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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连锁店规章制度

2024-01-15 阅读 5554

加盟连锁店规章制度

加盟连锁店规章制度

(一)基本理念

第一条本加盟店是依协业与分业的原则,运用近代小组织的连锁店以实现加盟店的经营合理化,同时真正能做到充分满足消费者所要求的店铺为基本理念。

(二)目的

第二条本规章是订定**加盟店组织活动,经营合格的零售对加盟店本部(以下称本部)的权利义务,加盟店的营运制度、经营管理制度与加盟店的权利义务等。

(三)组织

(1)为统辖本事务,在**企业公司内设置“**加盟店本部”,并得设各种委员会,以筹谋业务的发展。

(2)(本部)

“**”商号、商标的登录所有者的本部要主持制定加盟店组织的维持发展的运营方式、制度、规约,以管理统辖全体加盟店。

(3)(加盟店)

店铺所有者的加盟店,得在一事实上的商圈内,有独占(或优先的)营业的权利,但须在所定的整体经营体制(和店铺形态)下,遵从本规章负有诚实经营的义务。

(4)(委员会)

关于加盟店的营运咨询,在本部设置营运委员会,由本部从加盟者中指名担任委员构成,并遵从另定的委员会规则营运。

(四)加盟资格

加盟店的加入资格,规定如下:

(1)与既加盟的会员主要商圈竞争。

基准在**公尺以上的离间距离(或在买卖关系,人口每*万人设一店铺)为原则,至于有无竞争关系则由本部认定的。

(2)要具备一定限度以上的店铺规模。

销售场所面积及售货金额的最低标准订定:

面积:**坪以上;每月营业额**万元以上。

(3)不得加入与本部实质上有竞争关系的其他连锁组织。

(4)加盟者本身及能代替的适任经营者,必须专心经营。

(5)做本部的加盟店要诚实经营并接受本部的经营指导和援助。

(6)对于本规章要全面赞同,并全面参加本部为加盟店所举办的共同活动。

(7)经常要提出经营合理化的意愿,且要自动、积极为经营合理化努力。

(五)加盟条件

有前条资格者,要做加盟店的条件如下:

(1)使用“**”的统一商号、商标,在店铺安装所订的招牌、标识。

(2)加盟店应向本部缴纳加盟金**万元,此项加盟金不予退还。

(3)要接受本部的业务培训。

(4)与本部缔结加盟契约,并于契约书上盖章。

(六)基本权力。

加盟店基本权力如下:

(1)使用“**”的商号商标经营店铺。

(2)使用“**”的商标作广告宣传活动。

(3)经销本部组织独自开发的商品。

(4)施以内外包装的统一,并利用共同管理方式。

(5)接受本部的经营技术指导,并按本部的指导要领营业。

(6)接受经挑选的统一商品及物品的供给,并使用订定的订货手册。

(7)参加本部统一举办的宣传广告,促进销售及其他的共同活动。

(8)接受有关店铺的新设、改装的专门技术指导。

(9)参加本部计划的教育训练。

(10)接受经营计划的策定及指导。

(11)接受提供必要的情报。

(七)确保加盟店的利益

为增进加盟店的效益及确保利益,由本部提供程序化的独有销售技术。

(八)商品计划

为确保前条的利益,下列事项由本部统一计划、指导实施。

(1)商品构成计划。

(2)商品陈列计划。

(3)毛利计划。

(4)销售促销计划。

(5)广告宣传计划。

(6)进货补给计划。

(7)其他关于店铺管理计划。

(九)商品供给

商品供给方法订定如下:

(1)加盟店经销货品中,至少有百分之*以上货品要向本部进货,以达进货集中化。

(2)商品的供给,原则上依本部所定的定期配送系统配给。

有关提成计划内容如下,提交“商品计划委员会”统筹研究的。

(1)独自开发共同商标的商品。

(2)加盟店屯积库存商品的调配周转。

(十)支付货款

每月1日至月底所进的货款,于次月5日以前汇送至本部所指定的银行,或将支票寄至本部。

(十一)退货的处理

由本部所供给的商品及物品类,原则上不予退货。但有下列的情形时,调换产品。

(1)本部承认的退货期限内的特定品,但退货所需的运费及其他损失,如本部无过失。其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2)本部拟订销售计划指定商品的配额,在本部所承认的一定期间内不能售出时,此时也准用前项协书的规定。

