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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慢性病死亡病人监测管理制度

2024-01-15 阅读 4515

医院慢性病死亡病人监测管理制度

医院慢性病、死亡病人监测管理制度

慢性病和死亡病人的监测是公共卫生管理的内容之一。为加强我院对主要慢性病、死亡病人的监测和报告,根据《浙江省卫生监测统计报告管理规定》和《浙江省2005年度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计划任务书》的要求,制订本制度。

一.我院的公共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科主任为本科室公共卫生管理的管理者和监督者,各经管医生是慢性病、死亡病人的报告责任人。

二.报告范围:糖尿病、冠心病急性发作(包括①急性心肌梗死②心性猝死③其他类型的冠心病)、脑卒中发作(①蛛网膜下腔出血②脑出血③脑血栓形成④脑栓塞及未分类脑卒中)、肿瘤(新发恶性肿瘤和中枢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死亡病例(包括住院和门急诊的死亡病例)。

三.接诊医生发现确诊的上述四种需要报告的病例,在24小时内向防保科报告,防保科收到报告卡,审核合格登记后,及时向市疾控中心报出卡片。

四.凡在本院死亡的病例,包括门急诊、住院死亡的病例,经管医生要及时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其中二联交给家属,一联交给防保科,防保科收到《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审核合格后作好登记,及时网络直报,次月5日前将《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报市疾控中心。

五.各种表卡填写要完整,字迹要清楚,不漏项。

六.凡未按要求上报者,按年度院感考核细则的规定与考核奖挂钩,若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加倍扣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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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附院医院感染监测制度

附属医院医院感染监测制度

1、院感办按国家相关法规、规章制定各项监测。

2、医院感染控制的生物监测由院感办负责。院感办全面指导各科室监控小组进行科室目测监测,各科室监控小组的兼职医生及护士具体实施。

3、各科室按全院统一规定的监测方法进行认真的督查监控,及时发现医院感染病例,按规定填写报告卡,严重病例及时报告,同时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扩散。

4、各科室密切注意医院感染的暴发流行发生,一旦发生或出现暴发迹象及时报告院感办,立即组织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控制疫情的扩散,同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按全院统一规定,做好各科的环境卫生、灭菌器材、废弃物的处理,院感办定期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

6、院感办负责监测资料收集、汇总、整理、分析、上报、反馈等工作。每季度一次,特殊情况随时请示上报及反馈。

篇3:附院病人转院转科制度

附属医院病人转院、转科制度

1、门诊病人原则上不予转外地诊疗。

2、病员住院期间,因医院技术和设备所限,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病员提出申请,经有关科室讨论认定,方可予以转诊。由科主任如实填写《外地转诊审批表》后交医保办,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院内会诊讨论认定,经专家认定后,报业务院长审批,由医保办登记盖章。

3、病员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期过后再行转院。较重病员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病员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带去。

4、转诊原则上限转省级公立医院(南昌)。如病情确定转外省,仅限北京、上海、南京、武汉市一级国家公立医院,并须省级医院出具转院证明方可办理。转院率不得超过本科室当年医疗保险病人出院人次的3%,超过转院率的医疗费用,转诊科室应负担30%。

5、市内转诊者,申请科室应明确转诊后继医疗费用的限额,或组织有关专家讨论认定,如超出限额,原则上超出部分由病人自理,其它规定参照转外地规定执行。

6、病员转科须经转入会诊同意,转科前,由经治医师开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按联系的时间转科。转科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代有关情况,转入科写转入记录。

7、病员转科医疗费用结算,由住院部收费处将转出科室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入该科业务收入,但不算出院人次。后继医疗费用计入转入科业务收入,算转入科出院人次。

篇4:某医院医疗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医院医疗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一、抢救人员(值班医师与责任护士)要按岗定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按时交接班,上岗时做到衣帽整洁、佩带胸卡。

二、抢救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抢救仪器的使用,遵守各种疾病抢救常规进行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三、危重病人抢救时,当班医务人员应全力以赴、争分夺秒。一般抢救由该科值班医师及抢救班护士负责,特殊抢救请示医务科或院领导组织有关科室进行抢救,各级人员做到明确分工,密切合作。

