工地生活区要严格围挡,加强保安工作,实现对外界相对封闭和隔离管理。

2对生活区以外的人员实行在生活区外专人接待制度,不得进入生活区。

3严禁外来人员随意出入,实行人员出入登记。

4严禁工地之间施工人员流动调配,切断传播链。

5加强对施工人员离京工作的管理。疫情期间施工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地。工地人员有变更时,项目部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工程完工或其它原因要求回家人员离开工地前,必须经市或区医疗部门检查,出具身体健康证明,上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离京。

⑷应急组织、统一指挥,启动医疗救护

1对疫情密切接触者,进行重点隔离,密切接触者必须严格按防疫部门要求采取严密的隔离措施。

2对于疫情非密切接触者必须与密切接触者隔离。

3隔离区不够的必须增设隔离区。未进入隔离范围的施工人员必须采取分散居住方式,居住密度听从当地卫生部门意见。

4加强对疫情密切接触者隔离区的管理,非重点隔离人员不得与隔离人员接触,隔离区人员不得到隔离区外活动。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流程图见图7-1

8地下文物保护措施

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立即停止施工,安排专人值班,保护好现场。

同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并做好有关部门配合工作。

9有毒气体的应急措施

⑴施工中加强对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施工人员佩带防护用品。

⑵一旦有施工人员感觉不适、并怀疑有有毒气体时,立即撤出所有施工人员,并通知专业部门进行检测分析,在分析结果出来前,任何人不准进入井下。

10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www.qiQuha.com.com 制度大全

篇2: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为了加强交通安全运输工作、确保人命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和省、市、有关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经理

副组长:分管安全技术副经理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抽调高县弘驰汽车修理厂修理工l-2人,其余人员根据事故救援需要临时确定。

设立应急救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

应急救援电话:

二、职责分工:

组长:负责道路交通事故、人流高峰期、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全面指挥。

副组长:负责具体工作,协助组长做好督查落实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的工作。

组员:负责交通事故中疏散人员、保护好现场、保护好所有乘客人生安全、衣物及贵重物品,及时通知交通警察大队和保险公司人员,负责交通事故车辆组织,同时负责交通肇事事故中对乘客的分流和伤员的运送工作。进行值班将有关事实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负责建立登记工作。

三、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各小组成员必须接受统一指挥、统一安排、积极参加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

2、自动递补原则:领导小组组长不在岗时、副组长自动递补、承担应急工作的领导职责。

3、自动停休原则:领导小组各成员休假的一律停止休假,主动到单位参加应急工作。

4、奉公尽责原则: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尽职尽责、拒绝冷漠、传递温暖、无私奉献、不能麻痹大意、全心全意做好应急工作。

四、工作程序:

1、领导小组在接到应急、救援电话后,首先弄清事故现场及周围地理情况,立即召集救援领导小组所有成员,通报事故现场情况,商议事故、事件现场具体救援方案。

2、事故现场救援方案确定后,为尽可能降低施救费用,

采取自己组织救援的办法,及时组织救援领导小组成员,携

带救援设施赶赴现场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如现场施救难度

大,需另聘专业救援人员时临时确定。

3、应急、救援设施的运送调修理厂救援车,如需要其它大型辅助救援设施,及时与相关单位联系增补调运并请求公司增援。

五、救护和医疗:

事故发生后、按照本单位应急预案中确定的医疗救护单位,迅速联系医疗机构、配合协助医疗部门开展紧急现场处理和医疗救护。

篇3:船舶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1.0目的

1.1当船舶发生紧急情况时,船岸双方应采取联合行动,以最大限度减少船员伤亡,减少船舶或财产的损失和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2.0职责

2.1总经理

1)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管理和防污染总负责人;

2)负责向指定人员提供足够的资源和人员的支持;

3)负责为应急反应小组提供必需的额外资源包括人力资源;

2.2岸上应急反应小组

2.2.1岸上应急反应小组成员的组成

2.2.1.1岸上应急反应小组组长

总经理为应急反应小组组长,当总经理不在时由指定人员替代,负责召集应急反应小组成员到位。

2.2.1.2岸上应急反应小组成:

指定人员、海务主管、机务主管、人事主管和体系主管为岸基应急反应部门。

2.2.2岸上应急反应小组职责

2.2.2.1指定人员

.负责船舶和总经理的联络,为船舶提供足够的资源支持;

.负责公司各主管的协调和紧急事故的处理;

.对应急反应的实施过程进行全面监控。

2.2.2.2指定人员接到船长有关应急情况报告时,并履行如下职责:

.了解船舶紧急状况,第一时间通知应急反应小组成员;

.保持与船长的联络并记录情况,提供足够的资源支持,直到应急反应小组成员到达才能解除责任;

.记录应急反应小组到位时间。

2.2.2.3海务主管

.负责提供必要的船舶驾驶与压载等技术支持;

.负责提供必要的气象航海资料;

.负责向应急反应小组提供租船人、货运公司的资料;

.负责联络港口海事机关;

.负责联络保险公司;

.负责联络救助中心。

2.2.2.4机务主管

.负责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负责联系船舶技术服务机构;

.负责提供必要的资源。

2.2.2.5人事主管

.负责向应急反应小组提供船员名单;

.提供船员档案,必要时联系船员家庭;?