(3)前项退货商品货款的支付,应依前条的所定每月份结算。

(十二)本部营运费用的分担

加盟店对于本部的营运费用应依下列方法分担:

(1)会费每月**元。

(2)每月向本部进货金额的*%。

(十三)特定费用的负担

第十四条依前条负担固定的营运费用外,加盟店应依下列基准,逐项分担为连锁事项的费用。

(1)共同广告经费――实费或分担。

(2)共同特卖经费――实费或分担。

(3)各项活动经费――实费或分担。

(4)调查、教育经费――实费或分担。

(5)店铺、广告陈列品的设计及物品的费用――实费。

(6)其他特别指导援助的经费――实费。

(十四)保守的机密

第十五条加盟店对于本组织的计划、营运、活动等的实态及内容不得泄漏于他人,特别对下列事项保守重要机密,如违反时,其所发生的损害,应由当事人负赔偿之责。

(1)经销商品及物品类的采购厂商、价格、进货条件。

(2)加盟店的详细经营内容,特别对进货、销售、资金的计划具体内容。

(3)其他本部指定的事项。

(十五)禁止事项

加盟店不得有下列行为:

(1)从本部进货商品,提供给非加盟店。

(2)加入本组织以外的同业连锁店。

(3)毁损本组织的名誉。

(4)将本部所送的文件、情报无正当理由提供他人。

(十六)契约解除

有下列各项事由时,本部得解除加盟契约。

(1)加盟店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前条的规定时。

(2)加盟店的经营亏损,继续亏损六个月以上,经“纪律委员会”判断无法改善经营状态时。

(3)加盟店或加盟店的经营者申请破产,或受强制执行或执行保全处分或拒绝往来处分时。

(4)与加盟店的经营者有关的加盟店发生经济纠纷,因而加盟店的经营会受大影响时。

(5)对本部的债务履行,虽经劝告,仍不履行时。

(十七)除名

有下列事由时,本部得将该加盟店除名:

(1)对本规定有重大违反时。

(2)明显妨碍本组织的信用时。

(3)妨碍正常的连锁营运时。

(十八)退会

加盟店无论何时,均可退出本连锁组织,而解除加盟契约,但至少应于三日前,以书面通告本部。

(十九)契约解除后,应处理的事项

(1)遵从本部指示,将店铺内外所表示的加盟店名称撤除或抹消。

(2)遵从本部指示,将经售商品目标、价格表及其他本部送付的物品、文件送还。

(3)本部指定的商标商品应予回收,其回收价格应服从本部的查定。

(4)对本部或其他加盟会员的债务要立即偿还。

(5)实施上列各项所需一切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6)由于解除契约,发生具体损害时,应予赔偿。

(二十)规章的修正

本规章的修正,须经出席加盟店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议通过的。

(二十一)附则

关于加盟店的营运,本规章或另订的各种规则无规定时,即依据本部斟酌决定的。 www.qiquHa.com.com 制度大全

篇2:酒店足摩中心规章制度

酒店足摩中心规章制度

1、上班时间中午12:30----凌晨00:30,每天中午12:30、19:00准时点名(不得迟到、早退),在30分钟内过失10元,超过30分钟者按买节钟处理,以此推算。

2、每天12:30之前整理好仪容仪表,一律穿工作服上班,佩戴好工号牌,化淡妆上班,领班在第一时间监督,违者或不服从者过失10元。

3、没有经过经理同意者,不能私自调班、换班,违者过失10元。

4、不得拒绝点钟和排班,身体不舒服者要提前向领班、吧台说明原因,在同意下可叫下一位技师,否则过失30元。

5、见到客人要站立问好,面带微笑,上钟与客人聊天时说话要柔和,找些顾客感兴趣的话题,如客人有无理要求,要婉转拒绝,若无法处理,第一时间汇报领班处理,对客服务不得偷工减料,服务要细致、耐心,否则过失20元。