四、医务人员不得对危重急症病人以诊断不明、经济问题或其他任何理由而延误抢救。

五、医务人员应按照病情严重程度和复杂情况决定抢救组织工作。

六、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要严肃认真、积极主动,听从指挥,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协作。

七、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困难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上级医师要随叫随到,迅速参加抢救工作。

八、口头医嘱要准确、清楚,尤其是药名、剂量、给药途径与时间等,护士要复述一遍,避免有误,并及时记录于病历上,医师要补开医嘱和处方。

九、各种急救药物的安瓿、输液空瓶、输血空袋等用完后应暂行保留,以便统计与查人物避免医疗差错。

十、抢救的全程情况,必须认真、准确、及时记录。

十一、在抢救过程中,应根据实际病情及时向患者家属或单位通报病情,说明病情危重的原因、程度及预后,以利取得患方必要的理解和配合。

十二、如因检查、入院、转科等原因需要搬移病人时,必须充分考虑到病情及生命体征的稳定与否,以及病员家属或单位在了解病情后的理解程度。必要时应对此作书面记录。危重病人搬运途中应由护士护送,必要时医师协同护送,并同时携带必要的急救器械和药品。

十三、值班人员在联系有关科室协同抢救或联系收住入院时,应不放松对病员的抢救。

十四、对危及生命的严重创伤,经紧急处理后,有关值班医师应尽快安排病员直接送手术室抢救,而不必强调常规的术前准备或入院手续,以免延误抢救时机。

十五、遇重大抢救突发事件或其他特殊问题,如涉及到法律纠纷的病例,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值班医师、护士应及时向科主任、医务科(白天)、总值班(夜间)汇报,并解决医疗费用、住院手续等,必要时以书面的形式向医务科汇报、备案,也可向主管院长请示、汇报。因临床需要,医务科或总值班以及相关人员应及时到现场进行协调处理。

十六、经抢救病情稳定后,由医务人员送至病房或手术室,因病情不宜搬动者,留抢救室观察。

十七、抢救病员完毕后,由负责医师及护士(长)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十八、急诊自动出院的留观病历及死亡病历,由值班护士整理收回后,由科室统一交病案室保存。自动出院病人家属应在病历上签字,值班医师酌情书写一份病情介绍同门诊病历一起由家属带出院。

篇5:车库通风监测控制制度

地面车库必须设置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车库顶部必须设置排烟系统。车库应安装通风设施,定时或经常清洁通风设施。在出车、交车频繁时间段应开启换气扇交换空气防止室内有害气体超标,必要时开通窗户通风。车库内严禁吸烟,物品摆放整齐,无关人员禁止入车库,及时清扫库内可燃物,消除火灾隐患。车场值班人员要禁止停放载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做好交通输导工作,保障道路畅通。井下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得随意损坏、拆除通风设施。井底车库必须设置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要经常检查库内灭火器材完好情况,不得挪用。控制井底车库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风筒等设施必须可靠。严格控制井底车库同时启动车辆数量不超过15台,以防汽车尾气中的有害成分超标。根据实际需要可以随时调节车库通风量,保证有害气体达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监测监控制度车辆行驶速度、行驶规则以及车辆完好、车场通风系统情况等由车队、安管办以及相关业务部门共同监测,执行不定期检查制度。井底车库装备瓦斯、一氧化碳、氧气监测监控传感器,并确保正常运行,实现矿、公司联网监控。车队管理人员每月入井检查次数不得少于6次,每少一次罚款50元。通风队每旬要对车辆存放点进行风量检测,根据测风结果对这两地允许启动数量及行使数量进行调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罚,并做好相应记录。为保证车辆安全行驶,监测人员应避免在容易造成车辆堵塞的路段检查。司机严格按照《神东分公司辅助运输管理办法》、《哈拉沟煤矿辅助运输管理办法》中有关车辆行驶规定行驶,如有违反监测人员将严格按照《违章司机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罚。监测人员要将监测结果、处理意见仔细填写在车辆检查记录本上。每天将检查结果及处罚决定在班前会上公布,以避免违规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