.必要时联系医疗机构。

2.3船舶人员应急反应职责

2.3.1船长是船舶应急反应负责人,负责根据现场情况指挥船员采取一切必要的抢险措施,或请求第三方援助。负责向就近主管机关、公司、港方或代理报告和联系。

2.3.2大副是船舶应急现场指挥(除机舱抢险外)。船长不在时,是船长的接替人。

2.3.3轮机长是船舶机舱抢险的现场指挥。

2.3.4全体船员的应急反应职责,见船舶《应变部署表》。

3.0应急反应流程

3.1报告与联络

3.1.1为保证应急联络和通讯渠道的畅通,公司保证:

●总经理和指定人员的手机24小时开机;

●正常上班以外的时间,公司安排人员轮流值班:

3.1.2船舶发生紧急情况时,船长应尽快将发生紧急情况的时间、地点、种类、程度、趋势、所受威胁和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向就近的主管机关和指定人员或总经理报告。

3.1.3在应急状态发生后,船岸应明确主要通讯方式(如手机直通或岸台转接)。如通过岸台转接,船舶应安排人员值守单边带,确保船岸联系畅通。

3.1.4紧急情况时的通信,船岸双方应按照《应急反应须知手册》(JZ05)的规定进行,国内海事机构的联系电话见《应急反应须知手册》(JZ05)中的《应急反应A章》海事主管机关联系名单。

3.2船岸双方的行动

3.2.1公司应急反应行动

3.2.1.1指定人员接到船舶紧急情况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总经理。总经理接到指定人员报告或自己接到船舶紧急情况后,根据船舶紧急情况的程度和性质宣布应急反应小组进入应急状态,并视情况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

3.2.1.2指定人员按照应急反应小组长(总经理)的指示,立即通知应急小组成员。并在应急反应小组人员到位前,根据应急反应小组组长的指示,行使应急指挥权。

3.2.1.3应急反应小组成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赴指定地点集中。船舶在抢险过程中,应急小组应根据紧急情况的程度和性质,船舶所处海域的海况、气象、货物种类等资料和信息,研究制定抢险方案,为船舶提供指导。

3.2.1.4应急反应小组长指定专人对船舶进行询问并作好记录。

3.2.1.5应急反应小组提供技术指导,并负责提供物资支持,答复船舶救助请求,联系安排救助事项,了解抢险效果,必要时派员前往出事地点,做好后续安排等。

3.2.1.6船舶抢险行动结束后,应急反应小组长在征得当事船长确认后,宣布应急行动结束。相关人员应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事故及险情的报告、分析和纠正程序》(JZ0307)的规定处理。

3.2.2船舶应急行动

3.2.2.1船舶发生紧急情况时,船长负责根据现场情况和本计划的要求指挥船员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抢险。情况危急时,船长有权要求公司和代理等提供一切必要的援助,也可就近向第三方请求援助。

3.2.2.2船岸双方在应急行动过程中应保持良好沟通和密切配合。抢险行动结束后,船舶应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事故及险情的报告、分析和纠正程序》(JZ0307)的规定报告公司。

4.0船舶潜在的紧急情况:

1)碰撞;2)搁浅和触礁;3)火灾或爆炸;4)船舶进水;5)弃船;6)人员落水;7)船舶意外停车和停电;8)舵机失灵;9)急救;10)江海盗袭击;11)海上救助;12)船舶丧失操纵能力;13)防污染;14)船体结构损坏;15)货物移动;16)恶劣天气损坏;17)船岸失去联系等。

5.0应急外援须知

5.1联络对象:

1)国内搜救组织和救助中心;

2)船舶所在海域、港口的船舶保险公司;

3)船舶代理;

5.2联系内容:

应急船舶的船名、呼号、排水量、时间、地点、危急种类及程度;外援单位可能提供的援助方案,船舶所需援助的手段;根据应急船舶状况,协商拟定最佳救助方案。

5.3岸上应急反应小组应将外援方案通知应急船舶:

1)救助外援名称、设施、预计到达时间和船舶应做的准备工作;

2)如何建立与外援组织的通信联络方式及途径;

3)船舶需办的手续文件;

4)船舶建立外援救助过程时间记录表。

5.4应急行动结束时,由应急总指挥宣布行动结束并且通知行动各方。

6.0记录

1)在紧急情况处理后,船长应将船舶应急情况的报告和施救的过程等下列内容记录在《航海日志》、《轮机日志》和《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事故和险情的报告和分析》(JZ0109):

●发生的时间、船位;

●与主管机关和公司报告联系情况;

●施救方法和效果;

●紧急情况结束的时间;

●船舶和船员的损失情况。

2)船舶在到港后,船长应向主管机关递交《海事声明》,并根据要求填写《海上交通事故报告书》,并做好接受调查的准备。

3)海务主管主任对整个应急行动过程作好记录,行动结束时交公司应急小组组长审阅。指定人员负责保存应急行动记录。值班人员应将有关情况记录《人员值班记录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