6、上钟时间每节以50分钟,不得提前下钟,超15分钟以上者以加钟计算,若客人不买加钟者,技师自己负责,否则过失30元。

7、服务完时向客人介绍本店的服务项目,是否要加钟,加钟者要通知吧台,若客人马上要离开服务包厢时,提醒客人是否拿好自己的随身物品,引领客人到吧台买单,并送客人到门口,客人走后第一时间内收拾好包厢卫生,检查电源方面是否按规定关闭,否则过失10元。

8、不得向客人索取小费,贪小便宜,无故叫客人买钟等,否则过失50元。

9、每月规定假期两天,要请假者必须提前一天向经理汇报,由经理适当安排,不得私自脱岗,特殊情况要经同意方可外出,否则过失10----50元,情节严重者一律开除。

10、休息间规定在101#,18:00之前可在技师房待钟,在18:00后不得到包厢休息,在包厢休息起来时要收拾好自己的卫生,否则过失30元。

11、用餐时间在16:00----18:00,在前二位者要在17:00后去用餐,不得打包到酒店用餐(用餐时若有点钟者,接到电话通知后要及时回来上班),特殊情况特殊安排,否则过失30元。

12、各级员工不得在公共区域内吸烟,否则过失10元。

13、各级员工不得在开水房煮东西,否则过失10元。

14、以上规定望各位员工严格遵守,即日执行,若有另外规定,另行通知,不服从者或违反者一律上报酒店处理。

篇3:酒店洗衣房规章制度

酒店洗衣房规章制度(二)

一、产品质量控制制度

1.洗衣房建立个人自我检查、主管抽查、质检员全面检查及后一工序检查、反馈前一工序质量四级控制制度。

2.不定期地组织洗烫、客衣、工衣、布草等不同工种人员参加的质量研讨会。

3.造成事故之当事人,应填写事故登记表存入洗衣房管理档案,将酌情给予处理。

4.无法去除之污渍,由最后负责处理此衣服的干、湿洗员工向当班主管申请,并以确认后,填写"致顾客通知单"。

5.洗烫质量控制标准:

①无明显的可以洗脱、去除之污渍。

②无异味、脱色、串色现象。

③无变形、缩水、脱线少扣现象。

④无熨烫的双重痕折和不平整现象。

⑤无杂物污渍。

⑥无湿润和不规则之熨痕。

二、安全与防火制度

1.注意安全、防火,消除事故隐患,是每个员工的责任和义务。

2.洗衣房及布草制服房主管均是防火责任人,并建立洗衣房义务消防队。

3.对于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进入工作地段要过问。

4.洗衣工、大烫工在机器运转、高速脱水时严禁离岗。

5.熨衣工使用的蒸汽蒸斗用完毕之后,即关该挚。

6.根据酒店要求定期派员学习消防知识及进行消防训练。

7.主管下班前必须巡查各电挚、气挚空压机关闭情况,检查工作场地的门是否锁好。

8.各员工应及时向洗衣房经理汇报安全防火隐患或事实经过。

9.遇突发事件,应保持镇静,听从酒店领导的指挥。

三、工场卫生制度

1.自觉遵守工场卫生是每个员工应尽的义务。

2.必须持有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证。

3.严禁在工场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4.患有传染疾病的人员一律不准上班。

5.要保持个人卫生清洁,工衣天天更换。

6.工作前要清理劳动工具。(检衣台、布草车、机器等)

7.干净与未洗的衣物、布草不得混放,未洗的布草要放在指定的地方,洗涤好的布草要加盖好防止再次污染。

8.对未洗的衣服和布草带来的杂物,一定要及时清理,不能随意将杂物扔在地上。

9.如发现有害虫,要及时报管家部联系消杀处理。

10.所有衣服和布草都要经过消毒方可发出。

11.饭前饭后,工作前要洗手,勤剪指甲。

12.干净的衣服和布草如不慎掉在地上,一律重洗。

13.每周用消毒水对布草车进行消毒洗刷。

14.勤洗头,勤洗澡,防止体味。

15.各班组完毕后,搞好卫生。

16.各班组定期对本班地段人搞卫生。

17.爱护公物,爱惜饮水器是每个员工的职责。

四、布草房管理制度:

1.布草房员工将房务、中餐、康乐、西餐等每天布草送来洗涤的布草,按部门和楼层分点清楚。配合点数的岗位,大烫组,水洗组及其余各班组人员在工作中适当抽出人力。点数时将送洗单所填写的数量,清点能对上送单后,再将布草放入布草格内。如点数当中发现数字不准确,要让对方重新点一次。经双方确认的数量为准,并在送洗单上本部门的员工必须按布草名称填写一栏实数,将大、小床单等所有数量写得一清二楚,不得马虎,并签上点数人员的姓名,然后布草发放根据次单准确发放。

2.点数时要注意,把较脏的布草如血迹等及时取出,交给水洗组进行去渍后再入机洗。如发现毛巾、餐巾等布草当抹布使用的情况,应及时登记送洗的楼层,并要求送洗员工签名,不管是客人弄脏的也好,都要查明事情真相,如果送洗员工不签名,本部将弄脏的数量扣除。

3.发放布草应注意将布草拉入布草房,将每层楼的布草数先点入布草车内,以后拉出门口给楼层服务员进行点数对单装入布草袋,数字要作到准确无误。发放布草时严禁不属于本部员工进入布草房。

4.每天将前一天的收洗布草,经洗烫折叠好后入仓时要作好记录,并将布草摆放在货架上分类,叠放整齐。

5.每天完工前作好当天数字的统计,交给做报表的员工,作好当天收洗报表。

6.布草房收发员月底要作好盘存工作,将存仓的布草清点后,并将当月报废数量交给主管及时通知房务部,将报废数量补回,方便运作换洗,月底将本月情况写一份小结报经理。

①必须提案标准投放洗衣料。

②不准将私人衣物带入工场洗烫。

③不准违反布草制服房工作守则。

④不准违反安全与防火制度。

⑤不准违反洗涤质量控制制度。

⑥不准违反工场卫生制度。

⑦不准违反洗烫机械的操作规程。

⑧不准随意使用其他岗位的设备。

⑨工场内不得挂放私人物件。

⑩机位前后不得存放与洗烫无关的杂物。

⑾务必清除布草车内的杂物。

⑿工场内用具必须时时保持干净整齐。

⒀损坏公物者按酒店有关规定赔偿。

安全生产条例:

水洗班安全工作守则

1.每天上班前必须检查各洗衣机、烘干机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如果发现故障,应马上知会主任,以待维修。

2.洗衣机和烘干机在没有完全停止时,严禁出入任何衣物。以防止发生意外。

3.操作员必须忠于职守,严禁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发现意外情况立即停机报修。

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控制。电脑编制好的程序不得缩短或者选用不合适的程序工作。以免造成机器或者衣物损坏的现象发生。

5.衣物入机器时不得超过洗衣机、烘干机装机容量的四分之三。

6.工作完毕后,立即切断电源,保持机身和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

细烫、大烫机安全操作守则

1.细烫操作在工作时,必须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身体任何部位不得和细烫机压盖接触,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烫伤。

2.启动大烫机时必须遵守先放蒸汽、压缩空气。开动锁匙将底板升起。空转3-5分钟,先将蜡布熨烫几次后再工作的操作规程。

3.大烫机关机时,必须先关蒸汽,空转5-10分钟,过蜡布二次,降下底部。关掉压缩机空气,切断电源。

4.上述第二、第三节两项,操作必须由领班和指定的专人负责,其余任何人不得私自启动

大烫机。

5.大烫、细烫的工作机器在运转时,操作员应必须留意机器的运转情况,如果发现异常现象,必须马上停机通知主任,待工程部人员检修认可后再使用。

6.工作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并保持机器和工作场地的卫生清洁。

布草房安全守则

1.上岗前检查电源有否松脱。发现情况及时报修。非本岗位人员一律不得开启电动衣车。

2.操作电动衣车时,要注意头、手的安全,防止车针扎伤。

3.定期检查风扇、衣车马达等设备,对所有设备,要勤清洁,勤保养。

4.杜绝一切火种,离岗前切断布草房仓库的总电源。

洗衣部防火责任条例:

