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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队队长安全职责

2024-01-15 阅读 4934

车队队长安全职责

一、车队队长是车队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保证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贯彻与实施,对车队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负责制定公司长远安全货物运输发展规划,编制车队危险货物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确保实施。

三、负责车队年、季、月度安全生产目标措施的制定,做好对驾驶员、车辆管理及安全行车培训教育工作,促进车辆管理“十八法”的实施和“三交一定一封”等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四、负责对车队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的具体实施,对车队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对各种违章行为给予制止与查处。

五、按规定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分析并解决在安全运行中的问题。在总结安全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推广安全行车先进事例,树立典型。

六、严格执行罐车、货车等各种车型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与消防设施固定到位。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与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与工资绩效挂勾。

七、认真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规定,及时做好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年检、罐体检测、驾驶员培训、从业资格年审与考核等工作。

八、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定期开展各项安全活动,记录好安全管理台账。

九、负责车队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车队发生的任何事故应及时上报,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报领导批准执行。

十、积极投身到公司安全标准化与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协助搞好危险货物车辆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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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车队安全员安全职责

一、车队安全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危险货物运输负安全检查、监督和管理责任。

二、负责或参与制定危险货物运输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

三、定期检查运输车辆的安全防火设施、罐体固定、信息系统等是否完好,如发现问题和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人员,制定安全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与整改期限,并检查执行与整改结果。

四、负责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装置和应急救援器具的管理,掌握实情,发现不足应提出改进和治理建议。

五、检查督促驾驶员、押运员、装卸人员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规范使用设备与机具,发现违章现象,及时教育与纠正。

六、负责维护保管好运输车、车库、仓储消防器材,定时检查车辆随车防火、防爆设备,确保安全、可靠运行。

七、定期召开驾驶员道路行驶安全会,认真抓好车队新进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八、车队和单车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不得隐瞒、迟报,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九、积极参与企业安全标准化和安全文化的建设活动,抓好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认真、及时填写好车辆行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行车日记,记录好安全管理台账。

篇3:小车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小车队队长是小车队车辆维护保养,保障车辆安全行驶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在办公室主任、事务秘书的领导下,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小车队队长必须熟练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车辆驾驶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全面负责小车队车辆维护保养、车辆管理和驾驶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第2条按规定对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保证车辆状况良好,严格按要求派车。

第3条负责制定车队值班、车辆管理、驾驶人员加强学习等各项制度,不断提高驾驶人员的业务技术素质,严禁出现停班、空岗和疲劳驾驶。

第4条定期向办公室主任汇报工作,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第5条必须尽职尽责,遵章驾驶,杜绝违章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6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小车队队长罚款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因教育不到位,出现违章的;

(二)因管理不严,出现空岗或脱岗的。

第7条未组织制定车队值班、车辆管理、驾驶人员加强学习等各项管理制度,或未按规定进行考核,小车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8条未对驾驶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出现交通事故的,小车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9条未按规定对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出现交通事故的,小车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10条未按办公室要求派车或私自出车的,小车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11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追究刑事责任。

篇4:小车队驾驶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小车队驾驶员是车辆维护保养,保证行车安全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在小车队队长的领导下,认真做好车辆维护,保证出车安全。小车队驾驶员必须熟练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车辆驾驶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负责车辆维护保养,保证车况良好。

第2条严格执行出车规定,严禁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第3条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保障行车安全。

第4条严格执行值班规定,不准出现脱岗现象。

第5条及时向队长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第6条必须尽职尽责,遵章驾驶,杜绝违章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7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小车队驾驶员罚款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值班规定执行不严,出现脱岗的;

(二)对车辆维护保养不善,影响出车的;

(三)不遵章驾驶,出现违章的;

(四)车辆运行日志记录不规范的。

第8条对车辆维护保养不善,出现交通事故的,小车队驾驶员负直接责任。

第9条不按要求出车或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出现交通事故的,小车队驾驶员负直接责任。

第10条不遵章驾驶,出现交通事故的,小车队驾驶员负直接责任。

第11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追究刑事责任。

篇5:车队运输安全管理细则

车队事故导致的经济损失往往数额巨大,保险费也会随着意外数目及赔偿金额的上升而大幅度调高。因此,车队事故除了导致直接的经济损失外,还有庞大的间接成本损失。

风险评估可以让车队管理层找出隐患并制定控制措施。管理层首先要辨识与车队有关的工作活动,例如在公路上行驶、装卸货物、维修车辆等,再从这些相关活动中找出各种危险源。同时,管理层也应辨识可能受影响的人员包括司机、跟车工人、维修工人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等。管理层应多听取员工意见,以确保没有遗漏重要的资料。之后,便可为每一个危险源可能产生的后果作出评估。根据事故的严重性及其发生的可能性来评定风险级别。

如果消除危险源是不可行的,便应考虑减少风险。改变工厂的布置,减少人车争路,或是在车辆上加上限速装置,这都是减少风险的措施。其次,可设立安全工作管理系统,例如强制执行车速限制。指导及训练员工,使他们小心工作,并采用个人防护装备。较重要的危险源及其可行的控制措施应书面记录,方便有关员工了解。

管理人员亲身参与能起带头作用,例如巡视车队、参与正式和非正式的日常会议和工作讨论。引入赏罚制度,也是管理层应当考虑的。单位应向员工展示有关的安全政策,并阐明员工的责任、安全工作程序、其他有关指导及训练的参考资料及进行安全表现的汇报等。为了加强员工与管理层的紧密合作,成立专职安全工作小组是有效的方法之一。管理层要授权和投入资源给这些组织,使它们能发挥作用。

单位应安排资深导师为驾驶公司车辆的员工提供训练。训练可以分为:为新入职员工而设的基本训练;为未符合资格的司机而设的补救训练;让司机定期重温有关的驾驶知识;让需要驾驶特殊车辆或附属设备的员工修读专门知识。

单位要规定何种事故是需要司机呈报的,并制定事故呈报及处理步骤。对较严重的事故,单位要进行调查。牵涉外界的伤亡事故,更要及时派人到现场调查,收集资料,以防止同类事件发生,并作为日后赔偿的参考。肇事司机在调查结束后应接受面谈,或被告知分析结果及改善措施。

管理层应定期计算整个车队的事故率,每个司机也应有个人的事故记录,并配合相应的奖罚。