1.严禁在厂房内、布草房内吸烟,杜绝一切火种。

2.定期检查电源接头、插座,要做到防患于未然。

3.洗衣房、布草房内必须各备有两只以上的粉剂、两只液态灭火器。

4.各班组下班时,必须到消防检查登记表上填写下班。

篇4:工贸公司危险运输规章制度

工贸公司危险运输规章制度

为加强危险货物运输管理,保证运输安全,规范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行为,本车队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车辆设配保养维修、安全质量教育、劳动保护、事故处理等规章制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规。车辆运行应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距离,严禁违章超车,确保行车安全。要求车主必须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和运输责任有关保险。对直接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车辆维修、清洗等作业人员及业务额管理人员,须经地市以上道路运输管理及机关培训,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考核合格者,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的,方可上岗作业。

1、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年检必须到指定的监测站进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车况必须到一级技术等级;

2、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必须到有维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许可证的维修企业进行维修、保养;(即二类维修厂)

3、运输危险化学物时,承托双方必须签运输合同,明确承托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必须对所托危险货物无力保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

5、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必须具有交通部规定的统一格式的路单危险标志和易燃易爆标志;

6、凡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主驾驶人,押运员、装卸工、修理工等与运输危险货物有关人员,均要参加上岗前有关业务的培训;

7、发生危险货物事故时,驾乘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事发当地道路机关、车辆管理所、保险公司和本公司进行报案;

所有的车主和驾驶人员都必须遵照交通部《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执行。

篇5:厂内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交通事故,确保生产经营、厂内运输、其他运输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交通安全管理。

3、职责

3.1各单位负责所在区域运输车辆的统一管理和日常检查,负责组织交通安全工作检查,组织厂内机动车辆检验及驾驶人员安全培训,负责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

3.2各生产单位部室对辖区范围内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负责。

3.3安全环保部负责各单位、相关部室交通安全管理的监督。

4、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安全管理

4.1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驾驶证(操作证)方准驾驶与驾驶证相符的机动车辆,严格禁止无证驾驶。禁止将车辆转交给他人驾驶,如需要经主管人员许可。

4.2驾驶人员的基本条件:

(1)工作认真负责,沉着稳重。

(2)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驾驶人员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驾驶资格,具有本专业所需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4.3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禁止超速行驶、酒后开车。进入厂区内行驶的各种车辆严禁超高、超载、超速行驶。

4.4各种车辆均按规定乘人,未经有关部门同意,厂区机动车不得擅自开出厂区外。

4.5各类车辆必须遵守厂区内划分的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指示行驶,厂内机动车辆应按规定的工作路线行驶。

4.6凡无副驾驶员座位的车禁止携带人员行驶。

4.7在无划分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厂区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辆在中间行驶,非机动车和行人靠右边行驶。机动车辆行驶时遇有非机动车和行人横过车道时必须停车或减速让行。

5、厂区道路

5.1厂区主要通道要设立明显的交通标志,车辆停放不能影响厂区交通安全,且不得在厂大门周围20米、车间进出口周围10米以及消防通道的拐弯处停放。

5.2厂区交通主干道限速为15公里/小时,转角处、十字路口、进、出入车间的汽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5.3厂区道路应保持平整、完好,厂区植树、绿化和架空管道不应妨碍机动车辆正常通行。在厂区道路的交叉路口、跨越道路的架空设施应设置必要的反光镜、限高标志、限速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或标志。

5.4厂区道路实施养护、维修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路段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厂区主要道路断路施工,必须到所在单位办理手续,且通知相关部门备案。

5.5所有进出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接受门卫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